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1)

系统误我终身 逗天馨 3692 字 1个月前

仗着体型的优势,豹子会把他按在地上,然后将他挥舞石器的手给啃咬了下来,然后是喉咙,或者是从屁股那里开始撕咬,难说呢,这些大猫们在不缺少食物的时候总是很恶劣,黑豹曾经听说有倒霉的家伙被啃咬了半个身子才获得了死亡的平静。

如果再有一个人就好了,黑豹这样想着,再有一个人,不管是谁。

抬眼的间隙,他也看到了别人那里的情况。虽然同样在和豹子搏斗,但是两个人配合默契的话,在豹子想要专心对付一个人的时候,另一个人就会用尽力气攻击豹子,吸引豹子的愤怒,他们用这样的方法在豹子的身上留下伤口,并且让豹子陷入愤怒和劳而无功之中。

但是这毕竟不是游戏,黑豹看到另外三头豹子攻击下的男人们,有的人手臂鲜血淋漓,有的人的胸膛上是深深的抓痕,而一个男人的眼睛差点被暴怒的豹子抓到

他能够寄予希望的树苔,却也面临了新的难题——箭不够了。

树苔的箭很精准,豹子的身躯也算不上小,所以射中它们并不困难,但是与之相对的是,她的力气并不大,虽然黄色的箭头能够轻松的穿透豹子的皮毛扎入血肉,但是并不能立刻导致死亡,最多让对方受伤而且行动缓慢。

但是树苔的树皮箭囊里的存货已经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只了。

她知道黑豹的情况紧急,所以箭头对准了那只白耳豹。

但是除非她的箭可以射穿豹子的眼睛,刺到大脑,不然她并没有办法立刻杀死它,这只会导致暴躁的豹子将怒火发泄在黑豹的身上。

而树苔虽然在石洞部落里面已经是箭术最精准的人了,但是这么远的距离去射一只眼睛,就算是她,也会和刚学会射箭的新人没什么区别。

她屏住了呼吸,让自己的双手平稳的并没有一丝颤抖,然后射出了那最后一只箭。

射中了!

射偏了!

在最初的惊喜过后,树苔发现那只箭并没有射穿它的眼睛,而是射到了它的脑骨上,遗憾的是并没有穿透骨骼,只是在豹子的脑袋上留下了新的伤口。

“吼”

被激怒的年轻豹子毫不犹豫的向着黑豹扑了过去,嘴里的尖牙闪着不详的血光。

豹子的速度快于人类,所以黑豹根本来不及转身避开,他只能缩身,前翻,用尽气力将手里的斧头砍向前去。

斧头砍进一团柔软毛皮之中。

而黑豹,也在豹子愤怒疼痛的嘶吼里,被豹子扑倒在地,他的喉咙和豹子的牙齿,只有一条手臂的距离。

一个灰白色的身影抢了过来。

黑豹像是被放入了冰水中的心重新有血液流动,但是在看到对方模样的那一刻,他感到了更深的绝望。

跑来的是白茅,而不是部落里的男人,她身上白净,并没有血痕,在刚才豹子袭击的那一刻,她就藏好了自己。

黑豹很赞成这样的举动,甚至觉得可以拿来褒奖,这只聪明的小鸟保护好自己就是给他们这里帮了大忙了,要知道和豹子的搏斗可是很凶险的,要是多了一个碍手碍脚的女人,那对所有人来说都多了一层危险。

但是这只漂亮的小鸟能够做什么呢?

黑豹曾经无比希望有个帮手,但是绝对不是这只小鸟,她的力气很难穿透白耳豹那厚厚的皮毛,给对方以伤害的。

白茅快速的奔跑,跳跃,就像是在石洞里面曾经练习过无数次的那样,全身的肌肉崩成了一张拉紧的弦,而那黄色的矛头狠狠的扎了下去。

“噗嗤”

就像是陶刀刺入烤熟的肉里,那如同阳光一样颜色的矛头狠狠的扎入了白耳豹的喉咙里。

鲜红的血带着白沫喷洒了出来,淋了黑豹一头。

第二百二十七章 价值倾部落

“这是什么?”黑豹喃喃自语。

倘若是以前,这新鲜的豹血乃是无上的美味,也是对勇者的奖励,但是黑豹已经完全的被那黄色的矛头给吸引去了全部的注意力。

也许是这只豹子的惨死刺激到了另外三头白耳豹,它们焦躁但是不得不选择了退却。

黑豹从这只死豹的身下挣脱了出来,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在叫嚷着疼痛,特别是腿上的那一道,里面的皮肉都翻滚了出来,血水淋漓而下,稍一动作就疼痛难忍。

