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节(1 / 1)

巫术中最有杀伤力的不就是咒杀之术?想来大巫都能沟通自然,他能够击落碎石也是正常。

吕不韦道:“会不会还有后手?”

荆云回答不上来,他虽然是将才,到底没有接触过巫术一流,对这些神秘莫测的手段并不了解。

然而叶孤城却道:“不会。”

他第一次在吕不韦以及嬴异人面前开口,表现出他不同于其他死士的一面。

吕不韦的洞察力很强,早就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又从荆云的态度上意识到了叶孤城并不是死士,说不定是他找来的友人也说不定。

吕不韦对任侠向来敬重,知道这群人不仅很有本事,而且还很神秘,你甚至无法发现他们的行踪,想要结识,也只能凭借机缘巧合。

叶孤城在他心中已经成了神秘主义任侠的代表。

他道:“足下何意?”

叶孤城道:“沟通天地,需要精气。”

“一个人,就算有大巫血统,精气都是有限的,我观邹胜,见他身上并无大师之气,想来也不过就是比普通方士高出一筹,再来一次巨石滚落,他还没有这能耐。”

更何况,要是有这本事,定然早就用出来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想来这大概是最后的杀招。

吕不韦听了,直点头,想这死士队伍中竟然混了一个深藏不漏的高手,等到度过危机,此人拿下面罩,定要好好畅谈一番。

他已经感觉到了叶孤城的与众不同,又加上这次他竟然愿意参合此事,对他等施以援手,就知道此人对他们的印象定然不会太差。

既然没有什么太大危险,也不用担心神鬼莫测的手段再现江湖,那就没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只不过是小心翼翼地绕过巨石,接着向前冲罢了。

马在飞速奔腾,赵国的飞骑队也在紧追不舍,叶孤城之前争取的时间因为巨石滚落被拉回来了不少,跑在最前面的赵国军人已经能看见死士队伍的尾巴。

平原君哪里有什么多余的话要说,当时就一抬手道:“放箭!”

荆云镇定道:“后三骑抵挡,其余人冲阵。”

他们已经具有了优势,只要能够出谷,长驱直行一段路,便能进入秦国的离石要塞。

胜利已经在眼前。

叶孤城并不在后三队伍之中,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留下来拖延时间,至于现在就把平原君留在此地,这可不是他想要做的,平原君要好好地回到赵国,否则秦国与赵国之间定然会不死不休。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平原君道:“可行否?”

他看向身边的邹胜,表情严肃。

平原君是要让所有人都清楚,他们已经没有办法把嬴异人追回来,但是真这样任凭他们离去,之前的一切努力不久功亏一篑?正常手段不行,非常正常手段能不能把人留下来?

在阴阳之学大盛之前,平原君原本也不相信什么巫术方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务,但见识过一次邹胜的咒杀之术,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超越常规的力量的。

也罢,春秋战国能人异士太多,不说是乘奔御风,就算在武道上,能够以一敌百的人绝对不少。

刚才那神秘骑士就是一个。

邹胜的脸色已经很苍白了,但是在平原君问他的时候,他还是咬咬牙道:“可以!”

这时候,就算是不可以也要可以。

邹胜想,失败了大不了就一死,但如果成功了,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对赵国有功。

他渴求俗世的名利。

咬破手指,逼出一滴鲜血,这血珠每往外一分,邹胜的脸就苍白一瞬,等到一滴血珠停留在手指间时,他的脸白得像鬼,端的是气若游丝。

平原君发誓,那一定不是他的错觉,明明是鲜红的血,他竟然在血珠的周围看见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是精血。

是人的心头血。

一个人能有多少滴心头血?

修行几十载的邹胜负责任地告诉你,别人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自己只有四滴。

所以他真是用自己四分之一的命,来杀嬴异人,讲道理要是没有成功,他剩下的生命估计都不足以支撑自己活下去。

怒极攻心,当场倒地什么的。

口中念念有词,手一弹道:“去!”

金光裹挟着血液,当离开邹胜手的时候,忽然化作一堆黑色的烟雾,光是以肉眼看,似乎就能看见这雾中的不详。

这是什么?

有死士发现了不详的烟雾,伸手想要挡住,然而这无形之物却好像有灵智似的,轻轻一散开就能躲开这些人的攻击。

钝器对它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它造不成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

糟糕!

