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1)

姐夫的荣耀 小手 3276 字 23天前

衰黄的树叶草儿给田野披上了凋敝的颜色,深秋的早晨又笼罩着浓浓的雾气,四轮大马车在衰黄的垄上行走,既压抑又怪异,我一行五人在摇晃的马车里朝京城进发,除了我和沈怀风之外,黄鹂与杨瑛也在马车上,另外还有一位军中的马夫,黄鹂哭了一晚,她与闵小兰,杨瑛曾经朝夕相处,如今一人已死,一人重伤,她很难过,马车一出城,她就嚷着要坐在马夫的旁边,沿途看风景或许能抚慰心中的哀伤。不过,沈怀风始终不问我为何弃大道儿选择走小道,按理来说,军师都属于智者,我很想知道智者对我的安排有何高见,越过了田埂,小道总算没了之前的崎岖,我看了看熟睡的杨瑛,淡淡问:“军师觉得我们多少天能到京城?”

沈怀风道:“顺利的话,十天就能到,小道比官道快两倍。”

“军师认为我们会顺利么?”

我不经意地眺望马车外的风景,此时马车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沈怀风叹道:“凶险无比,昨天有人胆敢前去行刺大将军未果,估计不会就此罢休。”

我微微笑了笑:“看来军师是明白人。”

沈怀风也陪着我苦笑:“在大将军面前可不能装糊涂。”

我眼珠一转,漫不经心问道:“请军师说说,我们走小道与走官道的不同。”

沈怀风思索半天,深邃的眼睛有了一层淡淡的焦虑:“哎,如今大将军声名鹊起,如日中天,表面上立下了大功,而实际上,大将军与朝廷已走到貌合神离的地步,在皇上眼里,大将军的果断大胆或许成为了独断专行,皇上连下十五道圣旨要你停止进攻,可你却置之不理,虽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你连抗十五道圣旨,比之当年的岳飞还要狠,如今你打了大胜仗,这反过来岂不是摆明皇上十五道停攻的圣旨为放屁?皇上情何以堪啊,如今皇上既不愿意你回宫,更不愿意你携大胜之功手握重兵,宣你回京,只怕是权宜之计,大将军此时回京领赏,自然是无法带兵,如果走官道,势单力薄,说不准被沿途的官兵堵截,堵截的借口多多,大将军只要落网,皇上便可以找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除掉大将军。”

我不动声色,内心已波澜起伏,沈怀风说的是实情,他看了我两眼,语锋一转,赞赏道:“大将军好计策,双马四轮大马车一出现,估计很快就通过驿站层层传出去,大将军又带着两位姑娘,其中一位身上还有伤,所有人都认为大将军非走官道不可,这会改走小道一定大大出乎很多人意料,呵呵,大将军就是大将军,用兵如神,沈某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依然不动声色,手指轻轻抚摸身上的伤口,经过一晚上休息,伤口已基本痊愈,能有如此奇效,何碧涵的疗伤金疮药功不可没。

沈怀风停顿了一会,接着说:“走小道,虽然一路难行,也同样危险重重,但水河泾渭,敌我分明,有胆敢阻拦者即是敌人,大将军可以放手一搏,以大将军的绝世武功,如果再辅以何碧涵女侠等绿林英雄暗中保护,相信走小道远比走官道安全得多。”

我禁不住鼓掌大笑:“军师洞若观火,料事如神。”

心中不由得佩服这位智者,我本来昨夜还不愿意回宫,正如沈怀风所说,我已和朝廷同床异梦,回宫无异于自投罗网,但我又不能不回,因为我一直深爱着香君公主,香君公主也深爱着我,从她将身边三位贴身侍女送来照顾我,就可见她用情多深,唉,如今闵小兰,杨瑛一死一伤,我怎么也要给香君公主一个交代。

“在下唯一不明白的是前途艰险,将军为何还要捎上一位有伤的姑娘。”

也难怪沈怀风不解,他纵然知道这几个女子就是香君公主的贴身侍女,但他仍不明白我为何将杨瑛带在身上,凶险的路途还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这太不明智了。

我木然道:“她与我有缘。”

本想多问一些关于我的事情,可话嘴边又收了回去,闵小兰临终前所说的那个“黄”字令我满腹疑云,难道是黄鹂威逼闵小兰对我下毒手?我想都不愿去想,怀疑黄鹂对我下毒手,就如同怀疑香君公主对我下毒手一样,可我身边就只有黄鹂一个人姓黄,难道黄鹂也有难言之隐?