黑豹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这只大猫的旁边,用那只完好的腿狠狠的踹了它一脚,豹子一动不动,它已经死了。

黑豹伸手握住长矛的矛身,并不怎么费劲,长矛就被他抽了出来。

“咦?”黑豹发出了小小的惊呼。

要知道,如果想要将石矛刺进猎物的身体里面,那么需要非常大的力量,而石矛如果狠狠的扎入猎物身体内部,那么一定是用到了全身的力量,想要再拔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甚至有时候,男人一击杀死猎物之后却发现石矛无法拔出,只好用石刀满满的割肉“救”出自己的武器呢。

黑豹看到了对方刚才的跳跃击杀,也看到白耳豹被击碎的喉骨,但是他抽出这把长矛的时候,只用一只手的力量就足够了。

这点小小的疑惑,在看到矛头的那一刻荡然无存,随即这一位年轻的部落首领,发出了一声包含着惊异、震撼和满足的赞叹。

作为这个部落的年轻首领,黑豹见过很多很多的石矛,他知道不同树木做成的矛身所带来的细微差别在狩猎中是如何变得巨大,也知道部落里谁打磨的石矛头最好,他更知道石矛矛头是多么依赖于石头的材质。

前任首领有一根石矛,矛身是用苦枣树做成的,坚硬而不乏韧性,至于石矛的矛头,则是黑色的燧石精心打磨做成的。这样的石矛珍贵无比,是前任首领最心爱的东西,甚至超过了他的手足和女人。

而黑豹击败了前任首领之后,这样珍贵的石矛当然也归属他所有,他曾经以为这样的石矛就算是放在大河部落里也不会找到更好的了。

直到他看到了这根长矛的矛头。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石矛矛头。

它和平常的石矛大小差不多,但是却是太阳一样的黄色,在阳光下折射的光芒刺眼夺目,但偏偏叫人移不开眼睛。

“它可真好看。”击退了白耳豹的男人们重新聚拢到了黑豹身边,他们同样被这根石矛吸引去了注意力。

这样纯粹鲜明的暖黄色并不多见,他们也捡到过各种各样的石头,其中不乏有一些很漂亮,各种各样的花纹,有些也会夹杂着各种颜色,但是这样纯粹的不夹杂任何杂色的颜色,却是从来不曾看到过的。

而且他们当中那些聪明的人还发现更为惊人的东西:

这个石矛矛头上没有任何打砸磨过的痕迹。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亲手做过石器,他们无比了解一件石器制作的全步骤:选出合适的石头,敲掉不需要的部分,然后再用坚硬石头打砸出合适的模样和刃口。

但是这些经过打砸的石器,不可避免的,它们的身上都有一小块一小块楔形打砸痕迹,这种痕迹也让人们可以将它们和自然中的石块一眼就能分别出来——但是眼前的这个黄色矛头却不存在任何的打砸痕迹。

它是一个普通的双面矛头,但是矛头极为光滑,看不到任何一点坑坑洼洼的痕迹,甚至就连石块经过打磨也无法消除的颗粒感也丝毫不存在。

它不像是人类做出的杰作,倒像是阳光凝结而成的。

要不然它怎么会如此的光滑而且黄灿灿呢?

它比一般的石矛更薄一些,但是在坚硬程度上并不逊色,在锋利程度上更是远远超过。

黑豹单手挥矛,矛头毫不费力的就扎进了那只大猫的肩膀里,直到碰撞到了肩胛骨,再抽出来的时候,矛头依然和之前一样的锋利,丝毫没有磨损的痕迹。

光鲜美丽的颜色,还有匀称优美的形状,固然可以吸引很多目光,引起大家的惊叹,但是这种黄石矛头所带来的锋利,才能够折服所有的男人。

树苔从旁边那个小斜坡上跑了下来,她刚才射中了几头豹子,虽然并没有立刻杀死它们,但是也让对方受伤流血,变得迟缓,不然男人们身上的伤口绝对要更多。

她从死去的豹子身上拔下两只箭,其中一只的箭身已经因为豹子的挣扎而折断,不过没有关系,只需要挖开皮肉,找出箭头,随时可以重新再做一只箭。

黑豹眼睛尖,虽然树苔很快就将箭头收了进去,但是他还是捕捉到了那抹黄色身影,和石矛矛头的颜色一模一样。

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搜寻了两天,找到了另外一头死去的母豹子,它怀有身孕,所以行动迟缓,身上的伤口也最多。

