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节(1 / 1)

更何况,叶孤城还压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隐蔽之术虽不能让人凭空消失,但却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即使站在人群中,容貌又出挑,当你的存在感同路边的小石子没有两样时,也很少会被人注意到。

人的眼睛,是会被欺骗的。

想要在叶孤城刻意收敛自身气息后还能一眼发现他,这需要的就是敏锐的观察力。

世上拥有出色观察力的人有,但绝对不多。

想到这,叶孤城就抬头,看那视线射来的方向。

正好与一双鹰隼般的眼相撞。

他不同于常人的棕色瞳孔中闪过一丝光。

此人定是个人物!

是龙是虫,从眼神中便可看出一二。

那人见自己被叶孤城发现,也不慌张,再看了一眼就将视线移开,粘在了专诸身上。

就如同在场大部分人一样。

叶孤城看了一眼,是个中年男人,又或者更年轻一些。

他有一双锐利过分的眼睛,人看上去有点干瘦,显得颇有些落魄。

应该不是个小人物,叶孤城想,如果是小人物的话,不会有刀剑一般锐利的眼神。

但他这人对别人向来没有什么过分窥伺的好奇心,更不要说今天的主角是专诸,他停下来就是为了看专诸与游侠儿角力,所以仅仅是想了一会儿,他就扭头向专诸看去。

伍子胥混在人群中。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几乎最落魄的几个时间段之一,从楚国逃到吴国,好不容易暂时摆脱了楚国士兵的追击,潜逃入吴国集市。

终于安全了。

他原本只是在大街小巷中漫无目的地行走,想着要不去见见公子光,要不找关系直接拜见吴王僚,街市上的一切与他并没有太大的干系,也无法吸引他的目光。

直到听见专诸震天吼声的那一刻开始。

他是一个聪明并且有志向的人,现在心中虽然满是复仇的野望,但也能够暂时蛰伏,这样的人就算有千万个缺点,总是有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优点。

那就是他非常会看人。

在春秋,识人之能往往代表着你能做到怎样的大事,因为个人的力量都是渺小的,但如果能养许多有能力的门客,或者与其结识,对方就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成为自己的力量。

从专诸的声音中,他能听出一股力量,一股只属于勇士的力量。

伍子胥顺着声音走,不出意外看见了拥挤的人群,好不容易挤到最中心,对身边人问道:“里面的人是谁?”

旁人没有看他便道:“是专诸与游侠儿。”

专诸?

伍子胥微微一点头,他在楚国时便听说过此人的名字,据说是吴国远近闻名的豪侠,以勇武著称。

他原本想着来到吴国一定要拜访这位豪侠,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一出,让他能够亲眼所见对方的英姿。

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

他心中忽然冒出了这句话。

没错,光是听专诸的吼声,他就好像看见了千军万马!

伍子胥眼前一亮,如此看来,这人确实没有辜负他的名声。

与专诸相结识,对伍子胥来说从一个不一定出现的选项,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

但就算伍子胥都没有想到,明明他只是抬头准备更加仔细地看专诸比斗的场景,却发现了另一个让他无法忽视的人。

那人的存在感很低,一开始伍子胥能够发现对方的存在,靠的是他敏锐过分的直觉。

嗯?

眼神被莫名的力量吸引,明明是朝着专诸看过去的眼神,却在冥冥之中拐了一个弯,投射到别人身上。

然而方才定神,他竟然发现自己的视线竟然从那人身上离不开了!

明明不是送别之时,却穿着庄重的白衣,仔细看来,是吴国的款式。

那一抹白色很是刺眼,竟然让他感觉到了难以言喻的光,但等到真正看见人的脸,却几乎是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物?

伍子胥不同于别人,他看过不少王公贵族,就算是楚王那也是看过的。

黑色才是真正高贵而庄重的颜色,冕上的九根珠帘挡在诸侯的面孔前,为王增添了一丝神秘的色彩。

但就算是充耳与珠帘的组合,也比不上不远处青年简单的束发,仿佛看见对方脸的一瞬间,就能做出判断,他定然拥有高贵的血统!伍子胥不由自主回想,吴国有什么人物,这人又是为什么会出现在市井之中?