走了几十里,渐渐进入林草茂盛的山路,马车摇晃得厉害,但马夫驾术精湛,无论如何摇晃,马车始终能前行,一阵山风吹来,我与沈怀风都能听到黄鹂说话的声音,她不累不困,问这问那,马夫也好耐性,有问必答,如同踏青寻幽,游历山水,可我与沈怀风都已绷紧神经,蓄势待发,幸好这一段山路又平安无事,过了山路便是一片开阔地,我与沈怀风都放松了警觉,不觉得昏昏欲睡。

“鱼……”

马夫一甩马鞭,摇摇晃晃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他回头沉声道:“大将军,麻烦还是来了。”

我与沈怀风几乎同时掠出了马车,他居右我居左,一前一后,我来到马车旁,叫黄鹂进马车去,她二话没说,马上缩进了马车里。马夫扬了扬马鞭,指着前面一片开阔地的道:“前后两片地皮不一样,没有草,光秃秃的,咱们脚下的草虽已枯黄,但还有少许绿色,前方十丈左右的地,全是黄泥,我极目看上前方,不禁暗暗吃惊,换别的马夫,恐怕早赶车过去了,根本不会注意这细微的变化,我刚想迈步上前,沈怀风却拦住了我:“大将军且慢。”

我疑惑地看着沈怀风,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随手扔出去,石头飞出了十几丈远,落到泥地上,竟然悄无声音地没入泥地里,沈怀风拍了拍手,脸色凝重道:“方圆近十几丈的土地竟然都挖空,上面盖上伪装,人和车一旦陷进去,就直接活埋了,这么大的阵仗,至少要几百号人来挖,这些人恐怕就在附近埋伏着。”

“我知道,他们是逼我退回去,哼。”

我的鼻子如猎犬般嗅到危险的气息,但我已经无路可退,如果不及时赶回京城,我又多了一条抗旨的罪状,这罪状与抗旨打仗性质完全不一样。

沈怀风无奈颔首:“以大将军的脾性,退回去是不可能,绕道也行不通,唯一法子就是拿这些人的尸体来填平眼前这个陷阱,这样,你就能震慑其他人,往后的路程会顺畅多了。”

我听得心神激荡,隐隐约约猜道是什么人要行刺我,是什么人布下了这个陷阱,远眺灰蒙蒙的天空,我顿时豪情万丈:“沈军师,我知道我为何负伤了,以我的功力,又是三军统帅,敌人想接近我都难,更别说砍我三刀,射我两箭,我受伤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拼命,我要拼命打败敌人,不顾一切地打败敌人。”

沈怀风两眼闪亮,消瘦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涨红:“是的,大将军英勇盖世,舍身杀敌,敌人虽然伤了大将军,但他们一片一片倒在你面前。”

我冷冷道:“可是,今天我却要自己的士兵倒在我面前,多么悲哀。”

说完,我纵身弹起,射向最近的一棵双臂环抱,高达五丈的大松树,松树并不茂密,如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松树里隐藏着两个黑衣人,我扑过去时,两个黑衣人已然察觉,仓皇之间落下松树,想分头逃走,可惜,我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我掌风在三丈之内能把任何生物笼罩,两声闷哼,这两个黑衣人都摔落在地,还有气息,不是我下手仁慈,而是我希望这两个人死在自己挖好的陷阱了,我接连踢出两脚,这两个黑衣人如弹丸似的飞向十丈外的泥地,”

砰砰”两声,泥地被砸出了两个窟窿,紧接着是两声凄厉的惨叫,连绵不绝。

我十指如勾,隔空吸取了地上的松果,双臂齐振,爆发的内劲将双手满满的松果抛射出去,松果带着凌厉的劲气射入几十丈外的灌木,树林,草丛,只听惨叫连连,我运气大吼:“李某在此,挡我者死……”

声音远远送出,在寂静的山野回荡,惊起了无数的鸟儿。

我回头惨然笑道:“沈军师,替我保护两个姑娘。”

