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1 / 1)

但随即林德山一脸苦笑的摇了摇头,哪有不吃人的老虎,而且他的运气哪有这么好,会有一只巨虎特地来救他?

既然无事了,林德山很快站了起来,赶紧驾着马车,继续往林家村赶去。

他现在只能往林家村的方向赶,因为那四个劫匪就朝着后面方向跑走的。

只是,老虎转身离开让林德山一脸懵逼,可但让他懵逼的是,那只白虎虽一直往前走,但却离他的马车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这到底是砸回事?

林德山满心疑惑。

难道这只老虎在给他带路不成?

林德山这想法一闪进脑海,就立即让自已瞪大了眼睛,惊悚骇然的表情,让他直接否认这样荒唐惊恐的想法。

然而,猜测一闪,却在也飘之不去。

林德山驾着马车,离着林家村越来越近,就快到了标着村牌的大石头上。

可让他震惊的是,那只大白虎也是直接往那个方向而去,而且村路口也有些人来往。

那些人一看到小白,虽都是惊恐害怕的散开,但却没有多少人惊声尖叫,也没有人大喊,打大虫,打老虎之类的,很明显这只大白虎是林家村的常客,一个不会伤人的常客。

林德山越发疑惑,心里也几乎确定,这只大白虎确确实实是过去救他的,而且还真可能是在给他带路的。

既然如此,林德山决定跟着这只大白虎进村。

来到村头,很多人很是惊讶的一辆马车突然出现在这里,当看到赶马车的人时,立即有人认出了林德山,毕竟会去他那抓药,或者在山里采到一些药,也是卖给他的,在价格方向也算公道,所以,看到林德山,也算是客气的打招呼。

“林掌柜,真是你啊,你怎么会突然来林家村?”

“咦,林掌柜,看你一脸苍白的,没事吧?”

林德山也算是客气的对着他们一一打招呼,也没有问他们,林月兰家住在哪。因为他知道,这些人肯定对林月兰很是避讳的,不愿意说。

所以,他跟着自已的感觉,还是直接跟着那只大白虎走。

因为,他发现,他在这里停留了一会,那只大白虎,也在前头停留了片刻。

大家顺着他的视线往过去,立即有些畏惧起来,有村民过来,指着那只大白虎,低声的对着林德册说道,“那只大白虎是我们村那个有名克星兰丫头给养的,你要小心点,它很凶猛的,听说是大拗山里的百兽之王。”

林德山的心里立即惊涛骇浪。

这只大白虎竟然是丫头给养的?!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她小小年纪,到底是怎么收服这只大白虎的?

怪不得,兰丫头能从大拗山里采到那些珍贵药材,感情是这只大拗山的百兽王在后面护航呢

林德山的表情虽说是震惊,不过,他还不至于失态,只是有些好奇的问道,“这只大白虎真是那丫头给养得?”

那人摇了摇头说道,“不是养的,而是那丫头不知在大拗山里使了什么手段,让这只大白虎很听她的话。或许是武力威胁吧。要知道,那丫头现在有一身神力,她曾一拳把一只与这只大虎一般大小的老虎呢。

要打死它,相信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肯定是用武力让这只大白虎臣服的。

它时不时会出现在村里,让大伙儿很是畏惧和害怕,不过畏惧是畏惧,这只大白虎在这几个月里,还真没有吃过林家村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曾咬伤过任何一个人。”

林德山惊讶的道,“这是为何?”

还真有不吃人老虎,这真是闻所未闻啊。

“就是那丫头给它吓了禁令,绝不能村子里的人。”

林德山已经完全无法形容自已的感觉了,但是,他知道,一个小丫头能收服一只大白虎,除了一身神力,肯定也是英勇了智慧,不然哪里能收服一只有很有灵性的猛兽呢?

林德山再去林月兰家时,表情一直在做深思。

另一边

开荒地

郭兵一只手杵在铁锹的杆柄上,一只手拖着下巴,似乎在做深思状。

他看着在卖力干活,汗流浃背的蒋振南,终于把自已心里的疑惑给问出来,“头儿,你说林姑娘一个女孩子,要建这么大这么多的房子,要这么多地这么多田做什么啊?”

他们头儿已经承诺把他名下的田庄一千多亩都送给了她,现在她在林家村大张旗鼓的买田买地盖房子,一个孩子把一个男的所有责任和野心,可都给扛起来了,可问题是,她一个孩子,弄到这么大之么多东西来做什么?

难不成因为自已是克夫名声,所以就想着攒下一些家底,招人男人上门不成?

不过一想到,郭兵瞧了瞧他们的头儿,立即把那种荒唐的想法抛之脑后了。

如果这人是他们头儿还好一点,如果是别的男人,哼哼,可能真要应证落实林月兰克夫名声了,因为很有可能那个男人,被他们头儿给偷偷杀了。

在战场上斩过成千上百人头的大将军,可一点不在乎多杀一个人,虽说这人可能死得有点冤。

呃,扯远了。

蒋振南锐利的双眸盯向万理无云蔚蓝的天空,沉声的说道,“可能是受我们所累吧?”

即使林月兰本身再大,能力再强,但是她一人赤手空拳的,也难以抵抗来皇权的威胁,和形势的压迫,所以,她是要谋到自已的足够的筹码来。

郭兵听到蒋振南的话后,立即沉默了下来。

没错,如果林月兰当初袖手旁观,只当一个真正的路人,很有可能她只会安以于世,做一个本本份份的农家女,但现在事实却是逼迫一个女孩子,为将来筹谋。

这是他们的错,他们对不起林月兰。

蒋振南不知林月兰是如何规划将来的,但是她似乎有她自已的打算。

因为他偷看到她那张所谓的平面规划图,一眼就看到了,林月兰除了要建设大院子的规划,左右两边,好像还有房子要建。

“哦,对了,”正在蒋振南思虑片间,郭兵就突然大喊道,“哦,对了,盖一栋这么大的房子,再圈这么一大块地,她还有钱吗?”

