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1 / 1)

十八年,十八年足够做些什么呢,它能让一个曾经是庞然巨物的世家陨灭;能让一个人越来越疯魔;也能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花溪镇新的镇长家,后院围墙之上趴着一个少年,细看眉清目秀的,笑起来却很是好看。

他拿出不知道从哪里扯来的花儿,扎成了一个花束,用力往院子里扔去。

那花束恰好丢到了在院子玩耍的一个女子背上。

“哎哟!”女子呻/吟了一声,随后一嘟嘴,转身就看见了那趴在墙上冲她笑嘻嘻的人。

“陈旭,又是你,你怎么这么讨厌呀。”女孩子的娇嗔实在别有一番风情,眉眼弯弯的样子美得程旭差点摔下围墙了去。

陈旭有些尴尬,他原本是想着引起她的注意,没有想到又惹得人生气了。

“秀儿......你、你别生气啊。”他手忙脚乱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从围墙上摔了下来,直接就摔了个狗吃屎。

那个生得秀美的姑娘走过去用脚轻轻踢了踢他,说道:“陈旭,你怎么就这么讨厌呢。”她眼珠子一转,蹲了下去,笑着说道,“我爹娘已经准备给我订亲事儿了。”

陈旭摔得有些疼了,半晌没有爬起来,他一遍龇牙咧嘴,一遍笑着说:“这订的莫不是我吧。”

陆秀拍拍裙摆,站了起来,她的面庞还是那么秀美,可眉宇之间却有些冷漠:“听说是隔壁镇镇长的独子。陈旭,我不会喜欢你的,你就死心吧。”

陈旭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陆秀转身走了,丝毫没有回头。

他们原本是邻居,是青梅竹马。在陈旭看来,再没有比他们两个人更有缘分的了。他比她大一天,打小他就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旁的人谁他都看不入眼。

他这辈子只认陆秀一个人。

青梅竹马的感情,他真的一直一直认为会延续下去。幼年不懂事的他,以为欺负一个人能引起一个人的注意,没有少欺负陆秀,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就是占有欲作祟。

他想对她好,可是陆秀倒是不愿意了。

十八年的时光,当年一同读书的两个人,一个成了这花溪镇的镇长,一个却成了当地有名的富商。

昔日玩过家家的两个孩子,一个长大了成了官家千金,一个却成了当地有名的纨绔子弟。

陈旭躺在地上,表情很是哀怨。直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小丫鬟,偷偷丢给他一瓶药油,说道:“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他这才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就知道,秀儿心里不可能真的一点都没有他的。

陆秀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是有些讨厌那陈旭的,可是一看见他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心中就有些心疼。她心里总觉得......他不应该过这种生活,他应该过得更好一点,至少,不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富家纨绔子弟。

她是陆镇长和陆夫人唯一的女儿,在家中那是被千宠万宠长大的。在一般的人家里,婚姻大事那的确是父母之命,可在她家中,那几乎就是看陆秀喜欢谁了。

她说什么订婚那都是吓唬陈旭的,在她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考虑过嫁人的事的。

可是陈旭当真了,他一转身翻墙出去,便去寻了他的狗腿子们,叫嚣着要去打听打听隔壁镇那王八蛋。

结果他的小弟告诉他,人隔壁镇长的儿子生得高大英俊、学富五车,听说脾气也很好,同陆秀真的是一等一的般配。

“般配个屁!”他气得浑身发抖。

然后发了狠的开始读书,看得陈父陈母都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开始穿那些个素日最看不上的书生袍,开始扮演温文尔雅,你别说,他还真挺适合这样的。

不过这幅打扮却是吓到了陆秀。

陆秀出门逛街,抬头就看见这人倚在门栏上,看见她出来了,将扇子一开,露出一个笑容来。

她看了他一眼,径直带着丫鬟走了。

“诶,诶,秀儿......”这和剧本上的不一样啊。她不应该为他的姿容倾倒,然后哭死哭活地要嫁给他吗?

陈旭整理了一下衣袍,连忙追了上去。

“秀儿,你瞧我这身好看不?”

“秀儿,你别不说话啊,秀儿......”

“秀儿......”

陆秀秉承着不说话、不搭理、不闻不问三不政策。

陈旭一看她不说话,眼珠子一转,扯开嗓门嚷嚷道:“陆秀,我喜欢你!!!”

听了这话,陆秀明明应该很生气才对,可她的心中却突然生起一丝甜蜜来,就好像她等他这句话,已经等了千百年了一样。

“秀儿,我爱你。”

三月初六,花溪镇四处敲锣打鼓。陆镇长家的千金就要出嫁了,嫁的是有名的富商兼大善人陈家的独子陈旭。

陈旭一脸严肃骑在马上,他不是不高兴,而是高兴得过了头,脸都笑僵硬了,再也笑不起来了。

这毛病,直到牵到了陆秀的手才总算好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按理来说,这时候应该是送新娘子进屋,新郎留下来敬酒。可陈旭不知道抽哪门子疯,硬是要跟着陆秀进去。好歹在场的人都知道陈旭乃是个一等一的浑人,索性就不理会他,任由他去了。

直到掀开陆秀盖头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有了一种真实感。他娶到了陆秀,娶到了那个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