沈怀风跟上两步:“大将军,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

说完,弹射至松树下,运掌而起,“砰”的一声,一掌拍在松树上,顿时松叶飞散,松枝震落,我继续掌击松树,砰……砰……砰……第三十九掌,松树摇晃,树根从泥土里松脱,我猛吸一口气,运足手臂劲力又连续击打松树干五掌,只听“喀喇”一声,整棵松树连根拔起,缓缓倾斜,最后轰然倒下,我沉步上前,抱住树干,运气丹田,大喝一声,竟将大松树抱起,再次运气丹田,我的衣物无风自动,呼呼作响,一股浑厚无匹的罡气油然而升,直通四肢百骸,我缓缓将大松树横举过头顶,奋力往前一掷,大松树呼啸着飞向十丈外的陷阱,“轰”的巨响,泥地的陷阱完全塌陷,露出巨坑,顿时尘土滚滚,碎石飞散,四周响起阵阵惊呼,我趁着尘土障目,又张手如勾,隔空吸取了地上的松果,随即纵身跃起,扑向巨坑对岸边,脚一落地,松果激射周围的灌木草丛,这次,居然没有惨叫声,大概已跑了精光。

我冷冷一笑,继续向前,凭感觉,杀气在,所以埋伏仍在,果然,十步后,我眼前出现了一个人物,一位手持半截残剑的中年男子,我不认识眼前这个男子,但看到这把残剑,我下意识地内心狂跳,瞳孔急剧收缩,记忆起残剑乌木为当今天下最可怕的兵器,乌木为岐山老道横骨,残剑为落榜书生单纯笔,莫非眼前这个沧桑男子就是落榜书生单纯笔?

“落榜书生?”

我问了,问得很虔诚,对方是长辈,我不能直呼其名,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单纯笔三个字,可以说,如雷贯耳,小孩夜哭,只要说出“单纯笔”三个字,即时止哭。

男子语气异常和缓:“大将军威名远播,我还以为是一个虎背熊腰,身长八尺的中年壮汉,没想是一个斯文青年,真是后生可畏啊。”

我能听出来,中年男子默认了自己的身份,我对他这份冷静与平静感到无比的压力,这是自信的表现,只有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信心,面对敌人时才能平静。

我也平静,我也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我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一个人不怕死,有时候也能冷静地面对敌人。

“我们开始吧。”

我冷冷地说,此时此刻,多余的话都令我厌恶,我是大将军,跟对手多说一句话,似乎都是心虚的表现,我忘却了对手是威震江湖的武功高手。

“好。”

单纯笔旋转了一下剑身,我目光如电,甚至能看清残剑上锯齿状的缺口。

山野的微风将漫天的尘土吹来,仿佛是冥币纸钱烧完后飘荡的灰烬在徐徐落下,就不知我与单纯笔之间谁是死人。

我扑了上去,快如急电,身为大将军,必须要有先声夺人的气势。

单纯笔很简单地劈出一剑就化解了我的攻势,可我没有停止,我左臂伸出抓向残剑的剑身,这完全是有违常规的招式,一般来说,只有傻子才会去抓敌手的刀剑,因为这是同归于尽的战法,抓到了利刃,肯定会被利刃所伤,何况残剑削铁如泥。

电光火石间,单纯笔没有任何机会去细想,他本能地后退,后退,在后退,身前舞出了一片水银泻地般的剑幕,可以说自保得滴水不漏。

我提运真气,凌空朝剑幕击出一拳,呼的一声,剑幕即散,瞬间化作一匹耀眼的白练绕向我的身躯,封盖我的四肢,比漫天的尘土还要密集,我大为震撼,从来没见过如此超卓的剑术,从来没见过如此快的速度,我大吼一声,运气五周天,连出五拳,拳风如山,稍微阻挡了一下凌厉如斯的剑光,闪电后退。

呼呼,山野的风在怒号,将漫天的尘土吹散,单纯笔怔怔地看着我,没敢追来,我暗暗吃惊,没想到单纯笔有敏锐的生死嗅觉,如果他追来,那么我必定给他痛下杀手,一直以来,我打仗从不后退,就算被敌人砍了三刀,射了三箭也不后退,可我今天退了,这是莫大的耻辱,我本以为用耻辱能换来给对手致命一击。

很遗憾,单纯笔没有追来,我知道,今天遇到了高手,不同寻常的高手。

“我很难赢你,大内禁军统领的称号名符其实,我甚至看不出你的师承,看不出你用的是何种武功。”

单纯笔旋转了一下剑身,如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我没有说话,我在思索着如何杀死对手。

