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1 / 1)

攻略那个渣[快穿] 唐宓 2143 字 1个月前

走的那天,容姒特意还去了学校一趟,谁知道那个周老师告诉她叶远今天根本就没来上课。

一听他这么说,容姒就皱起了眉头,在火车站找了半天果然找到了藏头藏脑的叶远,这么点大的人,独自一人来这儿,也不怕被拐卖了。

偏偏这胖豆丁还一直恨恨地看着她,眼里则是满满的控诉。

见状,容姒无奈地笑了笑,附身在叶远的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

“以后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再来燕京找我好吗?我会一直都在那里的……”

说完,容姒就感觉自己好似再次回到之前那种好似在坐时光机一样的状态之中,时间犹如水流一样往自己的前方涌去。

等她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人瞬间一惊,只因为现在的叶轩歌离她实在是太近了。

见她睁开眼,便立刻嘴角一扬,“醒了?我们的容大影后是不是之前累到了?嗯?睡得好香,不过还好没有打呼磨牙,唉,一个大新闻就这么没了……”

男人的嘴角始终带着笑,只是那笑却始终都不达眼底,客套而疏离。

可容姒刚从十几年前回来,总会不由自主地将面前这风华万千的影帝和之前那大口大口吃着红烧肉的小胖子联系到一起。

感觉别提多酸爽了!

简直不忍直视!

第31章 影后的穷途末路(八)

容姒这么看着叶轩歌笑完之后,就下了车,随后绕到这一头给她打开了车门,同时绅士地将手挡在车顶上,以免她砸到脑袋。

见状,容姒直接深深地看了一眼面前的男人,笑着搭上了他伸出的另一只手走了出来。

金碧阁,看模样倒不像是西餐厅,请她来吃中餐吗?

莫名的,容姒的脑袋又被红烧肉三个字刷屏了,想象一下现在的叶大影帝吃完一盘红烧肉眉开眼笑的模样,容姒不自觉地抖了抖。

她觉得她还有点没从过去的状态调整回来,以至于一坐下看着身旁的服务员,脱口便问道,“不知道你们这里有什么招牌菜?红烧肉有吗?”

说完她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装作不在意地喝了口水,根本就不想去看叶轩歌的表情,更加注意不到服务员怔楞了一瞬之后,那好似得了什么重大新闻的小表情。

“噗……”叶轩歌憋笑一声,放下了手中的菜单,随后看向站在一旁眼中按捺不住兴奋的服务员,“你好,我们需要这个,这个……嗯,最好再给我上一盘红烧肉……”

最后三个字被他说得格外有磁性,就像是捉到了堂堂影后不为人知的小爱好一样。

听得容姒直接就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以为瘦下来了,我就不记得你当初一口气吃完一整盘红烧肉的满足样子,我还不是和你这小胖子吃饭吃习惯了,真是,到底是谁不为人知的小爱好啊!

可尽管这么想,容姒竟然还是有些不受控制地在红烧肉一上来之前就十分自然地加了一块到了叶轩歌的碗中。

刚放进去,容姒的手就僵硬了。

她之前还以为这时间回溯轮是个好东西,虽然价格昂贵,却可以每个世界用一回,以后不管有多少世界她都能用,也算是值了,谁知道这破东西竟然还有后遗症,她有些脱离不了季明琳这个角色了,看见叶轩歌就不自觉地想要用以前的方式对待他,也不知道回家睡一会能不能好点。

容姒尽量自然地收回自己的手,“咳,你……你多吃点……咳……”

原以为叶轩歌会打趣她的容姒,抬头就看见叶轩歌怔怔地看着碗中色香味俱全,肥瘦相宜的肉块,就像是回忆着什么似的。

可能是感觉到了容姒的目光,猛地抬起头来,然后冲着她淡淡一笑,随后夹起肉块就丢进了嘴中,甚至都没怎么嚼就咽了下去。

“可能容大影后不知道,我从来都是素食主义者,不爱食肉,特别是红烧肉。”

一听这话,容姒就轻皱了下眉头,记得她之前离开的时候,叶轩歌还信心满满地要来燕京找她,怎么才这么一会,就又不开心了呢?

