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1)

孟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就好像他们过的每一天。

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她看到厨房里好大几片荷叶,她好奇地张望:“你在做什么?”

“做菜。”霍云松淘了米,洗干净手,把早晨新买来的黄桷兰别在她胸前,孟樱用手指拨了拨,很是喜欢:“也就这段时间有玉兰了。”

黄桷兰是学名,当地人称之为黄玉兰,经常“玉兰”“玉兰”地叫。

霍云松在她脸颊落下一个吻:“去吃早饭吧,我今天买了粽子。”

“什么馅的?”

“豆沙,你要蘸糖吗?”

“不用,应该够甜。”

霍云松从罐子里倒出豆浆:“我也这样想,所以今天的豆浆我没让他们加糖,你觉得淡我再给你加。”

“这样就行了。”孟樱吃完了婴儿拳头大小的豆沙粽,昨日忧郁的心情瞬间被甜食治愈了。

她发现虽然昨天的事令她难过,但也让她如释重负,觉得脚步都比从前轻快了几分。

她甚至放下了工作,拿手机拍霍云松做饭:“我也想学那个剪视频的软件,你教我好不好?”

“好的呀。”在这江南水乡待得久了,他说话也仿佛带上了吴音的缱绻与温柔,唇齿之间,像是藕断丝连的蜜糖。

孟樱看着他将鱼切成一段段,就像是日料里的寿司,他也煮了饭,但却将鱼肉和饭拌在一起包在荷叶里。

“我以前听说过,古代的诗人会把鱼包在荷塘的荷叶上,再把酒瓶浸入山泉里,等到日头下山的时候再把一整朵荷叶摘下来,酒瓶里的酒也已经凉了,正好可以吃。”孟樱已经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读到过这样一段记载,问他,“这叫什么?”

“荷叶鲊。”

孟樱想起来了:“绿水饭香稻,青荷包紫鳞。”这首《渔夫歌》并不是特别出名,她读过是因为喜欢最后四句。

于中还自乐,所欲全吾真。

而笑独醒者,临流多苦辛。

她希望的也正是这样避世而居的生活,过自己想要过的日子,不因为世俗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本性。

霍云松很明白,所以他说:“很衬你,可惜要过两天才能吃,倒是之前的花露可以浸些水果了,你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给你买。”

“我们吃过晚饭一块儿去。”孟樱说,“买些苹果和梨吧。”

“好。”

吃过午饭,孟樱要困午觉,可偏偏又睡不着,要霍云松给她念一本书,霍云松便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任意翻开一页,念道:“是日季春,万花烂熳,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头竹蓝铺排,歌叫之声,清奇可听,晴帘静院,晓幙高楼,宿病未醒,好梦初觉,闻之莫不新愁易感,幽恨悬生。”

他念着念着,反而勾起了心事,许多次他自梦里醒来,孟樱就在怀中睡得香甜,他恍然如梦,生怕那一天醒来,并不是在帐中,在香铺,在江南水乡。

而是在苦海寺,荷花未开,晨钟已响,生命又过去一天,他却毫无触动。

“现在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他说,“如果是这样,一辈子也很容易就过去了吧。”

早起,买菜,做饭,打扫,中饭,午睡,读书,晚餐,散步,归家,洗漱,**。

每天的生活就不断在重复这样的步骤,他以为自己会觉得枯燥单调,然而没有。

柴米油盐才是生活的真滋味,传奇风云早就成为了过去,他偶尔想起,却从不后悔。

或许一辈子真的可以就这么过去。

这怎么可能呢?

命运发来嘲讽。

夜半时分,霍云松听见天井里有些微响动,他瞬间惊醒,但按兵不动,悄悄起身,藏在窗边挑开帘子往下望了一眼。

并没有看到人影。

他想下楼一看究竟,孟樱却醒了:“怎么了?”她也听见了声响,顿时心就揪了起来,“有小偷?”

“没事,我下去一下,别怕。”霍云松安抚她,“待在房间里不要出来,好吗?”

孟樱拥着被子,犹豫着点了点头。

霍云松下楼去,踩在楼梯上一点声响都没有,天井里,草木暗影重重,好像躲了什么人。

他走到了书房门口,门开着,露出一道缝,有人在里面翻找什么,霍云松把门轻轻推开一点,微微闭上眼,猛地拉亮了灯:“谁派你来的?”

照理说,突然亮起的灯光会让人瞬间失明几秒钟,他闭眼再睁开会更快恢复视力,可没想到的是那人虽然被灯光照得顿时失明,可动作却没有停滞,飞快朝他丢出了手里的东西,然后跳窗而出,逃之夭夭。

霍云松捡起盒子,那里装得是孟樱自己常点的檀香……是普通的小偷?还是特意为振灵香而来?

