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节(1 / 1)

小道的宽度约莫三米,一排两个跨栏,每个跨栏的宽度在一米二到一米三,跨栏之间只有不足半米的样子,人倒是能穿过去,马却有些危险。

景云跳下马,摸了摸眼前的跨栏,栏杆是木头做的没催,中间的横板却是白纸糊的……

“哥哥哥哥我来啦!”那边,望舒挥了挥小手,就要跑过来,把哥哥与鎏哥儿的马也弄过去。

景云看了一眼飞奔的匈奴考生们,那三人已经快到了,妹妹跑到这边没问题,跑过去也没有问题,问题是一趟根本不行,第二趟又来不及,匈奴考生的速度只能容许他与鎏哥儿一个人先到达终点。

景云看着跨栏上的白纸,眸光一动,对鎏哥儿道:“捂住马的耳朵!”

鎏哥儿听话地捂住了马的耳朵。

景云也把自己这匹马的耳朵捂住了,望向妹妹道:“望舒,把跨栏推了!”

“哦!”

望舒张开小胳膊,伸出小手掌,呼啦啦地跑过来,将两侧所有跨栏都推倒了。

跨栏的横板都是布帛做的,一眼看去,不过是几块木头、几张白纸罢了。

景云与鎏哥儿一人一边,从一堆白纸上轻轻松松地骑了过去。

二人抵达终点不久,匈奴小王子也风驰电掣一般地来了,他明明看见这条路上没人的,可不知的,就快要到达终点时,突然从林荫小道上杀出了两匹中原马,马上坐着两个瘦瘦小小的孩子,正是三胞胎中的兄弟,匈奴小王子的脸色不好看了,他绕行了那么久,眼看着就要拿下第一,怎么可以被人生生截了胡?

可是没有办法,林荫小道正对终点,匈奴小王子就算快要将马蹄子跑断了,也还是只能看着自己的胜利被两个小屁孩子给夺走了。

不过,就算拿不下第一,拿下前三也是好的。

他箭术第一,骑术第三,而这两个小家伙箭术第三,骑术第一,所以全部加起来,他们三个可以并列成为武试的第一名。

可是匈奴小王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心中暗自窃喜之际,一个小姑娘背着手,哼着小曲,从林荫小道上优哉游哉地走了出来。

这不是那个三胞胎里的小女娃吗?

貌似是场上唯一一个女娃娃,她怎么一个人走过来了?还走得这么……怡然自得?她的马呢?

匈奴小王子的心里涌上了一层不详的预感,下意识地朝马鹏看去,就见那里竟不知何时已经有了三匹马!

其中两匹是三胞胎兄弟刚刚牵进去的,另外一匹呢?!不会是这个小丫头的吧?!不会她早就到了吧?!她怎么到的?!

确切地说,这三个都是怎么到的?

匈奴小王子翻身下了马,走到林荫小道的出口,看着被推倒在地上的跨栏,整个人都懵了……

蔺小公子在将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之后,总算追上了匈奴的乌善与费连,这个时代并没有精确的电子测量仪,仅凭监考夫子的肉眼看去,三人是差不多时候到的,给评了个并列第五。

能将两个匈奴的孩子追平,蔺小公子觉得自己已经算长脸了,毕竟从近几年的入学测试情况来看,没有一个中原人在骑术上赢过匈奴的考生,往往是匈奴的考生全都抵达终点了,茶都喝了半杯了,中原考生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赶来,如今自己能追平两个,真真是不易了。

那个叫景云的考生,想必还在队伍后吊车尾吧?

蔺小公子扬眉吐气地将马牵去了马鹏,回到休息区时,一只小手递来一个橘子:“夫子发的,要不要?”

“多谢。”蔺小公子用袖口擦了汗,接过橘子,扫了对方一眼,啊的一声跳了起来!

景云古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蔺小公子结巴道:“你你你你你你……你是不是那个叫景云的家伙?”

景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蔺小公子更结巴了:“你你你你……你是不是……就是那个神童试的……小小小小……小探花?”

