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多情应笑我 酒小七 3013 字 1个月前

小元宝笨拙地安慰她,“没关系,钱没了,再赚。”

“哪有那么多好赚!”

“好赚的,不要担心。”

林芳洲以前也输钱,但是从没输过那么多,精神着实有点崩溃。她哭了一会儿,泪水渐渐止住,理智回来了,发觉自己刚才抱着个孩子哭半天,很丢脸。

她用帕子擤了一把鼻涕,假装方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小元宝问道:“你晚饭吃了吗?”

“没有!钱都输光了,拿什么吃饭。”

“哦。”

因饥饿得不到满足,他的精神有些低落。

林芳洲感觉有点点愧疚,她摸了摸鼻子,“不,不好意思啊……”

“没事,我也不是很饿。”

刚说完这句话,他的肚子很不配合地,咕噜噜响了起来。

林芳洲站起身,“我去陈屠户家借点米吧。”

“不要去,”小元宝拉住她,“不要轻易有求于人。”

林芳洲正有点纠结去还是不去,却听到“扑棱棱”有什么东西在拍打窗户。林芳洲推开窗,一道影子呼啦啦飞进来。

她惊叫道:“天哪九万今天抓的老鼠好大!”

那个惊喜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啊……小元宝吓得一抖,也抬头望去,一边望一边说,“它已经不给我们送老鼠了。”

九万嘴巴一松,把叼着的东西扔下来,恰好落在床上。

灰扑扑一团影子,落在床上时,两人才看清楚,那竟然是一只灰色的兔子。

小兔子还没死透,奄奄一息的,翻着白眼,无力地蹬着后腿。

这天林芳洲和小元宝的晚饭就是烤兔肉。兔肉鲜嫩又美味,林芳洲吃得很满足。连那兔子的内脏也没浪费——九万看到他们把内脏扔了,它就都叼到一边吃了。

吃完饭,小元宝在床上放了张小桌子练字。林芳洲懒洋洋地躺在桌子的另一边抚肚皮,一边抚着肚皮,她一边朝梁上的九万招了招手。

九万箭一样冲下来,落在林芳洲的身边。林芳洲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后背,它很温顺地接受了。

“九万呐,”林芳洲一下一下地摸着它,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兄弟!”

小元宝握笔的手一抖,一个字就这么写岔了。他看了林芳洲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过一会儿,又忍不住轻轻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注1】:选自民歌集《山歌》,编者冯梦龙(明代)。

(在正文里神秘兮兮地写个注然后傻乎乎地跑掉,我还能再蠢点吗= =)

第15章

早上,小元宝起床比较早。

因书院离家有些远,他一无轿子二无鞍马,林芳洲也舍不得花钱给他雇马车,当然,现在就算想雇也已经雇不起了。

总之他只能走路去上学。

小元宝轻手轻脚地穿衣洗漱,整理好文具书本之类,他看着簇新的书本文具衣服,突然明白林芳洲为什么要“趁着钱还没花光”赶紧建房子买东西。

——因为他真的有一夜之间将所有积蓄挥霍一空的本事。

小元宝正要出门,却见林芳洲从里间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揉眼睛。

林芳洲:“我兄弟呢?”

小元宝抬手道,“这里。”

林芳洲扫他一眼,“谁说你,我说九万。”

“九万也要休息。”小元宝知道林芳洲打的什么主意。

林芳洲把小元宝上下打量一番,干干净净妥妥帖帖的,孩子长得也好看,讨人喜欢。她挺高兴,严肃地点点头,“还真像那么回事。”

“我走了。”

“等一下,”林芳洲叫住他,说道,“你去胖大娘那里吃早饭吧,多吃些,吃饱些,吃完告诉胖大娘,我有空再去结账。中午呢你就捱一捱,晚饭回来吃。”

“那你呢?”

“我今天有事,不要管我。”

“哦。”

……

林芳洲去了修城墙的工地。

县太爷已经募集好资金,打算把那城墙已经破的地方和可能破的地方都修一遍。他老人家早就在招干活的劳力,今天开工了,不过因为钱少活多,征到的人还未满,所以那招工文书到现在还管用。

虽然工钱少,还必须每满十天结一次钱,但这个工作有一点好处——管饭。

林芳洲去到工地,先记了个名,然后吃了早饭。早饭只有三样:炊饼、咸菜、稀粥,管饱,但不许私自带走。

她又不会砌墙又不会和泥,只好去运土。用独轮车从城外挖了土运回来,运一车就满头大汗腰酸背痛,那监工还嫌她慢,一个劲地提醒她:“大郎,你做活这样慢,还不抵你吃下去的那几个炊饼,太爷在你这里要折本了。”

“你自己来推一车试试!这车也不知有多少年头了,又破又重,空着推都压手!”

