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节(1 / 1)

最牛国医妃 肥妈向善 3877 字 1个月前

紫叶都不由翘起了嘴角对尚姑姑说:“是人,现在都羡慕我,妒忌我。谁让我们家大少奶奶心地最好。”

尚姑姑小心瞄了眼窗户里头在卧榻上假寐的李敏,低声道:“这话,我们自个儿说说就好了。隔墙有耳。”

“好事传千里。我们不说,她们看着会不知道?”

紫叶的声音真的不大,但是,刚好拿着铜盆出屋给尤氏倒洗脚水的孙婆子仿佛耳朵锐利地听见了,一盆子洗脚水,泼出到院子里头,结果一半,几乎都溅到了紫叶和尚姑姑身上。

尚姑姑和紫叶一块儿躲避不及,只见自己上身的衣服都湿了大半。在这个冬天,又不是在自己家中,借宿于庙宇,女人家换个衣服能容易吗?

紫叶毕竟年纪小些,一窝火儿控制不住,冒了出来,骂:“不长眼的。”

“你说哪个不长眼?”孙婆子立马叉着腰走过来,虎视眈眈。

紫叶睨了睨孙婆子那张脸:还用说吗?

尚姑姑拽住小姑娘的袖管,上前,对孙婆子假笑道:“紫叶是说屋顶上那只麻雀不长眼,刚才拉鸟屎给拉到院子里了。”

孙婆子趾高气扬地扫了扫她们两个:就知道你们不敢说!

紫叶按了按气。

本来,这个事儿就这样该完了。但是,偏偏有人嫌这事儿不够大。孙婆子接着对屋里喊:“喜鹊,过来。”

喜鹊走了出来,悄声说:“夫人刚刚躺下。”

“我知道。”孙婆子一只手拽住喜鹊的手,拉过来,站在尚姑姑和紫叶面前,笑道,“你们还不知道吧?夫人是舍不得喜鹊这个丫头,才没有急着往外说。其实,夫人都想好了,要把喜鹊指给孟旗主。”

什么!

紫叶和尚姑姑同时抽了口凉气。

春梅那个死丫头能算得上什么,能和喜鹊比吗?春梅家里人,据说都是在鸟不生蛋的小村落里,穷得响叮当的,每次都要靠春梅来接济。

论长相,喜鹊会不及春梅吗?春梅自从受伤以后,整张脸都瘦去了一半,更别说那个身体,定不如以前了。哪里能比得上喜鹊这幅胖瘦刚好的身材。娶女人,肯定是要娶好生养的。像喜鹊这样屁股大的,将来定是能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哪个男人不会要。到尤氏面前暗示过想要喜鹊的汉子,多如牛毛,只是,尤氏一直按着这个宝贝儿不放手。

最重要的是,喜鹊的娘家好啊,不像春梅那个丫头家里全要靠春梅接济的。喜鹊的娘家,像紫叶的娘家,家里条件不错。据说,喜鹊现在家里都有了几亩田地。自己家里的长兄都做起了小生意。

孟浩明要是娶了春梅,算什么,不过是看着春梅样子顺眼。娶喜鹊的话,才真正是实际到家。喜鹊一家子都在燕都,可以随时到孟浩明府里面帮忙。

只要把这层层关系想清楚了,紫叶和尚姑姑的脸色怎么不会很难看,只要想到春梅的处境都会心疼。

孙婆子那话嚷出去以后,果真见着,这两人的脸色一下子难看了,高兴地要死。她早就知道,这群人都是不成气候的蚱蜢。

尤氏挑人,可不像李敏。李敏只看奴才做事手脚是否勤快,根本都不顾及到奴才的家底如何,是否能帮到主子。尤氏做了这么多年的主子,哪里能让刚到古代不久才逐渐了解行情的李敏相比。

李敏大概是在无意中了解到紫叶的背景以后,才逐渐地知道这些古代的潜规则。说起来,方嬷嬷遵从她老公的命令,给她挑选出来的这批丫鬟婆子,对她算是很厚道了,给她挑的,家境当也是不错的,不会给她拖后腿的。

可是,比起婆婆日积月累下来的人,当然是有些差距的。

孙婆子那一句句话,一个个字,李敏在屋里听的很清楚。目光扫到隔壁屋的墙上,隔壁是毫无动静的样子。说尤氏是睡着了,还不如说是尤氏睁只眼闭只眼,有意让孙婆子在院子里当着她面撒野,算是扳回一局,挽回一点流失的面子。

李敏安排孟浩明和春梅在一块儿,当然是没有顾忌到其它,更多是因为这两个年轻人互相喜爱,纯粹想办好事助这对年轻人一臂之力。可显而易见,人家看她这么做不会这样想她的用意。只会想她是别有用心,想她是要利用春梅去拉拢孟浩明。

