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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碗里的白汤带着点滴的油星,在翠绿的佐料和橙红的胡萝卜的衬托下却并不让人讨厌,暖汤入胃,丛容舒服地轻叹一声:“医生果然是懂得养生啊!”

冬季的夜晚,喝上一碗热汤,真的很享受,由此可以看出温少卿确实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生活品质很高。这对生活上能凑合就凑合的她来说,是望尘莫及啊。

丛容摩挲着瓷碗的边沿,心里默默地问自己,被这么好的人喜欢的那个人会很幸福吧?

第十三章 劝降招安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说话的时候,让一让就蹭在温少卿脚边,大概许久没见他,特别亲昵乖巧。丛容看着温少卿抚摸着让一让安抚它,忽然指着让一让开口:“怎么你一回来,感觉它忽然就长胖了?

“刚给它洗了澡,吹风机吹的,毛比较蓬松。”温少卿说着把让一让往前推了推,“现在不怕它了吧?你也来摸摸它。”

丛容缩了缩身子,“其实我也不是单纯怕它,我是受不了摸上带温度的毛发的那种感觉,心底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恐惧,浑身起鸡皮疙瘩。”

温少卿忽然握住她的手,带着她的手在让一让的背上摸了几下,“其实也没什么恐惧的,对吗?”

丛容呼吸一滞,浑身又僵了一僵,半天才想起抽回手,可却没抽出来。她偷偷瞄了温少卿一眼,它是没什么恐惧的,恐怖的是你,你比带温度的毛发还恐怖。

温少卿忽然建议:“我们拍个合影吧,认识那么久好像还没有拍过合影。”

不是没有合影,她连他的照片都没有一张。有的时候丛容觉得自己真的是个长情的人,没有联系、没有照片、没有任何消息,仅仅凭着当年匆匆见过的一面,她就可以喜欢一个人这么久。

说完温少卿没留给她拒绝的时间,很快举起手机,迅速调整好角度,按下了拍摄键,拍好之后点开照片还满意地点点头,又把手机掉转了个方向给丛容看。

照片上的两个人正弯腰抚摸着地毯上的让一让,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去看镜头,可能灯光太温柔,连带着她露出的颈部线条看上去都柔和优美了许多。她低着头视线落在让一让身上交叠的两只手上,他竟然也没看镜头,嘴角勾起一抹清浅的笑,微微侧身似乎是在看她?就只有让一让很配合地看着镜头,极有镜头感。

丛容静静看了一会儿,猛然惊醒,用力抽回自己的手,这次终于摆脱了温少卿,可同时……手里多了一坨毛。

她看看手上的白毛,又看看让一让,僵硬着把那坨毛放回到让一让脖子上,看着它小心翼翼地道歉,“不疼,不疼……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说完恶人先告状地转头向温少卿投诉:“它碰瓷!”

温少卿看着她一系列的动作笑得不可自抑,“没事,它最近换毛,掉毛很正常。”

外面的风很大,冬日的夜里,在温暖如春的室内,丛容看着眼前的笑脸,又想起刚才照片里带着温柔笑意的那张侧脸,忽然觉得这才是她一直渴望的温暖。明知他有喜欢的人,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贪恋着这份温暖。

温少卿看她一直盯着自己,挑了挑眉,别有深意地开口:“你看,你也不用老躲着我,我们也可以像大多数邻居一样和平共处,聊聊天,开开玩笑。”

丛容看着温少卿,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邻居”这个词在她脑中挥之不去。

她自认不是贪心的人,可想拥有温少卿是她有过最贪心的念头。几年前见过一面就想拥有,几年后多看几眼发现那个念头一直在心底,每多看一眼那个念头便会加深一分。

丛容以为她对温少卿已经不存幻想,可每天晚上临睡前和早上清醒前的一刹那,那种想要拥有的感觉强烈到她自己都会被吓一跳,她心里清楚地知道,原来不管过多久,她还是想拥有那个男人,一如既往。

可他说他们是邻居,是啊,因为林辰的关系,他们大概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吧?

