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叶萧发现,自从那次生病之后,他的二妹就愈来愈有主见了,或者说她的心思越来越深沉,她在想什么要做什么,他根本就看不懂。

叶蓁说:“大哥,既然我刚才和元凯说的你都听见了,你也写一份计划书吧,明天给我。”

叶萧:“……”

晚饭是叶大哥炖的野菜,叶竹熬的米粥,三个叶父从工地带回来的馒头,还有两个肉罐头。

虽然明明说过让叶父不要特别留饭,让他自己吃饱,可他习惯了,总是不自觉的就给家里的儿女留,叶蓁吃了半个馒头,喝了小碗的稀饭,吃了大半的野菜;叶竹自从吃了肉罐头,他的最爱就从野菜变成了肉罐头,和在稀饭里他能喝几碗,还是大哥管束才没让他撑破肚皮,叶父宠孩子没边,别奢望他会说出让孩子别吃之类的话。

饭后叶萧果然劝着叶父吃了营养品,也就是几粒胶囊,叶父感动的都快哭了,一个劲儿的嚷着要退回去,让叶蓁别想着他,给自己买身衣服才是,如今冬天越来越临近,天气越来越冷了,叶蓁还穿着两年前的衣服,站直了手腕和脚腕都露在外面,那得多冷啊!还是叶萧叶竹两兄弟抱住他大腿让拦住了他。

这倒是叶蓁忽略了,她看了眼她爸和她哥她弟的衣服,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改天去物品站买两身厚衣服,顺便买几床棉被。

次日一早,叶父干劲十足的出了门,叶蓁说:“爸,家里吃的够了,不要给我们留饭,你自己吃饱。”

他诶了声,健步如飞!

送走叶父,叶萧尴尬的把本子给她,“我不知道对不对,你看看……”

叶蓁笑着接了过来,把请假条给他:“麻烦大哥了。”

叶萧和叶竹一起出门,叶看见元凯已经顿在门口,愁眉苦脸的模样,手里皱巴巴的捏着一个纸团着,叶萧突然生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来,他深深的看了眼元凯,把元凯看得一愣一愣的,毕竟叶萧不待见他,每次看见他都恨不得他立刻消失,突然这么看他,他打了个寒颤!

叶蓁随后出门,元凯停止了胡思乱想,立刻跳到叶蓁面前,“臭丫头,你看看!老子可是写了一整夜!”

叶蓁没接:“请注意纸面整洁。”

元凯:“……???”

知道他写这一份就快要写哭了么?

叶蓁没理他,直接去了物品站找张胖子。

元凯喂了几声也没让叶蓁手下留情,他咬牙切齿的,招来兄弟给他当桌子,把那份计划书又誊写了一遍,一边说:“老子这辈子做过的最大的错事就是信了那黄毛丫头的邪!妈的,老子居然还和她一起做白日梦,简直可笑!”

他兄弟不好说什么,毕竟最近能吃饱肚子都是靠了那黄毛丫头,干笑了几声。

元凯给了他一脚,“你笑什么?老子说错了?”

他兄弟立刻叛变了,说:“凯哥说得对,是那黄毛丫头的错。”

元凯又一脚踢了过去:“什么黄毛丫头,老子能叫你们能叫吗,叫姐!”

“对对对,叶姐!”

“哼。”

叶蓁和张胖子坐车去三十区的时候,元凯就把他誊写了一遍的计划书塞她手里了,警惕的盯了眼张胖子,对叶蓁说:“你好好看清楚,我可是很用心写的!”

叶蓁“嗯”了声,“辛苦你了。”

张胖子看了看元凯,高傲的笑了一声,一点不把元凯放在眼里,元凯也是冷笑,昂着头颅离开了。

叶蓁似乎没有发现两人间的暗潮汹涌,和张胖子上了车,听他说了博物馆的注意事项之后,就埋头看叶萧和元凯写的计划书。

叶萧的字比元凯的要工整许多,元凯的字纯粹是丑。

这俩人考虑事情的方向也不同,元凯在外面野惯了,平常又有很多小弟,对街头那一带十分熟悉,他考虑的是负重跑这个太简单了,不过跑几步就能得到一斗米,不划算,既然要挑选私军,自然要综合其他方面,不只是体力,还有平衡能力等各方面的。

叶萧考虑的则是这个消息一旦发布出去,开始或许没人相信,一旦确认事情是真的,只怕会有很多很多、更多的人前来挣这一斗米,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混乱,最好就是限定一个数字,制定约束规则等等,这下面就罗列了许多出来。

叶蓁想,元凯和叶萧都不是笨的人,只是每天被生活所逼,根本无心去想其他。

张胖子也看到了叶蓁手里的纸,他笑道:“你和那小子怎么认识的?”