他们知道当初林月兰打了一只大老虎,卖了一些钱,后来,他们来到林家村之后,又卖了一根人参,又得了一些银子,可是据他所知,那些钱也才不足一千两,后来购买一些种田用具比如牛之类的花销很大,又照顾他们花了一大笔钱,再一些钱买了田,林林总总加起来,至少也要花上上百两银子吧。

所以银子不足林月兰,到底是如何盖这么大的房子?

说是他们出钱,呵呵,别说笑了好吗?他们现在吃的住的穿得哪一样不要钱的。可这些钱都让一个孩子出了。

蒋振南也是深深的皱了皱眉头,他是知道林月兰手里有根奇特绿藤蔓,可那根藤蔓,除了像人一样说话之外,他并不知道还有什么用处。

所以,他也不知道林月兰手头上有没有钱?

蒋振南没有由得一阵烦躁,他第一次如此渴望现在身上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

说来,他也确实有钱,这些年圣上给他的赏赐的金银珠宝不少,那些珍贵的药材,比如一根三百年的人参,香凌果等等可都是能换很多钱了。

只是,那些钱现在都在京城,就算他现在回去拿,可能也要一两个月才能回来啊。

现在回去拿?

蒋振南脑海的灵光一闪。

对呀,他为何不能回去拿啊?

现在不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去,但是,偷偷的回去,把那些田庄地契,金银宝贝都可以偷偷带出来。

以他现在的身手,再加上回自已府邸,轻熟驾路,相信不会有任何能够猜测到,战神将军竟然回家当盗贼,把将军府那些家底都掏光,然后,又转手奉给一个孩子。

既然打定主意要回去,他这两天就得准备准备,把这里所有一切都安排好,他才能放心的离开。

此刻喋喋不休的郭兵却并不知道他们头儿的打算,直到临行前一夜,蒋振南命令人他们务必保护好林月兰,把那些活儿都必须干好,发现谁偷懒了,那就别怪他这个做老大的人不客气了。

郭兵有些纠结的继续说道,“头儿,你说我们要不要去深山里打几只有珍贵药材的野兽,拿去换钱,应该不错吧?”

虎骨,鹿血,鹿角,猴枣,熊胆等等,都是很珍贵的动物药材。

只是在一旁听着的小十二却唬他一脸,说道,“可是郭哥,你难道忘记了吗?林姑娘可是对我们下了禁令,不说对那些东西动脑筋的。不然,就别怪他们不客气了。”

因为小白的关系,林月兰对于深山里的野兽,一直很保护。

不过,去山里打打野兔,捉捉野鸡,再抓抓山猪,这些是可以的。

郭兵立即打了一个机灵,对着小十二桃花眼一瞪,狠狠的说道,“放心,我只是说说而已,如果让我知道你跟林姑娘告状,就别对我用这个了。”郭兵伸手拳头说话。

小十二摇头好比把拨浪鼓,说道,“不会,不会。我也知道郭哥只是说说而已的嘛。”

林月兰收着今天里正送过来的地契,看了一下,比昨天好多了,有三十多亩,不过是按着十两价格来买的,让那些今天送地契过来的人家,懊悔不已,但是又不敢破口大骂。

林月兰撑着脑袋,想着,越是往后,会卖地的人可能就会越少了,她得给那些人一些警告了。

别怪她为了一已之私而做下的一些手段了。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正在深思时,外面穿来一声吼叫,知道是小白回来了,她连忙出去,打开院门,当看到站在门外脸色有些苍白风尘仆仆有些憔悴的林德山,有些微微惊讶,她问道,“林伯,你怎么过来了?”

第144章 :认爷认孙

林德山如每一个人一样,到了林月兰家,看到她家的房子之后,这表情都是一样的。

惊讶、不可思议,外加一些心疼。

一个孩子,就这么住在一间小小的又颤颤微微摇摇欲坠的小茅草屋,这得多苦啊。

林德山见到林月兰之后,有些不确信的说道,“丫头,这……你就是住在这?”

林月兰点了点头道,“对呀,林伯,有问题吗?”

有问题,但林德山转念一想,立即摇了摇头,“没问题。”据说九岁被迫分家断绝关系,有一个这样的房子落脚已经不容易了。

只是,他明明记得,几个月前,这孩子在他那卖了一只大虫,有了三四百两,这些银子,足够盖一间上好的房子啊,怎么没有盖呢?

林德山有些微微疑惑的跟着林月兰进到了家里。

然后,就立即惊觉院子的角落里,那个救他,为他带路的大白虎,似乎跟着一只身份不明,但看着像马的动物,立即有些惊诧了。

他分外诧异的指着那只大白虎,有些结巴的问道,“那……那只大……”他想问的是,那只大白虎真的是特意过去接他的吗?

林月兰似乎明白了他想说的话,她点头说道,“那段路比较危险,平常一些劫匪想要在那作恶,我一般都会让小白在那一段路巡视一下,看着善良之人,就帮一把。”实际上,让小白在那埋伏,就是在那等林德山的。

所以,实际上,那只大白虎从头到尾都是埋伏在一旁吗?

只是,他很是好奇的是,这只大白虎是如何知道他是来找林月兰的啊?

林德山疑惑不解的问道,“可是它怎么知道我是来林家村找你的?”

林月兰在林德山的跟前嗅了嗅,然后想了想说道,“可能动物的嗅觉比较灵敏,你身上沾染着红酒的味道,而这红酒,也就这么几个人有。”

这个解释似乎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