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1)

莫说是在大青山这一带了,便是府城的大地主,怕也就这么多田产。这算成银子的话,早已超过了万两白银。

其次便是金银的数目,黄金两千两,白银三千两。当然,零头肯定是有的,周家阿奶不可能将日常花用都算在内,不过这会儿却没人在乎那些个零头了。

市面上一金抵十银,单是这些金银便已价值两万三千两了。

最后那些粮食、家舍器皿以及那头牛反而不被放在眼里了,毕竟是真的算不上什么。

……

“哦,对了!麻辣烫、烤串和串串香的买卖算一份,我做主就给老大一家了。烤鸡烤鸭、烤蛋,还有蛋包饭这些买卖,也算作一份,就给老二一家了。大金自个儿弄出来的棉花糖、爆米花自然是给他的。你们都没意见吧?”

还没等周家儿孙从方才的惊吓之中醒转过来,周家阿奶又开了口。

幸好,比起方才那些,这会儿的分配显然没啥震慑力,众人只带着一脸茫然的神情,齐刷刷的点了点头。

这些是真没啥好争的,像麻辣烫等买卖,一直都属于周家公中的,只不过二房和三房在近两年里实在是抽不出人手来,几乎都是以交钱交物的方式来抵劳力的。也就是说,最近两年操持麻辣烫买卖的本身就只剩下了大房的人,如今顺势交给他们,也不算为过。

至于二房和三房的买卖就没啥问题了,因为这属于私产。

说真的,周家大伯很是有些愧疚。

明明他是长子,他的儿女也比二房三房更大一些,他还继承了祖产,可如今看来,最没用的就是他这一房。或者还要再加一句,最闹腾最会惹事的也是他这一房。

倘若今个儿他只有孤身一人,说什么也不能接受这种分配方式,可偏生他还有儿孙……唉!

周家阿奶一圈扫视下来,见确实没人反对,又道:“那成了,我也不矫情,索性就按着实数分配。”

所谓的实数分配就是有一算一。

像水田七百七十三亩,分成四份也就是每份一百九十三亩,多余的部分归她。旱地二百六十一亩,便是每份六十五亩,多余的还是归她。黄金倒是容易了,每份五百两。白银则是每份七百五十两。

至于粮食和家舍器皿也都平均分配,而后院的那头牛则归她所有。

周家儿孙:………………真是神他娘的公平啊!!

还真别说,尽管这种分配方式略有些不要脸,可实在是太符合周家阿奶的性子了,以至于周家儿孙在咋舌之余,愣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既然没问题,那就照办好了。当然,即便是依着这种方式分配的,各房若是私底下有什么交易,周家阿奶也不管。

——她这话是替自己和三房说的。

很明显,打从周芸芸出嫁以后,周家阿奶就没打算在杨树村里养老了,既如此,她要田产干嘛?当然是转手卖掉了。可一时半会儿她也绝不可能寻到合适的买家,那么转手给自家人是最合适的。

你说万一没人接手咋办?

打死!!!!!!!!!!!!!!

得亏这会儿没人知晓周家阿奶心里的想法,只一个劲儿的盘算自家要哪块地比较好,毕竟地也是有远近好坏的,旱地的价格差距不大,可水田就不同了,上等水田跟下等水田,其价格能相差近一半。

还有就是距离远近的问题了,老周家置办了那么多的田产,其中至少有八成离周家很远。在同等情况下,大家自然都想要离家里比较近的田产。

于是,周家阿奶又开口了:“所有的东西我要先挑,就比如水田,我要当年从江家买的那一大片!”

周家儿孙:………………行行!您老人家最行!!

只这般,老周家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分家,且周家阿奶非但要了最好的那一份,还转手就卖给了二房,从中赚了好大一笔差价。这还不算,她知晓三囡手头上有一笔钱,特地挑了二十来亩好田,高价卖给了三囡。

除此之外,还有极多的粮食,先前老周家光顾着囤粮了,以至于越囤越多,几年下来愣是攒出了一笔格外庞大的数目。先前没往心里去时,倒是还好,如今因着分家一归整,那数目简直吓死个人!

