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第三支玫瑰 Twentine 3557 字 1个月前

“还能陪你来书店啊。”

“……”

陈星泽心说天然呆真是个了不起的物种,不经意间的撩人比他这个心机gay更有杀伤性。

陈星泽从怀里掏出另外一个烤地瓜。

“嗨呀好兄弟!”陆昊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兴高采烈拿过地瓜。“你本来就是买了两个对吧!还故意逗我。”

“慢点吃,别噎着。”陈星泽翻他一眼。他不仅买了两个,他怕给陆昊的那个地瓜凉了,还特地放到衣服里面保暖,烫得他肚皮都发痒了。

陈星泽知道昨天陆昊出去打球了,本来今天不打算叫他,而且本身陆昊对书店这种地方也半点兴趣也没有,但他还是每次都坚持跟陈星泽一起来。

“为什么要买纸质书,不是有电子版的,这捧着手多酸啊。”陈星泽在书架前选书的时候,陆昊就在旁边捣乱。

陈星泽头也不抬地说:“篮球比书沉多了。”

“篮球也不是一直拿手里的啊。”

“电子书看着没有感觉。”

“看书还要感觉?”

陈星泽将手掌伸到陆昊面前,陆昊往后一缩,“干啥,这就要打人啊?”

陈星泽:“闻闻。”

陆昊狐疑地探头闻了闻,嗅到一股淡淡的墨香。

“啊……搞不懂你们这些喜欢看书的人。”

“我也只看闲书,课本一页都看不进去。”陈星泽在文学类的书架上看到了之前被他单方面视为知己的张爱玲的作品集,抽出一本来。“走吧,去咖啡厅坐会,你也困得不行了吧。”

这家店离陈星泽家很近,是刚刚开的书吧,规模不小,一共三层,二楼有个气氛不错的咖啡厅。陈星泽点了杯咖啡,陆昊则要了牛奶。陆昊不管去什么店点饮品,只要没有运动饮料就会点牛奶。陈星泽每次看到都要狠狠嘲笑了一番。

“今天还是没成功断奶?”

陆昊对陈星泽的嘲讽已经免疫了,而且他完全不觉得喝牛奶有什么羞耻,反而劝陈星泽一起喝。

“喝奶长高个啊,所以你现在才没我高。”

“我的身高已经可以了,是你蹿得太快了。”

陈星泽觉得刚刚一个地瓜可能喂不饱这个傻大个,于是又点了蛋糕和沙拉,端着托盘往里面的休息位走。路上他偷偷瞥了陆昊一眼。陈星泽现在身高176公分,还在稳步上升,而陆昊入学时就已经179了,一年过去估计又涨了四五公分。

陆昊还抓着“身高”的话题不放,跟在陈星泽后面,悠哉道:“哎你说如果我也是gay的话,咱们俩在一起应该是我做‘老公’吧。”

陈星泽手一软,托盘差点掉地上,他赶紧捏紧,维护自己的1号尊严。

“根本不是这么分的好不好!”

“这东西要看气势吧,身高高了自然就有气势了。”

“也只有你才能说出这种肤浅的话。”

陆昊不满地哼了一声,陈星泽选了日照良好的靠窗位置,放好托盘,又说:“再说,你也不是gay,想这些没用的干什么。”

陆昊又哼了一声,大口灌牛奶。

陈星泽看书期间,陆昊在软沙发里昏昏欲睡。一开始陈星泽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看书,他还在想着陆昊刚刚说的那些话。这不是陆昊第一次说出类似的话,陈星泽不知道他只是一时玩笑,还是真的这样想。

年轻时的感情就是这么单纯,虽然理智告诉陈星泽这是条走不通的路,可他还是会为了陆昊偶尔冒出的只言片语而想入非非。

陈星泽低头看手里这本书,张爱玲的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学评论家说此书主要表达了张爱玲对男权制度下女性生存环境的审视与关注,还有她对女性社会角色的质疑与反叛。当然,这些都只是陪衬,这本书给大众留下的最珍贵的遗产,还是那套绝世理论——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套典型的“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得不到才是最好的”的男性意淫思想在被大文豪用“玫瑰”“月光”“朱砂痣”等文雅词汇表述后,得到了最广为的传诵。

