第74节(1 / 1)

白起琛看着小丫头低眉顺耳的样子,显然是被欺负了,但是顾及着自己的面子,还没有回嘴,他是知道这小丫头嘴皮子有多利索了。

想到这里,他面色一寒,“金清,越活越回去了,欺负小孩子!”

金·老母鸡·清一脸委屈,“亏我为了你,和家里人闹翻,就为了来着破地方找你!”

阮绵绵张大嘴巴,“……”

像极了良家妇女背着家人来找情郎的场景。

白起琛皱了皱眉毛,直接打断,“你不是为了军功才来的吗?”

金清一噎,“那也是因为你才来的!”

大院儿里面那么多人,人人都嫌弃白九是个煞星,灾星,都不愿意来这里监督他,唯独自己,不怕危险,甚至差点和家里人闹翻,就为了对白九这个没良心的人好。

只是,他命苦啊!

这货卸磨杀驴!

“你可以现在回去!”白起琛毫不犹豫,“没人会留你!”

惯的他,来监视自己,到上面打报告去换功劳,还不得了。

这下,金清没话说了,他一脸斗败公鸡一样,垂头丧气的离开了堂屋,临走的时候,哀怨的看了瞪了一眼阮绵绵,活脱脱的像是阮绵绵把他情郎抢走了一样。

阮绵绵一脸复杂的看着金清的背影,“小叔叔,你把金叔叔赶走了,真的没事吗?”

知道小孩儿是关心自己,白起琛心里莫名的有些开心,只是听到金叔叔三个字的时候,他皱了皱眉毛,“他比我还小,不用管他叫叔叔!”

阮绵绵哦了一声,乖巧的应了一声,“那我问他喊金哥哥吧!”她嚼了下,感觉有些怪怪的,金哥哥,咯咯咯,不管怎么样,都像是老母鸡咯咯咯。

怪怪的。

白起琛身子一僵,有些不是滋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这小孩儿喊自己叔叔,问金清喊哥哥,自己有怎么老吗?

白起琛不由自主的抬手摸了摸脸,偏头侧眸看了下玻璃窗,隐隐绰绰的倒影出一个不清晰的影子,但是影子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好看。

阮绵绵见白起琛一直往窗子上看,她不由得疑惑道,“小叔叔,你在看什么?”她也跟着看了过去,玻璃窗有些年头了,并不是很清晰,但是在七垭村来说,按这种明亮的玻璃窗的还是头一份。

白起琛轻咳了一声,一本正经,“没事,窗户上有灰尘,张妈没把窗户擦干净,回头我说说她!”连个影子都看不清楚。

端着一盆子热水过来的张妈,听到白起琛的话,她也有有些疑惑,“少爷,这窗户每天早上都会擦干净的!”

这房子年头太久了,而且没人住,这里面她可是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个星期,这才搬进来,而且每天早上起来,头一件事情就是把屋内的卫做好。

因为少爷还是个爱干净的 ,见不得一丁点灰尘。

被戳破的白起琛,面不改色,“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风有些大!”

风大会刮上去灰尘。

嗯!

是这样的。

张妈虽然有些疑惑,但是自觉告诉她不能在问下去了,所以,她一脸慈爱的对着阮绵绵说道,“绵绵小姐,我帮你把伤口清洗一下!”

阮绵绵原本想说自己清洗的,但是一想,胳膊肘上的伤口,她根本不方便,这才点了点头,笑眯眯的道了一声谢谢。

谁知道,阮绵绵把裤管撸了起来,就把腿也递了出去,白起琛却挪了挪屁股,把张妈给挤开了,他低声,“我来吧!”顿了顿,怕张妈和绵绵奇怪,他补充了一句,“我比较在行!”

被挤到一旁的张妈,这会要是在没反应过来,自己是碍事了,她就是个傻子,她立马拍了拍大腿,“也是,厨房我还炖着鸡汤,晚点少爷和绵绵小姐一块喝一碗,补一补!”

