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锦帐春 田园泡 3499 字 1个月前

只片刻,真宁公主便睡了过去。

有宫女上前,将真宁公主抱了出去。

苏锦萝慢吞吞上前,冻得小手微凉。“我,我有话想跟你说。”

陆迢晔挑了挑眉,语气慵懒。“说。”

“今日里瑶姐姐来寻我。他们千里迢迢的从新平郡赶来,就是为了给老祖宗治病,但寻了许多名医也不见好。我想着,你医术极好,能不能给瞧一瞧?”

说罢,苏锦萝从宽袖内取出一荷包,递到陆迢晔面前。

这个荷包是苏锦萝自己做的,比起傲芙做的那个荷包,简直就是云泥之别。针线错乱,绣纹歪斜,那几根竹子也七零八落的散着,更别提那个“迢”字了,蚯蚓一样的扭曲。

“这个,是我自己做的。”苏锦萝面色羞赧,深以为耻。真是太丑了,更何况前头还有一个傲芙做的,珠玉在前,更衬得她手笨。

陆迢晔垂眸,视线落到那只荷包上,他低笑了笑,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只眸色却出奇的冷。

巴巴的跑来,送个荷包,为的却是求他办事。

苏锦萝举着荷包站了许久,也不见人接过去,便紧张道:“这,这真是我自己做的。虽然做的没有傲芙的好,但是……”

“所以,”打断苏锦萝的话,陆迢晔抬眸,声调微凉。“先前的那个,不是苏二姑娘做的?”

“……”苏锦萝抿了抿唇,面色一瞬燥红。

她这是不打自招了?可是先前瞧他的模样,分明就是发现了荷包不是自己做的,而生气了,现下又是在摆什么谱?

“那个,那个确实不是我做的。”苏锦萝捏紧手里的荷包,一副期期艾艾的小媳妇模样。“这个,这个才是我做的。”

“呵。”陆迢晔冷笑,目光凌冽,“撒谎。”

“没有撒谎,这个荷包真是我做的。”苏锦萝急摆手,双眸泛红,觉得委屈,也觉得心虚。

陆迢晔起身,拢袖便走。

苏锦萝急了,一把攥住他的宽袖,用力捏在手里,指骨泛白。

“这个荷包,我先前就做好了,只是瞧着傲芙做的比我做的好多了,就没拿出来。我觉着,你一个王爷,戴我这样的荷包出去,会被人笑话,所以,所以才送了傲芙做的。”

说到这里,苏锦萝话一顿,小脸更红,声音更轻。“而且,而且傲芙说,你先前戴着的扇囊、荷包等物,也都是她一手包办的。”

小姑娘扯在宽袖上的力道很轻,但陆迢晔却止住了步。

他立在那里,听到身后软绵绵的说话声,小猫似的细,尤其是最后一句话,软软绵绵的却好似透着那么一股子倔强。

无端的,陆迢晔的心绪有些变好了。

这小模样,倒像是在吃醋似得。

“我的衣物、配饰,除了王府内的绣娘,皆是宫里头的内务府一手包办。不过日后,待苏二姑娘进门,这些事便都要交由苏二姑娘来办了。”

陆迢晔终于转身,面色如常,已敛去了那份令人胆颤的沁冷寒意。现在的他立在琉璃灯下,眸色柔和许多。

“啊,我……我不会啊。”苏锦萝看了一眼那个丑丑的荷包,想象了一下陆迢晔穿着自己做的衣袍,左袖短一截,右袖漏一截的出去,那还不被人笑掉大牙。

“苏二姑娘是王妃,自然不必亲自做这些东西。只是日后,府内中馈,皆要交由苏二姑娘打理。苏二姑娘,是该学着来管管账了。”

