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魅王毒后 偏方方 3329 字 1个月前

“胤哥哥你喜欢她吗?”

开什么玩笑?他怎么会喜欢那个厚颜无耻的丫头?不是扒他裤子就是对他投怀送抱,还一口一个“妾身”,那么迫不及待地与他扯上关系,真是想想都叫人发指!

“胤哥哥,你怎么不说话?”

“那个……”玄胤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说太多话会越来越睡不着的,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小樱看着他,微微一笑:“好啊。”

玄胤暗暗松了口气,现在的孩子比他们小时候懂的多多了,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敢问,还不容易忽悠!他摸了摸她脑袋:“小樱想听什么故事?”

“《山海经》。”

幸亏不是四书五经,山海经么,哈,他可是倒背如流的!

玄胤挑眉,讲了一个旱神女魃的故事:“……蚩尤是个很难缠的大魔头哇,黄帝先派应龙,再派女魃……女魃是旱神,她一出来,狂风暴雨马上消失,变得比酷暑还炎热……终剿灭蚩尤的战役中,女魃用力过猛,致使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而染上了浊气,再也无法回归天庭……”

讲到一半的时候,枕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玄胤知道,小樱睡着了。

她蜷缩着身子,两手抱住他胳膊,好像一松手,她就要失去他似的。

玄胤就想,自己这种到了二十五岁便会被赶出本家的废物,大概只有小樱会发自内心地觉得他很重要吧?

又过了一刻钟,确定小樱完全进入了梦乡,玄胤用毛毯裹住她,将她抱回了自己房间。

虽说是个小女孩儿,但自己睡相不好,万一踹到她、踢到她就不妙了。

他不会承认,其实,他习惯一个人睡了。

不过……再过几个月,宁玥就要嫁过来了吧?

到时候……他们俩……要……一起……睡?

咳!

好热~

……

翌日,玄胤照例前往训练场练功,那里,他的二哥、三哥,以及玄家十多名资质不错的旁支弟子已经开始训练了。

玄家的规矩,凡年满二十五还没成为七级武士者,被视为一事无成,将强行逐出本家。而这个空出来的位子,将会由旁支子弟以武力争夺,最优秀的那个可以继承对方的一切。

这一辈中,玄煜早已突破十级,成为武师。

与他同龄的二哥、三哥也已突破六级,距离七级仅一步之遥。

唯独他,迄今为止,还徘徊在一级的门槛之外。

难怪那些旁支子弟看他的眼神,像一块儿大肥肉一样。可不是大肥肉么?他一走,他的封号、财产、下人……统统都是他们某个人的了。

“哟,四少爷,又来训练了?”一个模样周正的少年好笑地看着他。

立时,有人嘲讽地附和了一句:“今天要不要再试试霸王鼎?”

“哈哈……”

人群里,响起一阵哄笑。

那人口中的霸王鼎就是一级测试的工具,鼎重五百斤,能举起它来,便算是通过了测试。可玄胤别说举了,连撞都没把它撞歪过。

玄胤看看他们,再看看不远处,正在练习臂力的二哥与三哥,他们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然而与总是护着他的玄煜不同,他们连看都不愿看他一眼,就像是……他把他们的脸给一并丢尽了一样。

玄胤叼着草,很自觉地排在了队尾,老师按照每个人的能力,依次分配了不同强度的训练,轮到玄胤时,递过来两个霹雳珠,表情,还颇有些肉痛:“这是夏某新发明的东西,四少爷拿去玩儿吧,记得,在边儿上,啊?拳脚无眼,要是不小心伤到你,夏某就不好向世子爷交代了。”

这种劣质霹雳珠,他早八百年就会做了,他还把它当宝贝送给他——

玄胤玩味儿一笑,将霹雳珠丢在地上,一脚踩了个粉碎。

夏杭面色一变:“四少爷……”

“滚。”

……

玄胤潇洒地来到了属于他的草场,那里,冬八早将霸王鼎预备好了。

“少爷,你刚刚真是太帅了!”冬八竖着大拇指说。

玄胤敲了他一记:“帅个屁啊,我连一个鼎都举不起来。”

说着,他拍上霸王鼎,用力一抓一抬。

只听嗡的一声,重达五百斤的霸王鼎,竟像个小鸡仔儿似的,被他轻轻松松地拧起来了!

冬八惊得一把夹紧了双腿!

太帅了,要尿了~

“啊——少爷——你你你你你……你做到了!你真的做到了!啊——少爷——你举起来了——”

玄胤像做梦一样,瞪圆黑曜石般亮洁的眸子,看看冬八,又看看被自己举到半空的霸王鼎,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明明前天还推都推不动,今儿……居然就那么不费吹灰之力地举起来了?!

这……

“啊——”

好景不长,力量一瞬间便消失了,霸王鼎砸下来,将他深深地砸进了草地。

……

对这次力量的暴走,冬八认为是在紫竹林泡了药池的缘故,天下三大宝,除了青冥剑在中山王府,另外两个可全都在司空家,足见司空家的厉害。

“少爷,你再去泡一次吧!”

玄胤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大哥昨天就说过了,不用了,我病好了。”那池子里的药贵得很,给人续命就算了,增强功力?司空流那个铁公鸡是绝对没那么大方的。

“那……”冬八皱眉,可劲儿地想了想,“要不少爷,你再七窍流血一次吧!司空流不可能见死不救的!”

