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不对,母亲说那是假话……
唐诗雨跟他成亲数月,也不像刚开始那般惧怕他了。她看他的神情,不像是嘲讽,倒像是求证。她摇了摇头:“我没有。等你的不是我,是老天。”
她这话也不算作假。她那几年都没定下婚事,可不就是天意么?不过,她还未成亲时,对这婚事不满意。真成亲以后,她也觉得现下这样挺好的。王锐没什么坏心思,人又简单,对她是真没话说,公婆妯娌也好相处,这婚事其实还不错。
所以,在王锐面无表情还在发愣时,她又微微一笑,续道:“不过,这一点,我挺感谢老天的。”
“……感谢什么?”王锐眼珠微微转动,一时没能明白妻子话里的意思。
唐诗雨思绪转的极快,她猜想王锐很有可能对那三年有执念。她不知道王锐心里到底是什么奇怪的念头,但她并不想平静的生活再起波澜,也就不想故意触怒他。
于是她笑了一笑:“感谢老天安排我等那三年啊。不然,我怎么能嫁给你?”
她这话说的诚挚无比。她成亲以后的生活,比她预想中的要好太多。她想,她可能对王锐真的有情意。有时候,她自己都不禁怀疑,她当初推拒婚事,是不是真的是为了他了。
王锐心里一热,却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我就知道……”
——我就知道,你对我一往情深。
唐诗雨掩唇一笑,并不做声。
王锐咳了一声,又道:“你且等一等,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唐诗雨点头:“好啊。”
王锐拿过来的是一张纸,纸上是一首歪诗,韵律、意境都平平无奇。唐诗雨皱眉,不知该说什么好。
“怎么样?发现什么没有?”
唐诗雨摇头。
王锐脸现失望之色:“你把每一句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连起来看看。”
“嗯。”唐诗雨照做,“两……情……相……悦,此……志……不……移。两情相悦,此志不移?”
她的脸腾地红了。她是真没想到这首不能算作诗的诗,还有这秘密。
王锐甚是得意:“怎么样?有进步吗?”
唐诗雨肃了面容:“甚好。”想了一想,她轻声道:“以后,我教你吧。”
她还记得少年时的梦想,嫁一良人,志趣相投,诗词相和。她想,差不多就要实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明天就要端午节了,么么哒~(^3^)☆么么哒~(^3^)☆么么哒~(^3^)☆
第142章 苏邺
苏邺做了一个梦, 一个很奇怪的梦。
在梦里, 他竟然娶了谢家的九小姐为妻, 夫妻感情还颇不错。
梦醒之后,他怅然之余,又觉得惭愧。她如今是旁人的妻子, 他怎么能在梦里肖想她?
真是不该。
他想,可能是那一次他在观音庙听到那个奇怪的女人说他上辈子娶了谢九小姐, 不经意间记在了心里。
说起来, 他们还是没有缘分。
母亲关心他,问他放下不曾。他愣了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母亲问的是什么。他摇了摇头:“从来都没有拿住, 何来的放下?”
是的,她从来都没有属于过他。
他细细回想, 他们的交集其实少的可怜。他最初还知道她的秘密, 再后来她的秘密, 整个大齐几乎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了。
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这结论让他微感失落,却又隐隐松一口气。有时候, 心里存着一个秘密, 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她的故事人人皆知, 她的生活比他梦中所能给予的还要好。
他想,他是真的该熄掉最后一点心思了。
母亲给他议亲,相看姑娘,他也积极配合。只不过, 母亲眼光挺高,相看了好几个,都不能成。
苏邺佯作无意问了问母亲的意思。
豫章长公主道:“娶妻是一辈子的大事,自然要找一个样样都不差的。”——京城中的适龄贵女,豫章长公主多半都认识。她想认真给儿子选个出色的,还真不难。
只是,总有这般那般的不如意。
长公主诗会也没少办,但物色儿媳物色几年都没挑出来。纪恒儿子都有了,她儿子亲事还没定下。
不止是长公主,建章侯苏起也有些急了,甚至说:“公主要是一直拿不准主意,我就自己做主了。”
他心说,长公主不急,他还记着抱孙子呢。
儿子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先时他想着她认识的适龄姑娘多,她负责儿子的亲事,那就她负责好了。可眼看这拖了几年了,都没定下,他也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
豫章长公主横了丈夫一眼:“你拿什么做主?那些姑娘是丑是俊,是好是坏,你知道?你胡乱定个好的,那还皆大欢喜。定个不好的,那就家宅不宁了。”
建章侯苏起脾气好,乐呵呵的,也没生气,只说道:“那你快一些。再拖几年,外面的人只怕都要闲话了。”
豫章长公主点了点头。——其实不是她不急,而是她办诗会,见的贵女多,可她觉得能与苏邺相配的并不多。
有些姑娘不着痕迹的讨好,她又不是看不出来。
不过,丈夫说得对,确实不该再拖了。——外人的闲话还是次要的,她更担忧的是有人拿苏邺曾想求娶谢九一事做筏子。——虽说这事没几个人知道。
豫章长公主比来比去,心里终于有了人选,正待去问问儿子的意见。她还未开口,儿子便对她说,他想娶一个姑娘为妻。
“谁?”