小说不长,陈星泽没用多久就读完了,读后感是他觉得他的知己张爱玲小姐是个不太相信人性的人。

她相信爱情,但不相信人性。也对,这世上哪个女人会不相信爱情呢,只是有的人信也信得满是焦疑。

陈星泽将自己代入到书里,他很认同张爱玲所说的“每个男人都有过两支玫瑰”,他在脑海中将白玫瑰与红玫瑰分别具象成了尤小林与陆昊,一个圣洁如月,一个热情如火,一个是他付出了浓烈感情的人,一个是对他付出了浓烈感情的人。

陈星泽从书中抬眼,看着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的陆昊。他在心中自嘲,反正他“娶”不了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所以这两支玫瑰大概会在他生命里永远娇艳下去。

陈星泽合上书,又进一步想到,即便他真的“娶”了他们当中的某一个,也不会是书中的结果。他绝不会像佟振保那样,用龌蹉的思想毁掉一切美好。在他看来,花朵是用来呵护的。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不会伤害这两个男孩。就算只是在脑子里想象一下他们受伤的样子,都会让陈星泽痛苦不堪。

书看得差不多了,但陆昊睡得正香,陈星泽不想叫醒他,便拿出了手机……

米盛思索良久,决定先将身上这件价值不菲的外套脱了再去敲门。

父亲问了句“是谁”,米盛如实回答,“你儿子”,于是开门迎接他的就是一泼茶水。

幸好脱了外套,米盛庆幸地想着,那身衣服很贵,是某奢侈品牌的最新单品。米盛最近手头很紧,但还是省吃俭用咬牙买下。因为他的工作圈子实在太过势利,人人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没两套正经行头很容易被同行瞧不起。

“你不是我儿子!我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咳、咳咳咳!”父亲米振国没骂几句就咳嗽起来,米盛淡淡道,“你歇着吧行不行?”

米振国坚持把话骂完,“你给我滚!”

米婕从屋里走出来,脸上带着不耐神色。

“有完没完!”

她给米振国拉近屋里,推着米盛出来,在门口说话。

“钱呢?”

“张嘴就要钱,还有没有点兄妹情义?”

米婕无言看着他,她与米盛一样,有一双细长的狐狸眼,不笑的时候无比阴冷。“我今天没心情跟你扯,你给不给,不给就走。”

米盛微微皱眉,“怎么了?”

“怎么了?”米婕冷漠道,“妈今天发病,我约会约到一半被我爸喊回来。这已经第四次了,刚我男朋友打电话来跟我分手。你要非问怎么了,就这样,也没怎么。”

米盛知道米婕的男友,是跟她在同家公司上班的业务员,实话实说长相十分普通,工作能力也一般,完全配不上米婕。可惜很多事不能这样单纯来看。

“还有挽回的余地吗?跟他解释一下情况呢?”米盛说。

米婕冷笑道:“解释什么?光是打断约会就这样了,要是再知道我家有个重病的爹和一个精神病的妈,再加一个同性恋的哥,那恐怕要把我当瘟疫躲了。”

米盛听得心里难受,但表面还是风轻云淡,他掏出一张卡给米婕。

“分了也好,那家伙丑得我都吃不下饭。”

可惜他的调侃没有起到任何缓和气氛的效果,米婕抽了卡就要关门。米盛挡住,又掏了张卡给米婕,“这个你自己用,多买点喜欢的衣服和包,爸妈就拜托你照顾了。”

米婕收了卡,一句话没有就关了门。

米盛离了家,在小区里干站了半天,直到寒风吹得里外透心凉了才想起把外套穿上。

手机震动,米盛掏出来,看到陈星泽发来的短信。

——在干嘛?