这些事,本不该由陆迢晔来提。只是理国公府养着这么个小姑娘,也不知提点提点,日日混吃混睡的,容易吃亏。

苏锦萝愣了愣,然后小心翼翼的松开了自己攥着陆迢晔宽袖的手。

男人的衣料质地极好,被苏锦萝捏的皱巴巴的,手一捋,却立时服帖了。

陆迢晔说的这些事,她是明白的,可如今这情境,怎么偏与她说这个?这圈子绕的实在是有些大,苏锦萝不明白。

她疑惑的朝着男人看了一眼,男人似没那么生气了,好整以暇的拿过她那个丑丑的荷包把玩。

“比起荷包大小,本王更在意颜色和形状。”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带着暗示意味。

陆迢晔低笑敛眉,视线从苏锦萝身上滑过,眸色更深。

不知是因为袄裙过窄,还是小姑娘近日里吃用多了,那干瘪瘪的身形愈发显出身段来。就像吃饱了春雨的花骨朵,只等阳光灿烂的一日,尽情舒展自己的风采。

小姑娘低着小脑袋,梳垂髻,露出一截压雪欺霜的纤细脖颈,从陆迢晔的视角,能看到她藕荷色的系带,松松的挂在肩窝处,肌肤白腻的让人口干舌燥。

注意到男人的晦暗眸色,苏锦萝有些莫名。现下的她还不能明白男人眼中的含义。

“那,那你愿意去和我一道,瞧瞧老祖宗吗?”苏锦萝惴惴不安的道。

陆迢晔将那丑荷包收入宽袖暗袋内,斜睨了苏锦萝一眼,语气轻挑,带着一股深意。“明日再去,今日太晚了。”

“好。”只要答应了便好,苏锦萝喜滋滋的应下,睁着一双眼,初生小鹿般的干净。

两人面对面,呆愣愣站了片刻,陆迢晔见人一点表示也无,面色渐冷。

真蠢。刚刚消下去的焦躁立时又回返上来,陆迢晔敛眉。怎么瞧上个这么蠢的?他这样想着,径直转身甩袖离去。

苏锦萝怔怔站在原地,眨了眨眼。

怎么,莫名其妙的,好像又生气了?

玉珠儿曾说,女子来小日子的那几天,心绪会不大好。苏锦萝觉得,莫不是男人也有那么几日?

……

因为心里存着事,再加上头一次宿在宫里,所以苏锦萝睡得不是特别安稳。

“姑娘,该起了。”宫娥上前,轻手轻脚的撩开锦帐,露出睡在里头的苏锦萝。

苏锦萝穿一身簇新亵衣亵裤,里头的小衣也是新制的,嫩绿葱色,缀着两瓣芙蕖,娇艳艳的开着,衬在那奶白肌肤上,晃的人舍不得挪眼。

正在发育,苏锦萝胸前涨的疼,她睡了一夜,迷迷瞪瞪的揉了揉,在瞧清楚眼前的宫娥后,当即环住身子,埋下了小脑袋。细嫩绯红从脖颈处往上蔓延,涨红满脸,连那奶白身子都像朵娇艳红花。

宫娥轻笑,恍似没瞧见似得,还在对苏锦萝嘘寒问暖。

一排溜的宫女早就候在外头,捧了沐盆、巾帕、靶镜等物,安静的垂眸等候。

苏锦萝由人扶起来,细细洗漱打扮一番,换了一件贴身宫装,又梳了个小高髻,整个人立时感觉便不一样了。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真是一点都不错。

苏锦萝看着花棱镜中的自己,都有点不敢认了。

宫里的东西自是极好的,尤其是宫女们的手艺,妆面不淡不重,恰到好处,将苏锦萝衬扮的愈发精致。

“姑娘,穿鞋。”宫女跪在地上,替苏锦萝穿上宫鞋。

这宫鞋为细嫩的藕粉缎面色,上绣牡丹纹,正正巧巧的包住苏锦萝的一双小脚,露出上部穿着罗袜的脚背,但脚趾和脚后跟却被紧紧包裹着,贴合紧密,十分合脚。

“姑娘试试。”

苏锦萝起身,提着裙裾走了两步,惊奇道:“这宫鞋恰好合脚。”

宫女笑道:“这是昨晚上姑娘歇下后,王爷吩咐宫里头的绣娘连夜做的。”说到这里,宫女面露暧昧的看了一眼苏锦萝,但笑不语。

苏锦萝明白其中含义,红着脸把宫鞋缩回了裙裾里。

姑娘家的脚,是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尤其是男子。

在玲珑阁时,她的脚受了伤,陆迢晔又自诩大夫与病人之间,并无男女之防这种话,苏锦萝也就半推半就的让他给自己上了药,揉了脚。

却不想这厮将她的绣鞋尺码都给记住了。

见苏锦萝脸红成这样,那宫女也是个促狭的。

“姑娘可知,昨晚上王爷是如何告诉奴婢尺寸的?”