吕不韦心中警铃作响,他能猜到对方的真正目标到底是谁,除了嬴异人,还有谁值得邹胜大费周章?

然而,他们真的能挡得住这一击?

心中有无数雷从半空中落下,炸出一堆堆绚烂的火花。

这已经不是人类可以触碰的境界,是神,是鬼!吕不韦第一次后悔自己身边竟然没有带一个方士,原本他是从来不相信这些方士有什么手段的,更不相信他们能够沟通鬼神,制造延年益寿的丹药这些个鬼话,但现在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无法理解之物的存在。

丹药的作用打个问号,但是咒术,已经亲眼见识到了。

怎么办?

他心中一阵慌乱,比他更加慌乱的,是已经感觉到危机临头的嬴异人。

他应该怎么躲过?

“!”

白色的光划破天空。

不,那不是什么白色的光,只不过是剑在黑夜之中折射出了无与伦比的色彩。

是谁,挥动剑的到底是谁?

是叶孤城。

吕不韦盯着他□□的那把剑,与凡剑不同,那把剑身上仿佛沐浴着异样的光辉,其他死士再怎么努力想要斩断黑雾都无济于事,但偏偏叶孤城的剑,却能将其劈散。

他忽然知道,为什么最开始会觉得叶孤城手上的剑有些眼熟,因为他已经想起了这把剑的来历。

龙渊剑,诚信高洁之剑!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带有隐隐的探究,为什么,这把宝剑会在他的手上?

叶孤城可不管吕不韦脑补了些什么,他右手才以龙渊剑将黑雾打散,左手就顺势拔出了荆云腰间的剑。

他道:“借我一用。”

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腕一翻,寸劲打入剑柄之中。

百步穿杨!

剑在半空中,一路飞驰,速度快得像是闪电,无论是死士还是赵军,个个都呆若木鸡,没有人能挡得住叶孤城的剑。

剑如活物,只能看得见自己的目标。

它穿透了邹胜的眼眶,钉在了他的脑子里。

荆云想,怪不得叶孤城不用他自己的剑啊。

因为这一下子,剑肯定是有去无回啊!

还要荆云的剑是消耗品,被扔出去多少把都没事,只要能够将飞骑军拖住,无论是扔出了多少把剑,他都不在乎啊!现在已经不用在乎了,荆云想。

反正,赵国的军队已经不可能追上他们了。

他们成功了。

离石要塞的大门静静放下,等待飞奔的马队进去之后再重重地落下。

东方,有熹微染亮天空,昭示着新一天的开始。

第142章

叶孤城趁着夜色悄悄出了秦国。

吕不韦在找他,但他现在却不想见到吕不韦。

因为还不是时候。

只有荆云一人知道他的身份,当叶孤城换下衣服,在两把剑的剑鞘上缠上厚厚的布条,坐在马车中,好一副世家大族嫡子的模样,没有人能想到,他刚才还做黑衣死士打扮,帮助嬴异人从赵国奔逃回秦国。

巴家已经在巴蜀驻扎百年,说得毫不客气一点,秦国就是他们的大本营,想要在国内往外送一个无名无姓的人,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简单。

更不要说吕不韦甚至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子,只凭借仅有的一点儿印象要找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所以,当吕不韦好不容易脱险,想要结识神秘任侠的时候,却发现那人来无影去无踪,竟然已经找不到人了。

他对荆云试探道:“那位以一敌百的任侠,究竟来自哪里?”

荆云道:“我也不知。”

吕不韦惊道:“你也不知?”

荆云道:“他是我一恩人,然,虽有恩情待我却同友人一般,又看重义气,颇有古时任侠遗风。”

他叹道:“这次本是传信寻求帮助,却不想他竟然亲自前来,这大恩,怕是一辈子都无以为报了。”

吕不韦一听,不由肃然起敬,既是对叶孤城的人品,也是对荆云的衷心。

如此看来,是找不到这神秘的侠客了,吕不韦想。

也罢,对方本就已经帮助他许多,他日如果有缘,必能再度相见,不急于这一时。

他想到自己同嬴异人已经逃回了秦国,心中不由又涌上一阵狂喜。

他为了能够真正步入政坛,大展拳脚这一日已经等了许久,现在,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不管怎么样,吕不韦在嬴异人身上的投资,总算是开始有了回馈。

果然是奇货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