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1)

“我跟你们一起去。”说着,他自顾自的加入到了队伍里,而且好巧不巧的,他正站在田银凤的身边。

“你真的要去?”姜婉白想起她上次兴冲冲的去了,不到半天就被送回来的经历,就觉的不好意思,所以提醒着唐少正,“这农活可跟你读书,甚至练武,都不一样……”

说到这里,姜婉白突然笑了,她这又是何必,看唐少正的样子,根本就是一副准备好好表现、博取美人芳心的架势,她此时说这些,就跟劝老虎吃素一样,说了也是白说。

“好了,你们去吧,中午早点回来吃饭。”姜婉白笑着送众人出门。

等他们一走,姜婉白就开始准备午饭。

刚吃过早饭,就准备午饭,姜婉白疯了吗?当然不是,她今天要做的这道菜,做起来虽然不难,但要做好,却要很多时间。

它的主要原料,就是钟老汉送来的那只鸡。

将宰杀好的鸡剁成大块,用水焯去血沫,放入早就准备好的瓷坛中,加入酱油、冰糖等调料,再将瓷坛盖好,放在火上炜即可,整个过程简单至极,乃是姜婉白自家改良的坛子鸡。

跟云南鼎鼎有名的坛子鸡不同,她这道菜里,不用放云腿、干贝等珍贵的材料,也跟市面上卖的那些整只的坛子鸡不同,她这只鸡切成大块,就可以少放一些水,更贴近于坛子肉的做法,汤少味浓。

等到三个小时后,坛子里仅有的一点水跟冰糖粘合,给鸡肉表面染上一层红润的颜色,这道姜婉白秘制坛子鸡,才算真的做好了。

将坛子放在火上炜着,姜婉白突然来了兴致,今天高兴,她打算再做两道拿手的好菜。

钟老汉总共送来两只鸡,一只鸡已经做成了坛子鸡,剩下的这只,切成两半,一半用来做口水鸡,一半用来做辣子鸡。

口水鸡就是将鸡切块后,放入已经加了调料的开水里煮,煮大概十分钟,就要立刻捞出来,千万不要时间太长,否则就失了口水鸡最重要的滑嫩。

捞出来之后,还要赶紧将鸡肉放在冷水里激一下,保证鸡肉不散。

之后就是调红油,将葱姜蒜用油炒出香味,再将油倒入辣椒米分中,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便是油与辣椒的完美融合,又香又辣的红油。

最后,将混了其它调料的红油淋在鸡肉上,一道麻辣鲜香的口水鸡就做好了,就像郭沫若在《賟波曲》中说的,“少年时代在故乡四川吃的白砍鸡,白生生的肉块,红殷殷的油辣子海椒,现在想来还口水长流……”

至于辣子鸡,就简单一些了,只要保证鸡肉腌制入味,鸡块炸的够火候,够香脆,这道菜就已经基本算是成功了。

两只鸡做好,剩下的鸡心、鸡肝等鸡杂,姜婉白也没浪费,将它们切成细丝爆炒,一道爆炒鸡杂便出锅了。

有了荤菜,又做了几道素菜,一顿饭耗时将近半个上午,总算是做好了。

所以说,做饭其实是闲人才会做的事,它不仅需要不紧不慢的心情,还需要不温不火的态度,更需要时间,这时间,短则半个小时,长则数天,比如著名的佛跳墙。

如果再加上准备材料的时间,那时间就更久了,比如红楼梦里的一道茄盒,从晒茄子到制作成功,没有半个月,哪里能成功。

就这,还是时间短的,如果腌制火腿,比如云南有名的邓诺火腿,那就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数十年的时间,只为了一道菜,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恐怕只能用精神病来形容了,但就是这样,才能做出最地道、最纯粹的菜,这大概也是做菜的乐趣。

