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他这是存了讨好她的心。

林子墨斜斜的看了他一眼,“不好。”

从回到戈壁村在开始挖河的时候,顾南城就注意到了,村外的戈壁中有猎物。一种很糙的野羚羊,体格瘦小,但身上的肉可谓是寸金寸金的,素来被富贵人家喜欢。

记得上一世,他在宫廷之种尝过那种味道,据说,是某位美食家研究出来的,非常的好吃。

但现在,他只能用羚羊来换钱。

简单的吃过早饭,顾南城拉着林子墨就要走。

顾李氏咕噜两下,把碗中的米粒汤水喝完,急声喊道,“南城别慌,娘给你拿钱去。”

原来,顾李氏把从林子墨那里得来的簪子,换成了钱。

“这个钱你拿着,买几本书,再买点笔墨纸砚,你出去那么久,屋里那些东西应该不好用了,咱们家就指望着你当官发财呢。”

“娘,这个钱……。”他怎么能收下。

前面是娘给的钱,后面是媳妇的簪子,这钱烫手,他不愿意接。

顾李氏见他犹豫,伸手快速的把钱放到他胸口,“拿着吧,去买书回来。”

顾李氏转了身子,牵着夏天的手进屋。

顾南鑫在院子里站着,一双和顾南城一样好看的眼眸,闪着不情愿,什么东西都给大哥了,他们以后可吃啥,他不是不喜欢大哥,可家里本就那么穷了,还死磕着让大哥读书,真真觉着不舒服。

顾南城站了一会儿,把钱往里面塞了塞,算了,先去集市再说,看着买点东西,但说什么都不会买书本,他绝对不会再走官途。

和顾南城相比,林子墨有点小雀跃,眼神灵动,波光微闪,一副很迫切的样子。

“你很想去集市?这么些年不曾去过?”

“不曾。”但凡顾李氏带她出去过一次,她早就逃走了,还在这里受窝囊气。

“那今儿,我就带你出去看看,集市非常热闹,周围有小摊、酒楼,各种好吃、好喝、好玩的……。”

“嗯,我正想出去看看。”

越听顾南城说集市好,林子墨就越激动,看来她逃跑的机会很大,人多眼杂,很容易就走散,这次她先去探探路,下次带着夏天一起,远走高飞。

但在这之前,她必须不顾一切的挣点钱来。

两人说着走着,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之后,才走到集市,戈壁村离集市有点远,村中不设集市,成型的集市一般都在镇上。

而戈壁村开外的青光镇,素来以人多而闻名。

所谓戈壁,就是临近沙漠,虽然说他们离沙漠不是很近,但地势不佳,环境恶劣,位置偏僻,继续往前走,就是其他国家。

好在现在天下太平,无战事,各国之间相处安然无恙,生意上往来也多,之前林子墨也曾见过,很多小商小贩兜着货物从家门口经过,因为手中没钱,加上性子冷淡,她根本不靠近。

因着,青光镇是国与国之前必经之地,镇子上的人家过的倒也舒坦,做生意的没有不赚。话说士农工商,在这个时代没那么严重,但当官还是重要之选。

两人一直往前走,顾南城扛着肩膀上的羚羊,目的明确的找了家餐馆,直接跨步走进。

“客官您是吃饭还是喝茶?”

“不吃饭也不喝茶,找你们管事的,看看这头羚羊值多少钱?”

面对小厮,顾南城浑身气势不由而起,在戈壁村面对家人的时候,他本能的收敛起官派作风,但现在是在酒楼里,他不可能低人一等。

那小厮见来人厉害,面上堆笑,“您先稍等,我进去问问。”

☆、025 春宫图应该很值钱

林子墨见那小厮离开,悄声问他,“你刚才怎么那么凶?做生意也不必如此。”

“我可没凶,这叫气势,不能被人欺负了。”顾南城故作轻松一笑,伸手抓了下林子墨的手,又快速放开。

他这是怎么了?大庭广众之下,竟然去拉女人的手,有点失控了。

店小二很快便走出来,“我们家掌柜说了,这个只能一百文,多的不给。”

“这么少……。”

少到让顾南城诧异,在宫廷中吃这个羚羊肉的时候,那真是片片黄金,连骨头都不敢丢弃,留着熬汤。

没想到,几十年前的今天,这个羚羊会这么便宜。

“您卖还是不卖?不卖的话就拿走吧。”店小二不敢得罪人,说的却也实在。

顾南城看了下林子墨,点头,“卖。”

苦苦等了几天才捕获到的羚羊,仅仅卖了一百文,这一百文能做什么?

林子墨对钱没有概念,看到顾南城手中接过一串的钱,有点迷茫,这钱和现代的钞票毛爷爷还真不像。

“你拿着吧,看上什么买什么。”顾南城真的不愿意和一个小女子去争那一百文,索性直接丢给了林子墨,随她高兴。

出来一趟也不容易,看中什么买些什么吧。

林子墨掂量着手中的钱,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很淡很冷很高贵,“真的可以随便买什么都可以?”