而树苔在它身上留下的箭头,让它无法愈合伤口,最终只能倒毙在茫茫草原上,被秃鹫和野狼吞吃血肉。

黑豹很想要独自吞下那枚黄色石头做成的小矛头——他不知道那叫做箭,但是那两只小鸟不但吵闹,而且非常敏锐,在那两双黑黝黝的眼睛的注视下——或者说是逼视下,他也只能将它交出来。

“我想要那个黄色石头做的石矛,你们可以拿走部落里任何东西。”黑豹才不会欺负两个弱小的女人——虽然从之前的表现来看,这两个女人可一点都不弱小,他提出了交换。

任何东西,不管是猎物还是兽皮,就算是整个部落的石器或者说那些珍贵的陶器(虽然这些本来就来自石洞部落),只要能够换回那根黄石石矛,黑豹都绝对不会犹豫。

就算是石洞人需要的是人,一个年轻健壮的男人,或者是一个部落里面最丰满的女人,就算是黑豹最喜欢的那一个,他都愿意用来交换那根石矛。

两个女孩就像是两只真正的小鸟那样咬了一会儿耳朵,然后其中一个说道:“好吧,不过我们要的东西很难得到,比打死一头豹子还要困难。”

比打死豹子还要困难?那是什么?打死一头长牙虎还是狩猎一头长毛象?

黑豹兴奋且疑惑。

第二百二十八章 烈马,猎马

草叶青黄。

烈日如火,天气越来越热,也很久没有下雨了。

高到腰部的青草们被烈日烘烤,不少已经露出了枯黄的颜色,但是不用担心,只需要一场大雨,它们很快就会重新变得青嫩,直到天气转凉后才真正的枯萎。

黑豹趴在草丛里,嘴里嚼着的草根带着微微的苦意,但是这是他手臂展开范围内唯一能够找到的食物了。

他从清晨的时候,草叶上挂着露珠的时候就在这里埋伏了,如今太阳已经爬上了天空的最顶端,草丛里的那点露水早已经蒸发殆尽,相反,茂密的草丛已经不透风,锁住了热气,让趴在里面的人犹如呆在一个蒸笼之中。

黑豹和男人们已经埋伏大半天了,这里临近一小块水洼,是草原动物难得的饮水点,只需要静心等待,总会有猎物上门的。

在这大半天之中,他们看到了不少的动物,有奔跑的土黄色兔子,有警觉的两牙长鼠,有擅长跳跃的跳鹿,也有皮肉肥美的草鹿。

如果是以前,他们早就奔跑出去开始狩猎,不论是哪一种猎物,都可以为部落的晚上增加油脂的香味。

但是现在,他们必须忍耐。

天气越热,不但素食动物争来饮水,就是食肉的狩猎者们也会经常在这里打转,时不时看到有饮水的动物突然奔跑起来,后面往往跟着一两个追逐的身影。

因为有竹筒的缘故,男人们并不缺少水,但是漫长的等待已经让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焦躁不安。

而在他们的耐心没有被完全消磨掉的时候,土地远处的踢踏声让他们提起了精神。

一群野马就像是旋风一样跑了过来。

它们毛发红棕,间或有灰白杂色,脖颈修长,肌肉流畅,就是神色也不是寻常食草动物的警惕胆怯,也不是犀牛等动物的笨拙暴戾。

它们也确实不用太担心,形单影只的马已经不是狼这样的狩猎者可以捕捉的了,如果是一群马,那么就是狮子也不敢正面冲突。

至于人类?

马从来不是人狩猎的主流猎物。

被激怒的马群可以轻易的将一个男人踩成一堆肉泥,相比之下,羊和鹿就可爱很多了。

果然,在水源附近转悠的几只狼纷纷退却,而马儿们也开始痛快畅饮。

因为是靠近水源的原因,这里的植物也更为丰茂,还有几颗树木稀稀疏疏。

虽然不能如同丛林之中那样能够找到十几米甚至几十米,但是也能为动物们带来一小片凉荫。

太阳是如此的毒辣,而清凉的水,凉爽的风还有能够遮挡烈日的树荫,无疑是难以割舍的享受,马儿们并没有急于离开,它们停留了下来,饮水休息。

“走。”随着黑豹的悄声招呼,男人们压低了身子,悄悄离开藏身的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