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节(1 / 1)

林琅足足吃了一锅米饭,整整一个电饭煲的米饭,其他人想要先吃菜,还没盛米饭,结果一转头林琅就把米饭都给吃完了。

林琅一双蓝幽幽的眼睛睁的很大很大,满脸都是惊喜,嘴里塞满了米饭,说:“呜呜呜……好粗,这个好粗,好好粗。”

林琅赫然发现自己除了喜欢甜食和肉之外,竟然还喜欢米饭,或许是因为林琅家里多半是欧洲人的缘故,所以基本不怎么吃米饭,而且他们家的米饭是三分特意买来的,这种米饭做煲仔饭特别的香。

林琅吃了一大电饭煲的米饭,还把盛饭的木铲子上的米粒全都摘干净,众人拿着空碗都面面相觑,这种吃饭简直太粗暴了,如果林琅家里不是特别有钱,肯定都要给吃穷了。

林琅吃饱了饭,然后喝了一杯加了六块放糖的咖啡,心满意足的笑了笑,张九看的直傻眼。

林琅吃完了饭,其他人愣是没吃饱,林琅本身要站起来告辞了,这个时候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林琅看了一眼,并不是太想接,原来是昨天一起出去玩的那个女孩子打来的。

林琅还是把电话接起来,众人都不需要挨近林琅,就能听见那个女孩子大喊的声音,说:“林琅!!救命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不不,是鬼,有鬼要杀我!!怎么办,救救我!!”

林琅皱眉的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来电显示,果然是那个女孩子,但是说的话实在太奇怪了。

那个女孩子没听到林琅说话,又大喊着:“救命!!救命!真的,是真的!!!你快来救救我!有鬼要杀我!!吸血鬼!吸血鬼!真的,是血液诅咒!血液诅咒!!我现在一个人在家里,好可怕,好可怕林琅,你来我家可以吗……呜呜呜我说真的,我没骗人,我真的好害怕!刚才有人按我家门铃,我爸妈都出差了,我以为是小时工来了,开门之后门口没有人,但是摆着一只红色的玫瑰!红色的玫瑰!林琅你还记得吗,昨天咱们在鬼屋里也看到了!就插在棺材旁边的花瓶里!呜呜救我啊!我还不想死!!!”

林琅本身听着觉得是那个女孩子又想把自己骗到她家里去,毕竟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作为狼人的林琅,觉得自己的种族也太保守了,因为人类女孩竟然十三四岁就知道邀请男人性爱了。

林琅不想去,但是听到后来,顿时有些奇怪,有人在女孩的家门口摆了一只红色的玫瑰,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琅说:“我知道了,我会去的,大约半个小时就过去,你把门窗都锁好,如果再有事情,你就给我打电话,但是也要报警知道吗,只给我打电话有什么用。”

那个女孩一叠的答应起来,然后很快挂了电话。

林琅起身要告辞,张九也听到了电话里的声音,顿时有些不放心,一想到昨天发生的命案,女孩遇到的事情还和吸血鬼有些联系,林琅也是个未成年小正太,张九就非常不放心。

张九说:“你先别走,等我们一会儿,我们跟你去。”

林琅说:“这样太麻烦你们了。”

张九上楼去换衣服,说:“等一分钟。”

端木晋旸回来之后就没有换家居服,正好就不需要换衣服了,林琅非常感谢他们,这样端木晋旸还能开车过去,比较方便,如果到了地方,是那个女孩又变着方法要找他性爱,那么张九和端木晋旸也在,他就可以开溜了。

坐在车上,林琅感激的说:“太谢谢你们了,这样一会儿我请你们喝奶茶吧,我知道一家咖啡厅,不是一般的咖啡厅哦,下午茶特别好吃,一会儿一起去吃吧。”

张九一下想到林琅喜欢喝的奶茶,顿时就觉得嗓子立刻粘的扒不开栓了,简直还没喝就要齁死了,张九以为自己往咖啡里放三块放糖已经够奇葩了,毕竟张九吃不了苦的东西。

结果林琅竟然放了六块方糖,方糖在咖啡里都饱和了,完全溶解不了,喝完了之后林琅还晃了晃咖啡的底儿,然后一口气把剩下的方糖渣子全都喝到嘴里,还“咔哧咔哧”的嚼了嚼。

稍微有点婴儿肥的小腮帮子动来动去,真的是太可爱了,然而那是六块方糖啊,一想起这个,张九顿时觉得林琅介绍的咖啡厅,一定是那种齁死人的设定。

三个人开车往女孩的家里去,女孩家在市中心的小区,也算是高档小区,他们到了地方,上了楼,按了门铃,没有半分钟,女孩就给他们开门了。

女孩穿着一件超短的低胸露背小红裙子,脚上踩着露脚趾的凉拖,一看还化了妆,刚洗完澡的样子,头发稍微有点湿,可能想表现那种湿濡的性感……

然而女孩子还是十四岁的初中生,对于张九和端木晋旸来说,哪偷性感去,完全就是个毛孩子。

对于林琅来说,可能吸引力还没有三倍糖的奶茶大。

女孩没想到还有人跟着林琅来了,竟然是昨天那两个大叔。

女孩撇嘴说:“林琅,你怎么把大叔叫来了啦。”

