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八零年代大美人 绿枢 3838 字 1个月前

宋姗喝着稀饭,也是一脸好奇:“妈妈,我未来二嫂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平闻言也加入进来:“对啊,我弟妹人如何,长得漂亮不?”

陈冬梅敲敲碗:“还想要漂亮的,也不看看你们自己,真找漂亮的自己看得住?现在可不是以前了,结婚了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们,一个不如意,自己跑了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林平立即不敢说话了,梁英看到自己丈夫这怂样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冬梅这才看着自己小儿子:“那个女孩子我打听过了,人勤快性格又好,我自己也跑去见过一次,我觉得还不错。你自己也去看看,觉得可以就把事情给定下来。”

林安立即红了脸,他虽然不是多聪明,也知道母亲这话透出来的意思。母亲私底下打听了那个女孩很久了,还亲自见过,她自己很满意,所以要是他不满意,必须给出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否则等着被揍吧!

林安偷偷的看了嫂子梁英一眼,按照母亲找媳妇的标准,如果说是和嫂子差不多的女孩子,林安觉得他是愿意的,这样的女孩子不仅性格温柔听话懂事,还非常贴心,更重要的是家里也会平和。

村里不是没有一意孤行要娶自己喜欢女孩子的家庭,只是这行为就让母亲反感了,媳妇一进门就和婆婆娘闹起来,男人在中间帮自己妈也不是帮自己媳妇也不是,那日子别提多难熬,并且每次媳妇和婆婆娘吵架时,就有无数人围观看热闹,真心非常丢脸。

林安反正是不想遇到那样的事,真要那样,就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还会影响父母和哥哥嫂子,他就是林家的千古罪人。

林安这么一想,也不排斥,反而对那个即将相看的女子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家人吃过饭,陈冬梅在被窝里和林建业压低了声音聊那个女孩子的事。陈冬梅托人打听了很多个,媒人们个个都说得天花乱坠,陈冬梅当然不信这些,都自己亲自跑一趟看过,最终选择了第七生产队上的吴家。

这吴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虽说是这样,但并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三个女儿都是同样对待,前头两个女儿都出嫁了,还剩下一个小女儿吴华。陈冬梅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不说多能看明白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能看明白一点,这吴华大概是因为是小女儿的关系,性格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心眼,是个安分又乖巧的孩子。

陈冬梅已经和吴家通过风声了,对方对他们家也很满意,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什么彩礼这些都不要,就希望如果两家成亲家了,能对他们女儿好一点。吴家的态度很明显,吴家那儿子马上也要结婚了,吴家家底不多,肯定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所以也不求男方给啥东西,就希望孩子结婚过得好就行。

大概是因为这里民风如此,女儿出嫁的话,即使男方给什么东西,也是捏在女儿自己手里,所以一般情况下娘家反而会给女儿一些东西带去婆家,如果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当父母的也会因此愧疚。

若是哪家出现父母把女儿嫁出去的彩礼捏在手里补贴家用,不只是外面的人会对这样的人家指指点点,连女儿自己都会闹一闹,毕竟民风如此,很多习惯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了。

林建业听得满意:“好好好,都你做主。”

陈冬梅叹一口气,又和林建业开始商量,吴家不要彩礼是一回事,他们家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多多少少还是得给一些,否则别人知道了,会觉得他们家不重视这个儿媳妇,让人家女孩子心里也会不舒服。

夫妻两这么一说话,说着说着就各自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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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林平林安兄弟就起床,赶着进城给林海燕送东西去,林建业也起得很早,不过他是赶着去谢家买了些鸽子,把这鸽子一起送给林海燕家去,野鸡和鱼黄鳝这些都是活的,林海燕可以自己安排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吃,那鸽子已经是死了,就可以让林海燕给家人补补身体。

林安在出门的时候,陈冬梅把他喊过来,给了他五毛钱:“到了城里机灵点,问问你姐姐哪里有卖一些女孩子的小玩意的地方,去选点好看的,别到时候送人都拿不出手。”

林安一听,脸又红了,捏着五毛钱羞涩极了。

“没出息,明天就看人了,你这样子,别人能看上你?”