景云更纳闷了:“你连这个也知道?”

蔺小公子看看他,又看看马棚里的马,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了:“你你你你……你什么时候到的?”

景云就道:“比你们几个早一点。”

蔺小公子听到了五雷轰顶的声音……

……

三小只第一批抵达终点的消息很快在考生里传开了,众人都有些难以置信,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居然被三个小屁孩误打误撞地通过了,其实方法很简单,可谁都没有想过这么去做。

这一关,与神童试复试第四关的题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蔺小公子十分清楚地记得那道题——海上飘着一艘大船,船舷的一侧挂着一根悬梯,悬梯有一丈露在海绵之上,潮水每半时辰上涨六寸,多久之后,悬梯只有七尺露在海绵之上?

当时不少考生写下的答案是两个半时辰,理由是一丈是十尺,一尺是十寸,露在海面上有一丈,那就是一百寸,半个时辰涨六寸,一百减去七十,再除以六,得到的应该就是所需的时长。

这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水涨船高。

蔺小公子当初便是输在了这一题,他与其余考生一样,其实都听说过水涨船高这个道理,可是那会子所有人都一根筋地去计算答案,完全没有质疑题目可能本身就不大合理。

蔺小公子吃一堑,没有长一智,这一次,又栽在了脑筋不会转弯上。

当然了,蔺小公子会这么感慨的前提是他并不知道望舒与她的西南马其实不是用这种方法过去的。

看台上的院长夫子们集体沉默了。

都这把岁数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承认那个女娃娃把他们吓得不要不要的,活了这么久,只见过人骑马,从没见过马骑人,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们都能感受到那匹马的风中凌乱……

“他们……算犯规吧?”孙夫子清了清嗓子说。

江副院长道:“没规定不准推倒栏杆,他们也没让别人碰自己的马,都是自己骑……举……咳,总之自己弄过去的。”

算是打了个擦边球。

武试的射箭与骑术的两项成绩很快统计出来了。

望舒:射箭第三,骑术第一。

景云:射箭第三,骑术第二。

鎏哥儿:射箭第三,骑术第二,与景云并列。

匈奴小王子:射箭第一,骑术第四。

蔺家小公子:射箭第二,骑术第五。

乌善:……

费连:……

各考生:……

两项成绩一综合,武试排名第一的是望舒,第二是景云、鎏哥儿、匈奴小王子,蔺家小公子暂居第五。

这就是武试比文试残酷的地方了,文试可以有许多个满分,武试却只有一个第一。

武试的第一历年来都是匈奴考生的囊中物,匈奴小王子知道自己的文化课比不上中原人,但只要拿下武试的一甲,还是很有机会拿下总排名的第一的,然而现在,他最胸有成竹的第一没有了。

乌善从旁劝道:“小王子,你不要担心,虽然你没有拿下武试的第一,但我乌善向你保证,你的文试成绩肯定不输给任何中原人。”

匈奴小王子皱眉道:“你就这么自信?”

乌善拍着胸脯道:“我每一题都做了,而且我无比确信自己做的是对的,试卷上有几道翻译题,中原人不会做,但是我会,所以小王子,你的文试成绩一定高居榜首,接下来你只用在选试中再拿下一个一甲,你就是当之无愧的小状元了。”

匈奴小王子对汉话吃得还不是很透,但小状元是个什么意思他还是懂的,听说中原每一届科考,举国上下数万考生,第一名的那个才能叫做状元,所以在他心里,状元已经与第一死死地划上了等号。

他要做状元。

……

武试完毕,到了午饭的时辰,午饭由书院提供。

草场上摆着文试时用过的小长桌,众人找到自己的位子,席地而坐。

食堂的侍从拎来了伙食,看到伙食的一霎,考生们不禁黑了脸,说好的最厉害的书院呢,怎么中饭就给吃这个啊?

两个白花花的馒头、一小碗白粥、一小碟咸菜便是一位考生全部的口粮。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大梁,读书人的地位是十分尊贵的,夫子们的薪资待遇也是十分可观的,能供得起这么多优秀夫子的南山学院,学费自是高得常人无法想象。

所以,能坐在这里的考生大多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几时吃过这种寒酸的东西?

