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甄闵瑶才知道母亲背着自己送了她这么多好头面,脸都绿了,姜氏神色也垮了下来,她们说一句生计艰难,沈元歌就直接将其拉到了需靠典当补贴的状况上,这不存心羞辱人么?

可对面一脸无害,满目关心之色,像是真的信了这话一般。

见姜氏僵着脸不动,沈元歌一笑,转手塞给一旁管家,边压低声音,像是在与她们达成一个识趣的约定:“舅母放心,我不会告知姥姥的。”

姜氏深吸一口气:“话虽如此,舅母已经送你的东西,哪有拿回去的道理?你还是…”

沈元歌忙道:“舅母千万不要介怀,我都理解,柴米油盐嘛,哪里那么容易,推来推去就见外了。”

姜氏:“……”

管家端着一盒子东西进退不是,好一会儿才听见姜氏没好气道:“还不收着!来我这里,入账。”

管家连忙应了,又看了眼要送进筠青馆的月例:“那这例银…”

姜氏眼睛一瞪:“我方才说的不够清楚么?”

管家唯唯,沈元歌笑吟吟道:“不急,你分好了再差人送来我这里便是。”

管家跟在姜氏后头离开了,沈元歌转身,见甄闵瑶站着没走的意思,驻足唤道:“表姐?”

甄闵瑶睨着她:“这么冷的天,不让我进去坐坐?”

沈元歌笑的和煦:“哪儿的话。”

...

春菱给她倒了碗热茶,奉到手边,甄闵瑶施施然接过,悠哉吹了吹,命令道:“你出去吧,带上门,我有些体己话要和表妹说。”

春菱看了沈元歌一眼,见她点头,躬身退了出去,沈元歌在木炕的另一边坐下:“表姐想和我说什么?”

甄闵瑶啜了口茶水,道:“表妹,你不会还以为自己是原来的沈元歌吧。”

沈元歌唔了一声:“原来的我什么样,现在的我又是什么样?”

甄闵瑶翻起眼皮打量她,瞧着她的脸,轻轻一嗤。

沈元歌怀揣着一颗比她沧桑了十几岁的心,觉得这半大姑娘挺有趣。

她揾着腮,恍然般哦了一声:“是多了几颗疹子,不劳表姐挂念,过几天也就消下去了嘛。”

甄闵瑶冷笑道:“表妹还真是可爱,你就没察觉到自己在府上情状的变化?”

沈元歌继续听不懂:“什么变化?难道是舅母刚才说的,府上变得越来越吃紧了?”

“你…”

甄闵瑶将茶盏往桌上一放,呼吸了口气,“你们姐弟现在寄住在国公府,吃我们的,穿我们的,已是承了莫大的恩情,可我们甄家也不是养闲人的地方,母亲原先可怜你,对你寄予厚望,倒教你飘飘然起来,在寿宴上出了那样大的丑,母亲已经对你失望透了,你还指望着能有之前那般好的待遇么?”

她话说的这样直白,沈元歌也不恼,犹然笑眯眯的:“我还当是什么,原来是这事,没办法,那蜂蜜,到底也不是旁人给我加进去的。还得谢谢表姐你呢。”

沈元歌语调轻缓,甄闵瑶被她瞧着,心里却发起虚来,才要斥她胡说,却听沈元歌继续道:“谢谢表姐提醒我现在的处境。”

甄闵瑶吊着的那口气才松下去,便听她话锋一转:“可那又如何,这种事表姐自己上心就行了,何必还来提醒我。”

除却外婆,国公府能给她的,不过就是冷冰冰且早晚银货两讫的吃穿用度而已。

她摊开手:“我一不缺钱,二不缺姥姥疼的。”

甄闵瑶想起她手里握着大笔家产,气的一噎:“你别以为祖母疼你了,就可以骑到我头上来,自古嫡庶内外有别,何况祖母已经年老,主母很快就是我母亲了,你最好也管住自己的嘴,别想着不分高低地在祖母跟前浑说,日子还长呢!”

她冷嗤:“有些人,注定命薄,即便偶尔走运,掉进这富贵锦绣乡,做一两场繁华梦,也是无福消受!”

沈元歌突然笑了:“繁华梦?表姐怎么知道我要的繁华梦,同你想的是一样的?”她微微倾身靠近,“还是说,表姐是觉得我能威胁到对你的繁华梦,才这般敌对于我?”

沈元歌看她的眼神,简直就像大人看无理取闹的孩子,带着点无奈和轻飘飘的笑,甄闵瑶怎么放狠话,对她的笑容都十分膈应和不爽,可说这些话时,突然仿似带了认真在里头,自带一种无形威慑,甄闵瑶竟有些被吓到,瞪大眼道:“沈…沈元歌,你寄人篱下还如此嚣张,你等着!”