“他抢过我,现在在帮我办事。”

张胖子一噎,他发现自己还真愈发看不懂叶蓁了,这心眼也忒大,被抢过还能留身边,这都能一笑泯恩仇呢?

叶蓁把纸放进背包里,看着车窗外的世界出神。

六十九区杂乱荒芜颓败,可越往内区,里面的世界就愈发干净繁荣,路边上有着络绎不绝的来往车辆,人们的穿戴干净整洁,街道两旁有不少店铺……

到了三十区,博物馆前下来,地面都铺着大理石,光滑可鉴。

能来博物馆的,大多是有能力的人,男人穿着全套的西服、头戴爵士帽,女人则身着礼服,就像是去参加一场高级的宴会,虽然这也算是一场高级展览。

叶蓁跟在张胖子身边,身穿军绿色制服的士兵疑惑的目光在叶蓁身上一扫,张胖子立刻瞪了过去:“怎么了,有问题?”

他立刻道:“没有。”

张胖子高傲的哼了声,一副“暴发户要不完”的气质说:“狗眼看人低!”

叶蓁莞尔。

因为今天要出来,想着家里要添新衣,她就顺便给自己买了一套,黑毛衣外搭了薄棉衣、黑长裤,一双胶底的布鞋。

和之前比起来好太多,可和三十区的人比起来,她依然像是个乞讨的。

博物馆有四层,将军墓出土的文物是当今世人关注的重点,此刻被精心保护在二楼供人参观,由瓷器、玉器、木雕、书籍字画等逐一摆开安放,甚至还有一张红木花雕的拔步床,床前放了一个梳妆台,一张圆桌,四张凳子,梳妆台后是一个六扇开的衣柜,都已经毁坏了大半,经过修复依稀能看出曾经的影子。

这是卧室。

有人在介绍说,这是主墓室的场景,考古学家和博物馆的负责人都强烈建议不能把这些分开东西,要还原当时的真实场景,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墓主任的爱,这对恩爱的夫妻在死后也在一起。

“叶小姐,叶小姐?”

张胖子推了推愣神的叶蓁,叶蓁回头看看他,又回过头去,她低头呢喃了几个字,张胖子没听清,依稀是:“……什么什么蠢货?”

“你说什么?”

“没什么。”

张胖子发现,进了博物馆后的叶蓁更安静了,他以为她来看这个将军墓出土的文物是想要证实自己的实力,又或者说是想来看新奇,可她步履缓慢的每一个都一次看过,却又没有长久的停留,更不像旁人那边感叹做工的精致,猜测在几百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如何惊心动魄,她太平静,与其说是来参观最神秘的文物,倒好像回到了家里一样自在……?

直到在一面展柜前,张胖子指着里面被修复后却依然能够看出破损的纸张说:“叶蓁,你看这个,听说这是古代的结婚证书。因为上面有和墓碑上一样的照片,虽然没墓碑那张清晰,但还是能看出来,然后才猜测这可能是当时的结婚证书。”

叶蓁看着,手指落在玻璃上,仿佛透过遥远的时空再次握上那页纸:“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她用的是中文,张胖子听不懂,他疑惑的看着叶蓁,“你在念上面的字?”

叶蓁还未说话,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哧笑,是个穿着白色佯装、斜戴纱帽的女人,“不过念了两句让人听不懂的话,还会忽悠人能认得这上面的古文字了?可别在这儿贻笑大方了!”

张胖子眉毛一竖,他挺着大肚子,嚣张又不可一世的说:“老子说话关你屁事,你听不懂还有理由了?”

女人冷冷讥讽,扫了眼叶蓁的破烂衣服说:“哼,不知道哪里来得的发户,还以为自己是什么人了!”

张胖子所在张家确实不是什么豪门世家,家里也是近二十年靠着物品站发展起来的,确实就是个爆发户,因为身份太低,他们家虽然有钱,真正的世家却也看不起他们,不屑结交,如今被这么一说,就立刻被踩了痛脚,气得不行!

“你什么意思?你要有实力就把博物馆包下来自己看,既然和我一起看,也不见得有多厉害!”

