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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误我终身 逗天馨 3934 字 1个月前

青石作为老祖母的女儿,现在几乎已经确认是石洞部落的下一个首领。而老祖母年轻的时候,想必也不会比青石差吧?那么是不是也在整个部落里面拥有和青石一样的地位和威望呢?

老黄狼摇了摇头,脸上露出那种老人说大新闻时常有的那一种神秘神色:“不是。当时老祖母和青石在整个部落里都生活的很不好。”

“哦?”罗琦果然被吊起了胃口,她伸手将啄着自己衣服的猫头鹰一把撸下,向老黄狼询问当年事情的细节。

“唉,老祖母年轻的时候比现在的青石还能干,但是当时的老首领就是不喜欢她。”老黄狼摇摇头,轻声说道:“她是老首领的大女儿,但是因为老首领的不喜欢,她的妹妹们都敢欺负她和青石。”

当然,石洞人欺负人的方法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挑剔她们娘俩采集的食物不够多不够好,要么就是故意扔一些累活给她们,比如让白天出去找食物的老祖母再去晚上守夜等等。

罗琦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没有想过,在石洞部落拥有如此威望的老祖母,还有这如此的过去。她想知道后来的事情:“最后发生了什么?”

是什么让原本人丁兴旺的石洞部落人丁零落?又是什么让老祖母能够成为了整个石洞部落的首领?

罗琦可不认为在前代首领死亡后,老祖母的同胞妹妹们会看着这个曾经被她们欺负过的人成为整个部落的首领。

老黄狼沉默了一会儿,从嘴唇里缓缓吐出两个字:“狼群。”

“狼群?”

“狼群袭击了部落,虽然最后被打败了,但是它们咬死了很多的男人,连当时的老首领也在对抗狼群的时候被咬伤,最后走向了死亡。”

而老黄狼,那时候还不叫老黄狼呢,他正是因为单人杀死了一头狼,所以才有了一个这么威风的名字。

但那时候的石洞却是愁云惨淡,首领刚刚死亡,部落里伤亡惨重,人人都是愁云惨淡。

有不少的人,已经在商量着,和自己的伴侣去另外的部落生活,反正石洞部落死了这么多人,是不大能够再像以前那样过日子的,就算还能成为部落,但是实力大大下降,也会被周围的部落攻击,抢占地盘。

时间太久了,很多细节老黄狼都记不清了,但是当时石洞里的低落和沉闷,依然让他记忆犹新。而让他记得更清楚的,就是那时候还算得上年轻(和现在比)的老祖母,她一个个的劝阻了想要离开的族人,又带着大家掩埋了尸首,出去寻找食物,又交好了周围部落的首领,使得他们不来侵犯……

“不过……”老黄狼犹豫了一下。

他非常的尊敬老祖母,但是他对罗琦的尊敬也毫不逊色,而那个事情说出来,很可能让两人之间产生缝隙。

但是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决定说了,只是打量了一下周围,说话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老首领的二女儿,老祖母的妹妹,死了。”

罗琦同样低了声音:“为什么死了?”

老黄狼指着外面那个灌木丛,似乎重新回到了那一天:“她想别的部落首领帮助她成为石洞人的首领,然后老祖母发现了这件事,就把她带到了这里,告诉大家她所做的事情,然后让大家朝她身上扔石头,然后……就死了。”

所以,这就是石器版本的“玄武门”?

罗琦察觉到老黄狼看着自己的神色似乎带上了忧愁,知道石洞里的人,大概已经有不少人都察觉到了那个严重的问题了。俺们慈祥的老祖母,当年也是能手刃姐妹的狠人啊

第七十三章 猫头鹰牌雷达

俗话说,天无二日,国无二王。

石洞部落里的人没有听过这句话,但是他们同样知道,在狼群之中不会存在两只头狼。

有些灵敏的人,比如火石,有些曾经见识过权力争斗残酷的人,比如老黄狼,他们已经看到了石洞里如今的问题,并且为之担忧。

虽然罗琦在石洞里拥有的威望日渐增高,但是老祖母几十年的领导同样让部落的人心生尊敬,还不用说,石洞里的相当一部分人,都是老祖母的子女孙儿,感情上当然不免有所偏向。

如果这两个人之间发生了冲突,那么又该怎么办呢?

火石想过,按道理老祖母是她的亲人,她应该帮助她,可是看到安稳睡在身边的水鹿和两个孩子,她又觉得让罗琦来担当整个部落的首领也不是一件坏事……

老黄狼也想过,说实话,罗琦帮了他很多,给了他食物和新地位,他和老祖母又没有血缘关系,按道理来讲如何选择应当不难……可是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坏处,他也总是想起那些年,石洞里处境最危困的时候,老祖母是何等的殚心积虑才守住了整个部落。当老黄狼年老体迈的时候,一般的部落早已经想办法将这样的无用老人扔出去自生自灭,但是老祖母却还是留了他在石洞里……

难啊!