众人纷纷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蔺小公子自然也很是嫌弃了,但很快,他便心机地拿起了筷子,书院不会无缘无故给他们喂猪食(在蔺少爷眼里,这些就等同猪食了),一定是在考验他们是否勤俭吃苦。

蔺小公子想多了,今天食堂原本是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的,但听说一个小姑娘把马给举起来了,厨子们丢下锅铲便往湖边赶,结果赶到湖边时,小姑娘已经跑完了,回到食堂时,锅里的菜又烧焦了,于是只得熬了几大锅白粥,做了几大锅馒头。

望舒与景云不挑食,而且凭心而论,书院的咸菜与馒头做得挺好吃的,馒头甜甜的,咸菜香香的,还有一丝爽口的辣味,二人将馒头从侧面掰开,将咸菜夹在里面,一口咬下去,甜中带咸,咸中带辣,再配上一口白粥里的米汤,味道好极了!

兄妹俩吃得大快朵颐,鎏哥儿却是没动。

“你怎么不吃?”景云问。

鎏哥儿撇着小嘴儿道:“我要吃红烧肉和鸭子。”

景云道:“晚上就有的吃了。”

鎏哥儿看了一眼盘子里的咸菜与馒头,还是不肯动筷子。

景云从随身携带的小袋子里取出一盒点心,掰成小块放进白粥里:“现在是甜的了,你尝尝。”

鎏哥儿吸了一口,确实是甜的,十分愉快地把一碗白粥吃完了。

之后,景云又哄着他吃了小半个馒头,景云自己饭量也不大,半个馒头,一碗白粥,肚子便饱饱的了,剩下的馒头全都进了望舒的肚子。

下午是选试,选试的地点在武试的东草场,那边离教学区较远,却湖光山色,景色优美。

东草场上,侍从们已经划分好了选试的区域,选试采取自愿原则,考好了能加分,考差了或者不考,也都不扣分,但倘若只自己不扣分,别人却在得分,结果还是对自己十分不利,所以大家还是全都来到了这里。

选试的考试项目就有些多了,最常见的如琴棋书画,值得一提的是,选试并不限制参加的项目,若是愿意,每个都可以自由地参加一遍,每一个项目都会有专业的夫子当场进行评定,选试结束后,以最高的一项成绩作为本次选试的最终成绩。

譬如一个人考了琴棋书画,前三项都只得了三丁,画画却得了二甲,那么他选试的成绩就是二甲,如果这个人四项都拿了一甲,总成绩也还是一甲,并不能叠加平摊在文试与武试上。

蔺小公子决定把所有的非体力项目全都考一遍,他要拿下无数个一甲,好一雪前耻!

景云选了书法,由于三小只已经成功地引起了夫子们的注意,所有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都有夫子们好奇地打量着,甚至景云在练字时,一个夫子就站在了他的身边,全程看他写完,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景云写完,将书法递交给测评夫子后便去找鎏哥儿了。

鎏哥儿选的是下棋,姬尚青酷爱下棋,鎏哥儿很小的时候便被姬尚青抱着下棋了,只是这棋艺嘛……就有那么点儿差强人意了。

匈奴小王子是不擅长这些中原的技艺的,他最擅长骑射,其次是摔跤,他在匈奴的大草原上便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小摔跤手,他的二王兄,草原上的雄鹰也时常夸赞他是单于最厉害的孩子。

所以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摔跤。

他的仆从乌善因不擅长武术,选择了胡琴,而身强体壮的费连则选择了举鼎。

费连是匈奴草原上的大力士,别看他才十一岁,但他已经拥有一个成年壮汉的力量,他跳上了石台,与他一起上台是一名中原的考生,这名考生比费连还要大上一岁,身材不如费连强壮,但他自幼习武,已练出了一身内力,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会输给费连。

最小的铜鼎是五十斤。

中原的考生直接越过前三个,双手举起了一个一百斤的铜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