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李霖铃小心翼翼地问。

陈李白拉了拉她,想提醒她别戳人家伤口——他觉得苟梁要维持现在的云淡风轻也十分艰难,他们作为朋友要做的就是全心全意配合好他的“我不care”即兴表演。

苟梁并不介意,反而问她怎么眼睛红红的。

李霖铃尴尬地笑了下。

昨天事情发生后,她和张筱这两个感情充沛的妹纸抱头哭了很久,晚上都没睡好,现在两人都顶着一对金鱼眼。

陈李白见他真的不介意被谈起此事,这才压低声音问:“照片上的地方是实验楼的厕所吧?”虽然照片很快被人黑掉了,但他还是认出来了。

“阿程,是谁对你做这么过分的事?你说,我喊上几个兄弟干不死他丫的!”

陈李白的表情不是在开玩笑。

苟梁有些诧异,见他义愤填膺又觉不需要太意外。

这小子年少冲动又最讲义气,当初人家詹学霸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都没敢做什么有失风度的行为,反而是他挺身而出打了自己一拳头,不就是最好的例子?想到这里,他翘了翘嘴角,不怀好意地看着陈李白:“你真的想知道?”

陈李白直点头,只要苟梁指认,他就和对方誓不罢休。

苟梁嗤笑了声,脸上的笑容突然收了干净,冷漠地说:“我恐怕你帮不上这个忙了。”

陈李白吃惊,还要追根究底,但苟梁却像是被触怒了一样,再不给他好脸色——甚至比他一开始找自己麻烦的时候还不如。那时的苟梁虽然横眉冷怼,但却很好接近,但这一刻陈李白却觉得自己被完全地排斥在外。

陈李白能在年级前十保有一席之地,足见他不是一个蠢人。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被迁怒了。

而被迁怒的理由……

他下意识地,难以置信地看向自己另一手边的位置——詹永哲。

全班都在明里暗里关注着这个角落,他们跟随陈李白的目光看去,只见詹学霸的脸色忽红忽白,表情竟是心虚。

看到这里,他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们震惊,怎么也没想到那么欺负苟梁的竟然会是詹永哲!

——哪怕仅仅只是看到一张照片,但那触目惊心的被定格的瞬间,就足以证明原主曾经遭遇过多么难堪的伤害,詹永哲的做法已经不是泄愤或警告,而是最没有人性的羞辱行为!

这样一想,众人都觉不寒而栗。

其中陈李白感触最深。

虽然他在原主的日记被公开的那天对苟梁恶言相向并大打出手,但在那之后,他之所以能够很快地摒弃前嫌接纳苟梁,并非因为苟梁智商超群或做的东西好吃。

而是因为他很清楚,同班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就算戚程暗恋詹永哲,也从来没有打扰过对方,也没有做过对不起詹永哲让他难堪的事。甚至于,他都没有声张过,若非被有心人爆料,所谓“戚程暗恋詹永哲”的爆炸性新闻就和水底的泥土一样,不碍着谁。

至于他的日记被公开,那已经查明是和詹永哲有仇的吴勇故意为之。

真要计较起来,反而是原主因为詹永哲的缘故受了无妄之灾,在全校同学面前丢了大脸,谁是因谁是果分说不清。

在他看来,虽然有过膈应,但原主也没有错。而苟梁是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人,陈李白扭转第一印象真心把他当做像詹永哲一样能够肝脑涂地的朋友,并不值得意外。

那么,在原主这么安分的情况下,詹永哲仅仅因为发现对方喜欢自己就做出这样的事,那就不仅仅是过分了。

陈李白看向詹永哲的眼神蓦地变了,一时竟觉初中时就开始同窗的詹永哲无比陌生起来。

李霖铃是个火爆脾气,这时候第一个忍不住拍案而起:“詹永哲,居然是你!!你、你……”

她眼中火山爆发,却因过度激动而说不出话来。

詹永哲难堪地低下了头。

苟梁冷笑了声,随即从书包里拿了一盒自制的牛奶果冻放她手边说:“没必要这么大动肝火,坐下,之前我就说过了,我不欠他的。从前的事,不管是我,还是他,是恩是怨全部一笔勾销。”

李霖铃张了张口,突然抱着食盒哭了起来。

苟梁:“……”

时宇:“……”

陈李白小小声:“喂,这么多人呢,你能不能忍一忍?”

李霖铃根本不理会他,兀自哭得专心。苟梁对陈李白的求助眼神视若不见,拿过时宇放在桌面上的书看起来,倒是詹永哲的养气功夫不足,绷着一张脸走向苟梁,说要和他单独谈谈。

苟梁静静地看着他,倏然而笑,站起身来。

时宇拉住苟梁,后者问他:“你也要一起来?”

时宇果然站了起来,詹永哲有心想要拒绝第三人的干涉,最终还是沉默地走在了两人身后。

他在心中反复地预演已经纠结了一天一夜的道歉,只顾着想着该怎么开口求得苟梁的原谅,等停下来才注意到他们来的地方竟然就是实验室厕所——这个装满原主不堪回忆的地方。

詹永哲脸色大变。

苟梁撇下他们两人,顾自地站到了他醒来时的那个位置,语气没有丝毫起伏地说:“就在这里。那天我就虚脱地坐在这里,你们全都走了,没有一个人在意我伤得有多重,也没有一个人想过,我还有没有力气从这里逃生。”

“等我从昏迷中醒过来,浑身痛的已经没有知觉。”

“我很冷,咳嗽的时候吐出来全是血丝。后来,医生说,我当时内脏出血,随时可能丧命。”