当下,老周家又开始往外头转手卖粮了。

……

……

不出半个月,周家要分家一事,就传遍了整个杨树村,且还有向外蔓延的趋势。

很快,远在县城的周芸芸也听说了。

因着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周芸芸听过就算了,弄得特地跑来告诉她这事儿的族人很是不痛快。周芸芸就不明白了,这是打算看她的热闹?可且不说周家阿奶绝对是偏心三房的,就算打算紧着其他两房而委屈了三房,她这个外嫁女还能如何?

闹了半天也没弄明白特地跑来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族人的用意,周芸芸扭头就将这事儿给抛到了脑后,有这个空闲她还不如多去写几笔字。

要知道,在开始了启蒙教学后,她的学习能力连孟秀才也为之叹服。唯一叫孟秀才格外不满意的,则是周芸芸那笔狗爬式的字体。

凭良心说,将周芸芸那笔字称为狗爬式,绝对不是嘲讽而是实实在在的赞誉了。

这真的不能怪她,哪怕不是毛笔字,周芸芸写的硬笔字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一则是因为她字体成型那段时间,正好是父母双亡之际,烦心事儿一堆,谁还会在乎字写得好看不好看?二则上辈子她一念完书就再没怎么拿过笔,除了自己的名字写得还算凑合外,其他的字那叫一个不堪入目。

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她把毛笔字写出个型来?做梦还比较快。

孟秀才格外无奈,他简直不明白为何有着过目不忘本事的小妻子,竟能把好端端的字写得不单歪七扭八的,还总是缺胳膊少腿儿呢?

周芸芸:…………呵呵,那是简体字好吗?

在孟秀才看来,若真的是蠢货,那他也就索性放弃了,就跟放弃周三山一样。偏生周芸芸旁的方面一点就通,甚至这才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能自个儿拿话本子看了,还能根据上下文理解生字的意思,这说明她一点儿也不笨,完全是个可造之材。

“可造之材”——周芸芸就这样开始了这辈子的读书生涯,她本人倒是适应得蛮快的,毕竟孟秀才只教她启蒙课程,没有上辈子的数理化折磨她,适应起来当然容易得很。至于字的问题,慢慢练呗,左右她又不需要下场考试。

抱着这样的想法,周芸芸把小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洗漱装扮、生火做饭,小俩口围着一张小圆桌美滋滋的用完了简单却不重复的早饭。之后,周芸芸会出门同街坊邻里的大娘小媳妇儿一道去菜市口买菜,而孟秀才则去书房苦读。等周芸芸买菜归来后,她会先去书房里完成孟秀才给她布置的功课,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出去洗菜做饭。

待用过午饭后,俩口子皆会歇个午觉,孟秀才会先起来,继续去书房苦读,而周芸芸每次都会晚上半个时辰,慢悠悠的折腾完自己后,顺手做一些家务活儿,之后才去书房寻孟秀才,依旧是各干各的,哪怕不想练字,拿本闲书看也无妨。

等晚间用过晚饭后,才是真正的教学时间,一般也就半个时辰左右,之后便早早的歇下,次日再过类似的生活。

这样的小日子,看似略有些枯燥无味,周芸芸却是过得有滋有味的。她在娘家就习惯了日复一日的生活,哪怕周家阿奶天天叫她伺候鱼祖宗,这日子不也一样过下来了?

对了,还有鱼祖宗。

亏得周家阿奶只送了一对丹顶锦鲤,且孟秀才还是个识货的。因此,伺候鱼祖宗这件事情压根就不需要周芸芸沾手,孟秀才直接去买了个大口径的细白瓷鱼缸,就搁在书房的八仙桌上,每日里都会给鱼祖宗换水、喂食,伺候得可比周芸芸精细多了。

只不过,就算周芸芸不需要伺候鱼祖宗,这不是还有一只鸟祖宗吗?