但这时,我看到了一个身影,笔直而欣长的身影,粗布灰衣,道骨仙风,原来是军师沈怀风,我奇怪自己竟然没有察觉沈怀风越过了宽阔巨大的陷阱来到我身侧不足三丈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有沈怀风助我,单纯笔死定了。

我抬头看向单纯笔,竟意外地发现他悄悄地踏前了半步,这细微的动作令我打了一激灵,按理说,我与单纯笔势均力敌,如今加了一个帮手,单纯笔应该感到恐慌,甚至后退,他怎么反而迈进半步呢?除非他有强烈的必胜之心,除非沈怀风不是我的帮手。

此时此刻,不是帮手,就是敌人。

我虽然提防着沈怀风,但我一直以为他是友非敌,至少是我军中的战友,是我的军师,我们曾经出生入死,我不愿相信沈怀风是敌人。

“沈军师,你是来帮我的吗?”

我问得很直接,生死存亡的关头,旁敲侧击也是多余的。

沈怀风一愣,眉心紧皱。我马上释然,他这一愣,就等于告诉了我答案,我在讥笑,心中莫名的悲哀,也有无数的疑惑:“别做作了,当初我受伤,沈军师完全可以下手,何必等到现在。”

沈怀风大概没想到我如此直接,他脸上稍微挂不住,不过,他很快就神色自若:“当时情形不同,仗没打完,源景城还没拿下,皇上密旨,只有等源景城攻下后,才杀死你,何况当时我以为你死定了,军医被钱纪中杀了,而你的刀伤见了骨头,那一箭穿过你肚子,连肠子都看见了。”

我点点头:“嗯,不要说你,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死定了,可惜,我没死,我又活了过来。”

“是很神奇,到现在我仍不相信是何碧涵的金疮药救了你,不过,这不重要,你还是必须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本来皇上还担心你叛国投敌,可你勇猛杀敌,叛逃的路已堵死,现在我才知道皇上的高明,皇上早知道你会为了想娶香君公主而拼命立功,立功心切,就一定会抗旨,你连抗十五道圣旨,已经罪不可赦。”

沈怀风一脸肃穆,脚下不丁不八,蓄势而待,与残剑单纯笔互为犄角,形成夹击之势,看来我死定了。

沈怀风叹息道:“李大将军,你还是自戕吧,皇上有旨,只要你自戕,一定厚葬你。”

我怒急狂笑:“好一句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便我要自戕,我也要先领教一下沈军师有何特别之处。”

其实,我是心有不甘,我的心思念着李香君,我还没有见过几百年前的小君,她真的跟几百年后一样美丽,一样可爱吗?她跳舞真的很好看?她的奶子是不是又大又圆?上天啊,没见到李香君公主之前,我不想死,我不愿意死。

沈怀风冷测测道:“那你就不是自戕了,而是违命抗旨,你会落得个死无全尸。”

说着,从怀里慢慢抽出一根形状怪异东西,如一把扫帚,只是通体乌黑,我一看,瞳孔再次急剧收缩,忍不住脱口问:“乌木?你是岐山老道横骨?”

沈怀风的老脸掠过一丝笑意:“不错,在下还有一个贱名,叫沈横骨,半年前受太监总管朱才秉之托改名沈怀风,入军中任军师,可惜行军打仗我不在行,还弄得周身是伤,可单对单过招,大将军未必能赢我,如果加上残剑,你必败无疑,听老道一言,放弃吧。”

“残剑乌木联手,天下谁能敌,我死定了,临死前想知道昨天是谁行刺我,那人的身手也不错。”

我在暗暗积蓄力量,准备殊死一博。

沈怀风略带感伤道:“说实话,与将军相处了半年,我敬重大将军的为人,告诉大将军多一些事也无妨,太监总管朱才秉乃当年的七步流星刀。”

我愕然:“什么?是二十年前的武林盟主七步流星刀?”

沈怀风淡淡道:“不错,我和残剑都听命的人自然不同凡响,皇上网罗了众多江湖精英,能控制江湖,自然就控制天下。”

“好好好,我李某能得到当今三位绝世高手的垂注,死而无憾,不知七步流星刀在不在,以前我在宫里几乎每天都与朱总管照面,想不到我有眼不识泰山,如果他就左近,不妨现现身,让我这个后生小辈膜拜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