姜婉白算是个闲人,所以她很享受这种做菜的过程,而她这边的菜刚做好,田家的众人还有三叔祖父子就来了。

众人先是热络的说了一会儿话,尤其是介绍了一下唐少正跟三叔祖认识,便迫不及待的坐在了桌边旁边,他们早就看见这一大桌色彩分明、香味扑鼻的饭菜了。

姜婉白笑着拿出了那坛林记烧酒,打开封口,浓郁的酒香立刻铺满整个屋子,跟那菜香混合在一起,就好似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一样,燃爆了所有人嗅觉。

田老二伸手接过姜婉白手里的酒坛,给所有能喝酒的人都满上一杯,这才跟众人一样,眼巴巴的看向姜婉白,等着她说开饭。

姜婉白自然知道看的见、吃不着的痛苦,所以赶紧招呼大家吃饭。

“这道菜叫口水鸡,真是没有叫错,这一口下去,嘴里立刻被花椒麻翻了,口水流个不停。”田良正这一句话,立刻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我看,这口水二字,也可以这样解释,这次吃了这口水鸡,下次一想到这道菜,想到它的麻辣,想到它的滑嫩,就像想起酸杏一样,也会口水直流。”

唐少正倒是比姜婉白强多了,一上午的农活,不但没让他灰头土脸,反而让他变的更精神了,而且,他还自带自来熟技能,只认识众人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已经好似老朋友一样了。

众人听了,纷纷哈哈一笑,对他又亲近了几分。

三叔祖吃了一口坛子鸡,又喝了一口烧酒,享受的眼睛都半眯了起来,半晌,他才问姜婉白,“这鸡够味,就连骨头都酥了。”

“我炜了一个半时辰。”姜婉白有些自得的道。

“这么久,怪不得。”三叔祖惊讶了一下,随即笑道,“一个半时辰,估计也只有你有这个耐心了。”

姜婉白也笑了,“三叔祖,你这话可就说错了,我这坛子鸡的做法,源于坛子肉,正适合农忙的时候吃,早上起来将它炜上,中午回来打开坛子,时辰刚刚好。”

姜婉白这句话可是实话,这可是坛子肉最早的由来,就是农人无意中创造出的美食。

三叔祖却以为姜婉白在开玩笑呢,所以他也顺着往下接了一句,“那敢情好,就是这肉有点贵,要是这么吃,吃不了几天,剩下的日子,就只能天天吃白菜了。”

平阳县的地理位置就跟现在的京郊差不多,每到冬天,各家各户就会囤积一菜窖的白菜,整个冬天,直到第二年开春万物复苏,整整四个月,大家最主要的菜就是这白菜,估计是个人,也会吃够了,所以三叔祖才会拿白菜来调侃。

三叔祖提起白菜,姜婉白却突然想起了一个趣闻,“白菜?那也要看怎么吃,我听说有一道菜,名叫开水白菜,就连皇上都不一定能天天吃到。”

众人一听都笑了,“开水煮白菜,咱们这里哪一户到了冬天不是天天吃,怎么,皇上还吃不上?”

众人一点都不信,倒是唐少正,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一点,“越是简单的东西,想要做的好吃,就越难,这开水白菜,谁都会做,但能做出皇上都喜欢的味道,那可就……”

他的话没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问姜婉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75章

姜婉白吃了好吃的东西,谈性正高,便笑道,“我也是听说的,传说那开水白菜看起来就是一碗白水,里面泡着几根白菜,没有一点油腥,就好似没烹调过的一样,可是真吃到嘴里,才知道这道菜的妙处。

汤素雅而纯,菜嫩而鲜,不是山珍,却胜似山珍。”

说到这里,她也没卖关子,直接点出了开水白菜的秘密,“它之所以这么好吃,当然是有原因的,秘密就是那汤。那汤,是用干贝、排骨、山鸡等等上料煮出来的。

当然,具体是怎么做的,我就不知道了,不然,说不定我也能去做御厨。”

