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多年前的一个故事,写了第一、二章就没下文。 写色文是这样子的,灵感就是感觉,有感觉就有故事,有故事就下笔。 有的感情线要用多些笔墨,两三个月未必能完成。 有时,形势迫人,写不下去。 后来拿起来续写,感觉却丢掉了。 偶然翻阅旧稿,重拾了写过埠新娘的感觉,二万五千字一口气写完。 奴家名下的太监文少了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