玄胤嗤了一声:“七窍流血?服毒还是被人揍一顿?!”

东八嘿嘿一笑:“偷看宁玥姑娘洗澡!”

玄胤一脚踹了过去:“本少爷是那么猥琐的人吗?”

……

书房,玄煜正在批阅奏折,玄胤推了门进来:“大哥。”

玄煜抬眸,淡淡地放下笔:“训练完了?”

“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找我有事?”玄煜问。

玄胤摸了摸鼻子:“那个,咳,听说有一西洋商人送了你一个看远处非常清楚的东西。”

“哦,望远镜,怎么了?”

玄胤抿住差点儿就翘起来的唇角,一本正经道:“没怎么,借我用一下。”

------题外话------

小胤借望远镜干嘛咧?

【27】偷窥香浴

今天学府放假,老太太又体恤她们几姐妹在选拔赛上累到,放话让免了请安,宁玥得以睡了个回笼觉。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二夫人派身边的林妈妈来传话,说尚未考虑清楚,让二小姐再多给一天时间。

二夫人的脑子还没转过弯儿来,以为救蔺兰芝出来就必然会忤逆老太太,一时拿不定主意也是正常的。宁玥笑了笑,端出一碗自己墨出来的灵芝粉道:“多亏二伯母疼我,给了我这么多灵芝,不然,我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凑齐这么多药材呢!”

林妈妈闻言就是一愣,她是来与三小姐商讨蔺兰芝的事儿的,三小姐扯这些没用的芝啊参的做什么?有关系么?

宁玥含笑看了她一眼,拿起一块晒干的人参慢悠悠地切了起来:“替我向二伯母转达谢意,我相信好人有好报,二伯母往后,一定会大有福气的。”

林妈妈被宁玥的话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觉告诉她,三小姐话里有话,可会是什么话呢,她又完全猜不透。这个三小姐,果然与之前大不一样了么?

带着疑惑,林妈妈离开了棠梨院。

这之后,宁玥打开书袋,开始做功课。

杨夫子尽管没来上课,但还是委托东学夫子给她们留了作业,抄写并背诵《毛诗》中的《殷武》篇。前世,在那些太监的鞭打下,她早把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了,至今也没忘。可是……光会背不够,还得抄写,而且是十遍!

上学原来没想象中的好玩啊,这么多作业,真是累死人了!要是有个会写字的丫鬟就好了。

宁玥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拿出文房四宝,细细磨起了墨。这套东西是老太太送的,别说,还真好用,特别是这支羊毫笔。

市面上的毛笔种类较多,比较流行的是狼毫笔、紫毫笔、羊毫笔与兼毫笔。狼毫来自黄鼠狼的尾巴,紫毫来自野山兔的项背,羊毫笔取自白山羊的毛,兼毫笔是混合了两种以上的毫制成的。

其中,狼毫笔价格最贵,属硬毫笔,一般用来写行书、草书,比较爽利,也便于挥洒,易于起倒得势。

羊毫笔最软,价格最便宜,用它来写楷书、隶书、篆书,易于滋润饱满。

不过,通常情况下,初学者写狼毫笔会更加容易上手,因为运笔无需多少技法,非常省事,但久而久之,就只能使用硬毫笔,一旦拿起羊毫笔来会感觉寸步难行。相反,如果初学时即用羊毫笔,虽说难度大一些,必须用提按换锋的方法才能写出合格的笔画来,但随着练习时间的增加,慢慢就会得心应手。这时候如果拿起硬毫笔来写,会感到轻松好使。【注1】

这套文房四宝起先是老太爷为大哥准备的,或许老太爷正是存了让大哥先苦后甜的心思,才做了几支羊毫笔。

好巧不巧,那个人前世……也是让她练的羊毫笔。

为了让自己的书法看起来像初学者,宁玥故意写得十分粗大与难看,十遍《殷武》写完,居然已经是晚饭时辰。

钟妈妈将饭菜摆在桌上,板栗烧鸡、糖醋鱼、酱香肘子、醋溜大白菜、米酒小汤圆、椰香牡蛎汤,不过一顿便饭罢了,又不是在老太太的屋儿,竟丰盛成这个样子。

蔺咏荷又在给宁溪擦屁股了。

寒食散的事,不用想也知道是宁溪擅作主张。前世的宁溪或许够阴险,但那也是在她二十多岁以后,眼下,她尚不足十五,莽撞青涩,忍也忍不住,憋也憋不得,难怪不等嫁入王府就开始找她的茬儿。

用过晚膳,宁玥照例去泡温泉。

温泉的四面被房舍所围,从正门进入后,先是一间厢房,在厢房里取下钗环与棉袄,再拉开梭开便是通往温泉的鹅卵石小路。

宁玥不喜人跟着,叫棠梨院的婆子与温泉的洒扫丫鬟统统退下了。随后,她站在池边脱了中衣,当露出贴身的抹胸长裙时,她犹豫了一下,就这么下水了。

却说玄胤得了望远镜后,第一件事就是坐在廊下等天黑,他从没觉得日子这么难熬过,好不容易到了太阳下山,他连饭也没吃,就带着冬八“飞”过来了。

一回生二回熟,他很快便踩着冬八的背爬上了围墙,他依旧是那么重,压得冬八险些骨裂。爬上围墙后,他又跳上了那颗铁桦树,并让冬八在围墙外放风。

他掏出望远镜,朝府内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