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1)

“前些天我过去,看见他在写信……”想起当时那情景,玄武王寒毛直竖,又想变成巨龟缩起来:“嘴角老是这样……勾着。你也知道他万年面瘫,突然看见他笑个不停,我都快吓死了,以为他脸上抽筋,好心开口问了他一句要不要紧……他居然瞪我。后来无名跟我说,他早上要给素澜写家书,别理会他。”

朱雀王想一想那画面,也有点毛骨悚然:“素澜那边什么情况?”

玄武王两眼望天:“不知道,怀嘉来信,说素澜好像死了思凡之心,经常带着阿婴侄儿到处串门,提起龙王也不是‘我跟他不熟’的语气了。”

白虎王转身撩起营帐的帘布:“行了,闲话留着等正事办完了再说。你俩准备准备,晚上不可掉以轻心。”

*

龙王凝望两只灵鸟振翅高空,渐渐飞远,许久才旋身离开。

议和事了,不出十日便可回去。

他方才在信中与妻子说了归期,然后提笔迟疑半天,依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见四周无人打扰,帐内只他一人,终于慢吞吞地添了一句:为夫归心似箭。

写完最后一笔,赶紧把信卷起来。

思索一番,念及天帝历劫,虽是妻子的手笔,但素澜一向敬仰父皇,暗地里必然伤心,便又给阿婴写了封信,关照他多多留心母后,不可任性胡闹,将信系在另一只灵鸟的腿上带走。

过了午时,朱雀王和玄武王同来,告知他晚上魔族设宴。

他与两位后辈说了几句,待他们走了,便靠在座椅上小憩。

恍惚中,眼前浮现了经年以前的旧事。

那是太早太早以前的陈年往事了,有些详细的情景,他已经记不太清,只记得那一年,他数十万年难逢一次的天劫将至,可神魔边界战事吃紧,他身为主将实在抽不开身——虎王勇猛有余,沉稳不足,玄武王和朱雀王年少气盛,经验不足,也镇不住虎王。

他不可能花个数百年的光阴,转世为凡人,正常的生老病死,渡劫归来。

别说活个一百岁,就算打个半折,活五十岁,那也不成,一旦魔族知晓他不在前线,必定酿成大祸。

能怎么办?

龙王不顾三王的竭力反对,很快作出决定——那就投畜生道。

运气好,转世成为蚊虫,眨眼就能回归上界,继续坐镇神魔战场。

运气不好,家禽牲畜,寿命是稍微长了些,但很可能等不到寿终正寝,就沦为他人的俎上肉,那也用不了多久。

一切进行的十分顺利。

神仙渡劫,动不动天打五雷轰,太好认了。

可他不同——青龙王只要情绪失控,暴怒恨极之时,那也是电闪雷鸣。因此他历劫,雷声隆隆,魔族只当他在发脾气。

他的运气不好也不坏,变成了一条流浪的野犬。

幼犬成年后,有次在小镇老街,遇上一群顽劣的孩童,于是后腿断了一条,遍体鳞伤,血流不止。本以为快要死了,如此便可回到天上,他便也不曾起逃脱之心。

然后,遇见了那个不足双十年华的少女。

少女一袭素色轻衣,淡若烟霞。

她身后跟着一群年幼的妹妹们,个个姿容绝美,一行人游玩至此,原本无意停留。只是那走在最前方的少女看见了他,忽的止住脚步,出声斥退了孩童,弯腰将他抱了起来,查看他的伤势。

身后有个妹妹笑道:“姊姊,此次下凡历练,太子哥哥给我们出了题目,每人救一名身世可怜而命不该死的凡人——你倒好呀,我们救人,你救畜生。”

女孩们笑作一团。

下凡,太子哥哥——果然不是凡人。

只不知是仙界的,上界的,亦或是众神之巅的公主。

神仙的寿命太长,有些不加克制的自然多子多孙。

龙王辈分高,年龄长,漫长的生命一多半耗在战场,偶尔盛情难却,应邀赴宴,见了各王族的帝姬公主,也记不过来——人数众多,种族也多,他又不是爱慕美色之人,经常见了就忘。

他只能勉强记住未婚妻怀贞长公主的容貌身形。

想起怀贞,又是一阵头疼——这次下凡未能来得及与她说,大概也不用说了,早在十几年前,帝宫的暗线传来消息,怀贞频繁前往东海龙宫,怕是与东海龙族的皇子有了私情。当时战况胶着,他没有闲心管,如今到了下界,更是无能为力。

他抬起头,看了抱着他的少女一眼。

好像……有点面熟。

另一人笑嘻嘻道:“素乔,你个小丫头懂什么呢?素澜姊姊早有了心上人,随便出手救个凡间男子,叫司画小仙知道了,哎唷,吃醋起来,那可怎么办?”

素澜脸上飞起红霞,回头瞪了妹妹一眼:“素月……你这张嘴呀!伶牙俐齿的,以后总有你夫君收拾你。”

素月嘟起嘴,委屈道:“姊姊,你提那个作甚?夫君……总是在四王族之间选一个宗室男子,哼,宗室野兽了!想起来就一肚子的气——姊姊,快把这只狗丢了,管它死活,兽族没一个好东西,狼子野心,这只小畜生也是——哎呀,姊姊它是不是在瞪我!”

