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别人的地盘,暂时记着。”柏云孤在他红得厉害的脸颊上拍了拍,“回去之后,你自个儿挑根鞭子。”
第十四章枪在咽喉
军火商的晚宴不同于寻常富豪的宴会,与会者并非全都西装革履,多的是衣着随意的宾客。
游轮的中央大厅里,甚至随处可见手持自动步枪巡逻的保镖。
助兴的美人也更加“野性”,不分男女,个个着装暴丨露,举止奔放,有的被当众撕掉了遮羞布,有的浑身已经被贴满钞票。
柏云孤一袭荒漠迷彩,脸上带着极淡的笑,比紧紧跟随他、身穿深灰色礼服的秦轩文更像雇佣兵。
他这一套装扮在晚宴里不算稀奇,但穿在他身上,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孤鹰”雇佣兵团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不仅是因为其队员作战力极为强悍,更因为柏云孤本人就是最可怖的杀手。“孤鹰”之名由他而来,一直以来,他都是“孤鹰”猎猎作响的战旗。
不过最近几年,他出现在人前时要么一身休闲装,要么笔挺的西装,资历尚浅的人几乎没有见过他穿作战服的样子。
晚宴开始之后,他才姗姗来迟,从容不迫,即便被所有人注视,也分毫不乱,好似本就该是这场晚宴的中心。
秦轩文却淡定不下来。
倒不是怯场,而是心中小鹿乱撞。
旁人想不到柏先生会穿荒漠迷彩出席,他也没想到。
离开擂台贵宾席后,他先去休息室,换衣整理,匆匆收拾完毕,立即赶去柏先生的房间。房门打开,他愣在原地,半天没挪动步子。
“柏,柏先生……”
如果说穿西装的柏先生有种强大而冷清的压迫力,那么身着征衣的柏云孤就令人畏惧、臣服。
“领带打好了?”柏云孤笑了笑,“过来我看看。”
他胸口满胀,感到空气都灼热起来,四周仿佛弥漫着硝烟与沙尘的气味。
“过来。”柏云孤又道。
他堪堪回神,连忙红着脸跑过去,“柏先生,您今晚穿这身?”
“不行?”
“当然行!”
柏云孤轻笑,喝了口水,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把手枪。
他看着柏先生修长的手指,心脏跳得飞快,也不知是因为许久未看到柏先生穿迷彩,而过于激动,还是小产后习惯性走神,竟是看入了迷,直到被枪口抵住喉咙,才猛一抬头。
柏云孤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手枪斜握,枪口在他喉结上摩挲。
此番情形,但凡是个胆量不大的,恐怕已经吓得腿软倒地,他却只是抿着唇,一眨不眨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人。
“现在又不怕了?”柏云孤声音沉沉的,带着一丝笑意,“枪对着喉咙都不怕,说要抽你就怕得发抖。”
他极不明显地鼓了下脸,“我没发抖。”
这说的是不久前在贵宾席的时候,柏先生叫他自己挑一根鞭子,他条件反射地颤了两下。
并不是真的害怕。
柏云孤将手枪收回去,握在手中一转,却插丨入了他的腰间。
他摸了摸手枪,不由想起很多年前,他头一次学习组装拆卸枪械,就是柏先生手把手教的——不过那时候柏先生还不是柏先生,是柏小少爷。
“又在想什么?”
后颈被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他捂住被捏的地方,看着柏先生眸中的自己,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走神、傻笑,我看得让楚臻好好管教管教你了。”柏云孤语气像是开玩笑。
“柏先生。”他终于没忍住,眼里闪着憧憬的光,“您穿荒漠迷彩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