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二章 《寻龙决》VS《九层妖塔》2!(1 / 1)

有周铉哲的出手,鬼吹灯的系列版权自然是直接就到了他的手里,除了华谊手里的那几部,其他的那些根本就没万达腾讯他们什么事,但天下霸唱本身是在之前的版权授权吃过大亏,被美人计跟一番忽悠之下,十万元就出售了所有华谊(华谊有前四部的电影版权)之外的所有版权。

虽然周铉哲这边找人跟他协商过,只要以后不拍类似影视剧,他这边每拍一部鬼吹灯系列相关影视剧就会给天下霸唱100万的额外版权费。

可惜财帛动人心,天下霸唱本身也不是什么意志坚定信守承诺之辈,在乐视这些老油条的忽悠公关之下,是站了出来给他们当编剧,然后是搞了一部似是而非偏同人一些的《九层妖塔》出来,跟完美华谊联合制作的正统电影《寻龙决》完全就不是一回事。

估计也是知道自己这个有些犯规,本身就被起诉了,所以干脆是早点上映,这样等你官司出结果的时候,电影早就下画,按判决结果赔点钱就能了事,正所谓死猪不怕开水烫,国内法律最治不了的往往就是类似腾讯这些脸皮厚的。

其他人自然是非常的生气,包括华谊那边也是非常的愤怒,之前没得选,现在是明确表示拒绝上映这部电影,跟完美、博纳联合起来抵制《九层妖塔》的上映,所以《九层妖塔》实际上只是万达跟中影两条院线会上。

中影那是真的没办法,谁都惹不起,就算是周铉哲也没办法封杀中影,只能是当它不存在,所以大家各玩各的,周铉哲也不担心《九层妖塔》会给唐三葬2、跑男大电影带来很大影响,那就是个垃圾玩意。

虽然周铉哲并不在意《九层妖塔》,但他还是把华谊跟博纳、英皇这些友军召集到了一起开会,甚至是把偏中立的光线传媒、横店影视、北京文化这些发行公司也都叫了过来。

简单来说就是立个规矩,既然国内现行的版权保护法不能保证他的利益,那就通过行业霸主的地位跟影响力给整个行业立个规矩,很多犯罪之所以会存在,主要就在于回报很大犯罪成本很低,如果回报很小犯罪成本很高,哪还会有那么多的罪犯吗?

所以今天这场圈内大佬的会议,主要的议题就是版权保护,因为是非正式的聚会,所以不是在会议室,而是在北京饭店的谭家菜馆一号包间里边吃边聊,就跟互联网行业大名鼎鼎的东兴局一样,今天这场聚会就是娱乐圈的东兴局,因为主要发起人是周铉哲跟王中军,所以被圈内人调侃为“明中局”。

先是吃吃喝喝热闹一下,暖一下场子,见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之后,周铉哲是直接开口说道:“这一次九层妖塔的事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同样的题材,同样的人物内容,换个名目抢在我们前面上映,这算什么?

是,那个天下霸唱确实是原作者,但相关的版权他已经卖出去了,难道这也是能随便反悔不认账的?

如果都像他这样乱来,都像乐视万达这样不守规矩,版权原创还有生存的土壤吗?

今天可能只是鬼吹灯,明天可能就会是我完美的超级英雄宇宙,后面甚至是你们各自手里的那些核心版权,所以我周铉哲觉得有必要立个规矩,大家觉得呢?”

其实光线跟横店影视这些都觉得无所谓,毕竟他们主要是做发行,但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一旦不同意,以完美、华谊、博纳、英皇为首的四大巨头直接就会联手封杀断供,以后想要做发行只能是选万达华谊那边,连一些票房保底试片会都不会联系你,影响太大了。

目前的放映市场,完美放映联盟差不多是占据了75%,都不算是半壁江山了,已经实现了绝对的垄断,虽然他们的排片量跟屏幕数量只有55%左右,但架不住别人内容优质,上座率高,最赚钱,所以这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选项。

光线的大老王现在可不再是圈内的顶级大佬,现在的光线直接就沦为了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得不仰仗几个巨头的鼻息,很是卑微的捧场道:“那不知道打算如何立这个规矩?”

“从今天开始,包括《九层妖塔》在内,但凡是坏了这个规矩的,直接封杀,三年起步,主演主创团队,背后的影视公司,投资主演的影视作品统统拒绝上映,也不会提供任何技术人员上的支持。

鉴于《九层妖塔》是初犯,奔着宽大为怀的原则,这一次就封杀一年好了,之所以在这里说出来也是给大家提个醒,别用错了人,撞到了枪口上。”

周铉哲的话说直白点就是,你们答不答应无所谓,我们四个决定就行了,事先提醒一下,免得后面因为启用了封杀名单上的人不给排片损失惨重,想哭都没地儿哭。

光线跟横店影视、北京文化这边均是脸色大变,不得不说周铉哲他们这招是真的狠,三年……在影视行业消失三年,别说是一般的当红明星了,就算是一些天王天后都很有可能直接过气,这个封杀令一出,谁敢触碰,搞不好《九层妖塔》那边的主演现在就已经后悔的要命。

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落井下石的人,这样一闹,姚晨跟赵又廷这些主演的后续影视资源商业代言全部凉了,损失太恐怖了,还真不是一般的狠。

大小王两兄弟一般情况下其实不太想要答应立这类规矩,不过这一次的损失确实很大,而且很恶心人,鬼吹灯可是华谊未来十年最重要的大屏幕系列,离不开完美那边的支持,只能是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成为了主要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