姜婉白最后一句话一出,大家立刻哈哈的笑了起来,根本没将她的话往心里去,乡间各种传闻很多,也很夸张,很少有人会去分辨它的真假,就是一说、一听、一乐而已。

不过唐少正却微不可见的皱了一下眉头,他总觉的姜婉白说的不像是听来的,倒像是她亲眼所见一般。

亲眼所见?可能吗,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唐少正稍微一想,也觉的自己这个想法有点可笑,便也笑笑,丢到了一边。

吃过饭,众人各自去忙碌,这一忙,就一连忙了五天,眼看着地里的高粱都变成了家中的粮食,众人虽然累,但那脸上的笑容,却是藏也藏不住的。

将高粱从地里收回来,接下来的事,就是脱粒,这个活远比收割要来的容易,大家坐在院子里,一边说着话,一边忙着手上的事,气氛一片和谐。

此时,唐少正正饶有兴致的说着一则趣闻,大家听的全神贯注的,就连田银凤都不时看向他,看得他精神抖擞,将一个简单的书生与狐狸精的故事,说的跌宕起伏、煽人泪下的。

姜婉白在一边看着,还真有点佩服他,经过他这些日子的努力,田银凤虽然没有表示什么,但也不像以前那样总躲着他了,他这个水磨豆腐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没准,再过些日子,田家就要出喜事了!

姜婉白正想着,林兴就来了,他一见田家这么多高粱,也惊讶了一下,并瞬间明白了田家的日子并不好过。要知道,富裕的人家,一般都会种小麦这种细粮的。

“婶子家的高粱长得真好,颗颗都这么大,这么饱。”林兴称赞道,他这句,说的是实话,也说明他很会做人。

果然,他这么一夸,田家的人瞬间跟他亲近了很多,都笑呵呵的跟他打着招呼。

客气完,他就说明了他的来意,中午请田家的人还有唐少正去他家吃饭,“早就约好的,婶子可不能不来。”林兴强调着。

姜婉白还有事跟他说,自然点头答应,说他们一定会去,林兴这才满意的走了。

“老二,中午你跟我去林家。”送走林兴,姜婉白对田老二道。

林兴刚才虽然说了让田家所有的人都去,但两家还没熟到那个份上,田家自然不可能真的那样做,否则,才真要被人笑话了,还没见过谁去见朋友,把一家老小都地上的,尤其是田家这种十几口的大家。

田老二点头答应。

姜婉白看向唐少正,想问问他的去不去。

“我就不去了。”唐少正瞟了旁边的田银凤一眼,不在意的道,他现在最重要的事,可不是却跟别人吃饭。

姜婉白对他这个答案倒也没太过意外,他本就跟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怎么会在乎这些事,而且到林兴那里去,势必会让他回想起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倒不如留在这里继续他的追妻大计来的好。

林家,林兴一看只来了姜婉白跟田老二两个人,有些不高兴,嚷嚷着要去请唐少正还有田家剩下的人。

姜婉白赶紧阻止了他,并笑道:“我这一路赶来,都有点饿了,你再去叫他们,这一来一回得多少时间,再说,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做饭了,没准等你到那里,他们已经吃完了。”

林兴听姜婉白如此说,就知道了她的意思,没有再继续纠缠,而是赶紧将姜婉白两人迎进了家里,“婶子饿了,正好,饭菜早就准备好了,婶子快坐。”

姜婉白客气了两下,这才坐下了,往桌子上一看,发现有鸡、有鱼、有肉,满满一桌子菜,她赶紧跟林兴道谢,并邀请他有时间去他们家吃饭。

林兴自然答应,之后,众人开始吃饭。

吃完了饭,重头戏终于来了,姜婉白对林兴道:“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就是不知道……”

“婶子跟我还客气什么,别说帮忙,就是婶子想要我的命,我都不会说个不字。”林兴有些激动的道。

姜婉白也看出他是个至情至信的人,便不再说废话,“你今天也看见了,我们家有很多高粱,我想让你帮我们把高粱酿成酒。”