“随你喜欢,买什么都可以。”

“哪里有书肆?我们去看看。”

书肆,对于一个常年看书苦读的人来说,要找的话轻而易举,不过,顾南城奇怪的是,林子墨到底想干什么?

“你想做什么?”

“别问那么多,你说让我随便花的?”她皱眉,抬眼,不知觉,媚眼如丝。

“在前面,我带你去。”顾南城不问,看着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往前走,看到一棉布织成的书肆,锦旗随风飘摇,走进一看,发现暗色的门内是个看起来很破旧的书肆。

刚进入,就闻到阵阵墨香之气。

顾南城率先走在前面,狭小的书肆之内,摆放非常整齐,各类书籍一应俱全。

“看你想要什么?直接问这里的掌柜。”

林子墨上前,看着眼前打扮精明干净的掌柜,年岁不小,但很干净,尤其是胡须刮的非常干净,净白的面容。但看着又不像是读书人,是个实打实的生意人。

“你这里什么样的画最畅销?”

“畅销?小娘子你这话问的是什么意思?”

林子墨一身女子装扮,头发只是简单的落下一点,从外形和身材,不难看出是个小娘子。

还是个漂亮到不行的小娘子。

“畅销就是卖的最快的画册。”

这个嘛,精明的中年男子笑了起来,笑容里满是猥琐和邪意。

“问你话呢,什么表情?”

顾南城一把拉住林子墨护在身后,眼神不善的看着那中年男子。

“你们是夫妻吧?”中年男子问了句,接着道,“来我这里买那种画的多是公子哥们,像你这样带着小娘子过来的,实属少见。”

中年男子说着,从一堆书中,巴拉巴拉找出一本,像是被人翻了很多遍的书,“呐,这个就是现在最流行的画册,里面的动作姿态,相信你们也能做的出来,五十文一本,不还价。”

林子墨伸手要接,却被顾南城抓住,看到上面艳丽的字眼,《勾魂儿之天涯海角浪》,他自然看的懂这是什么书,伸手甩了出去,“什么污秽艳物,不许看这个。”

“给我包起来,你确定这个是最流行的?”和顾南城相反的想法,林子墨直接让那掌柜的给打包。

流行的才有市场,有市场才能挣钱。

“自然是最流行的,这个画册是出了名的情公子所作,而情公子的每一本画册,一旦出来就卖的很快,就像你说的那个畅销。”中年男子说着话不忘把那本艳丽俗物包裹起来。

递到林子墨手中又道,“很适合你们年轻的夫妻,好好玩儿。”

这话说的,林子墨尴尬不已,顾南城愤怒不止,这个女人,竟然花钱买这玩意,临走之时,林子墨问店家又拿了十文钱的宣纸。

和那书相比,这纸张简直就是白送的。

抱着手中的东西,出了书肆,林子墨站在原地看向顾南城,“你还要买什么东西吗?”

“你还想要什么?”她反声问顾南城。

一本画册就够难堪的了,要不是他重活一世,真的会打这个女人,现在看向身边女人,不过是个小娃娃,他不气、不气,忍着她。

“我不要其他的东西,我们回家吧。”

顾南城摇头无奈,把林子墨用剩下的钱买了一些东西,很简单几个包子还有一点的杂粮,可见他才是最会过日子的。

那个贵族千金大小姐,什么都不会。

纵然心中很气,顾南城在走出集市的时候,还是牵着她的手,生怕被挤开走散。

两人到家已经下午,回去的人也不少,大都像他们这样走着,也有家境好的人家,赶着驴车,慢悠悠的走的惬意无比。

一来一回,林子墨娇贵的身子有点吃不消,她又不去说累,怀中抱着那本破书像宝贝一样。

“走的累了?”

看的出林子墨脸上带着纠结,肯定是脚底磨出泡了。

他们脚下穿的鞋是顾李氏做的,家境不好,顾李氏是把一双新鞋穿成破鞋,破鞋烂了补补再穿,底子已经磨的很薄,走路极其不舒服,还咯脚。

“没事,还能走。”

顾南城看着她,不顾周围路人眼光,蹲下身子,“上来,我背着你。”

“不要,赶紧起来。”林子墨像是害羞了般,脸色瞬时通红,一手拉着顾南城使劲的往上拽。

“别磨蹭,上来,我们走。”

林子墨没反应过来,顾南城走在她前面,弯身,直接把她背在身后。

一双大手紧紧的固定住她的大腿,那手掌还故意似的磨蹭着她的屁股,气的林子墨又羞又怒。

好在,顾南城脚程很快,很快便到家了。

林子墨回家之后,进入房间,把东西放好才出来。

顾南城拿着手中的东西,交到顾李氏手中,“娘,这是我们买的一点东西,你们吃。”

“买什么吃食,娘说的书你买了吗?”顾李氏眼中带笑,望着顾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