别看孟秀才对鱼祖宗这般照顾,他才懒得管那只傻鸟呢。

一开始,看在周芸芸的份上,孟秀才还经常投喂。之后他就发现这只傻鸟压根就不需要人理会,或者可以这么说,越理它就越嘚瑟,一嘚瑟就习惯性的扯着它那破锣嗓子,嗷嗷的叫个不停。

就因为这只傻鸟,孟秀才不止一次的在写文章的时候,猛的听到傻鸟在外头傻叫,然后手一抖就是一个墨团,直接毁掉一张纸。这样的好处也是很明显的,因为不出一个月,孟秀才就觉得自己心态稳多了,私以为到时候下场考试了,甭管发生什么样的意外,他都能淡然处之。

然而,你以为这样就好了?那就太小看傻鸟的威力了。

也不知晓是不是因为天天偷听孟秀才教导周芸芸,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傻鸟愣是背会了整篇三字经,弄得孟秀才在无奈的同时,不禁连声感慨道:“要是周三山有小八这聪明劲儿,我倒也不是不能抽出空来教导他。”

周芸芸无语凝噎,小八则是无比振奋。

“三山子你个蠢货!蠢货蠢货蠢货!!就那蠢货还想考秀才呢!他连童生都考不上!考不上考不上考不上!!!!!!!!!”

正叫得欢呢,小八徒然间一改音调,摇头晃脑一本正经的念起了诗来。

“阁下何不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上天呢!!!上天呢上天呢上天呢!!!!!!!!!!!”

孟秀才、周芸芸:……………………只想送你上天!

就是因着家里这只傻鸟,这周芸芸倒还罢了,毕竟她的朋友少,会来县城探望她的,除了周家阿奶就只有周家阿爹和大金了,不存在任何形象问题。然而,孟秀才就比较可怜了,他的同窗好友时不时的还是会过来瞧瞧他的,这一瞧问题就来了。

试问,能教导出这么一只傻鸟的人,这主子能有好?尤其那些话,一听就不像是周芸芸这个农家女能教出来的,所以……

背锅侠就是这样产生的。

日子就在这般闹腾中过去了,就在周芸芸掐算着蜜月已过时,这天晚间,夜黑风高,不单他们小俩口早已进入了香甜的梦境里,就连周遭好几条巷子里的老百姓们也都去跟周公约会了,徒然之间,异变发生了。

其实,出事是迟早的,谁叫孟秀才和周芸芸成亲时排场那么大呢?哪怕并不是受邀的宾客,远远的瞧着这七十二抬嫁奁抬进孟家小院,还能没个想法?更别提当时虽有专人负责看管着那些个嫁奁,可到底都是敞开的,任人观赏。这不,一不小心就被人给惦记上了。

京城天子脚下尚且杜绝不了贼偷儿,县城这种地方更是难以避免了。

贼偷儿也算是够有耐心的了,惦记着成亲那日的排场,生怕这二进小院里住满了人,一开始压根就没敢动手。只是,在连着观察了一个月,确定孟家这头只有这俩看起来没啥威胁的小夫妻后,贼偷儿决定动手。

区区县城,没什么成气候的大贼,有的只是小毛贼两三只,而盯上孟家的便是仨兄弟,年岁都在二十往上,入行也有十来年了,不说趟趟收获丰富,最起码没失手过。当然,这也得益于他们的谨慎,哪怕豁出去白费时间,也绝对不会在没有完全把握的情况下贸然动手。

而孟家,绝对没问题!!

真的吗?

……

……

才怪!!

