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许安安直接被无视,感觉有点丢脸。

不把她放在眼里是吧,她大步流星走到更衣室门边,直接拦在朱盏面前,气冲冲地说:“菜鸟,我问你话呢!”

朱盏抬起幽深的眸子,冷声道:“让开。”

许安安不爽她的目光,更不爽她说话的神态:“瞧你这衰样,没有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儿,乒乓不是你这样的人能打出头的。”

她这样的人,没有好的条件,梦想只能在现实面前却步。

朱盏从许安安的眼里,看到了烧灼的妒火。

而许安安从朱盏的目光里看到了不甘和愤怒。

十五岁,最是要面子的年龄,刚刚她们说的话,让她感觉没有面子,她不以自己的贫穷为耻辱,却也受不了别人以此来羞耻自己,羞辱她的梦想。

朱盏突然放轻松了语气,随意道:“不是想知道,跟沈昂打球,是什么感觉?”

不等许安安回答,她凑近了她,在她的耳畔意味深长地说:“沈昂特别温柔哦。”

她又挨个扫周围女生一眼,沉着调子:“但是,只对我一个人。”

女生们愣住了,沈昂能跟“温柔”这俩字搭上边,简直颠覆她们的认知。

可是联想到沈昂每天给她做体能训练,打球的时候,俩人有说有笑的模样,的确是前所未见。

他只对她一个人,温柔。

许安安柳眉倒竖,虽然极力压抑,不过看得出来,她气愤又嫉妒。

不患寡而患不均,都是迷妹粉丝,他却只对她一个人好。

朱盏不客气地错开了许安安,走出门去,通体舒畅。

然而,不远处的转角边,沈昂双肩包单背,倚着墙,侧头看向她离开的背影,眉心拧了起来。

“沈昂特别温柔哦!”

“但是只对我一个人。”

他抬头望向疏影横斜的窗外,心里仿佛是溜进了夏天的最后一阵风。

夕阳暮沉,夜色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华灯初上的商业步行街,沈昂手揣在兜里,漫不经心地走在前面,温崇跟在后面。

“虫子。”

“嗯?”

“你觉得我温柔吗?”

温崇眨巴眼睛,正要仰天大笑三声,沈昂立刻反悔,对他打了个响指:“算了,记忆清除。”

真是恶心的问题,他自己都受不了。

温崇看着路灯下他寂寞萧条的背影,艰难地咽口唾沫。

虽然温柔这个形容词,跟过去的那个王八蛋沈昂还真的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起去,但是在他问出这句话的瞬间,他的眼神,还真的有了那么点温柔的感觉。

神了。

“听说三叶草上新款运动跑鞋,看看去?”温崇追上了沈昂。

“随便。”

他似乎有心事,神情恍惚。

转过一个街角,俩人走进了三叶草门店,温崇拿着新款鞋试柔韧度。

“这双怎么样?”他扬起鞋子问沈昂。

沈昂流连一排排的衣装前,漫不经心地“嗯”了声。

太敷衍了吧!

温崇放下鞋子,走到沈昂边上,说道:“你逛的是女装区啊!”

沈昂又极其不走心地“嗯”了一声,拎起一件女式的白色运动服,前后看了看,在自己身前比了比,似不大满意,放了回去。

他认认真真逛女装的模样,看得温崇眼睫毛都要掉下来了!

“昂神,你...”

沈昂又顺手抓起一个粉色的鸭舌帽戴在自己的脑袋上,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扭头问温崇:“怎么样?”

温崇颇为悲壮地点头:“好看,像个小公主。”

沈昂终于崭露一丝难得笑意,看着镜子里戴帽子的自己,目光柔情似水:“真的?”

“嗯!”

最后沈昂买了那顶粉色鸭舌帽,心满意足地走出了店门,温崇紧盯着他的背影。

鬼上身!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训练室?”沈昂回头问他。

“啊,突然想起,我妈妈叫我回家吃饭了!我先走了!”温崇抓起书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吗?”沈昂站在街头,莫名其妙。

一个人踩着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头百无聊赖晃荡了半个小时,终于还是决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东的湖畔别墅,大大的花园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区的环境清幽雅致,湖风阵阵。

他推开门,恰逢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晚饭。

沈昂一进门,对面饭厅里一家三口同时抬起头来。

他的父亲沈毅,年轻的继母乔熙珠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沈扬。

“回来了?”沈毅语调生硬又严肃。

“嗯。”

继母乔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给沈昂拿碗添饭:“饿了吧!一块儿来吃饭。”

“你让他自己去,又不是没手脚。”

沈毅一见沈昂就没好脸色,还在为他从省队退出的事情生气,好多天了。

“吃过了。”沈昂神情淡漠,从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发上玩游戏。

“混帐东西。”沈毅没好气地骂道:“不吃饭就去练球!别在这儿碍眼!”

“别气。”乔熙珠柔声道:“他训练一天了,回来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下去,别说世界冠军,大学都不一定能考上。”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第9章 飞沙走石

夜色寒凉如水,一勾冷月,若隐若现地浮在云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丽,他在庭院的木质地板上,对着一堵墙练习拍球,砰砰锵锵,寂寥地回响在浓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边,脑袋随着白色的乒乓球的移动,有节奏地望过来,又看过去,

一个不小心,球滚到了金毛的身边,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沈昂颇有威严地唤它一声。金毛立刻将嘴收回去,同时大掌将球一推,球立即滚到了沈昂脚边。

“乖。”他夸一句,捡起球继续练习。

“这个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还喜欢我。”他漫不经心喃了声。

呆呆察觉到沈昂语气的变化,立刻走过来,用脑袋去拱沈昂的脚,求抚摸。

沈昂踢开拖鞋,用柔软的脚掌踩了踩呆呆的脑袋,算是爱抚。

又打了几拍子,顿觉索然无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间,躺床上望天花板发呆。

心烦意乱。

当初去省队,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逃离这个家,逃离老爸的管束。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妈妈,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因为突发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后,家里又来了一位女主人,没多久,有了个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