小姑娘家家还发火了,沈元歌拨着茶盏,摆摆手道:“好啦好啦,口舌之争最没意思了,表姐喝口茶,消消气,唔,当然,”她睫毛忽闪两下,“要是在这里消气比较困难的话,还是先回去比较好,是吧?”

甄闵瑶一口气憋在心口没上来,腾地站起身,抬脚往地下一跺:“你——”

“春菱——”沈元歌不待她话音落地,扬声唤道。

春菱应声而入:“姑娘。”

沈元歌笑眯眯道:“日头都高了,送表姐回吧。”

甄闵瑶狠然剜了她一眼,似乎还在组织措辞,杵着没动,沈元歌眨了眨眼:“啊,我这还有点金银花,表姐要不包点拿回去降降火?”

甄闵瑶咬牙切齿,顿足转身走了,跨出门槛后,还重重摔了一下门帘子。

春菱目送她的背影离去,讶然道:“大姑娘和姑娘说什么了?”

沈元歌慢条斯理啜了口茶,随口笑道:“管他呢,我又没招她。”

打发走了母女两个,沈元歌起身走近内室,翻出账本,把半个月前记在账上的那奁首饰尽数划去,心情大好。

相比起前世才这个时候还是病秧子的她,这辈子沈元歌出挑了不少,甄闵瑶对她产生敌意并不在意料之外,无非是小姑娘赌气和利益冲突,只是这般针对,有点超过她的认知。

是以她把自己不受蜂蜜的事情和甄景为夫妇买通黄尤的事情透露给她,的确是提前有意——她想分辨甄闵瑶的意向。

是单纯抵触自己的到来,还是,她想自己进宫。

寿宴上甄闵瑶给倒的那杯酒,自己入口前便闻出来了,加上方才刺探时她的眼神,已经差不多能得出定论。

真是像极了她的母亲,只是年龄尚小,向往富贵繁华,不知深宫可怕。

沈元歌将笔搁回架上,唇角微折,摇了摇头。

...

城东铁匠铺子里,炉膛火光熊熊,一旁打铁的大铁墩上正发出当当的响声。

萧廿就站在墩子后,手拎铁锤朝通红的热铁不断砸下去,虽在冬日里,热浪还是一波波地往上涌,映着火光,蒸的这少年脸色有些发红,额上也渗出了晶亮的汗珠。

铁匠老李倒炭回来,看见他还在那里,唤道:“小廿,忙了一早晨了,过来歇会?”

萧廿一榔头锤在铁上,锵的一声,火星四溅,几乎盖住了老李的话,但他还是听清了,扬声道:“您老坐着,我不累。”

老李笑了两声,倒了两碗大碗茶,一碗凉着,一碗自己喝,边去看萧廿熟练有力的动作,道:“年纪轻轻,手法倒熟,不是新手吧?”

第24章

一块才出炉的方铁在锤下现出扁如荞麦的锋锐方菱状,萧廿又添了两下,放到兑好硝盐水的桶中淬火,桶里滋啦作响,升腾起一片白蒙蒙的水雾:“打小就跟着老家的师傅学,补贴家用。”

老李噢了一声,继续打量他的忙碌的背影:“听你口音不是京城人呐,老家哪儿的?”

老李是个憨厚的汉子,当了三十多年的铁匠,在京城也算挂了一块铁招牌,站稳了脚跟,可惜是个鳏夫,没有妻儿,正想找个徒弟继承手艺,也备养老,可惜收过几个都觉得不行,却十分中意萧廿这小伙。

奈何萧廿是大户人家的短工,只是花银子借买自己的地方和材料打些东西,并不打算以此为生计,不过他还想再劝一劝。

萧廿把在盐水里淬完火的枪头捞出来,浸到油里:“皖地庐州的。”

老李听闻,注意力却被“庐州”这两个字拉了去,不由得展了展眼,笑道:“也是奇了,庐州的姑娘小伙怎么都挑这个时候来京城,哎,那你见过那个‘苏皖西子’么?就是前些时日到国公府里投亲的那个姑娘,据说姓沈?”

萧廿动作一顿。

不用想也知道,铁匠说的是沈元歌。

她才来了几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名声就从城北传到城东了?

萧廿继续锻铁,简单道:“听说过。”他想了想,又添上一句,“师傅是怎么知道的?”

