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节(1 / 1)

叶孤城是个商人,他愿意教导嬴政,自然是引起了赵王他们的关注,因为已经吃过了一次有关于吕不韦的亏,对商人群体,赵国人可以说是心怀警惕。

然而叶孤城不是吕不韦,嬴政也不是嬴异人。

在派赵军观察了一段时间后,无论是赵王还是平原君都彻底放下心来。

因为他们觉得,这两人凑在一起,对他们没有什么威胁。

各种意义上的威胁都不会存在。

至于叶孤城愿意教导嬴政的原因……

他们早就查到了对方在稷下学宫学习的经历,然而叶孤城此人,不仅提早毕业,与他的同学韩非、李斯相比,简直可以说是光芒被掩盖得透透的。

不足为惧。

在名士众多的战国末,因为见惯了各种人各种计策,各个国家的王都有些审美疲劳,对那些并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的人难免有些轻视。

但也正因为这一股子轻视,让他们忽视了叶孤城可以掩盖的光芒。

他现在正在看竹简。

虽然是个商人,虽然坐在自己的商铺之中,却硬生生给他坐出了一种书斋的味道。

严肃而雅致,带着一股高贵的书卷气。

光看叶孤城的外表,他只适合坐在宫殿里或者其他清雅的地方。

因为有了自己的小产业,叶孤城与巴家的大部分生意都已经脱离了,偶有来往,也是与最核心的那几个。

比如说是身为家主的巴寡妇清,又或者是其他很有些能力,又对手上权利看得很轻的老人。

荆云也算是这些老人之一,当他还在为巴家效力,在没有遇见吕不韦之前,手下管着一批人,这些人都是刺客,是死士,是只为了贵人效力的人。

这些死士与巴家的死士不一样,是独立的分支,是自古以来流传至今的。

荆云不在之后,管理这些人的就变成了他的族兄,与他有相同的姓氏,姓金,但这位族兄并不是个将才,反而更擅长类似于飞檐走壁这些小道,好在,他管理手下的死士还是没有问题的。

等到叶孤城的羽翼稍微丰满一些,巴寡妇清就做主,将这一队杀伤力强大的死士直接割给了叶孤城,一点都没有留恋的。

叶孤城还记得,巴寡妇清的脸上永远蒙着一扇黑纱,只露出盈盈美目,但是从她纤细而莹白的手中,就可以猜到这人的脸有多美。

她的声音也如同黄莺一样清澈婉转,从她的声音中完全想不到,就她的岁数来说,人已经是个半老徐娘。

她很坚持道:“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叶孤城虽然是祖宗,但是这份历代人积淀下的基业却不完全属于他,然而,巴氏的秘密,专门为他养的死士,这些叶姓还没有完全消磨的人或者物,只属于他一个人。

这只死士的队伍,就是专门为他而诞生的。

话说到这份上,他哪里有拒绝的余地,不过就是深深作揖,然后将人收下来罢了。

因为巴寡妇清的慷慨捐赠,叶孤城手下一下子多了很多很多可以用的人。

他琢磨琢磨,留下一群人帮他搞手下的产业,还有一部分人,经过培训之后又搞谍报去了。

如果是常人,看见一群身手矫健又经过充分训练的死士,怎么想也不可能将他们留下来当伙计,因为实在是太暴殄天物。

然而叶孤城想着,所谓的刺客死士可不就要大隐隐于市吗?要是赵国突然出了什么事情,他们在死士的掩护之下也能跑掉啊!

自从经过上次赵国内的方士大清洗,叶孤城就有点发怵。

战国末期,各种意义上还挺危险的。

他大概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坑的那些儒不仅仅是真的儒,更多都是些江湖方士,但是等他真正看见赵王血洗方士之后,忽然觉得,就算是焚书坑儒,都不会比那些掉落地的人头更加壮观了。

午时问斩的传统自古有之,因为午时是一天之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候,杀人时,不仅会有阴气,还会有血腥气,血腥气一浓,就会招来什么不太妙的东西。

但是有了午时来势汹汹的阳光就不一样的,阳光暴晒,冲淡了血液的腥味,什么牛鬼蛇神都不敢接近,人头滚落,不过就是一条生命的消亡,算不了什么。

叶孤城看了第一天,看见了堆成小山的人头,以及血流成河的潭。

这其实挺可怕的。

他忽然意识到了列御司的聪明,或许对方之前就猜到了这样一幅画面?

赵国,已经不再是方士的乐土了。

嬴政走过邯郸偏西的街坊。

他家在邯郸偏东的院群落中,周围都是普通平民百姓的居所,一出门就能看见大道,是非常方便被赵军团团围住但是不影响其他邻居生活的结构。

他听说在自己出生前后,家被赵军围困过,他父亲嬴异人在赵国当质子的时候也一样。

他大概是运气不错,从记事开始并没有经历过这样已经会威胁到生命的祸事,虽然受到的欺负和鄙夷一点也不少,但是他并没有死。

按照老仆人的想法,这已经很不错了。

或许吧?