这等高高在上的语气……定然是神族的公主。

龙王摇了摇头,又想跟几个小丫头置气什么。而出手相救的这一位……难怪觉得熟悉,素澜身为天选帝女,他当然见过,只是上次见面,她还很小,是个垂髫女童的模样,孤身站在祈天台上,奉天帝之命向天祝祷,求将来千百年内,众神之巅的气候能温暖如春,风调雨顺。

他真是,无话可说。

这帮不知世间疾苦的神族,不求上天惠及众生,不求神魔战场大胜魔族,吃饱了撑的,只知道求天气好,蟠桃园大丰收……何弃疗。

“嗯……腿折了。”素澜纤尘不染的衣裳,沾上了泥土污渍和他的血,抬头对妹妹们道:“走罢,回竹林小屋。”

路上,她不动声色靠近素月,温言劝道:“小月,四王守卫天庭,即便不喜,我们也应该心存敬畏。”

素月哼道:“怎么不敬畏了?见了他们,我就吓得半死,龙虎龟鸟,想起他们的本体,我能不害怕么?”挽住姐姐的手臂,娇憨笑道:“还是你那司画小仙好,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素澜的脸又红了,轻声道:“你总取笑我,我不理你了。”

一个地位卑微的司画小仙,一个九天之上最尊贵的天选帝女,怎可能会有将来?

龙王看着这晕生双颊的小公主,不觉便有了几分同情。

素澜也注意到了,低头看他,轻轻道:“你也笑话我呀?”玉白的指尖点了点他的鼻尖,似笑非笑:“我也不理你了。”

眉目如画的少女,笑起来带着浅浅的羞涩,眼中水波流转,似酒醉人,似蜜甜美。

忽然之间,听到了极轻极轻的声音,宛若花开。

一直以为他眼观四方耳听八方,那一刻当真听见了远处花开之声,后来才知,原来那就是心动。

素澜暂住在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中。

一排朴素的竹屋,第一间就是她的。

素澜替他治伤,给他上药,喂他吃食。

其他公主们经常外出游山玩水,遍赏人间美景,素澜有时陪她们,有时候则选择留在竹屋中,拨弄琴弦奏一曲,或者准备文房四宝,作诗作画。

风动绿竹。

少女的纤纤素影,不知何时便烙上心头。

过了足有两月,灵鸟从上界而至,带来了司画小仙的书信。

素澜看了,惊喜不已,唇边泛起甜蜜的笑意,喃喃道:“……你想我呀?我、我怎会不想你呢?只是奉父皇之命,陪妹妹们下凡历练,总不好我先回去……”对着那灵鸟自言自语了半天,心神恍惚。

他心中不喜,平时总不愿意开口——如犬类一般吠叫,有辱他德高望重的身份。

可他叫了两声。

汪,汪汪。

素澜终于回神,蹲下身抚摸他头上的毛发:“旺财,你不是才吃过,又饿了?”

……

从那以后,每过两三天,灵鸟必定如期而至,有时候只是一封信,有时候又带来了红豆,仙宫花卉等物。

都是些最寻常的物件,龙王不知有什么好稀罕的,可素澜视若珍宝。

她把信按在心口上,凝视那粒小小的红豆:“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你的心意,我自然知晓。……你有什么好担心的?莫说凡间男子……修,在我心中,三界千千万万男儿又如何,你……什么都是最好的。唉,你又知不知我的心?”

“陌上花开,卿可缓缓归矣。”拿起那朵娇艳的花,眉心微拢,叹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也思念你。”

后来,他咬碎了红豆,抓烂了仙花。

素澜又急又心疼,掉了两滴眼泪,伤心道:“旺财,你……你为什么吃我的红豆和花?我分明给了你吃的。你……不讲道理,你快道歉,不然我生气了!”

就不道歉。

他转身跑开。

于是,素澜真的十天不理他,每天定时给他水和饭食,但不与他说一句话。他红着狗脸,用爪子拍拍她,她还是不理会,倒是有空在竹林里挖了个小坑,埋了那朵破破烂烂的仙宫奇花。

直到有一天,他又受了伤。

素澜见他头上流血,怔了怔,便来给他清理伤口:“怎么弄伤了?……好啦,我不生你的气了,我们和好。”

他恍然大悟,原来,受伤流血,小公主就会心软。

又过了一个月,帝宫太子下凡,接素澜等公主回众神之巅。

公主们叽叽喳喳的,同皇兄诉说此次历练成果,又有好几人笑素澜,别人救人,素澜救瘸腿的畜生。

素澜不介意。

他心想,除了司画小仙送来的信件和小玩意,素澜似乎什么也不在意。

金银珠宝,华服锦衣——若是有,她便穿戴起来,妹妹们要,她便随手送人,从不放在心上。

素澜临走前,他在集市上,见到一名富家公子嫌佩戴的玉佩不值钱,不符合他高大上的身份,于是把玉佩丢了。一个普通的白玉双环佩,自然不值钱,可他叼在嘴里带回竹屋,放在了小公主的脚下。

素澜惊讶:“这是……送我的?”

他点头。

素澜微微一笑,蹲下身:“不是偷了别人的吧?”

他摇头。

素澜握住玉佩,低眸温柔地亲了亲他的头:“谢谢,我会珍惜。”

幸好……狗是看不出脸红的。

夜里,素澜替他祝祷,愿他狗生安康,下一世得以脱离畜生道,末了羞赧道:“……也不知有没有用。他们都说我是天女,可……可大部分时候,其实祝祷不灵的,只能碰运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因为年幼修为浅。

他说不出话,即将离别,心情多有不舍,便在少女的脚边蹭了几下。

素澜扑哧一笑:“知道了。抱一下——”将他抱在怀里,摸摸他:“以后你要好好的。竹屋留给你了——凡人不得接近,你在这里总是安全的。”

素澜走了。

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就在她走后不久,凡间天灾人祸不断,他挂心是否与神魔战场的情况有关,没时间继续在下界耽搁,存了寻死的心跑出竹林,果然很快沦为灾民的锅中肉,如愿回到神界。

一场大战下来,魔族暂时偃旗息鼓,消停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