老李见怪不怪地笑:“京城贵人多,也热闹,消息就跟插了翅儿似的,出点什么事儿,很快就传开了么。”想当年那个宋婕妤进宫时,贤淑美人之名也是传的沸沸扬扬的,京城里的贵家小姐,想安个名头很容易,撑起来却难,可以想见宋婕妤是个人物,这个沈姑娘是江东来的,自带的名声,应该不是名不副实,人们倒都想见见。

萧廿轻笑一声,等铁桶中的油花渐渐消去,把枪菱捞出来放在案上晾着,回身坐到桌后,摸过大碗茶三两口喝尽了,抹把嘴道:“谢谢师傅。”

老李摆摆手:“这有啥。”

他试着将话拉回正题:“你进京来找活做,就没想过自己立个门面?在那些大户人家里让人差使,哪能自在。”

萧廿略一挑眉,将挽起来的短褐麻袖紧了紧:“那种人家哪儿留得住我啊,待不了多长时间。”

老李听见他这话,一愣,忽地笑了:“好小子,有气性。要么打完这工,跟着我做怎么样?在这地儿立稳脚跟不是问题,到时候在给你讨个实诚媳妇儿,可比在高门深院儿里听使唤好多了!”

萧廿动作停住,还是拒了:“师傅好意,不过我还要回江东的。”

别说那府里,就这整个天子脚下,条条框框也恁多,他可不想把自己拘在这儿。

况且巴蜀那里,他也丢不下。

李师傅见他当真不愿,也不好强留,只得用旁的话把这事儿岔了过去。

...

当晚一更时分,萧廿回到筠青馆,敲响了沈元歌的门。

沈元歌出来,目光被他手中闪着银光的地方望了过去,轻呼道:“好漂亮的枪,你…”

萧廿手中握着一杆七尺长的镔铁枪,尖菱锋锐,尾部抢纂还铸着凛凛兽首,月光洒在上面,如有泠然杀气,让人望之生畏。

萧廿一笑:“我打的。”

沈元歌着实惊讶,睁大眼睛:“你还会这个?这一个多月你早出晚归的,就是在忙活它么?”

萧廿颔首,指节敲敲枪杆,发出铮铮声响:“镔铁刚硬锋利,吹毛即透,我跑遍京城才寻着这么块料子,给兆麟用足够了。”

兵器在手,他神色里好像也带了少年昂扬恣意的神色,边说边将中间一块雕刻花纹的铁箍拧了下来,沈元歌才发现这柄枪杆可以分成两部分,中间相连的地方用箍环拧紧,卸下来时枪尾部分便成了一支二尺长的铁梃,可谓匠心独运,萧廿道:“长.枪不宜近战,需要时可以分开,带着这个防身。”

月光下,沈元歌双目变得有些亮晶晶的,瞧见萧廿眼底两抹淡淡的鸦青,伸手触了下冰凉的枪.身,沉默了足有半晌,才道:“谢谢你,萧廿,真的谢谢。”

萧廿冷不丁与她对视,两人都愣了,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心跳在其间蔓延开来,萧廿眸色一动,却突然道:“沈元歌,你是傻子吗?”

沈元歌怔了下:“啊?”

萧廿撂下一句:“我去找兆麟。”说完提着枪走了。

沈元歌恍然回神,只看见他快步离开筠青馆的背影。

...

前几天把头面首饰都塞回去了,虽然剩了些钗环,沈元歌还是觉得有些不方便,正好近来姜氏也不注意她,便挑个日子去了银楼。

她想趁机散散心,便没乘车,让春菱带路,头戴幂篱在路上慢慢走。

街上还算热闹,不时可以听到小贩的叫卖声,沈元歌觉得有趣,沿路还在摊子上挑了几个小荷包,春菱见她拿在手中把玩,道:“姑娘近来兴致很高呢,连老太太都说你比才来时笑的多了,可见是适应这里了。”

沈元歌的心情的确是舒缓了很多,道:“我之前也没有成日挂着脸啊。”

春菱抿着嘴笑,沈元歌与她并排而行,看见辟毒香囊上绣着的锦鲤冒出了一根线头,遂将其拈住,想拽出来,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上头时,却听见对面路上传来兵士厉声的呼喝:“王爷过路,闲人退避,让开让开!”

沈元歌抬起头,抬头看见两列兵士护卫着一前一后两辆豪华马车驶来,京中道路宽阔,却被车子和卫兵占去了大半,变得拥挤起来,卫车士兵十分霸道,挑着长矛喝人退让,行人都忙忙让到路边,有些摆摊的小贩来不及收拾,被士兵持着矛往后一挑,杂货都散了一地:“不要命了你,还不快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