林琅都没进门,左右看了看,说:“我看你家里没事,你好好在家呆着吧,我要走了。”

女孩赶紧拦住林琅,说:“别走别走,我真的好害怕的,真的真的,你们看,真有朵红玫瑰。”

女孩把红玫瑰拿出来,是假花,并不是真花,红色的玫瑰花瓣外圈有一圈的金边儿,看起来非常高贵典雅。

张九实在不记得棺材旁边的桌上到底有没有插花了,因为当时情况很诡异,所以大家只注意了吸血鬼棺材,没有注意其他的。

林琅觉得女孩肯定是想把自己忽悠过来,不然为什么在电话里又哭又闹,结果现在变得这么高兴,完全没有害怕的样子。

林琅转身走出房间,说:“如果再有事情麻烦你报警,你的电话我拉黑了,别再打给我。”

林琅似乎生气了,女孩一下就着急了,追着林琅跑到电梯门口,结果林琅根本不理他,拉着张九和端木晋旸上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林琅气的翻了一个白眼,说:“真是无理取闹。”

张九耸了耸肩膀,说:“看起来她喜欢你,估计是在追求你。”

林琅又摆出一种很臭屁的脸色,说:“真是太无聊了。”

张九挑了挑眉,林琅继续说:“而且我们狼人数量已经非常少了,需要维持种族,所以要和狼人族内通婚,我将来是要娶一个狼人妻子的。”

张九脑补了一下女狼人的样子,林琅的妈妈就是其中之一,长得不错,有种欧洲人的成熟美,然而那身材太高了!太高了!

真不知道林琅的爸爸是不是要突破两米了。

林琅说好了邀请他们吃下午茶,就给了端木晋旸一个地址,正好也在市中心,但是是比较豪华的那种奢侈场地,竟然还是会员制的。

端木晋旸没想到林琅竟然带他们到这里来了,这个地方的会员他也有,一般只是谈生意才过来,甜品的确很好吃,但是很贵。

林琅走进去,服务生竟然一副认识他的样子,笑着说:“林少爷,今天还要靠窗的位置吗?”

林琅点了点头,服务生就带着他们去了林琅的风水宝座,就在大堂,不是包间,但是这个位置的确不错,挨着窗户,座椅是沙发,非常的私密。

三个人坐下来,林琅兴致勃勃的拿起菜单来,两眼发光的说:“啊……我今天想尝试一下奶昔。”

张九翻了翻菜单,这是咖啡厅,一般的酒水饮料都有,还有一些创意的,造型别致漂亮的都有,张九点了一个看起来不是很甜的。

端木晋阳就要了一杯咖啡。

服务生过来点单的时候,特意笑着说:“林少爷,全都要加糖吗?”

张九立刻说:“不不,我的不要。”

端木晋旸也赶紧说:“我的也不用,少糖就行了。”

林琅眨了眨眼睛,说:“我的要加糖,谢谢。”

饮料很快就上来了,张九喝了一口,果然甜度正合适,这才是真正的饮料,如果加了那么多糖,简直都要糖尿病了!

这家餐厅的点心也不错,林琅点了好几种请他们吃,众人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张九作为一个天师,据说对外的天师就跟对外经贸一样,比较挣钱,但是其实张九是保守派的,对外历史学的并不好。

张九好奇的问了问林琅关于狼人的事情,还有林琅的真正年纪。

林琅吸着奶昔,眨着蓝色的大眼睛,说:“唔,我今年二百五十岁了。”

二百五……

二百五十岁,其实就相当于普通小孩的十三岁半……

对于人类来说,二百岁已经是老王八了,那阅历见识啊肯定特别多了,但是对于狼人来说,二百岁还是未成年的小正太。

张九已经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二百五十岁还没成年的小正太了。

提起狼人,林琅一边科普,一边不忘了说:“我们最讨厌的就是吸血鬼,难闻死了,一声的血骚味!哼。”

张九:“……”哦,原来血是骚味的,不是腥味的啊……

张九觉得自己的鼻子肯定和狼人的鼻子长得构造不一样,不然为什么闻到的不是一个味道呢,对了舌头肯定也不一样,不然为什么他们对甜度的感知差这么多。

三个人正在聊天,林琅告诉他们吸血鬼有多坏,多么狡猾,多么没节操,身上的味道多么难闻等等,如果林琅遇到吸血鬼,一定要用自己锋利的狼牙去咬他,狼人的牙齿和爪子对吸血鬼的伤害是很大的,因为这样的伤口不容易愈合,而且还有灼烧的痛苦。