孟浩明是什么人?她老公重用的臣子。这个人能拉过来,对谁都有好处。

尤氏反正不可能让她的别有用心得逞。

兰燕扶着李敏起来,给李敏倒了杯水。

李敏喝了口开水,干燥的嗓子眼润了些,说:“让院子里的那些人,该干活的都去干活。”

“知道了,大少奶奶。”

院子里的闲话声,说的越多,传的越广,传到外面去,难保外面的人,拿着这事儿来生事,让本来只是护国公府里自己的事情都闹大了,只怕最终是对春梅那对年轻人不利。

李敏的顾虑是对的。

很快的,说尤氏要把自己大丫头指给孟浩明当老婆的事儿,都传到了住在太白寺里的香客圈子里去了。

按理说,孟浩明出身不过是庶民,喜鹊家里是良民,两人又都是护国公府里的臣子和家奴,这个配,倒也是般配。

夜晚,夜幕降临,一轮残缺的明月,挂在了太白寺藏经阁屋檐飞出去的树梢上。朱隶带着新晋的侍卫胡二哥,走到了方丈的院子。看见莲生刚好把煎好的药汤亲自端到了慧光面前。

慧光接过药碗,先闻了一下药味,面露微笑,说:“不苦,这味儿闻起来很沁脾。”

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大夫,都知道,一碗药端上来,只要闻药味儿对不对胃,都可以知道是不是对证。

慧光一口气,把药给喝完了。

莲生在他耳边说:“隶王妃说,明日让人上山,给方丈再用点见效快一点的药。”

慧光点了点头:“好。”

朱隶进来,守在慧光门口的僧人给他打开扇门。

“方丈今觉得身子好些了没有?”朱隶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药碗,问。

慧光面带微笑:“隶王妃开的药甚好,老衲感觉好了许多。”

这人,只要认对了大夫,身子的见好也是受到心理因素很大影响的。

朱隶提起袍角,坐了下来:“很久没有与方丈对弈了。方丈身子不适,不如由莲生师父,与本王下一盘吧。”

棋盘、棋子很快地摆了上来,放在了屋里靠着抱厦窗户而安置的榻上。

朱隶让胡二哥给自己脱了鹿皮靴子,坐在了棋盘一边。

莲生双手合十,坐在了对面。

慧光坐在他们身旁观战。

一局棋下的很慢,倒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是下棋高手的缘故。朱隶手心里慢慢地摩擦两个棋子。

莲生规矩地盘坐,如履薄冰。

只有那些,真正与眼前这个男人面对面坐着的人,或许才能体会到此刻他心里的那种心惊胆跳。

朱隶突然一笑,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刻薄的嘴角上扬,飞出一声极小的笑声说:“本王想起了件趣事了。”

“什么事?”慧光问。

“方丈可能不知道,本王的王妃,与本王对弈过,方丈猜结果如何?”

“老衲猜不出来。不过,以隶王妃举世无双的才华——”

似乎料到是人都会这样说,朱隶几乎笑不拢嘴。他这不算不算是在背后说她笑话。

其他人,只见着他笑而不语,更是一头雾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正因为朱隶这鲜有少见的,破天荒的笑,才让人望到了这位传说中冷血无情的王爷柔情的另一面。这一面,都是因为那个女子而来。可以见得,这种喜欢,是多么喜欢。

胡二哥忽然从守着的屋门口走了进来,贴近朱隶轻声说:“王爷,许大侠回来了。”

许飞云与那和尚弘忍,一路追跑。两个绝世的武功高手,身手犹如天上神仙如仙如雾,凡人无法追得上他们的后尘,结果,不会儿,所有去追的人,都丢了这两人的踪影。

要说完全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朱隶知道,现今也没有办法,只能是等许飞云自己回来。现在终于是等到人回来了。

棋,当然是不用下了。本来心思都不在棋盘上。朱隶推开棋盘,下了抱厦的卧榻。

刚转过身,迎面屋门口踏进一个如风的身影。

许飞云进门就喊:“拿水来!”

是渴死他了。可见这一路追过去,两个高手恐怕没有打到天昏地暗,也必然是一个追,一个逃,都追到头晕脑花了。

胡二哥赶忙给许大侠倒了一杯热茶。接过茶盅,许飞云觉得烫手,没有急着喝,一眼瞧到胡二哥脸上,惊异一声:“王爷,这人是谁?”

