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节(1 / 1)

奸臣养成实录 如意天 1900 字 1个月前

“这三年来你对我不闻不问,我怪你狠心,你现在这样伤心又是怎么一回事?”楚辜扳过她的肩膀,目光炽热地盯住她,“当初他肯定逼你做了什么,要不然你不会远走古兰,三年,整整三年都没有音讯。”

简锦闻言心酸不已,一时没说上话来。

楚辜看她这样委屈,心里更是疼得不行,就低头替她擦拭脸上的泪珠,一改之前凌厉相逼的态度,柔声道:“其实你不说,薛凤也已经把所有事情告诉我。”

简锦闻言霍的抬头看他。

楚辜耐心地解释道:“当初他逼你发下毒誓,拿着甄侯府人的性命要挟你,你无法不从,到古兰以后处境更是艰难,长公主逼迫你嫁给薛凤。最后消息遍布天下,就连我也上了当。”

想到过去的辛酸,男人的语气都充满了苦涩无奈,“我一气之下拒绝接受你的消息,这时薛凤却主动写信给我。往后的两年里,你的一切行动举止都在书信上写得清楚,你何时起床进膳,爱吃什么忌讳什么,他都巨细无靡地告诉我。这次你亲自来京城给甄侯送贺礼,他也提早告诉了我。”

“他守在你身边三年,不问不求,无非是想要让你过的好一点。”他抚住她的脸颊,定定道,“小锦,你能明白吗?”

简锦没想到薛凤竟是会为她与楚辜书信往来长达两年之久,一时惊愕难以表述,恍惚呢喃道:“我明白,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你给我点时间。”

若是这回再信了她,真给了她时间,说不定一转眼她就跑得无踪无影。

既然要挽回她的心,就要死死地扣住她的心。

楚辜眼神温柔地望着她,说出来的话却令人听着心酸无比,“我知道这次你亲自前来也是想见我,想知道我这三年来过得好不好,纳闷我告诉你,没有你的这三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好。”

简锦如遭雷击,怔怔地望着他。

两人挨得近,她几乎能看见他眼角起了细纹,三年前他不是这样的,现在他怎么会疲惫成这样。

一时间,她心中充满痛楚,不由落下泪来。

眼见她落泪,楚辜心里也不好过,但为了能让她回心转意,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他只能继续往下说。

“就算当了皇帝,我心里也难受,这皇位是用我母亲和姐姐的性命换来的,踏着我至亲的鲜血,我每天晚上都睡得不安稳。小锦,我现在告诉你这些,你就算是同情也好,可怜也罢,能不能不要再想着他人,就为你自己,为我,留下来一次。”

“我不知道……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心里这么难受……”她纠结道。

他温柔地望着她,似乎要看穿她的心思,“其实你这趟回来,也是想见见我,舍不得我,对不对?”

“我……”

简锦说不出话来,泪眼朦胧地望着他,看到他脸上充满期待与渴望,心里更是一疼,再也说不出决绝的话来。

其实都到这会儿了,她心里早有答案,慢慢,慢慢的,简锦伸手握住他的手掌,竟是发觉他手心里满是汗,微微一笑道:“现在我想回来了,就应该不走了……”

话音未落,便已经被对方一把抱在怀里。男人抵着她的额头,捧住她的脸颊,双目喜悦而郑重地注视着她。

这一切动作都神圣得不能再神圣,他嘴角早已展开喜悦癫狂的笑靥,然而说出来的话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怕惊碎了眼前一场幻梦般,“你能不能……能不能再说一次。”

他几乎哽咽住。

简锦也咧开嘴角笑着看他,泪珠从眼睛里砸出来,几乎蒙住整片视线,定定道:“我答应你,答应你留下来……”

楚辜很快伸手擦了把她的眼眶,好像不容许眼泪阻挡她的视线,他也要看清楚她眼中的真心实意。

简锦好笑极了,又心酸极了。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辈子会有一个人待她如珠如玉,舍不得她离开,偏偏她是个无情没心肝的家伙,没有说一句话离别的话,无声无息离开他三年,害他三年来眼角都长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细纹。

简锦握住他抚在她脸颊上的手掌,万分郑重道:“我不离开了,再也不会离开了。”

就算先帝逼她发下毒誓。

就算他恢复记忆又苦心孤诣瞒住她。

就算长公主会对她的离开而大发雷霆。

她只在乎这一刻,面前这个人。

哪怕别了三年,就算别了一辈子,两人再不想见,她照样割舍不得。

这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楚辜怕她又反悔似的,突然紧张起来:“就算先帝逼你发下毒誓,你也不离开?”

“我不能忘记。但是当日给他发毒誓的是甄侯府的简锦,而现在站在你面前,答应你留下来的人是古兰二公主。”

简锦也回拥住他的腰,脸颊侧着枕在他宽厚温暖的肩头,嘴角轻翘,感动落泪,“往后和你过一辈子的人也是她。”

这一刻终于能盼来等来,甚至登上皇位的那一刻也不比不了此时的激动兴奋。

楚辜无法用言语表达,捧住她的脸以吻封唇,涌动在他心尖上的炽火热烈而凶猛,火烧燎原,一辈子都烧不完。

街道上人烟浩荡,仰视着美丽漂亮的蚕花娘娘从面前经过,是人间欢喜。

茶楼上,一对男女紧紧相拥,也是人间的一场欢喜事。

有道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们能冲破一切阻碍,重新拥抱对方,此生注定幸福美满。

(全文完)

正文 后记

这篇小说从三月份中旬写到八月初,大概用了五个月不到的时间,写下了七十多万字,这是一个令自己无比惊讶的庞大数字,很开心,很诧异,也很感慨。

我非常热爱小说,不管看还是写,都热爱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始终相信文字是有很坚定的力量,它已经成为我日常的一部分,能够刻画出我心中所想的事情,简直热血沸腾。

我一直都是个爱做梦的人,小时候睡觉成天瞎做梦,后来小说看多了把胃口养叼了,尝试自己写作,这么些年来也一直混迹于各大网站,勤勤恳恳,吸收经验,觉得自己能交代出去了,就来墨墨签约。这五个月里换了三个编辑,都很负责,也是使自己在这里扎根下来的一个理由。

除此之外,也要谢谢各位读者,虽然这本书基本上可以划到扑街的范畴里,但还是有几位很好读者一直在追,香团儿、雪麒麟、书友704e9a5ffad、书友2c1aeb26acd等等给出的意见非常中肯周到,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