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关于天气,阿楚并未操心。前世今生,她在这里生长、变老、骨子里早就和这里融为一体了。

对于烽火村,她比谁都熟知。

——

小毅不情愿的跟在阿楚身后,“阿姐,倾哥比我大,你为啥不让他跟着出来,反而让我跟你去山上。”

“你不是会功夫,怎么就不能跟我出去了?”阿楚俏丽的面上,带着成熟,训斥小毅,看着理所当然。

“也不是不行,要是阿姐找到吃的东西,先让我吃,不,是先让我吃饱了。我们从牢中出来,到现在,我几乎没吃饱过。”

“怎么,听你这语气,还挺怀念,牢狱中的生活啊。”阿楚说着,弯身继续往坡上爬。

“除了没自由,我倒是觉着在牢狱中的生活,比现在吃不上饭菜要好。阿姐可能记不清楚了。那时候,倾哥说你得了心病,饭不吃,觉难眠,总是在想事情,谁也不知道你想什么事。但是,我们哥几个在里面吃的可好了?每隔七八天还有大鱼大肉的给我们吃。”

“你们也敢吃,不怕里面下毒,要了你们的小命。”

“我们也怕,后来吃了很多次,发现一直没死,就知道,这饭菜里面肯定是没毒。”唐言毅说的一脸得意,随在阿楚身后,抓着她的手,上了山坡。

“是谁在暗中帮忙?”阿楚这才想起,她之前一直忽视的问题。

他们在牢狱中,呆了那么长时间,没有受到伤害,也没有被饭菜毒死,更没有被发配边疆,还顺利的被从牢狱中,放了出来,这倒是奇怪了。

“倾哥也这样说,他说是有人在暗中帮我们,之前还猜测,是不是爹爹在朝中的学生。后来,一想,反正没人要我们的命,索性就好好的活着呗。”

“你倒是心思成熟,想的挺多。”阿楚,回头看向唐言毅。

这次带他出来,倒是发现了,有些不同的地方。

唐言毅看着比一般孩子,诡计多端,好算计,其实,他自己心里都明白。

看着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其实这心智成熟的很,毕竟是经历过抄家之事。

之前在唐家未被抄之前,是个高门公子哥,生活在大宅院中,比一般平民百姓多长了几个心眼。

“阿姐,你看那是啥?怎么一直瞪着我啊,那是什么东西?”在阿楚想的多问他一些话的时候,唐言毅,拉住她的衣服。

“你真是笨的可以,那是兔子,你难道不认识?我可告诉你了,小声点,今晚能不能吃上东西,就看你能耐了,去抓兔子去。”

“阿姐,那兔子会咬人么?要是咬我咋办嘛?”

“它要是咬你,你就给咬回去,你不是学了功夫了吗?赶紧去捉兔子去。”

阿楚知道,这兔子是山上的小动物,因为小,跑的快,倒是不容易找。

真是没想到,这才刚到山上,就被她给碰到,瞧着那兔子傻傻的,蹲在草丛里,瞪着眼看他们也不动。

*

得了阿楚的再三保证,唐言毅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

他之前可从来没捉过兔子,现在看见,猛地扑了上去,说也奇怪,在他扑下去的时候,那兔子只是稍稍挣扎了下,竟然没跑掉。

阿楚满脸无语的看着唐言毅,“你再不起来,这兔子就要被你压成兔饼了。起身看看,兔子跑了没?”

她也紧张了起来,毕竟,这可是关乎到晚上吃什么。

“没跑,我抓着它腿了,使劲蹬我,我都没撒手。”

阿楚伸手,顺着唐言毅的手,接住兔子,麻利的扯了旁边的草秧子,使劲一缠,缠住兔子,手提着兔子的耳朵。

“阿姐,这兔子真好捉啊,我们还继续去里面找兔子不?”

唐言毅有些兴趣了,没想到捉兔子会这么好玩,往前一扑,就扑了一只兔子。

“不能再往里走,里面有大的野兽,现在是兔子还好捉,要是遇到野猪,咱俩都抵挡不住,这兔子够咱们晚上吃了,明儿再想办法来。”

------题外话------

推荐古言文:帝女有毒:枕上世子妃—雪琰

前朝公主诱拐郡王残废世子双剑合璧组队打怪的权谋权宠故事,双洁双强,爽文欢迎跳坑。

小剧场:

某女盯着他的下半身看了许久,贼高兴。

稍不留神,某人直接从轮椅上站起来,解开了婚服,继续脱。

“等等,你的腿……你不是不行吗?半身不遂啊?”

某人挑眉,褪尽衣衫,躺在床上邪魅而笑,勾了勾手指道:“娘子,来吃!”

某女傻眼,坚决不承认被迷惑了,“我无福消受。”

某人见她要走,瞬时移动身子,将她俘虏上了床榻,“那夫君我可要开荤了。”

某女悔恨,随意选了夫君怎么如此强势?难怪打怪兽时候次次都赢。她汗颜,还以为自己功力渐长呢,原来都是某人出手啊!