“孟旗主的人,叫胡二哥。”朱隶说,让人搬张椅子给许飞云坐。

许飞云一屁股坐椅子里了,只差没有翘起两条二郎腿来,累得他一身汗水如潮涌。

“孟旗主呢?”许大侠倒也没有忘记自己接手之前,孟浩明挨了对方一刀一掌的事。

“本王和王妃商量过以后,让他先回城里养伤了。让胡二哥先顶了他的位置。”朱隶告诉他。

“哦。”许飞云欣叹一声,在胡二哥那张平庸的脸上仔细再瞧了两眼,像是更惊异地挑起眉毛,“这不像王爷的风格,比较像是王妃的风格。”

这人真神了,这样都能看出来胡二哥是谁推荐的。

朱隶轻轻咳一声嗓子。

许飞云当他是在请教,大言不惭地说:“王爷用人,还是挺看中这人长什么样子的。也不是说要人长得好看,但是必定有些不一样,与常人看起来有些不同。而这人,长得一张脸满大街是都可以见到的那种。”

胡二哥听人这样说,脸蛋瞬间都羞愧到浮现起了尴尬,对自己一张满大街都可以瞧见的五官,很是惭愧。

朱隶用人,看人面相,当然不是要挑好看的人,只是像风水大师看人面相一样,总觉得,有作为的人,当是和普通人长得有些不一样的。他这个逻辑,也不算是完全错。像爱因斯坦,不就长得和普通人不一样。

可李敏用人,完全不看这些的。李大夫看人面相只为治病,用人的话,主要是看这人脑子身手如何,和面相毫无关系。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长得与众不同的人,不然,怎有所谓满大街的脸这一说法。

“哈哈。”许飞云大笑两声,笑的倒不是胡二哥,而是拜把子兄弟,坦言道,“王爷,你这是受到王妃影响了。”

朱隶对此一点都不觉得伤自尊,嘴角轻扬着,说:“按照本王王妃的话来讲,这叫做科学。”

哈秋。

某人不无意外在屋子里突然猛打了喷嚏,皱皱眉头鼻子:是谁乱套用她的科学用语。

许飞云手指头指着兄弟笑了会儿,突然收起了神色,肃然道:“没有追到人。”

这个其实是理所当然的结果。既然那个人,都是许飞云师父北峰老怪的冤家,说明其身手,应该是不比北峰老怪差的。如果对方都有准备好逃跑路线的话,凭许飞云一个人的身手,怕是追不太上。

“你平安无事回来就好。想要报仇的话,来日方长。”朱隶曼声道。

许飞云一口喝完杯里的茶,点头:“王爷此话深得我意。——不知道公孙先生在城里瓮中捉鳖的计划进展如何了?”

“本王让孟旗主下山时,和公孙先生联系,应该会很快会有消息过来。”

许飞云听见他这话,不知怎的拧紧了眉宇。

朱隶见着,问:“是不是追的路上遇到了什么人?”

“不瞒王爷,半路,我本是快逮到这个家伙了,结果,遇上了几个身手与他相当的高手,他们几个人合力,我不敢恋战,只好撤了回来。后来想着,孟旗主不是还逮到了一个小蝼蚁吗?王爷问出对方是来自哪里的人了吗?”许飞云抬起头,眸子里肃然,看着他问。

朱隶同样拧了拧眉头,说:“是个死士。”

“和当初在京师里对王爷动手的是一伙人吗?如果是,岂不是和袭击小巍将军的也是一伙人?与东胡人勾结的中原人?”许飞云既然是江湖中人,对江湖中事,当然是了解的比较多,但是,这事儿,俨然有些让他摸不到边际,摸着眉宇想着,“死士的话,是收银子做事的。像天下第一大死士团满血活,才不管客源是来自哪里的人,只要给银子就做事。这点,比起那占据黑风谷自认为王的那群恶徒,更是没有原则可讲。”

黑风谷说起来,是贪生怕死之徒,要的只是找个地方享受荣华富贵。与那些死士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死士的话,别看他们收银子收的狠,为的,和黑风谷以及常人的目的都截然不同。很多死士,尤其是出名的死士,为何杀人,到现在,世人都猜不透。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些人,或许可以套用一个现代的词汇,叫做:变、态。

因为他们的逻辑,已经和常人完全不一样,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

“哪怕是满血活,里面的死士基本都是各自为营。越是排行榜高的死士,更不会管他人怎么想,只做自己的事。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死士为了自保,不像我们这些人会收徒弟,更不会说轻易把自己一身奇异的武艺传授给他人,可以说是千金不换。”

许飞云说出的这点,很能说明一件事儿,教给东胡人武功的不太可能是死士,但是,现在可以看见东胡人拥有中原人奇特的武功,死士又有出现在他们面前。

要么,是他们哪里弄错了。要么,对方最少是三伙人结合在一块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