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锦绣官路 桃花露 3336 字 1个月前

大家都说着对孩子的祝愿话,热闹着。

韩椿儿道:“娘、嫂子,狗蛋也该起个大名,要不就让林大秀给起一个,他是读书人,不会比别人起得差,咱也不用麻烦别人。”

讲究一点的人家都是拿了礼物去请那些私塾先生们起名,不讲究的直接就是某大、某二,或者牛马、壮之类的取名。

参考韩大壮。

林大秀忙摆手,“这可不行,我读了那点书哪里起的好。”

他自己儿子还随便敷衍的呢。

韩大壮道:“重阳起得就很好,林少爷不要客气,咱们喜欢你给起。”

林大秀挠挠头,歉然道:“那容我回去想想。”

事情就这么定了,他起怎么也比狗蛋铁柱的好听。

一想到大名叫韩狗蛋,林重阳就觉得蛋疼——他现在有蛋了,可以名正言顺说蛋疼!

抓周之后林重阳又被戴上了长命锁,还把手镯脚镯也戴上,那是戴干爹和李干爹送的。

林重阳觉得自己别的没有,就是爹多!

等韩家人都去下地的下地,卖肉的卖肉,林大秀就抱着儿子回家抄书,顺便绞尽脑汁给狗蛋想名字。

结果到夜里,林大秀也没想出合适的名字,倒不是想不出,而是想了好几个,不知道哪个更好。

林重阳则在研究自己的那些长命锁和手镯之类的,放在嘴里咬咬试试,果然是银子的。

他是不是有点太财迷了呢?

他不是不喜欢戴,而是想收着,财不外露嘛。

他有点困了,见林大秀在这里抓耳挠腮的,这样一个俊美的少年做出这样不雅的动作,实在是浪费这样一个好皮囊啊。

爹,你就只有脸,可得好好顾忌一下啊。

你说你就是个靠脸吃饭的,难道还想靠脑子不行?

给狗蛋起名字有什么困难的,你就从书里找一个寓意不错的就好了,否则汉字浩瀚如星,你能每一个都起遍不成?

林重阳爬过去,信手指了一个字,一看居然是信字。

韩信,嗯……不大妥当。

那就叫韩兴好了啊,兴旺的兴,喜庆吉利,寓意也好。

他戳戳林大秀,“兴,韩兴。”

一边说着他还拿细细的手指头在纸上比划,要不是现在拿不了笔,真想写给他看。

林大秀啊了一声,就看儿子已经在书里翻到了一个兴字,他笑道:“这个名字不错,就叫韩兴,小九真会起名字。”

林重阳白了他一眼,当然啊,他目前的学历怎么也是博士啊,起个名字还是很简单的好吧。

于是狗蛋童鞋从现在开始也有了名字,就叫韩兴。

九月秋高气爽,空气清冽舒服,院子里的石榴树上还挂着几个残留的未长好的石榴,林重阳特意让他爹留下好看的。

林重阳站在炕上,举着手臂让他爹伺候自己穿衣。

“林大秀,独、坐、幽、篁、里——”说长句子嘴巴没那么利索。

林大秀一边给他套上夹衣,系好带子,顺口背道:“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嘿嘿,儿子考老子,难不倒我的。”

林大秀抄熟了三字经和千字文之后,林重阳指挥他抄大学,平时也要背诵唐诗。

林大秀当初读几年书,启蒙时候学得不错,先生一直夸他脑瓜好背书快,虽然后来荒废几年,可毕竟还年轻捡起来也轻松,不过是抄写几遍,就又朗朗上口。

穿好衣服,林大秀已经背了几首不同的诗都没有出错,有点小得意。

林重阳翻了他一眼,“三岁、小孩子、背。”

林大秀:“……”

晨起后,林大秀做饭,林重阳在院子里摇摇摆摆地绕弯,练习走路,顺便思考人生。

他们现在过得非常拮据,幸亏有戴敏辉和韩家接济,否则父子俩早就饿成魂儿了。林重阳站在银杏树下,抬头仰望着高大的银杏树,树叶已经变黄,被阳光一照份外好看。金黄色的树叶之间有白果在晃动,密密麻麻的,这可都是药材啊。

白果是好东西,既可以当药材换钱,还能当食材,收拾出来,熬粥、炖菜、做汤,既营养又美味,甚至也可以炒食加工一下做零嘴,亦可以用糖腌渍,做法简单基本不会失手。

这东西林重阳小时候吃过不少,爷爷祖上是军阀,奶奶家是书香门第,后来虽然没落,但是养成的一些习惯还在,尤其吃食讲究,他也跟着有口福,学了不少东西。

他自己摇摇晃晃地去韩家找他干爹韩大壮。

韩大壮正从街上挑水回来。

他们两家都没有井,不过老石榴巷的东头有一口甜水井,修着井亭,大家都去那里担水。

“干爹。”林重阳嘴巴抹了蜜。

韩大壮停下来,笑道:“小九起这么早。”

林重阳就指了指院子里,“干爹,打果果。”

韩大壮仰头看了看,笑道:“你等着,干爹挑完水就来。”

很快韩大壮拎着狗蛋过来,狗蛋拖着一根长长的竹竿,这小子比林重阳大半个月,个头比林重阳高了一块,力气也大很多。

可他没自己走得稳当,林重阳还是找到一点平衡。

林大秀也不是做自己的饭,而是给儿子熬肉粥,小孩子一天吃好几顿,不好总去韩家拿,他的晌饭和晚饭基本去韩家吃的。

熬上粥,他就出来帮忙。

韩大壮左手举着竹竿,右残臂帮忙固定,一下下地敲,林大秀就帮忙捡。

林重阳看见狗蛋捡起来就往嘴里塞,怕他卡着,更怕他中毒,立刻就抢过去。

他平日里注意训练手指灵活,这个比狗蛋强得多,一下子就抢过来。

狗蛋也不恼,笑呵呵的,“九九,吃、吃吃。”一边说一边口水直流。

林重阳攒着白果,“果果,换糖糖。”