☆、026 兔肉真香啊

唐言毅乐呵呵的提着兔子回去。

阿楚在路边找了一大把的野菜,家里还有一个破了洞的锅,用这些野菜煮个汤。岭南渝州城这边,天气潮湿,阴气大,需要时常喝汤。

她怕家里三个小子,会不适应这里的天气,索性就抓了把野草,连带找了几棵山上常年的去潮气的药草。

他们回去时,这天气就变的暗了些。随着风吹,虽是潮热,却不显得那么烦躁。

阿楚的心,也有些沉稳下来。

唐言倾一直在院子里站着,看到他们立刻走到门边相迎。

“阿姐,你们终于回来了,咱们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你们去找什么吃的,去了那么长时间,才回来。”

“我抓了只兔子,阿姐刚才还说我厉害呢。”唐言毅显摆的说。

“我可没说夸奖你的话,兔子也给你显摆完了,给我,我去处理干净了,一会让才有的吃。”

阿楚抓着野草,提着兔子要去厨房。

唐言桦,可怜巴巴的看着阿楚,“阿姐,小兔子这么可怜,我们舍得吃它么?”

“不吃它?那我们三个煮了你吃,养着这个兔子?”饿到现在还想着养兔子呢?

阿楚话语很轻,似是在开玩笑,还是让唐言桦红了脸。

小声咕哝,不知说了什么,跟在唐言倾的身后,也不敢和阿楚直视。

“等明儿我们去山上,要是捉到的兔子多,就给养一只,省的你惦记着这只要被吃的兔子。”阿楚看着他又道。

唐言桦这才开心起来,“阿姐真好。”

“明明你比我大一些,怎么感觉,你像是家里最小、最需要保护的。”唐言毅看着唐言桦,那副柔弱的身躯,一阵恨铁不成钢,瞧不上。

“我是哥哥,只是身体不好一些罢了,不管怎么,你还是要叫我哥哥的。”唐言桦,难得在唐言毅面前,摆出一个哥哥的架势。

偏生,唐言毅对于这个只比他早出生一丢丢的哥哥,不在意。

——

阿楚不舍得浪费兔子身上的一点点,皮毛也收拾干净。

“倾哥儿你拿了兔子皮在外面晾晒,瞪冬天给你们做帽子。”

“好,阿姐。”

“小毅,你给我抱些干柴过来,一会儿做饭用。”

“好,反正重活都给我,要不是看在兔肉的份儿上,我才不在这里等着,我早去练功夫去了。”

“你能耐,那武功秘笈上的字,你能认识的完?”

“阿姐,你太小瞧人了,我怎么能能不认识,我三岁的时候,爹已经给我们俩人请私塾先生了。”

“是啊,阿姐,咱们家生了对双胞胎,爹开心的不行,刚出生就给预备好了私塾先生,他们刚三岁,就已经能朗朗上口开始读书了。”

“有学问的家里出来的孩子就是不一样,三岁都能读书识字了。”阿楚闷声说了句。

她记得,前世她家小侄子,三岁还在田地里玩泥巴,怎生这富贵人家的小孩子,就还是读书了。

富人家和贫困人家的察觉果真大啊!

她即使有了唐家姑娘的才华心中也有些嫉妒,到底是富贵人家出来的。

唐言倾相主动坐下烧火,“阿姐,你的才华是咱们唐家最引以为傲的,你小时候写的诗歌歌赋,被传唱了好些年呢。可惜,要不是咱们家……。”

“可惜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哪能往后活,只能往前走。”

唐言倾及时收住嘴,没多说,可惜、可惜什么啊!

可惜他们唐家造孽,要不是他爹贪污,怎么可能被人举报,还被人诬陷说是通敌卖国,这罪名加上,可不是要斩首示众,家里子孙世代为奴。

阿楚打断了唐言倾的话,继续做饭。

这家里仅剩下的铁锅,边上还破了个洞,阿楚边做饭边小心,好在兔肉在煮熟了。

“小毅,快去叫小桦来吃肉,吃完了我再煮点汤。”

阿楚本身不坏,之前瞧不上这唐家三兄弟,也是因为上一世被欺负的狠了,对人有很深的戒备心。

这一路从临安城到渝州城,他们四人也算是共同患难,相处下来,让她对唐家三兄弟,无意识的放下戒备,在一些事上也是为他们考虑。

唐言倾、唐言桦、唐言毅,三人盯着锅,口水在泛滥,却不敢动手。

阿楚从外面折了几个细木棍,充当他们吃饭用的筷子。

等她走进,看到他们三人,这般模样,心中好笑,却有些感伤。

其实,她应该能感觉出来,她上一世的人生,活的有多失败。

上世,每次做好饭菜,她在忙于厨房收拾的时候,几个弟弟妹妹,一哄而抢,把她准备的饭菜吃的精光,从来不等她。

也不会为她考虑,更是不会像倾哥儿这般,细心的关心她。

“看什么,给你们筷子,赶紧吃。”她站在一侧把折好的小棍子给他们三人。

唐言毅一把抓到手中,快速在锅里夹了一块肉。

还没吃,被唐言倾和唐言桦同时看着。

“我没吃,我是夹起来给阿姐吃。”唐言毅笑呵呵的看着阿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