因为红烧肉这么个小插曲,叶轩歌的情绪好似一直都不太高,容姒现在的身份和性格也不允许她主动找别人搭话,以至于整场饭吃下来,两人基本都是默默无声的,而那一盘红烧肉两人没有一个再动过一筷子。

一餐饭结束之后,也感受到了一旁狗仔的闪光灯,他们这才交换了个彼此都懂的眼神上了车扬长而去。

现在的叶轩歌正好是上位的时候,刚得了影帝,位置却还是不稳,急需要下一部作品来证明他的实力,顺带提升地位。

而容姒绝大部分也是为了电影,她容姒的电影,奖项要拿,票房也必须要高,所以必要的炒作是必不可少的,而现在最适合炒作的点,便是她和叶轩歌的疑似恋情。

当然了,攻略也是一部分原因。

辛辛苦苦一餐饭结束了,叶轩歌也不过只是涨了5点的好感度罢了,现在好感度25,不高不低,算是稍微熟悉的陌生人关系。

而一回到家中的叶轩歌,忽然就开始莫名其妙地翻箱倒柜起来,随后终于在柜子最底层的一个小盒子里发现了一只早已经没了反应的电子表。

叶轩歌倒在床上,默默盯着这只表。

老旧的款式,表身甚至还带了些裂纹,甚至连表带都断了一截,可即便这样,他还是将其凑到唇边轻轻印下一吻,一如当年,那个女孩离开之前吻在他额头上一样的轻柔。

而后来他的遭遇更是如走马观花一样从他的脑海之中快速掠过。

季明琳走了,他继续维持着她在的生活,依旧每天早上跑步,中午吃食堂,晚上一个人踢踢踏踏地回家,上学,放学。

可以说那是他从出生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孤单,可是季明琳早就已经离开了,去了燕京。

就算他哭得再厉害,也不会再有人掏出一个红苹果来哄他,早晨陪他跑步给他带牛奶,听他朗读那些古怪发音的拼音,放学之后牵着他的手沿着街道往家走去,甚至在他受冤枉,受委屈的时候,站出来,微笑着就能解决所有的事情。

这只手表也算是两人之间唯一的纽带了,可还是被人手贱给毁了,那人算是班上出了名的坏小子,跟他一样的坏小子,但又与他不同的是,他有很多很多朋友,跟班上的小伙伴玩的都特别好,在秦可霏红着眼睛在班上道歉的时候,他就一直想要找个机会捉弄他,结果就叫他看见了这只表。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的手,又不知道被多少人踩过,所有人都笑着看着他,包括秦可霏,一直抿着嘴笑着。所有人都在欣赏他狼狈的样子,等他气喘吁吁地终于将表抢到了手,它就已经不亮了,表带也被人扯坏了一小截。

他当时就憋得很难受,想哭,但又不想让这些讨厌鬼看见了,于是就又跑到了那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嚎了一顿,从此以后不管遇到过再困难,再难以接受的事情,他都没再掉过一滴眼泪。

再之后他上了三年级,学会了写信,从原先季明琳的老师那里打听来的地址,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信寄了出去,可惜足足等了半个月都没人回信回来,再之后第二封,第三封,整整一年他都在写信给她,可惜对方却始终都杳无音讯,他就是再傻,恐怕也知道那人极有可能是已经忘了他了,谁能想到那地址是那老师被他缠得烦了随口编造出来的呢。

大约小学结束,因为爷爷奶奶被别的亲戚接走,他便也跟着转学了,而季明琳这个名字也好似随着时间渐渐掩埋在了自己的记忆当中,渐渐落了灰……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从此以后吃不得苹果,也吃不得红烧肉,以前最最喜爱的两样东西,现在却根本不能进口。

天晓得他今天是怎么回事?不仅吃下了那块肉,还没有一点之前想要呕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