监工又嘲她力气小如家猫,林芳洲很想往他脸上揍几拳试试力气,奈何还要在人家手下吃饭,此刻只好忍了。

午饭时,县令穿着便服前来视察,他站在不远处,正在吃饭的劳力们没有看到他。

县令往人堆里扫了一眼,看到正在领炊饼的林芳洲。林芳洲领了两个炊饼,回去蹲在一旁只吃了一个,另一个塞进怀里,接着又去领。

县令啼笑皆非,走过去断喝一声,“林芳洲!”

“啊?太爷……”

“你这厮贪得无厌,连公粮都要冒领。怀里装着炊饼,干活有劲是吧?”

林芳洲连忙陪笑道,“太、太爷……我……我家里还有孩子呢……孩子不能饿着呀……”

“胡说八道,你从未娶妻,哪来的孩子?”

“捡来的。”

县令感觉自己受到戏弄,很生气:“还敢顶嘴?来人!”

“有!”

林芳洲快被太爷的官威吓死了,连忙把怀里的炊饼掏出来,“我我我我开玩笑的,我装个炊饼就是怕一会儿干活时饿了,我现在就把它吃掉,太爷息怒,息怒……”

县令冷哼一声,拂袖离去。

监工朝人群说道,“都看到了吧?我看你们谁还敢偷拿公粮。”

众人皆道不敢。

林芳洲心知太爷是想拿她杀鸡儆猴,这次没打她一顿算仁义。虽说道理如此,可是让她当众丢脸,这口气又难以咽下,少不得在心内把那狗官的父母长辈都要狂操一遍。

且说那县令离开之后,气还没消,边走边骂,“这个林芳洲,真是死不悔改!……他不是前些天得了十两银子的赏金吗,怎么还跑到这里来骗饭吃?”

王大刀听太爷如此问,连忙答道,“太爷有所不知,林大郎他昨天在赌场玩到至晚方归,钱都输光了。”

“这,这……”太爷摇头道,“本官若是有这样一个儿子,定然打断他的狗腿!”

那王大刀与林芳洲的交情还不错,见太爷这样恼怒于他,便说道,“不过,太爷,有句实话,属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

“林大郎那句话并没有说错——他真的捡了一个孩子。”

“哦?”

王大刀便把林芳思的来历解释一番,县令听罢,神色有些缓和,道:“这厮愿意收留一个远房的落难亲戚,倒也算有情义。”

“他还让那小孩去上学了呢,也不知是怎么想的。一年学费二两银子呢!”

县令瞪了王大刀一眼,“不上学,难道把钱都捐给赌场吗?!”

“太爷说的是……”

……

林芳洲干了一天体力活,累得快要去见她娘了。吃完饭时她不敢往怀里装炊饼,又怕小元宝挨饿,最后她一不做二不休,嘴里叼着一个炊饼,扬长而去。

监工看得眼睛都直了,终究是拿无耻的人无可奈何。

天还早,林芳洲回家找了个篓子,去城外的河边打了一会儿鱼,她运气不错,打上来几条泥鳅,小虾米,还有一条巴掌大的鲫鱼。

她很高兴,背着篓子哼着歌回家了。回家时见小元宝正在提着水往缸里倒,林芳洲凑过去低头看,见那缸里已经有了半缸水。

“谁让你提的水?”

“我想找些事情做。”

“那你去做功课。”

“已经做完了。”

“这一桶水你提得动?”

“提不动,我每次只提半桶。”

林芳洲摸着下巴,道,“也好,练练你的力气,不然以你这样的小身板,往后只能做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

林芳洲提着篓子走进厨房,看到灶上放着一块猪油,她很奇怪,“哪来的猪油?”

“陈屠户方才送来的,他说,陈小三明日也要去书院上学了,和我一起结伴去。”

把小鱼小虾放在一起加一点猪油煮了一小锅,加上一个咬了一口的炊饼,这就是小元宝的晚饭。林芳洲指着那炊饼说道,“我为了给你拿个炊饼出来,可是冒着死罪,你敢嫌弃我?!”

“不敢。”小元宝捧着炊饼咬了一口,问道,“你吃什么?”

“我已经吃饱了,工地上的东西可以随便吃,只是不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