林安挠挠头,转身和林平一起背着背篓就准备进城。

……

林平林安走了,梁英要去喂猪,这喂猪的活虽说不难,但也很麻烦的,得把红苕用水清洗干净,再用刀宰成一坨一坨的,然后放锅里煮,煮好了,等不烫了后,才一大瓢一大瓢的盛给猪吃。当然了,有时候觉得饿了的话,也会从锅里捡两坨出来自己吃,反正不会有人说什么。

陈冬梅原本打算跟着林建业一起去弄那些石头,男人们现在做的是把石头从山上打下来,然后一部分人就负责把这些石头打散成碎石,女人们则自发的把打散的石头背到一个地方集体堆着,到时候需要的时候就直接来挑来背。但家里的鸡鸭都还没有放出去,想了想还是去放鸡鸭。

宋姗主动请缨:“妈,我去放鸡鸭。”

陈冬梅想了一下:“那行。”

宋姗把圈外的门打开,鸡直接就跳了出来,鸭子则在后面。她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赶着鸭子去到那块专门供它们待的田里。

她听说这块地今年就要被弄成水田了,以前才开荒出来的水田产量太低,林建国就想了个办法,让大家都把鸭子赶到这里来,一年下来,这里就会肥沃些,等翻地做成水田后,种出来的稻子就没有那么悲惨了。

她不得不承认,林建国真的很聪明,第九生产队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一个富裕的村庄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宋姗把鸭子赶到鸭田里去了后,就提着小篮子准备进山了。家人都有事情忙活,就她一个人闲在家里,她得自己给自己找点活来干。她今天的任务就是摘蘑菇和摘金银花。

这金银花以前她就常见,但并不认识,现在却知道这金银花可以用来泡茶喝,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山里的金银花很多,通常都是一簇一簇的,缠在某棵树的周围,一大片白色的长条形花朵。

她按照过去的记忆,走到一棵树旁,果然看到一大片金银花,于是兴高采烈的跑过去摘金银花。

此刻太阳初升,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掉落下来,与露珠结合,发出耀眼的光芒,在少女身边闪闪发光,她仿佛从五彩的闪烁光耀中偷偷冒出,当光耀覆灭便会消失,让人渴望这光耀的时间能延长一点,再延长一点。

谢长渝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宋姗听到声响,回眸看他。

她身后是翠绿色的金银花藤蔓,围绕着一棵树围成球形,白色的金银花跳跃其中,微微摇曳,而她回眸,仿佛将漫天的美丽风景尽收进她的眼底,璀璨夺目,耀眼迷人。

第19章

“你摘这野草干嘛?”谢长渝目光幽幽的在那金银花上打量了一圈, 这就是他们经常会见到的一种野草, 花开得既不好看也不香, 平时根本就没人理会,不知道林素美怎么就突然对它感兴趣了。

“这是金银花,是……”宋姗本就说这是一味中药, 但这话似乎不符合林素美的人设, “可以晒干了当茶叶泡水喝, 能清热解毒。再过段时间不是就要收包谷了吗,那时候天气炎热,用这个泡水喝, 能预防中暑。”

谢长渝闻言皱了皱眉头, 脚不自觉的在地上踢了踢:“你听谁说的?”

“以前的同学提过, 我突然想起了, 闲在家里没事,就来试试看。”

同学……不是罗志帆,谢长渝眉宇间的皱痕展平,不自觉的把身上的打猎工具放下:“既然是这样, 那我也来摘点回去。什么时候都能泡水喝吗”

“啊?最好是夏天吧!”

“嗯……”谢长渝嘴角翘了翘, 他动作比林素美快,动作也大一些, 很快就摘了不少,这时候他夸张的叹了一口气, 把手上的金银花捧着到了林素美身边, 遗憾的给她, “我忘了我身上都没有带可以装的东西,算了,都给你。”

宋姗噗嗤一声笑起来,还真是这样:“这样,我们一起摘,放在篮子里,回家后,我再分给你一些吧!”

“算了。”谢长渝摇摇头,“这东西很常见,真要摘它也方便,不差这么一点半点。”

谢长渝围着这金银花转了转,把一些高处的藤蔓拉下来,动作快速的摘下,丢进林素美的篮子里。

宋姗看他这麻利的动作,有点不好意思:“你是出来打猎吗?”

“嗯。”谢长渝看她一眼,“再过几天就要去阳市卖蚕茧了,正好多弄点小动物,一起送到那边去卖,阳市那边有钱人多,更能卖上价钱。”

宋姗微微睁大眼睛,这人才多大啊,只比自己大一岁,就开始琢磨这些并付诸于行动,而她那两个哥哥,林平和林安都只是按照父母要求做事,大部分时间都不得自己琢磨。

不一会儿,他们就摘完了这一簇的金银花,宋姗带来的篮子里也装了小半篮子。她转身去找谢长渝时,却发现他跑上面去了,不知道在找什么,因为好奇,她也跟着跑了过去。

“你在干什么?”