说完,利索的起身,离开了堂屋,临走之前,她还在想,少爷虽然是个爱干净的,有洁癖,但是这也要分人。

那绵绵小姐腿上胳膊上的伤口,可是沾了不少灰尘的,脏兮兮的。

可是少爷一点都不嫌弃,还主动接了照顾的活。

张妈神秘一笑,连带着去厨房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只是阮绵绵却不愿意小叔叔帮她擦伤口,她绷着小脸,一瘸一拐的把白起琛又按到了座位上,认真的教训,“小叔叔,你先前比我受伤的还严重,这会别动,好好休息,我这伤口,我自己来!”

路上小叔叔吐了那么大的一口血,她可是都看的清清楚楚的。

白起琛皱了皱眉毛,只是心里却有着淡淡的欢喜,知道是这小孩儿在心疼她,他摇了摇头,“没事,之前的医生说,我胸口郁结,若是把那口血吐出来,反而是好事!”

这事情倒是没有骗阮绵绵。

阮绵绵狐疑的盯着白起琛,“真的?”

白起琛有些好笑,他微微颔首。

这么多年,头一次有人真心实意的关心他。

阮绵绵却还是不死心,硬生生的监督着白起琛把那一杯子加了甘露的水,喝的干干净净的,这才放心了,由着他给自己清洗伤口。

白起琛觉得这小孩儿怎么看怎么顺眼,连带着倒的水,都是甜丝丝的,喝完了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他顺手从盆子里面把白色毛巾给捞了起来,拧干水,轻轻的放在阮绵绵膝盖上,小心翼翼的擦洗了一遍。

老实说,热水碰着伤口,有些疼,钻心的疼,疼到心眼里面的那种。

阮绵绵倒吸了一口气,却还是咬着牙,就不吭气。

绵绵越是这样,白起琛也越发觉得这小孩儿太招人疼了。

白起琛动作很麻利,而且也很熟练,不过两分钟就用热水清洗了一遍,把上面的小沙子灰尘都洗掉了,其实没了脏灰的伤口,显得更吓人了。

绵绵的皮肤生的白嫩,清洗过的伤口,有些发白,皮也跟着倒挂了起来,露出里面红红的肉芽,还渗着血丝,白起琛的眸光微暗,这么一娇滴滴的小姑娘,却受这种罪,那罪魁祸首真是在罪该万死。

他拿着一小瓶子的药酒,单独倒了一些出来,在绵绵面前晃了晃,“这药酒是别人给我带的,对恢复红伤特别好,就是有些疼!”

这酒是用烧刀子配着几十种药材泡的,好是好,就是烧刀子的度数高,擦在伤口上,那可是刺啦一下,疼到心眼里面。

阮绵绵看了一眼药酒,知道这是好东西,她牙一咬,眼睛一闭,“小叔叔你擦,我不怕疼!”

嘴里硬着不怕疼,实际手心都攥的发紧,怕疼的要命。

白起琛看着面前这心口不一的小孩儿,他岔开话题,“你家为啥要和林家订婚?”这事情他要查出来,也是很简单的,只是他不想查,只是想这小孩儿亲口告诉自己。

阮绵绵抿着嘴,“我傻了三年,家里人到处给我看病,都治不好,最好没法子,求到了贺爷爷那里,贺爷爷给家里人指了一条明路,说让我和林家人订婚,到时候傻病自然就好了!”

其实说起来,她变好后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小叔叔了,不过当时还在河里面。

白起琛挑了挑眉毛,“难怪……不过家里人实在是没眼劲儿,挑了一个那么差劲儿的人作为定亲对象。”

阮绵绵下意识的反驳,“那是没办法啊!”

说完后,她就觉得不对,腿上先是火辣辣的疼,疼到心眼里面的那种,下一秒就是清凉一片,她垂眸一看,原本坐在椅子上的小叔叔,却蹲在地上,轻轻的哈气,说话的功夫,膝盖上的伤口已经抹好了药酒。

原来!