那女人一噎,哼了声。

周围已经有人看过来,在博物馆闹事是大罪,重则会被拘留判刑,张胖子和那女人都有顾忌,也不敢真的闹大。

叶蓁笑了笑,说:“这是一句结婚证言,翻译过来便是: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张胖子蒙了,听得似懂非懂,好像懂了,却又说不出意思来。

那女人也蒙了,她觉得叶蓁在说大话,可听这由古文翻译出来的话,又特别有韵味,特别是那种奇异的腔调,柔软又缠绵。

叶蓁又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同姓氏的两家联姻,在一起缔结婚约,结成良缘,是得称的匹配。桃花盛开之际,正宜婚嫁,预料将来一定子孙像瓜蔓绵延,子子孙孙世代昌盛。将白头到老的约定书写在纸上,像红叶题诗一样的天赐良缘,记载于鸳鸯谱上。以此证明。”

她凝着的目光落在那一直证书上,轻声说:“既然看过了,我们就走吧。”

张胖子突然反应过来,“叶小姐果然厉害!”

那女人将信将疑,“我们都不懂,当然由你说了算。”

叶蓁说:“没关系,很快你们也能看懂了。”

女人疑惑皱眉,什么意思?

张胖子瞪了那女人一眼:“还想闹事?反正我难得来一回博物馆,老子不怕你!”

女人不甘不愿的只能走了,她不能闹事,在博物馆闹事被发现,会被拘留不说,未来三年她都没法再来博物馆参观了,还会受到谴责。

张胖子拉着叶蓁到了书籍字画那边,他十分激动,却又压着声音怕被人发现:“你真的全部能看懂?你快给我说说这都写的什么?”

叶蓁看着他,冷静又安静的不说话。

张胖子知道自己失态了,他轻轻咳嗽,转头看了看周围:“不好意思,我就是太激动了。”

他都没想到自己能再六十九区捡到宝!

叶蓁说:“走吧。”

叶蓁和张胖子正准备离开,去突然听见一阵十分整齐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伴随着这脚步声,还有一阵低声的惊呼和兴奋,小声议论开来:“是闫历!闫历将军来博物馆了!”

“他也是来看将军墓出土的文物吗?”

“肯定是啊,闫历是帝国最厉害、最年轻的将军,这个将军墓他肯定感兴趣。”

“我都没想到有幸能亲眼见到闫将军!真的太幸福了!”

“是啊是啊,如果能合影就更好了!”

叶蓁和张胖子被挤到了最外围,张胖子也是激动得胖乎乎的脸都在颤,“今天我们运气好,居然能遇到闫历将军也来博物馆,看来这趟没有白来。”

叶蓁知道,和平世界的将军不会像受到像现在这样的尊敬和喜欢,闫历这样受追捧,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不和平。除了天灾兽袭,还要防止别国的攻击,现如今面上的和平是假象,祸心都藏在笑容之下。闫历这种脑域和身体都得到进化的超凡人类,代表帝国几次出征都赢得了胜利,自然在帝国有着非凡的地位。

思索间,一身黑色军服的男人被卫兵护进入眼帘。

他剑眉斜飞入鬓,墨瞳星眸,眼窝深邃,鼻梁高挺,薄唇,他的脸部轮廓极为冷硬,眼神更是平静无波,扫过时,只感觉他冰冷无情,背脊发凉。

那是真正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血腥和杀戮,犹如沾满鲜血的锋利剑刃。

因为男人的出现,整个场面顿时一滞,让人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

以前在电视上看,只觉得这人气势强大,真正见了,就觉得他不似活人,像是一个有着高智能思维和武力超凡的机器人。

叶蓁看见他,就觉得她的目标完成了一半,只要闫家想要得到《千字文》。

通讯器突然传来震动,张胖子被猛地震醒,他尴尬的看了看周围,发现果然好些人和他一样是被震慑呆了,可他看见叶蓁,却清晰看见她眼底的冷静和自然,甚至隐约还有些打量。

他:“……”

……他知道,叶蓁最心仪的竞拍者就是闫家。

叶蓁太平凡,在一众光鲜亮丽的人影中就显得更平凡,闫历的眸光在人群中一扫,小小的角落里,他只能看见一个大概的影子,有双眼睛似乎很亮,他一眨眼就消失了,他移开目光,无关紧要的自动从他脑中剔除。

张胖子偷偷跑去外面接通讯,是他家大哥打来的,他还惦记着里面的小将军,快速道:“大哥,等会儿再说,我现在博物馆看见闫家那位小将军了!”

张胖子的大哥才不管那么多,连小将军他都没仔细听见,而是兴奋道:“有福啊,你这次真的遇到宝了!我刚才接到小全的消息说,他在将军墓出土的文物里找到了你之前带回家里的那三十个字,听说就是那《千字文》的前三十字!是真的,虽然有几个字模糊了看不清,但是其他的都能对上,连比划都一模一样!”

小全是张胖子大哥的儿子,大名张全,全,就是什么都不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