狼人和吸血鬼果然是天敌啊……

就在这个时候,吸着奶昔的林琅突然“咳咳咳咳”的猛烈咳嗽起来,然后飞快的一跳,猛地窜了起来,一下窜到了端木晋旸背后,只是露出一双蓝色的眼睛。

张九看到林琅这个反应,一回头,果然就看到了熟人,竟然是莫尔斯。

莫尔斯先生一身黑色的衣服,和昨天的打扮差不多,不过领带今天换成了全红色,在服务生的引导下正往这边走,一个看起来性感成熟的外国美女挽着莫尔斯的胳膊,两个人已经走了过来。

林琅全很哆嗦,一身的毛都要炸开了,刚才还雄心壮志的要用自己锋利的狼牙撕咬吸血鬼,现在只能跑到端木晋旸身后打哆嗦。

张九这个时候才相信,即使两百五十岁,还是个小正太……

林琅哆嗦着说:“两……两两个……还是两个……”

原来挽着莫尔斯手臂的金发碧眼的美女竟然也是吸血鬼,两个人从外面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林琅。

莫尔斯走过来笑着对他们打招呼,说:“端木先生,没想到咱们今天就见面了。”

端木晋旸点了点头,莫尔斯笑着说:“哦,这个小可爱也在。”

林琅抓着端木晋旸的肩膀,探出头来,呲着自己的牙齿,抗议的说:“我叫林琅,不叫小可爱。”

莫尔斯笑了笑,说:“那不好意思了,林先生。”

林琅还是个正太,第一次被人叫先生,一张白皙的小脸“噗”的一下就红了,张九好想冲过去使劲捏捏那张可爱的笑脸。

莫尔斯眯了眯眼睛,嗓子里发出“嗯?”的声音,似乎在沉思似的,对林琅笑了笑。

林琅更是全身要炸毛了,差点“嗷嗷”叫,立刻捂住自己的眼睛,听妈妈说吸血鬼都是狡猾的,而且毫无节操,他们会用眼睛吸引别人,然后再把他们咬死!

林琅使劲闭着眼睛,莫尔斯的手就伸了过来,轻轻蹭了一下林琅的嘴唇,林琅没看见,差点直接蹦起来,立刻睁大了眼睛瞪着他,说:“你……你干什么!”

莫尔斯抬了抬手指,他的手指上蹭上了一点儿粉红色的奶昔,笑着说:“林先生嘴边蹭了东西。”

他说着,竟然很自然的抬起手来,伸出自己酒红色的舌尖儿,轻轻一卷,把那粉色的奶昔卷进了嘴里。

林琅张大了嘴巴,粉红色的小脸瞬间变成了猪肝红,炸毛都炸不过来了。

张九笑了笑,感觉莫尔斯先生肯定是有恶兴趣的,应该是喜欢看林琅炸毛,其实张九也喜欢看,那张平时显得很老成的脸上,突然露出和年纪相符的表情,的确挺可爱的……

第270章 血液6

莫尔斯只是调戏了一下林琅,然后就带着女伴到旁边的桌子坐下来。

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伴挽着莫尔斯的手,笑着说:“真可爱的小狼人,看的我都心动了,你看到他的脖子了吗,白白嫩嫩的,真想咬一口。”

女伴的声音很清晰,林琅呲着小尖牙,一脸“凶悍”的看着盯着那两个人的背影,自己耳朵又没聋,听得清清楚楚。

莫尔斯笑着说:“别打他的注意,我还没玩够。”

女伴笑着说:“好讨厌呢,莫尔斯伯爵。伯爵大人找到了新鲜的玩具,看起来要冷落人家了。”

莫尔斯轻笑了一声,捏起女伴的一缕头发,轻轻放在唇边一吻,撩起眼皮来,正好和“恶毒”的盯着他看的林琅的眼神撞了个正着。

林琅也不知道为什么,猛地脸上又一红,很可能是因为对视了吸血鬼眼睛的缘故,吸血鬼都是狡猾的,可以用眼睛控制别人的神志。

林琅赶紧收回目光,使劲摇了摇头,吸了一大口奶昔,镇定了一下自己的心神,嘟囔着说:“吸血鬼果然都没有节操。”

莫尔斯和他的女伴就坐在旁边的桌子,两个人后来交谈的声音就很小了,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女伴接了一个电话,就起身离开了。

莫尔斯绅士的站起来,给女伴搭上外套,然后托起她的手亲了一下,女伴笑眯眯的踮起脚亲了一下莫尔斯的脸颊,然后就走了,只剩下莫尔斯一个人,还在优雅的喝咖啡。

林琅用余光盯着莫尔斯的动作,愤恨恨的磨着自己的小尖牙,果然没节操,亲来亲去的,早晚有一天自己要用锋利的小尖牙咬烂吸血鬼。

林琅想着,自己可是个凶猛的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