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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70年代小村嫂 离钥 2134 字 1个月前

这样子想好后他就走回家了,到家之后先写了一封情书。

这种事情其实挺让郁闷的,他明明作文很好可是仍然写了好久才将情书写出来。然后打扫的时候还让自己的妈妈陆双双给发现了,她惊得瞪大了眼睛道:“老郑啊,你家孩子早恋了。”

“妈,你快放下我的信。”竟然要拿给自己的爸爸看,那不是要被训啊。

结果没想到他妈妈因为在药店工作走的相当快,他竟没有追得上。

等他跑出来的时候看到父亲郑英已经严肃着一张脸正在细致的看着信的内容,然后首先道:“没有错字,字迹也写得端正看来十分用心,内容嘛……”

“学姐的意思是对方比你大吧?”郑英抬头问了一句,结果看到儿子的脸都涨红了,看来相当的窘迫。

第七百二十九章告白了

一边儿的陆双双在旁看了一眼,道:“名字叫做娇娇,不会是嫂子家的闺女吧?”

“……”自己的父母还真是犀利,转眼间就将他给看的底掉儿。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写信的时候太过烦燥没将门挂上。再说,他们新租的房子有各种问题,门似乎还有挂削。

说起来都是泪,论武力值他怎么也不及爸爸啊,于是没有办法只能让他们看。

等这封情书被家长检阅了一遍之后,郑英道:“这种信要是小姑娘看了肯定不会对你产生啥好感,尤其是她的女儿在文学上肯定有些修为,你还要加油。”说完,将信还给了他。

这是被编辑审核没有通过,打回重写了吗?

郑宵想死的心都有了,瞪了一眼父亲和母亲拿着信气呼呼回去重写了。本来他自己觉得还挺不错的,可是被父亲这样一说他立刻就犹豫了。

他回去整整又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又重写了一份充满文艺气息的情书,他自己看了一遍觉得这份应该是差不多了,但却没拿去给父亲看,反正让他看了准会说不好之类的话。

不过对于怎么交给叶娇娇还是考虑了半晌的,然后准备了一下做了各种的心理建设这才将信放在书包里。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叶娇娇会那么喜欢,总之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好,容貌比别人好,性格也比别人好,最重要的是声音还那么好听。越想越是觉得欢喜,希望她能接受自己又有些害怕自己被拒绝。还没有将信交出去整个人已经异常的忐忑了。

可是他不知道外面正有两个人也因为他的事儿研究了半天,还差点没有打起来。

原因很简单,因为陆双双不是太同意早恋这种事儿。可是郑英却不在意,深觉自己的儿子很有眼光,竟然看中了赵小兰的女儿。小时候他就觉得那个女孩挺不错的,性格有点像她的妈妈,以后即使是做军嫂也是把好手。

他虽然在年轻的时候对小嫂子有一些念想,但现在余下的只是对于曾经那个她的种种优点的回忆而已,说爱已经没有感觉了。不过说实在的,很想看到自己儿子能够和她女儿在一起的。这也算是对于自己心中那份回忆的一点补偿而已。

陆双双在一边儿白了他一眼,有点吃味儿的道:“是不是觉得和自己的初恋情人结成亲家,让她女儿做自己的儿媳妇也挺好啊。还是对嫂子旧情难忘,现在还惦记着呢?”

“你在说些什么呀?什么叫旧情难忘?我对你什么样子你自己不知道吗?这些事情不要再提了好吗!”

郑英对这个媳妇儿还是挺无语的,以前并没有这些毛病,这两年没什么事情就拿以前的事开玩笑。

“那孩子这么早恋爱你也不管管?”

“他都多大了,再过两三年就十八岁了,到时候也算是成年人了。”

“可是他在我眼里还是孩子,我说什么也不同意他恋爱。”

“陆双双同志,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上一辈子的事情不要扯在儿子身上,现在的孩子本来都早熟的很,要是慢一步到时候你儿子哭都找不到调儿。”

“意思是你哭过呗。”

“陆双双……”郑英额上的青筋都跳了下来。

“行了行了,你没哭可以了吧,瞪什么眼?”陆双双白了他一眼,然后道:“无论如何我不是太同意孩子早恋,这样会耽误他学习。”

“行行行,你要是阻止你去。”郑英不想和她吵也不想再管,坐在那里看报纸也不出声。可是陆双双却在一边絮叨着早恋的不好,总体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好好学习不要再想这些没用的。

可是自己又纠结的觉得赵小兰的女儿确实挺好,人本份规矩生得又漂亮,这要当自己儿媳妇儿算是烧了高香了。她知道赵小兰对自己的婆婆可是相当孝顺的,甚至她婆婆后来非得生一个比他家孩子还小的小叔子都认了,现在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也很是和谐,现在很少媳妇儿能达到这个程度了。

等纠结了一圈再抬头看郑英还是刚刚的样子,不由得对天翻了个白眼,这位是生气了吧。

“我就说着玩儿,再说嫂子家的姑娘确实不错。咱们儿子那样啊,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到手。”

“咱们儿子怎么了?挺好的呀,为什么追不到手?”

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就对调了,郑英也很给面子的开了口。

“现在的小姑娘喜欢的都是一些热血小青年儿,你的儿子比起他们来说算得上是有一些沉闷了。”陆双双一边收拾一边道。

可是郑英并没有在意,道:“儿子这样挺好的,比那些有嘴无心的小年轻好多了。这是沉稳,我就觉得非常不错,值得依靠。那些整天只知道动嘴皮子的就是小流氓,根本就没有人喜欢。”在他想来赵小兰的女儿应该像她不会那么浮夸,肯定会知道谁值得依靠谁不值得依靠。

比如说以前的叶国豪也没有见他比谁能说,可确实很有男人的担心,这点就得到了赵小兰的青睐,他不相信她的女儿会喜欢只出一张脸的男人。

再说自己儿子那张脸也当真不错,是个姑娘都会喜欢几分吧。

郑英觉得自己当初输给叶国豪大部份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晚一些见到了赵小兰,如果早一点儿,他们志趣相投应该很容易就能在一起的,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最好早点抓住叶娇娇的心,毕竟再过一两年她就和她妈妈嫁人的年纪差不多大了,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可以负责了。想当初,赵小兰十八的时候已经怀了孩子了,那个时候的叶国豪简直就是禽兽啊,多嫩的小姑娘他怎么下得去手?

跑题了,总归这就是郑英支持儿子早恋并对叶娇娇早点下手的原因。免得突然间那小姑娘有了对象,到时候就得和赵小兰一样,根本就撬不走,差不多就一颗树上吊死了。

第七百八十章送信

可惜他千算万算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早就有对象了,不然他肯定会提醒自己的儿子不要再做这种无用的事情了,赵小兰的女儿大概和她一样的,属于那种撞上南墙都不带回头的女人。到时候苦的是儿子,也不知道这小子能不能想的开。

可惜有钱难买早知道,第二天郑宵就背着书包和那封信轻快的去学校了。

到了学校他早课完全是听的有一搭无一搭的,一心想着怎么把情书送出去。

郑宵好不容易从早上等到中午,拿了信就去就年级找到了叶娇娇,她正在擦黑板,那个总跟着她的沈傲似乎还没有过来。

他轻轻敲了下门,叶娇娇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就笑了,道:“有事吗?”

郑宵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有点小事,学姐你出来一下呗。”

叶娇娇点了下头就走出了教室,然后刚要问他是什么事一封信就递在了她面前。

这种事叶娇娇这些年也没少遇到,自己倒没有接到人几回,真正接到的是沈傲,平均每月都有那么几次接到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