少数几个能够看出风向的人默默思考,却总是陷入了两难之中。

但是石洞的情形并没有像他们想象中那样恶化。

老祖母和罗琦之间并没有像两头雄狼为了争夺头狼的位置而相互撕咬,相反,她们相处的还很不错。

罗琦时而给石洞里琢磨出一些新奇的东西来,而老祖母则始终负责石洞里的大小事务,说起来,就是一个人负责技术,一个人负责行政。

不过,如果罗琦有什么需要,老祖母绝对会将所有的人手都调给她使用,投桃报李,老祖母的领导地位同样得到了罗琦的坚决拥护。

而在这种隐然的平衡之下,大雪到来了。

……

今年的大雪来的比往常更早。

似乎昨天树上还挂着红黄的树叶,一夜之间,所有的地方都覆盖上了一层白装。

站在石洞外面往外看去,从山坡到山下,全是一层雪白,往日里黑灰色的山岩,枯黄色的草丛,披红挂黄的树林,此刻尽皆被雪覆盖,让人油然而生天地壮阔之感。

当然,这只限于那些吃饱喝暖的闲人逸客。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跋涉的人可没有这种闲工夫感叹。

五六个男人踩着雪往山下走去,远远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大张白纸上爬上了几只黑色的蚂蚁,在一片白茫茫中显得分外显眼。

他们的身上穿着鱼皮棉袄,鱼皮呈现出自然的鳞片纹路,让它们瞧上去有一种别样的美感。在棉袄的夹层里面,填充的是鸟儿的绒毛和羽毛,绒毛也就是鸟儿胸膛上的那一块毛,这里的毛最是柔软保暖,只需要四两就能够做成一件羽绒服。

这些在野外奔波的人当然用的是最好的材料,他们的衣服不但缝了两道密封线,就连里面的羽绒,也有大半是鸟儿的绒毛,最暖和不过了。而石洞里的其他人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就算石洞人能够捕掉不少的鸟儿,但是给每人做一套羽绒衣裤那肯定不够,所以不少人的衣服里面填充的只有少量的绒毛,里面夹杂着大量的羽毛,甚至还有一些棉袄里面,填充的不是轻柔保暖的羽毛,而是轻柔但是保暖效果很一般的芦絮。

这也就是在这里,如果换成另一个时空,这种劣质的衣服分分钟会被告上消费者协会。

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鱼皮棉袄,裤子就不可能再做成羽绒的了,一来不容易行动,二来实在也没有那么多羽毛。他们都是穿着一件单鱼皮的裤子,然后在外面再套上一层树皮布做的筒裙。

往常穿兽皮的时候,兽皮也只能覆盖到膝盖上,下面的腿脚一样得受冻,如今穿了这两层的裙裤,倒也能抵挡住一些寒冷。

在裤子下面就是鞋了。

以前大雪的时候,人们总是无法出去觅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无法御寒,出去狩猎的人往往会被活活冻死在野外。就算他们穿上了兽皮的衣服,可是寒冷总是如影随形,从他们光着的双脚进攻,直到他们因为双脚寒冷到麻木而无法再走动。

但是现在他们的脚上,每个人的脚上都有了一双新的鞋子。

新的鞋子分成了两种,一种是鱼皮做的,用鱼皮折叠起来,做成了鞋底,剩余的鱼皮做成了鞋面,在鞋子的底部,则用柔软的芦絮填充,所以就算在雪地里行走也不会寒冷。

另一种则是兔皮做成的,皮朝外,毛朝里,踩着软软的兔毛,脚甚至会因为行走跋涉而微微出汗。

所以虽然在雪地里走的辛苦,还动不动发生各种突发状况——大雪掩盖了一切,平时能够避开的树木杂草乃至于石头和坑,此刻却能够很容易的成为陷阱,只看哪个倒霉蛋会因此而摔上了一跤了。

不过大雪困住的并不止有人类。

一只白尾鹿也在雪地里艰难行走。

灵便的四根蹄子,能够让它在草地上快速奔跑,也能够让它在树林里快速纵跃,但是如果这四根蹄子都深深的陷入了雪中,到底先拔哪只腿,似乎就让这个漂亮的小鹿迷糊了。

它已经发现了石洞人,可是雪限制了它的行动,让它无法利用速度摆脱人类,最后不得不哀鸣着倒下,血染红了身下的白雪。

在茫茫大雪之中,想要找到猎物要花费比平常多得多的运气,可是眼下男人们气定神闲,一点都没有意外惊喜的样子,就像是他们早就知道这里有一只鹿等着他们来抓的一样。

他们确实早就知道了。

在还没有出发前,罗琦就已经给他们指出了方向和距离,告诉他们,这里有一只鹿,不需要走太远的路就能带回来。

他们来了,发现了猎物,然后捕杀。

不惊讶,是因为这种事情,在这两天里已经发生过三次。

……

石洞。

罗琦裹着比常人厚了一倍的鱼皮棉袄,坐在火堆前还在瑟瑟发抖。

一只鸟儿从石洞外面飞了进来,落到她的旁边,扇起来的冷风都让她抖了一抖。

猫头鹰似乎对自己的宿主如今的悲惨遭遇甚是满意,抖了抖羽毛,这才说道:“我刚才飞出去一公里远,周围的雪地里已经没有好捕捉的猎物了。”