原来小叔叔之前说那话是故意的呀!

这样就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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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白起琛抬手手掌心沾了药酒, 抬手放在小孩儿的膝盖, 力度由轻至重, 慢慢的揉着, 他的手心很热,在加上来回的摩擦,药酒起了温度后,贴在皮肤上, 灼热滚烫。

恨不得烫到心里面去。

阮绵绵下意识的缩了缩白皙笔直的小腿。

却被白起琛又给拽了回去, 仔细来说,是白起琛拽着阮绵绵的脚踝,就那样轻轻的一提, 脚踝就一下子缩到了白起琛的怀里。

放下脚踝的那一瞬间, 白起琛有着些许的恍惚,这小孩儿的脚丫子胖嘟嘟的, 指甲盖透着健康的淡粉色, 许是被他碰着了, 五个脚指头下意识的弓起来, 看起来可爱极了。

尤其是那小脚捏在手里的感觉, 就像是上好的羊脂白玉,不!白起琛甚至觉得那上好的羊脂白玉都没面前这一双小脚细腻。

他神色怔松,手里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双眸从脚指一直扫过脚踝处,如果说脚处是胖嘟嘟的,那极及至脚踝的地方, 则是白皙精致,尤其是那两个深深的脚窝子,越发衬托的线条精致流畅。

脚踝处传来一抹灼热,让阮绵绵的眸子里面陡然窜过一抹慌乱,心跳突然加速起来,她磕磕巴巴,“小、小叔叔,我、我脚没受伤!”

白起琛怔了一下,他冷着一张脸,严肃,“我在给你给你膝盖擦药酒,你别动,不然……”他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拍到了阮绵绵的脚背上,只听见啪的一声。

他在以实际效果,告诉阮绵绵,擦药期间在动弹的后果。

阮绵绵也没想到面前这人说翻脸就翻脸,不过到底有些怂了,她咬了咬唇,低声催促,“那、那小叔叔、你快些!”

白起琛扫了一眼这小孩儿,小孩的眼睛瞪的溜圆,有些委屈,又有些害怕,想催,又怕挨打,又不敢催。

阮绵绵见白起琛瞅着自己,也不动,她胆子稍微大了一些,她抬手指了指白起琛用药酒揉过的地方,“小叔叔,这里没有伤口!”

为什么要用药酒揉着?

“这个地方离伤口最近,若是不用药酒揉着活血,明儿的一早你起来,这伤口周边便是淤青!”久病成医,说的就是白起琛这种,他打小身子骨就不好,各种病药啊!一直都没停过,他这里不仅仅有药,再加上他自己也多少会一些。

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小孩儿带到这里的原因。

听白起琛这般一解说。

阮绵绵眼睛亮晶晶的,一脸崇拜,“小叔叔,你懂的可真多!”

虽然揉的有些疼,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膝盖那一块的痛感,比之前少了许多。

白起琛嘴角上扬了几分,“这就厉害了??”

阮绵绵重重的点了点头。

在阮绵绵的心里面,小叔叔是最厉害的,最优秀的。

阿婆还在的时候,天天挂在嘴边,若是阿琛能活的久一些,现在定然在国际上一展头角,甚至是泰山北斗的地位,哪里容得下那人的儿子,被人吹捧。

绵绵和阿迟打小就听说这白起琛的事迹长大,知道他年纪轻轻设计出来的武器,设计出来的武器,甚至那些老毛子都要来这边学习一番。

想到这里,阮绵绵笑出了声,她一定会救下小叔叔的,让他大放异彩,然后她就牢牢的抱住大腿就好了。

“想什么?”

“我小叔叔是最厉害的,我要给他做腿部挂件!” 阮绵绵脱口而出。

白起琛听完了以后,似笑非笑,“我腿上不缺挂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