苏锦萝面色更红,她支支吾吾的不应声,只见那宫女伸出一只手,在自己的手掌上画了个长圈。

“王爷说,姑娘的脚,恰好这般大小。多一点不多,少一点不少。”

这般动作,便十分暧昧了。就像是在告诉别人,那脚,他是亲自丈量过的。

苏锦萝被这宫女逗弄的满面通红,说不过,便寻了个借口出来。

一出侧殿,她就看到廊下端着洗漱用具往前头去的宫娥们,个个模样精致,百里挑一的好看。

可不是百里挑一嘛,能进宫的,都是模样齐整、身段娇美的。

方才照料苏锦萝的宫女跟出来,笑眯眯道:“这些宫娥是去伺候静南王爷的。”

“哦。”苏锦萝应了应,眼见走在最前头的,居然是昨日里,太后身边的红绫。

宫里头的人都是人精,那宫女见苏锦萝盯着红绫不放,便又道:“那个是红绫姑姑,伺候太后许多年了。原先是秀女,后头跟了太后。父亲是兵部尚书,前儿个,又进了内阁。”

身份倒是不差。

苏锦萝这样想着,想起昨日里红绫对陆迢晔的殷勤。

女子在这一方面,是格外敏感细腻的。苏锦萝暗自猜想,这红绫对陆迢晔,怕是不简单。

“姑娘怕是不知,太后多次开口,要将红绫姑姑给了王爷,这都说了好几次了,王爷偏是不依。前几日却巴巴的进宫求了太后赐婚,可见,王爷对姑娘的这份心,是旁人都比不上的。”

宫女开口,听着是在闲说话,实则是在告诉苏锦萝,这红绫,不足为惧。

像陆迢晔这等风貌品性,身份地位的人,宫里宫外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在众人眼里,苏锦萝是上辈子积累了福分,这辈子才能嫁给他。

只有苏锦萝知道,她上辈子的福分真的很差,这辈子更差。

因为她马上就要嫁给上辈子的杀人凶手了。

苏锦萝在心中认真思考。新婚之夜,她要不要兜个兜布?

“姑娘。”突然,站在苏锦萝身后的宫女陡然出声,语气微敛。“今日里,城阳郡主恰好要进宫来拜见太后。”

城阳郡主?苏锦萝头一次听说这个人,但从宫女的话中,她听出了不同的含义。

“城阳郡主,是何人?”

“城阳郡主自幼体弱,代发修行于皇庙之中,只偶时才会入宫来瞧瞧太后。但听说,郡主与王爷关系极好,王爷每月里,必要抽空去皇庙与城阳郡主相聚。奴婢更是听说,王爷一身医术,都是为了城阳郡主去学的。”

苏锦萝心里莫名“咯噔”一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她只知道,听着宫女的话,莫名心里慌的厉害。

“既是郡主,身份应当不低……”苏锦萝抿唇,声音细小若春日飘散柳絮。

“身份自是不低。不过说来,这城阳郡主也是个可怜人。城阳王爷与先帝乃八拜之交的异性兄弟,却不想年轻早逝,留下城阳王妃与城阳郡主这一对孤儿寡母。过了几年,城阳王妃染了恶疾,也去了。太后怜惜,便将城阳郡主接到了宫里养着。”

“所以若算起来,城阳郡主与静南王爷也算的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既然是青梅竹马,那自然情意不一般,为了人去特意学医,也说的过去了。

苏锦萝绞着一双手,暗暗扯了扯身上的宫装。

今日的天,怎么这么闷?

“先前奴婢们都在传,这城阳郡主与静南王爷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意识到说错了话,宫女立时转口。“不过您瞧瞧,即使是城阳郡主,依旧比不得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