贼偷儿仨兄弟是这样分配任务的,老大负责探路,老二随后跟上,老三则负责骑墙头上望风。

这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且孟家小院也没有丧心病狂的在院墙上做什么手脚,主要是附近街坊邻里都这样,顶多就是在家里养条狗。

可孟家真心不需要,关键是除非从小狗崽子开始养,不然单是胖喵俩口子就能把人家狗给吓死,更别提还有傻鸟……咳咳,小八这个鸟型大杀器了。

于是,贼偷儿仨兄弟顺顺利利的开始了新的征程,老大和老二也的确稳稳的落在了孟家前院里,老三则骑在墙头上四下张望,还注意将自己的身形隐藏在院门高起的那一块后头,保管就算有人仔细看,也看不出啥问题来。

哪怕看出了啥也不要紧,这仨都是攀岩走壁的好手,到时候只要老三给打个信号,仨人就能立马飞快的跃过墙头,消失在蜿蜒的小巷子里,保准没人能抓得住他们。

这不,一面畅想着得手后的美好生活,一面也没忘了提高警惕,贼偷儿仨兄弟分工明确的进入了孟家,直接略过前院的灶间、柴房,连粮仓都没去,他们的目标是周芸芸的那些嫁奁,而不是笨重的粮食。

略过前院往后院而去,因着先前踩过点,贼偷儿直奔正房旁边的西耳房,正待动手之时,忽听一声凄厉刺耳的惨叫声。

“周大牛!周大牛你还在睡!!睡睡睡!!他娘的咋没睡死你啊?有人来了来了来了!!!该死的惫懒东西,都给老娘起来!拿刀子拿斧头给老娘剁了他!!!!!!!!!!”

大半夜啊!

这可不是周芸芸上辈子夜猫子丛生的年代,而是所有人都习惯天黑立马入睡的年代。且这会儿,估摸着都有子时了,那可真的是寂静无声。

冷不丁的,小八就这样疯狂的惨叫出来。当然不是它主观的想要惨叫,而是它那破锣嗓子,就算一本正经的说话念诗,也实在是好听不到哪里去。更别提这会儿小八本身也有被吓到了,那声音凄厉到几条街开外都能听到。

具体形容的话,单看贼偷儿之一的老三就知晓了。

人家正骑在墙头上,绷紧着神经四下张望扫视着,结果就在这种情况下,徒然听到了这么恐怖的惨叫声,惊得那老三一个倒葱秧,直接大头朝下从墙头上摔了下来。

只能说那人运气还算不坏,孟家小院的院墙并不算太高,统共也就一人半的高度,约莫十尺不到的样子,换算成后世的高度,估摸着也就两米多的样子。大头朝下虽然很惨,好赖不算太高,加上小巷子又不是大街,地上都是泥土,而非青石板。因此,摔的是挺惨的,却好歹没有当场殒命。

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尤其是跟他两个哥哥相比。

若说小八的音波攻击属于精神类的,那么占据了西厢房的胖喵俩口子就属于物理攻击了。

小八叫得如此凄惨,隔了两条巷子的人们都从睡梦中惊醒了,更别说原就格外警觉的胖喵俩口子了。当然,孟秀才和周芸芸也同时被惊醒过来,只是他们的反应比较慢,哪怕人已经清醒了,身子骨还是本能的僵着,等他俩缓过来,披上衣裳穿上鞋子,再走出房门来到院子里时,可怜的俩贼偷儿……

怎一个惨字了得。

莫说俩贼偷儿了,连周芸芸都被吓了个半死,毕竟任谁大半夜的看到俩团血肉模糊的人形生物出现在自己眼前,都会被惊到的。

好在胖喵俩口子早已在周家阿奶的训练下,学会了活捉猎物,尤其在周家的买卖上了轨道以后,经常会囤着活物等有需要时再杀。亏得如此,不然就周芸芸那磨磨唧唧的样子,等她出来后,看到的就是两具尸体了。

饶是如此,小俩口也懵了好一会儿。

“是小贼吧?”孟秀才先回过神来,皱着眉头抿着嘴,略抬高了点儿声音问道,“是小贼就吭一声,送官也比送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