是的,附身到了鸟儿身上的系统,如今被罗琦用来作为雷达,搜寻石洞周围的猎物。羽绒服要用鸭子头腹部那一小块的绒毛作为填充,但是很多商人会用别的地方的羽毛,这样一来保暖效果就大大折扣了,不过石器时空的原始人忍耐力很强,就算是劣质低配的羽绒服,那也是足够保暖的了。

冬天很残忍的,我记得美国有个科学杂志说的,百分之七十多以上的动物是度不过冬天的,还是百分之九十?记不清了。

所以别看原始人这么苦逼,对比一下就可以看到,人家确实是食物链的顶端

第七十四章 大雪的日子

“哇!虎牙他们又带回来猎物了!”看见猫头鹰飞回来,林雀开心的大叫。

他穿着一件长到膝盖的鱼皮棉袄,光着腿,鞋子也不是鱼皮鞋和兔皮鞋,而是用柔软的干草编制出来的厚草鞋,里面垫上了一些芦絮来保暖。

与之相比,罗琦穿的可就多多了,她里面穿着丝绸的白色中衣,这是她穿越的时候的衣服,在中衣外面是一件兔毛的小坎肩,兔毛朝里,能够最大限度锁住热量。而在最外面,则是一件精心制作的鱼皮棉袄。

哦,严格说起来,这是整个石洞里真正能够称为“羽绒服”的衣服。

里面的填充用的是灰雁的绒毛,全部来自于这种鸟儿的胸前那一块的柔软细绒,一根羽毛都没有,蒸汽消毒晒干后缝入鱼皮之中。而这个羽绒服也用了比别的衣服更多的鱼皮,只为了件衣服延长到膝盖,将大腿也纳入了保暖的范围。

下面除了中衣裤子外,还穿了一件树皮筒裙,脚上穿了鱼皮做的袜子和兔皮鞋。

换到了整个石洞,也没有人比她穿的更多了,就算是那些在雪地里跋涉的男人,他们穿的也没有她暖和。

可就算这样,她还是在火堆旁抖成一团。系统说她的这幅身体耐力比较弱,不过抵挡力还是杠杠的,反正不会生病,宿主只需要挨过几天,适应了这里的寒冷就好了。

林雀小大人一样的叹了一口气,从火堆上吊着的一个小陶锅里倒出一碗热水来捧给了罗琦。

然后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小块鱼肉,又手指长短,放到火堆上烤热了,笑嘻嘻的递给了猫头鹰。

小孩子的忘性大,虽然之前曾经嫌弃过这只鸟儿,但是当发现猫头鹰能够指引猎物的方向,林雀的态度立刻变了一百八十度,连自己分到的食物也想着给鸟儿留一份。

猫头鹰嫌弃的偏过头去。

林雀锲而不舍,转过身子将鱼肉从另外一个方向塞到了猫头鹰的嘴边。

火石哄着哇哇哭着的孩子,眼看着孩子渐渐睡着,便一边轻声哄着一边坐到了火堆旁边,对着罗琦笑了笑,又逗林雀:“怎么了?你不是不喜欢这只鸟,要将它烤了吃吗?”

林雀红了脸,不理会火石的调侃,转过身子坚持不懈的想将那块鱼肉喂给猫头鹰。

“林雀,你这样是不行的。”一个声音突兀的出现在身侧。

虎牙抖着身上的雪,狠狠的跺了两脚,让寒冷而发麻的脚尽快恢复知觉,身后跟着的几个男人也都呵气跺脚,直到喝了女人们捧过来的热水,几个人才舒缓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虽然有了足够暖和的衣服和鞋子,但是在雪地里行走依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虎牙!”这个年龄的男孩最佩服的就是勇猛的部落男人,他兴奋的跑了过去:“你们又捉了什么回来?”

男人们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男人将他一把扛起来:“怎么了?我们的小勇士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打猎?”

“是白尾鹿!”被扛到肩膀上的林雀一眼就看见男人们的收获,随后整个石洞里都回荡起了他兴奋的高叫声。

一整只鹿,哪怕是在食物最为丰富的秋天也不多见,何况现在外面大雪封山,遍地严寒呢。

能够打猎到这么大的猎物,男人们自然成了功臣,热水暖和了身躯,立刻就有人从悬挂着的一排烟熏鱼里割了一大块鱼肉,放到火上面略一烧烤,分成好几块递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