豫章长公主疑心自己听错了。怎么不声不响的,这孩子就有了心仪的人?
苏邺轻咳一声:“是方家的十四姑娘。”
豫章长公主更疑惑了:“哪个方家?哪个十四姑娘?是朔平伯家的姑娘?”
京城贵女,她几乎都知晓,怎么不知道这方家的十四姑娘?
苏邺笑道:“是朔平伯的孙女,不过她从小没长在京城,所以母亲不知道。”
朔平伯子嗣多,孙子孙女也多。这位十四娘倒也是朔平伯的嫡亲孙女,听说小时候走丢了,才刚认回来。
一听说小时候走丢过,豫章长公主便有些不大放心:“走丢过啊……”
若是走丢过后又认回来,那其规矩教养人品,就都不能保证了。甚至她是不是方家的十四小姐,那还不一定呢。
不过,豫章长公主不想扫了儿子的兴致。毕竟这么多年,儿子流露出娶妻意思的,也才两个人。另一个明显不可能了,这一个只要能过得去,她都想遂了儿子的愿。
苏邺能猜到母亲的心思,他忙解释道:“是走丢过,不过倒也没吃多少苦。收养她的,也是书香门第。她是个极有才气的姑娘。”
他这话一说,豫章长公主略略放心。养在书香门第,想必规矩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儿子苏邺饱读诗书,能得他一句“极有才气”,想来那位方十四姑娘确实是有才之人。
豫章长公主点一点头:“那好,改日,我就去提亲。”
苏邺却道:“多谢母亲,我想,还是越早越好吧。”他略一迟疑,续道:“我想早些娶了她。”——他怕等得久了,会再生变故。
豫章长公主讶然,她没想到儿子竟这般急切。她含笑点一点头:“好。”
她很好奇,那位长在书香门第极有才气的方十四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入得苏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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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雁坐在窗下,盯着外面的柳树发呆。她还不大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方家十四姑娘,方招福。
叫了十几年的凌雁,突然告诉她,她姓方,叫招福,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
这几天变故太多,多得教她措手不及。
在凌雁的记忆里,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凌家有个书肆,不大,书很多。她从小看了不少书,对话本子极有兴趣。她也曾偷偷写过几本,交给好友,代为印制,就在书肆售卖,卖的还不错。
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一听说话本子有问题,少东家凌雁就有些急了,这本《深宫梦》可是她的新作,说话本子本身有问题,可比印刷问题严重多了!她甚是严肃地问:“哪里有问题?”
苏邺不着痕迹后退了一步,一一说给她听:“上朝不是这样,皇宫的规矩,也不是……”
凌雁瞪大了眼睛,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不对?”
她卖了很多本,就没有一个说故事情节有问题,不合逻辑的。他还是第一个说不对的。
苏邺哑然,好一会儿才道:“确实不对。”他不好直接说因为自己见过,干脆转了话题:“是了,我今天来主要不是说这个的,我昨日回家,发现书里有一张银票。我是来还银票的。”他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凌雁:“看看是谁的。”
银票上没写名字,凌雁自然不能一眼就看出是谁的。这需要等会儿查一查,她更关注的,还是先前的问题。她问苏邺:“那你说应该怎么改?”
苏邺微怔,意识到她问的是什么,他认真答了,又道:“其实故事好看就行,这些细节,可以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