丛容眼底的温度一点点冷下去,其实温少卿并没有她所想的那层深意,他今晚的说辞完全是为了稳住丛容,免得她一看到自己就跑。邻居?这大概只是他的第一步,他劝降招安的第一步。邻居到朋友就简单多了,从朋友再到他所期望的那层关系,那就是自由发挥了。

温少卿从小和萧子渊一起长大,行事作风深受这个表哥的影响。当年萧子渊追随忆的时候,随忆时不时冒出来的几声划清界限的“师兄”,萧子渊每每听了便冷脸,可温少卿却觉得师兄怎么了,师兄很好啊,防火防盗防师兄啊,师兄和师妹自古以来便是有一腿的高发群体,随忆这是在暗示萧子渊啊。

由此可见,论腹黑程度温少卿大概比不上他表哥,但他却比萧子渊流氓。

脚边的让一让安静了一会儿便耐不住了,蹭着温少卿开始闹得欢腾。丛容看着温少卿笑着和让一让打闹,忽然觉得能对宠物都这么好的男人,内心该是温暖干净的吧。

她转头看向进门处的照片墙,墙上挂满了他跟让一让的合影,从幼犬时期到现在,他笑着抱着让一让的,让一让在他旁边跳的,一人一狗在嬉戏的,他欺负让一让的,满满当当地挂满了那面墙。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今天进门的时候又发现那里多了一张照片,看衣服应该是今天才拍了挂上去的。

她盯着角落里的那张照片,轻声问:“你为什么想要养它?医生不是有洁癖,不养小动物的吗?”

温少卿抬头看了看丛容,总觉得她今晚情绪有些不正常,低头看了让一让一眼,很正经地回答:“刚开始是因为一个人吃饭没意思,便想着养个宠物一起吃饭。本来是打算养边牧的,边牧聪明,养起来也省事,可去宠物店看过几次,总找不到合眼缘的。看到合眼缘就它了,又发现不是边牧,后来想不是就不是吧,它也很聪明,不挑食,又听话,白天看家,晚上陪我散步,看书的时候还可以当脚垫,没什么不好。”

丛容抬眼看向他,“你相信眼缘?”

温少卿一笑,“我为什么不信?”

丛容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本来想找边牧,却没有遇到喜欢的……遇到喜欢的了,却发现不是边牧……”丛容低声重复了一遍,一脸兴致缺缺。

爱情大概也是这个样子吧。

他相信眼缘,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所以他们没有缘分?

她掩藏在淡然无谓外表下的那点点卑微在漫长寒冷的冬夜毫无预兆地汹涌而至,就那么脱口而出:“所以……你说喜欢那个人,也是因为合眼缘?”

温少卿一怔,“什么?”

丛容一鼓作气,“钟祯说的,你告诉他,你有喜欢的人了。”

“哦,你说的是这个。”温少卿忽然笑起来,然后半晌才摇着头回答,“不是。”

丛容不死心,“那是因为什么?”

温少卿却不再答了,而是反问她:“那你呢?你喜欢我是因为什么?”

被撩了一晚上的丛容终于恼了,一团火从心里烧到眼底。他是什么意思?明明有喜欢的人了还三番两次地来撩她,当她是什么?

丛容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准备离开。

温少卿看着她从面无表情一秒钟便愤怒了,气呼呼地涨红了脸还怒瞪了他一眼,心里叹气,再理智冷静的女人也终究是女人啊,说翻脸就翻脸啊,这么想着便拍了拍让一让,“去把她拦住。”

让一让很快冲到门口,挡在丛容身前,难得露出凶狠的模样。

丛容本就怕它,现在更是不敢往前走,退了几步转头怒视坐在沙发上气定神闲的温少卿,“有宠物了不起啊?!”

“要不你也养一只?”温少卿一脸正经地建议,“我来想想什么动物没有毛啊……啊,有了,猪!你养头猪吧!”

丛容气结,“你快让它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