姜婉白说完,打量着林兴的神色,她还真怕林兴以为她要抢他的生意,或者觊觎林家祖传的酿酒技术什么的,为此,她可是准备了好几个方案。

不过,出乎意料的,林兴根本没把这件事当回事,“我当是什么事,原来是这件事。婶子恐怕不知道,我们家经常帮别人酿酒的。”林兴笑道。

“怎么回事?”姜婉白有些奇怪,他自己就卖酒,怎么还帮别人酿酒,那不是断了自己的生意吗。

“婶子这就有所不知了,酿酒很费粮食,我们家自己种的粮食不够,就要去买,那可是很大的一笔钱。

而且这酿酒又不像做菜,做好了之后马上就能卖,从酿到发酵,再到酒成,这中间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钱就相当于被困在里面了。

更有的时候,这酒刚一酿成,这粮食就便宜了,那我们只能降价,或者继续等着,总之就是有很多不确定性。

但帮被人酿就不一样了,他们出粮,我出工,几天的时间,就能拿到一笔钱,又轻松,又省心。”林兴解释道。

“而且,比起买酒的人,选择酿酒的人,一般都会一次多酿一些,我按酿酒数量算钱,酿的多,就赚的多,这样一比,其实比我自己酿酒卖酒,赚的钱一点不少。”

“那你就不怕那些人拿酿好的酒去卖,影响你们家的生意?”姜婉白疑问道。

“都是我酿的酒,不过,大家已经习惯了来我这里买,自然不会去买别人家的,除非他肯降价。

可是,婶子你也看到了,我这酒挣的本来就不多,他们再降价,可就没什么赚头了,既然不赚钱,他们这么做,还有什么意思。”

说到这里,林兴凑到姜婉白身边,小声道:“当然,我也不是没防备。不瞒婶子,其实我也留了心的,平时接生意只接那些小单的,一看就是家里留着喝的那种,要是有人让我酿大批的酒,除非是熟人,不然我肯定会推掉。”

原来这里还有这些弯弯绕,姜婉白恍然大悟。

“婶子家的酒我包了,过几天,婶子什么时候方便,就把那些高粱拉来,等我酿好了,我再把酒给婶子送回去。”说到这里,林兴犹豫了一下,继续道,“不过有句话,我想劝婶子一下。

婶子酿这么多酒,肯定是想卖的,可是今年南面闹洪灾,这粮食可不便宜,与其酿成酒放在地窖里,不如存着粮食,等着什么时候价钱好,卖钱来的划算。”

林兴这么说当然是好意,可是姜婉白却早有了打算,“我想酿的,不是酿一般的酒,是一种药酒,名叫五加皮。”

酿酒的事,姜婉白一直在想,如果只是单纯酿高粱酒,就像林兴刚才说的,她根本没什么优势,这酒先不说能不能卖出去,就算能卖出去,也肯定赚不了多少钱,到时,高粱也没了,钱也没有,田家岂不是要挨饿。

而酿药酒就不同了,这里面多了一个二次加工、升值的过程,这个过程,就像中国出口的那些原料、半成品一样,到外国转一圈,人家轻松一加工,那东西再卖回给中国的时候,价钱就翻了几倍不止。

姜婉白现在想做的,是一条龙流程,既赚原料的钱,又赚加工的钱。

至于为什么想到酿这五加皮酒,只因这酒方在现代十分的普遍,就像她的老家,因为气候原因,很多人家都会用这个方子来泡酒,甚至还因为应用广泛,衍生出好几种配方。

当然,这也不能排除姜婉白只记得这酒的配方的原因,要是她知道五粮液或者茅台的配方,说不定,她也不做什么虾酱,专门改酿酒了。

毕竟五加皮酒更倾向于药,而不是酒,每天一小杯就行,销量受限,但五粮液或者茅台就不一样了,要是能……想想也知道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