看这非同一般的身手,恐怕不会是普通的入室行窃。

他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重新关好窗户锁好门,霍云松回到房间,孟樱一看见他回来就忍不住问:“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一个小偷,我还没过去他就吓跑了。”霍云松搂住她安慰,“别怕。”

孟樱长舒了口气:“那就让他偷吧,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担心死了。”她依偎在他的胸膛,“我只有你了。”

“是我不好。”霍云松亲吻她的额角,不住抚摸她的后背来舒缓她的紧张,“让你担心了。”

孟樱反而难为情起来:“没事就好,我们睡吧。”

重新躺回了床上,霍云松却一丝睡意也无,如果真的是为了盗振灵香而来,那这香该怎么办呢?

***

霍云松的感慨我就随便写写,大家不要较真_(:3」∠)_这只是一篇傻白甜的宠文,不探讨社会阶层~

明天会有神秘人登场,我觉得大家会挺期待的~

☆、第47章 地藏香

第二天,孟樱清理了一下被翻乱的书房,除了画被毁掉,有几盒香粉被打翻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损失。

她觉得挺奇怪的:“我们家看起来就不像是有钱的样子,何况偷东西不是应该到卧室里么,在我的书房里翻什么?”

损失的东西金额不大,报警都没什么用,孟樱只能当做是自己运气不好了。

振灵香就被她和其他香料塞在一个柜子里,毫不起眼,也不珍贵,霍云松不知道别人是否有办法分辨这种香料,但从昨天的行为来看,他们应该认不出来。

他对振灵香并没有占有欲,只觉得是个麻烦,留着,难免继续遭人觊觎,送走,又怕到时候需要它来做交换。

他心中游移不定,孟樱却不当回事,反而对生活迸发出极大的乐趣与热情来。

晚上和他散步成为了固定模式,有时候是去许裁缝家里选新布料,给自己定了两件裙子,给他做了好几身衣服。

许裁缝有时候打趣她,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她也就微微脸红着说:“那要再过段辰光。”

和他一起逛超市,换了情侣的牙刷杯和牙刷,还有情侣拖鞋,她问他:“你喜欢这个猫咪的还是这个胖哒的?”

霍云松想起狸奴,就笑:“猫的吧。”

“可我两个都喜欢怎么办?”她抱着他的胳膊,仰起头问他。

霍云松说:“那就都买。”

“不行,不可以乱花钱。”她纠结了五分钟,还是买了胖哒的拖鞋,还振振有词,“如果还是猫咪的,狸奴会吃醋的。”

于是又给狸奴买了新的碗,买了新的床单和被套,最后问他需不需要再买一套放调味料的小罐子。

那个小罐子做成了各种动物形状,特别可爱。

霍云松说:“我靠老婆养,这就不发表意见了。”

“那就买了吧。”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购物里,他唯一主动提出要买的是避孕套,孟樱当做没有听见,但他把几盒避孕套丢进购物车里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示反对。

他简直爱惨了她这样可爱的性格。

又试着做了新的香粉,不再是用来做香篆,而是可以涂脸抹身,更像是现代的爽身粉。

新香名为梅真。

“零陵叶、甘松、白檀、丁香、白梅末各半两,脑麝少许,为细末,糁衣、傅身皆可用之。”

孟樱渐渐发现,即便是最便利的仅仅需要点燃的线香,销量都不是特别大,更不必说是需要用到炉瓶三事的香粉了,在所有商品中,反而是香珠和香茶饼这样更具实用性的产品销路更好一些。

今时不同往日,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真正品味香的风雅,所以新产品最好兼顾实用与雅致。

梅真香可以用来当爽身粉,也可以洒在衣服上,实用性较高,装x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果然,她一在微博上发了上新预告,粉丝们就嗷嗷叫着“买买买”“剁手剁手”“吃土吃土”。

梅真香上架一天,原本准备好的30份就一销而空。

“物以稀为贵呀。”孟樱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但这并不妨碍她靠直觉这么做。

霍云松围观全程,觉得孟樱做生意和谈恋爱一样,虽然全靠直觉,但准得过分。

和陶柏合作,所以时而会有不菲的收入,在微博有了不少的粉丝后开网店,保证了一定的客户群,她虽然没有刻意去想过,只是遵照心意去做,但每一步都走得不急不躁,恰到好处。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我觉得,”他说,“我可以心安理得地靠老婆养了。”

“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孟樱有点生气,“每天做饭洗衣服也是家里很重要的事,是因为我不喜欢做你才接过去的,是你在照顾我才对。”

霍云松:“……”在一起之后总是被女朋友撩到,真是风水轮流转,万万没想到!

孟樱从没有这样清晰地明白过自己的人生,她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她不会被排除出去,她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的未来,会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度过。

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未来充满了光明,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她甚至说:“如果我们早一点生孩子的话,狸奴可以和宝宝一起长大,她们可以成为彼此的玩伴。”

霍云松:“……”樱樱真是太可爱了。

七月三十,孟樱特地出了趟门,买回了许多香烛,霍云松意外:“这是要干什么?”

“今天是地藏节,要插香的呀。”孟樱洗了手,“我们快点把饭吃了,然后出去插香。”

霍云松第一次经历这个节日,颇感兴趣,等他洗了碗和孟樱一起出门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前都插上了香烛,棒香被插在砖头里,泡沫上,地缝里,门角边,花样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