“我的家人,我的同学老师……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也没有人关心我遭遇了什么,会不会就在这里死掉。要不是……那个星期一,也就没有所谓轰动全校的告白事件,而是某个清洁工、老师或者随便一个什么人,终于在这里发现我的尸体。”

第20章 草莓味的学霸攻(20)

詹永哲原本打的腹稿这一瞬间一句都说不出口了。

他只想获得宽恕,却从未考虑过,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恶劣的后果,一时意气也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听着苟梁平静地陈述濒死时的孤立无援,他浑身发冷,适才意识到,他所谓的求原谅和想要补偿的心理都不是苟梁需要的,甚至十分可笑。说来说去,他不过是卑劣地想给自己开脱而已……

苟梁当然不会宽宥他。

因为,他犯的过错,不只是伤害了原主的情绪。

那夺走的,是原主的性命。

“当我挣扎着爬出这里的时候,我就发誓,我绝不能再这样窝囊下去。”

苟梁说。

“我这辈子,活了十七年,亲人不像亲人,没有一个朋友。我活的比群居的可怜虫还不如!”

“从小到大,但凡我有什么地方比叶辉表现得优秀,他就让我妈来对付我。她有时候会哭她的不容易,在这个家里如履薄冰;有时候她会打我骂我,命令我不行不行我做什么都不行!所以我听话,我什么都不跟叶辉争。可那又怎样?”

“叶辉的人生意义有一半都是靠贬低我欺负我来实现,我一再退让,他当做理所应当。就因为他考试作弊被我看见,我就必须受他的威胁,替他掩盖丑行。我沉默,他还不满足!花钱找人打我百般刁难我,在家里孤立我,策反我唯二的亲人……最后,他找上了你,一个完美的共犯。”

“这十二年,我没有生存能力,吃叶家的住叶家的,好像我一旦反抗就是忘恩负义。可是……凭什么呢?”

苟梁眼神蓦地变得锋利,语气尖锐。

“叶辉算什么东西,你詹永哲又算什么东西?”

“我的人生凭什么就只能得是你们人生里不堪入目的配角,活着只为陪衬你们的光鲜亮丽?!我是智商比你们低还是长得比你们丑?难道就因为我爸死的早,我妈改嫁了,我就欠了谁吗?!”苟梁说,“我活过来的时候,我就告诉我自己。既然你们自以为高高在上,我就要让你们知道,在我这里,你们一无是处!”

时宇心疼地抚着他的背想给他一点依靠和温暖。

他无法想象,当时那样的情况,苟梁是怎么撑过来。他的坚强是被曾经受过的诸多屈辱,苦痛甚至是濒死的觉悟而武装起来的铠甲……而那些,他不曾参与,无法改变,也不能替他分担。

想到这些,时宇的心就像被刀滚过一样。

在这一刻,他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守护在他身边,让他远离疾病,远离世间的一切悲苦。

【叮,目标好感度更新,当前好感度:+95!】

苟梁深吸一口气,冷笑一声:“詹永哲,你知道以前我为什么喜欢你——或者说,崇拜你吗?”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顿住,扭头看了时宇一眼。

时宇握紧他的手,对他点了点头,苟梁才继续说下去:“那是因为,我活的没意思透了……我想成为像你这样的人——有好人缘,在大庭广众之下能够昂首挺胸,被人们认同,受到那么多人的称赞……那个人无所谓是不是你。”

“而等我幡然醒悟不再为谁的满意而活的时候,我才明白,毁了我的,不是你们,只是我自己。”

“我自以为会让你们满意的行为不叫藏拙温驯,而是愚蠢。”苟梁敛住眼中的怨责和愤怒,轻声说:“叶家不值得我牺牲自己的人生,而你,也一样。”

“所以,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只希望我们能和平地做同班了三年的普通同学。我的人生没有你的戏份,也不需要你来参与,明白吗?”

说着他拉着时宇的手,大步离开。

“戚程!”

一直沉默的詹永哲突然出声,见苟梁脚步不停,他快追了两步,哽咽地大喊:“对不起!戚程,真的对不起!”

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

如果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这样做。

但,除了原主,谁又在意呢?

【系统:主人,原主的负魂力没有被净化吗?】

安安静静的意识海,让系统惊讶了。

【苟梁:没有,刚才我净赚200w,原主的负魂力已经被我搜刮干净了。】

【系统:那主人为什么不开心?】

【苟梁:意料之中的事,有什么值得开心的?】

【系统:呵呵。】

【苟梁:好吧,刚才太卖力,不小心入戏太深了。呜呜,我被我自己的演技征服了,好想哭,肿么破?t ^ t。】

系统默默地遁了:爱咋滴咋滴!

*

除了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体育委员,谁也没有关心何琳为什么没有再来上学。

两天后,乐城杯篮球赛如期举行。

高二三班虽然训练用心且实力不俗,但在第一场就被刷下来了——不是因为詹永哲的不在状态,而是时学霸的锅。

一开场,他手中的篮球就像长了眼睛似得,每次投篮的时候都以完美的抛物线准确地——砸在了对手的嘴巴上!对手班级的篮球运动员全部中招,糊了满脸的姨夫血,连替补球员都不能幸免。

甚至有个人生生被撞断了两颗牙!

而他这么做只因这几个人在上场前,对苟梁指指点点,嘴碎地对他的身材品头论足,又说那张果照如何如何。更有个嘴贱的(掉牙男)说反正苟梁是同性恋,找上他说不定能免费给他们睡一回,滋味没准不比女人差……时学霸表示,应该要教他们做人。

苟梁在一旁边笑边打call。

校方不敢指责时宇,但也不能任由他这么祸害人,于是三班直接和“姨夫球队”一起被取消了篮球赛的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