“干你妈。”米盛恶狠狠地骂了一句,随即冷笑,“不对,应该是干你爸。”他心烦意乱,完全没有理会陈星泽的想法,去翻手机通讯录。

他渴求安慰,如果不行,那就只释放欲望也好。

“来个人……”他一边搜索着目标,一边低语,“来个人陪我,随便谁。”

第14章

这一趟回家,米盛几乎把自己的老本都交给了米婕,导致他后续几个月都要勒紧裤腰带生活。加上还要给工作室的几个蠢货发工资,米盛一度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夏天的时候,他就直接住在了工作室里。

说是工作室,其实面积很小,在“虹色”酒吧的二楼。“虹色”是间同志酒吧,米盛跟老板jo是多年好友,jo用很便宜的价格将二楼房间租给了米盛。而作为回报,米盛在闲暇时间会帮他坐店。因为容貌出众,米盛在圈里小负盛名,“虹色”每天都有专门为了看他而来的人。

在一个盛夏的夜晚,米盛在吧台边喝酒,来了几个搭讪的人。米盛没有心情应对,但也不能给客人脸色看,推脱身体不舒服就离开了。凌晨时分酒吧关门,米盛再次下楼,jo正在擦拭酒杯。

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虹色”就跟其他刚刚打样的店门一样,混乱狼藉。

“帮我倒杯酒……不要洋酒,啤酒。”米盛坐到吧台前。

jo的年纪比米盛大五岁,今年三十二,戴着粗边眼镜,蓄着一撮小胡子。虽然米盛要啤酒,但jo还是给他倒了小半杯红酒。

“这个时间别喝啤酒了,这杯不算你钱。”

米盛知道jo在跟他开玩笑,象征性地扯了扯嘴角。

jo打量着米盛,“你是不是又瘦了?”

“不知道,没称过。”

“肯定又瘦了,肩膀的骨头都这么明显了。”

米盛闻言扭头看自己的肩膀,发现这样看不清楚,便转向吧台里的玻璃镜。镜中人穿着白色的半袖衬衫,脸色苍白。他观其眉眼,像看陌生人一样,最后揪起额前的一缕头发,喃喃道:“好像有点长了……”

jo说:“你压力太大了。”

米盛:“有吗?”

jo:“叔叔的病怎么样了?”

米振国的病在入夏的时候严重起来,已经住进医院。米振国患有严重肝病,还有其他一些并发症,开销如流水,无底洞一样。这病已经掏空了家里所有积蓄,前几天米盛跟米婕见面,得知她卖了家里另外一套房子凑手术费。那房子也有些年头了,原本是米振国留给米盛娶媳妇的,后来米盛跟家里闹翻,房子就给米婕了。

为了缩减开支,米盛将工作室的人辞掉一大半,现在算他在内只剩三个人了。

仰头,一口闷掉剩下的酒,杯子落到吧台上,米盛右手插入细软的发丝内,头顺势枕在胳膊上。

jo看他这个样子,说:“真这么急?你还差多少钱,要不我帮你想想办法,找人凑一下?”

“不用。”米盛喝了酒,懒洋洋道,“之前欠你的还没还完呢。”至于跟别人借那就更不可能了,肯借给他钱的陌生人,都对他都有金钱之上的需求,为了一点恩惠没完没了地索求,米盛宁可明码标价做生意。

这时酒吧大门开了,进来了一位意外的客人。

“哎呦,稀客啊高导演,什么风把您吹来了。”jo笑眼看向来人。

高喜文穿着平常衣服,脚上是人字拖,头发也没洗,胡子拉碴。他也经常来jo的店,但因为是公众人物,身份比较特殊,所以基本都在打烊之后才来。

“刚睡醒,想起有点事就过来了,来杯酒。”高喜文看到米盛,拍手道,“你也在,正好了。”

米盛斜眼,高喜文说:“就是来找你的。”

米盛点了支烟。

高喜文上下看他,“你是不是瘦了啊?”

jo在一旁说:“你也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