谢长渝手里拿着几根枝丫,仔细一看,会发现枝条略有小刺,叶片也显得粗糙,可就是因此,它的果实如同红宝石一般闪烁在其中,透着诱人的正红色,莹润的水光在阳光下更为清透,透出果实的诱人气息,这是一种很常见的野果刺泡,果实像用红色的微小颗粒拼凑起来,和桑葚有一点像,但味道不同。

谢长渝干脆的把一小把刺泡递给宋姗,宋姗下意识的接过来,然后就看见谢长渝蹲在地上,向前前进了一下,手在草丛里摸了摸,然后他笑了起来:“我们运气不错。”

宋姗这时候哪怕是再笨也知道草丛里面有东西,十分好奇的凑过去:“那里有什么?”

“蛋。”

“咦?”宋姗也凑过去,发现草里面真的有一堆蛋,灰扑扑的,有点像鹅卵石,就是不如鹅卵石那么有光泽度,“这是什么蛋?”

“野鸡蛋。”

宋姗仔细观察了半天,和自己家里的鸡下的蛋真对比起来差距不大,个儿头要小一点,颜色有点不同,其它的看起来差不多:“怎么这地方有野鸡蛋呢?”

“不知道,大概那只鸡就喜欢在这里下蛋,可惜被我们发现了,就只好便宜我们了。”

我们?

“是你发现的,和我没有关系。”

“见者有份。反正都是白捡的。”

宋姗还是很不好意思,但谢长渝坚持对半平分,鸡窝里一共十个野鸡蛋,一人五个。

谢长渝站起身来,拍拍自己的手:“我又忘记了我没有带装的东西了,能不能麻烦你一下,帮我把我的五个野鸡蛋带回家?”

宋姗点点头:“这野鸡蛋是你发现的,我给你带回家就行了,何况你还帮我摘了金银花。”

“见者有份,我们都是这样的,你要是不收,我会被人笑话。”

还有这样的规矩?宋姗有点莫名。

谢长渝笑笑:“那就麻烦你了。不过你以后进山不要走太远,这段时间蛇也出洞了,万一碰上就不好了。”

宋姗一听到蛇,直接就抖了抖。

“也没那么容易碰到,就是以防万一。”

宋姗点点头:“那我回去了。”

“嗯。我姐在家,你直接去找她就行。”

宋姗再次点点头,把野鸡蛋装好,这才往回家的小路走去。

“林素美。”

“嗯?”宋姗转过身看她。

“我觉得那只野鸡还会继续在这里下蛋,嗯,你以后可以过几天就来这里捡一次。”

“你不来捡?”

“我家的鸡蛋很多。”谢长渝叹了一口气。

宋姗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谢长渝却在这时候跟了上去:“给你。”

是她刚才放在地上的刺泡。

“这……”

“我不爱吃这个,我姐也不喜欢。”

“哦……谢谢。”

谢长渝看着她走远,一直盯着她编成辫子的头发,两条辫子随着她走路一晃一晃的,活泼得厉害。

乡下姑娘就喜欢这样把头发编成辫子,可是充满了土气,让人只觉得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土妞,但林素美不一样,她弄成这个发型,不仅没有土气,反而高雅清爽,透着圣洁的气质。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林素美好像又漂亮了几分?

谢长渝咬咬唇,转过身去拿自己的工具,刚才耽搁了些时间,现在得赶紧去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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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姗提着篮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转向了谢家。

谢家的屋子单独成栋,位置绝佳,光是坝子旁那一池水就足够惹人羡慕了,谢家的人也十分珍惜这一池水,不管是洗衣服还是洗菜,都是把水盛出来,绝对不得在里面清洗,甚至在洗一些大物件时,都不在家里洗,而是拿出去到那专门洗衣服的池塘里去洗。

在坝子的边缘,搭着几根竹竿,种上几株丝瓜或者黄瓜,让它们顺着竹竿爬,然后结果。这里的人几乎家家户户都这么做,在家门口种上点菜,菜成熟后,走几步就摘进屋内炒菜,这样既方便也不占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