他刚才才走过市中心,大概就是几年前那里的黄土地面被血染成了黑色,据说死的都是方士,他的母亲赵姬,他周围的人并没有对这事儿多关心,对他们来说,方士一点儿都不重要,与他们自己的生活甚至都不重叠。

但嬴政意外地记住了那一幅画面,或者说他记住的,大概十遍布天地的红色。

方士、咒术……

一想到这些事,他就心头移动,盘旋在脖子上的胎记也在隐隐散发出热度,然而等他真正伸手摸那胎记的时候,却发现,还是皮肤的温度。

没有发热,没有发光,一切不过是他的错觉而已。

大概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胎记或许真的有些不一般。

当然,并不是老仆人口中的不一般。

“赵政!赵政!”

从身后传来了小孩儿的呼喊声,明明是孩子的声音,却让嬴政的步伐变得更快。

因为对他来说,那些孩子可不是什么容易相处之辈。

赵国土生土长的孩子,对他的态度还不是一般的差。

或许是因为前几年的长平之战,又或者是因为才结束一两年的邯郸之战?

他明明年纪尚小,但却对这些事知道得不少。

因为有人教导他,有人在他的耳边不断灌输,有人并不把他当作是小孩子,而是将他当作是成年人在教导。

他还没到了解到什么叫做违和感的年纪,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甚至因为对方的差别对待而感到欣喜。

不将他当作是小孩子,这不是很好吗?

他觉得自己已经要成为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所以嬴政加快了脚步,为的就是将身后人给甩掉。

他讨厌自己被追赶,因为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在落荒而逃,而他与生具来的自尊心,并不允许他逃跑。

但走的速度再快,也是比不上跑的速度,正如同五岁的小孩子没有七岁的小孩子腿长一样,他的年纪小,又不愿意跑动,被人追赶上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然后就感受到了来自背后的冲击力,即使有所准备,还是跌了个踉跄。

赵国富商人家的孩子,贵族家的次子,无论是哪一个身份都没有他高贵,但是在这个国家之中,无论是哪一个,身份都比他高贵。

他母亲还是现在秦国太子的夫人,不是照样受到侮辱吗?

因为这里是赵国。

所以嬴政当然没有说话,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两熊孩子,仿佛是想将他们的外表记在心中似的。

赵国富商卓家,还有赵范一脉的后人。

两孩子丝毫都没有因为他可怕的眼神而被震慑住,同样是孩子,就算是未来的祖龙,在这种年纪也只会让人觉得可爱而已,毕竟他长得很白,眉目又带着一股孩子似的,充满奶香味的好看。

谁会觉得这样一个孩子是威胁?

但他不仅未来是一个大杀器,就算是现在,也绝对不是卧薪尝胆的类型。

所以,当卓家的小孩子再上来试图将他推倒在地时,他也一咬牙,直接将对方给撞了出去。

明明是个小孩子,但是力量却比同龄人强,或者说很有技巧。

打架的技巧不也是技巧吗?

“你这……”

那小孩儿被撞得一个踉跄,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嬴政竟然转身就跑了。

他傻眼。

这发展不对啊???

“别跑!”

一边大呼小叫一边追赶,在街头巷尾奔走。

成年人是不会管小孩子之间的争端的,平民虽然不是很知礼,但是也绝对不会掉价到欺负一个小孩子的地步。

或者说,正因为是平民,所以才会有一些淳朴的道德感,这种道德感是除了法律之外约束他们的根本。

当嬴政撒开腿跑的时候,两个小孩子的速度并不比他快,又加上他对这一篇非常了解,所以当他跑了三条街的时候就又开始慢悠悠地走路。

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将两个傻瓜给甩开了。

真是傻瓜啊,他在心中想到。

但就算是嬴政自己也不知道,他说的傻瓜到底是那两个人,还是自己。

可能就算是傻瓜,只要还有一点理智,都需要能够反抗的豪气吧?毕竟是个小孩子,如果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深沉地隐忍,绝非英雄本相。

他慢悠悠地走到了叶孤城的店铺前,伙计看见这孩子,直接告诉他道:“主家在后面。”

然后他又慢腾腾地走到了后面。

因为嬴政难得看上去有点狼狈,伙计还多看了他一眼。

这模样,是和别的小孩子打架了吗?

他不得不感叹道,还真是第一次看见他这样。

在他的印象中,这秦国的小公子还挺在乎自己的穿着,不说花里胡哨,却也干净整洁,在见叶孤城之前更是保证衣服上连褶皱都没有,但是今天,衣服上有挺多褶皱,衣服下摆还有灰尘。

很难得了。

嬴政平日里并不是很在乎自己什么模样,但是等他走到叶孤城面前的时候,却总是会收拾一下自己,让他看上去更加干净整洁一些。

没办法,谁叫叶孤城的衣服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