这棵树能打不少果子,自己家吃不完的,当然还是卖到药铺里去好。

白果可以换钱,老百姓当然知道,但是林大秀不那么清楚,现在听说可以换钱,他也来了兴致。

后来吃过早饭,韩椿儿和韩大嫂几个也来帮忙,上面够不到的,韩椿儿就爬上树一通敲,除了实在太高的没办法,其他的倒是打了个七七八八。看着韩椿儿那么利索,林重阳鄙视地瞧瞧自家爹,看来还是得继续锻炼他的身板啊。

刚有张脸有什么用,他又不肯靠它吃饭!

韩椿儿看向林大秀道:“这么多白果,留一些自己家吃,剩下的就可以送去药铺。”

林大秀点点头,“你决定吧。”因为他根本不懂,到底多少钱也不清楚,他去送也送不出价钱,韩椿儿厉害,去送估计也比他多一些钱呢。

韩椿儿心里顿时甜滋滋的,生怕自己脸红被人看见,赶紧低头去装白果。

他们一共收了差不多有七八十斤,用两只口袋装了,韩椿儿用独轮车推去药铺,顺便就去猪肉铺子接替她爹。

忙活这一上午,接着就要吃晌饭,之后林大秀抄书,林重阳和狗蛋玩一会儿就各自午睡。

傍晚韩椿儿把卖白果的钱带回来,新鲜的白果不是很值钱,一共七十八斤,一斤卖十二文钱,共得936文。林重阳怀疑十二文是韩椿儿跟人家抬的,只怕人家原本要给十文钱的。他跟韩椿儿出去次数多就知道,买东西韩椿儿会想办法砍下点来,卖东西就要多加一点上去。她没有都要钱,而是换了一些小孩子常用的药丸、散剂之类的在家里备着,拉肚子的、消化不良的都有。

除了药,还有一小笸箩鸡蛋,一小口袋小米,一口袋给小孩子吃的细面。

还剩下四百五十文,里面有几块小碎银子,一串钱。

林大秀把那一串钱留下,碎银子还给韩椿儿当他的伙食费。当然他知道自己给的远远不够,不过现在就这点本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人家也没嫌弃,他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

韩椿儿也没推让,就把银子收在荷包里。

第14章 早慧前世

这日天瓦蓝瓦蓝的,只有天边飘着几丝云絮,林大秀将儿子放在自己脖子上驮着,手里拎着小书箱去给陆老板送书。

在儿子的调教下如今他抄书又快又好,陆老板早就没了最开始的那点偏见,后来主动给他涨钱。不过林大秀没同意,他知道自己的本领刚开始不值那个钱,人家是看在人情上才给的,现在自己也不过值这个价,当然就不好多要。

林重阳没料到他爹私生活上搞不灵清,这件事上却弄得蛮清爽,虽然有点心疼没涨上来的钱,却也有点欣慰。

孺子可教啊。

大人算钱聊天的时候,林重阳自己摇摇摆摆地去前面书铺逛逛。之前来的时候他都被带去后院,因为腿脚不利索没能参观一下,现在自己手脚自己做主,当然要去瞅瞅。

都说会走的娃你看不住,一眨眼他就摇晃得没影。

启明书斋前铺后院,对着县前街有三间小巧的铺面,铺子里摆满高大的榆木书架,靠门的地方摆着稍矮的书柜,上面放着店家重点推荐的书籍。

当下最新程文、话本等新书,另外还有一些四书五经、朱子集注等名家著作。

这会儿书铺里人不是很多,只有三五个白衣书生在翻拣挑选,看他过来都不由自主地夸道:“这孩子真俊。”

林重阳立刻嘿嘿笑,逢人三分笑嘛,大家都喜欢的。

果然他们更加高兴,还有人逗他,问他叫什么,多大了。

林重阳笑嘻嘻的:“两岁。”

“哟,才两岁说话这么利索,挺不错啊。”其中个子最高也最俊的书生弯腰捏捏他脸蛋,实在是白嫩嫩的太可爱了让人忍不住就出手捏一捏。

林重阳立刻摆手,晃着小身子躲,“君子、动口不动手!”

“哟呵,你们听,这小孩儿说话怪利索的,文绉绉的呢。”俊书生更来了兴趣,“这么聪明的孩子,赶明儿咱告诉夫子,夫子肯定感兴趣。”

诸人都笑起来。

林重阳看他们挑选的书,都是一些与四书五经有关的,还有几本子集,他就探着头想看仔细点,由此判断他们应该是要考秀才的书生吧。

“喂小孩儿,你识字还是怎么的,看你着急的。”俊书生又逗他,“你认识吗?”他把一本书朝着林重阳递过来。

林重阳探头看,指了指其中一个字念道:“经。”

不过是一本易经名人注释而已,他怎么就不认识了?

俊书生惊讶地看着他,有人笑道:“小孩子看三字经,肯定就认识这个字。”

俊书生就问林重阳三字经会背吗?

林重阳看他穿着白衫,戴着书生的头巾(如今他根本搞不清楚此时代的各阶层应该穿什么制式衣裳)虽然是布衣,却不是普通的棉布和麻布,反而是那种贵的细麻布。

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