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1 / 1)

重生日常 容默 1969 字 1个月前

叶蓁蓁是真的挺担心姥姥的身体健康的。

别看毛老太太生得白白胖胖,好像一点儿毛病没有,可前世姥姥的脑出血来得特别凶猛,一下子就让她摊在了床上。

姥姥的脑出血和她高血压的毛病脱离不了关系。当初赵秋月发现母亲身体不舒服之后,就带她去医院检查了,还开了不少高血压的药。

可是姥姥这代人大多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忌医、而且不听医嘱。

由于没有按时吃药、当时心情又不好,便秘严重,一次上厕所的时候姥姥就昏了过去。

虽说那是12年的事情,离现在还有将近八年才会发生,叶蓁蓁还是特意带了血压计过来,防患于未然。

好在姥姥现在的血压还很正常。

姥姥看着她,宠溺地笑着说:“我们蓁蓁看着就聪明,有大夫样,长大可以学医、当大夫呢。”

一旁的赵秋月听了回过头来,笑着说:“谁知道她长大想做什么呢,小时候她还说过想当科学家、宇航员,还说想当画家呢!倒是从没听说她想做医生来着。”

叶蓁蓁尴尬地笑了笑,原来小时候她还有这么多“雄心壮志”来着。

傍晚赵秋月要带叶蓁蓁回家,姥爷不依,说顺便留下来吃了得了,省得回家再现做。

大姨就打电话把表哥李逸飞叫了过来,赵秋月也往家里打电话,让叶壮志自己弄点吃的,或者等她们回家给他带饺子。

叶壮志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打游戏呢,不耐烦地说“好”。

赵秋月就没管他,留在娘家帮父亲做饭。

叶蓁蓁也撸起袖子来到厨房。

姥爷一看见她就笑了:“蓁蓁回屋玩儿去吧,这里不用你。”

“姥爷,您可别小瞧我,我暑假在奶奶家的时候可是学过做饭的,妈妈还吃过我做的菜呢,对不对?”

赵秋月见女儿看向自己,好像是在要她替女儿作证似的,就好笑地点点头说:“对对对,爸,蓁蓁没骗您,她现在是真的会做饭了,还做得很不错呢!只不过我家是用煤气罐做饭的,我怕她用完忘了关,不让她自己在家开火。”

赵燕德将信将疑地说:“好吧,那你就帮姥爷摘摘豆角吧。”

“好嘞。”叶蓁蓁爽快地说。

见外孙女做得有模有样的,赵燕德忍不住对着女儿感慨道:“秋儿,你看看蓁蓁,可比你小时候强多了。你这小丫头可是难伺候的狠,出嫁前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天天就知道和你弟弟吵架,气死我了。”

“爸!”赵秋月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都是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做什么!”

一旁的赵春月也笑道:“爸说得可不是么,秋儿小时候就是个小小姐,比我有福。那时候我又要带小荣,又要洗家里所有人的衣服、洗碗筷。秋儿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要么学习,要么就出去玩儿。”

“不过秋儿也争气,学习好啊。”赵燕德笑着说:“那时候给她开家长会,我和你妈都抢着去,因为每次去都会受到老师的表扬,给你和夏荣开家长会可就没这个待遇了。”

赵春月轻哼一声说:“那你还不让秋儿念高中!秋儿当初要是念了高中,考上大学,待遇肯定比现在好多了。”

没错,赵秋月是免费师范生,初中毕业后就去上了师范学校,国家包学费和生活费。相应的,毕业之后她必须去学校上班。

赵秋月现在的学历是本科,不过那是她参加了成人高考之后自己考来的。

一提到当初没让赵秋月让高中的事儿,赵燕德就是一脸后悔,忍不住掏出一根烟来:“我有什么办法,当时你妈内退了,没有工作,只能在家里给人缝点抹布,赚不了几个钱。我一个人养活你们姐弟几个,还得供你们弟弟读高中,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呐!”

“可小荣又没考上高中,可惜了秋儿!”赵春月为妹妹打抱不平,“而且当初二姨和二姨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不是说想供秋儿去市区上高中的么?可您舍不得女儿,怕女儿跟人家跑了,愣是没答应。”

赵燕德嘴硬道:“那又怎么样,事实证明我这么做是对的。秋儿上师范学校没多久,你二姨就怀孕了,生了个大胖小子。秋儿那时候要是在她家,得受多少气啊?”

“行了行了,”赵秋月微笑着说:“你们两个就别拿我消遣了。事情都过去了,我现在也挺好的,不怪爸了。”

然而当初,赵秋月的梦想是考上当地的外国语大学,当上一名翻译官。

得知自己中考考了全校第四名,却无法继续上高中后,赵秋月曾经在家里哭了三天三夜。

可她小胳膊拗不过大腿,最终看了看自己一贫如洗的家,还是妥协了。

或许正是因为自己小时候曾经被家庭条件所困,无法继续学习的缘故,赵秋月一直非常支持女儿学习。只要叶蓁蓁肯学,哪怕是砸锅卖铁,她也会支持,绝对不让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

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学历,毫无疑问的是,赵秋月这一生的轨迹都被改变了。如果她如愿考上外国语大学、当上翻译,她就绝对不会在l区这个小城镇工作,自然也就不会嫁给叶壮志这样条件的人。

可一想到如果当初不是嫁给叶壮志,就生不出叶蓁蓁这么好的女儿,赵秋月又觉得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感谢老天爷让她拥有如今的生活。

“你看,秋儿都不怪我了,你就别总翻什么老黄历了。”赵燕德有点心虚地说:“都过去了不是么?当年的事,我也曾经后悔过。不过你们放心,蓁蓁读书我可是很支持的。她将来要是上了大学,我还可以供她一部分学费。”

姐妹两个听了,都很意外地看了父亲一眼。

要知道赵燕德可是出了名的“葛朗台”,死抠着手里的每一分钱,不肯轻易花出去的。

都说“女婿随丈母爹”,在不舍得花钱这一点上,叶壮志和赵燕德简直像得不能再像。

正是因为姥爷有平日里很抠门、对她却很大方的反差,叶蓁蓁心里不禁有几分动容。

相比于勤快的姥爷,叶蓁蓁其实是一个很懒的人。但她还是选择了帮姥爷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心里头多少有点回报姥爷的意思在。

毕竟爷爷奶奶都吃过她做的饭了,姥姥姥爷还没吃过呢。

她和姥爷思想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平日里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但血浓于水,这并不妨碍两人之间浓浓的亲情。

叶蓁蓁现在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得了百日咳,咳嗽个没完时,姥爷夜里十点骑着自行车跑出去,给她买雪梨回来炖糖水喝,只为让她好受一点的事情。

有时候叶蓁蓁真的不理解,爷爷、姥爷这些隔辈的亲人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他们年纪差的那么多,等叶蓁蓁长大成人、工作了,他们可能都不在了,或者已经很老了,根本享受不了几天来自孙辈的回报。

后来有一天叶蓁蓁才顿悟,其实老人对她好,是根本就没图过什么回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