他不得不承认,对方与吵闹的人群有些格格不入。

礼贤下士,可不会有他这样高贵的姿态。

然而还没有等伍子胥想完,对方就发现了他的存在,仿佛蕴含着千万星辰的眼向他所在的方向一扫,他便意识到自己的窥伺让对方不快。

他几乎是歉意地微微颔首,然后从善如流地将视线移开。

他是个有礼貌的大夫,即使是在逃亡之中,也不可能做出让人不快的违礼之事。

视线再次转向专诸,但伍子胥现在却有些心不在焉。

那人,究竟是谁?

叶孤城不知道,自己仅仅是打个照面就让对方魂不守舍,对伍子胥来说还挺重要的见面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小插曲罢了,充其量感叹一下对方的敏锐,随后又全身心地投注到这一场角力之中。

之前专诸手轻轻一甩,将一个游侠儿给扔远了,现在缠着他的只有两个人罢了。

前后都是敌人。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行水流水间便使出一套拳法,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

叶孤城的眼睛微微睁大,为专诸流畅的动作。

摔跤与拳法本来属于来根种不同的体系,突然变化需要时间,因为调动的肌肉也不同,动作本来会因为身体的改变而停顿,但是专诸却没有这问题,好像所有的手段在他眼中仅仅是为了击退敌人而出现的工具,他选择什么样的攻击方式仅仅是因为那能够最有效地打击敌人。

对他来说,最有效的武器并不是所学习的任何一种功夫,而是自身的气势。

一切都是为了他的气势而服务。

这就是所谓的豪侠?

叶孤城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他眼前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的人,是一支军队,是千军万马。

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才发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是不凭借招式取胜的,说实话,这有点颠覆他的想象。

不知道春秋时代的侠客,是不是都如同专诸一样?

剩下的两个游侠儿显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一拳头揍下了一颗门牙,整张脸上全是血,看上去可怕极了。

当然,专诸还算有留手,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实际上却没有受太重的伤,唯一的问题就是缺了一颗牙齿,没有植牙技术,缺了一颗牙齿就再也找不到了。

剩下一个人看自己的另外两个同伴都倒下了,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然而游侠儿最看重义气,就算命不要了义气也是要的,心一横,竟然就向专诸扑了上来。

然后四两拨千斤,被他摔了好远。

还好没有误伤到围观群众,也没有把摆摊的人货物给打散了。

众人看见这突如其来的比斗已经结束,便知道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了,但是看着这么一出,可以说得上是大饱眼福,很长一段时间有了新的谈资,于是便三三两两又散开了。

叶孤城没有离开,相反,他还走到了专诸的面前。

对方从砧板上拔出了他的剔骨刀,看着叶孤城还吃了一惊道:“你没有走?”

叶孤城道:“声势如此浩大,你觉得我会走?”

专诸哈哈笑两声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叶孤城道:“豪侠之词,名副其实。”

他看向专诸道:“你之前所用的,可是摔跤之法?”

专诸道:“不错。”

叶孤城眼神闪烁道:“何故改成拳法?”

专诸道:“起先三人,力不同,用摔跤之法,四两拨千金,可以将人打散。”

他又道:“只剩两人,牵手受敌,一拳下去,方为震慑,既能将一人拆开,又能使另一人动作一顿。”

只剩下一个人,那就非常好料理了。

很显然,虽然专诸看上去鲁莽,但他的人,却不同于外表,不仅果断而且还有谋略,一对三,那三个游侠儿还身手不差,竟然能如此游刃有余,倒是一件不同寻常之事。

叶孤城却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之后便走了。

他走了,便没有看见之后的画面,在人群中盯着他看的伍子胥看了眼叶孤城离去的背影,终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向着专诸去了。

原本,他的目的仅仅是结识专诸而已,但是现在又多了一条。

他想,看样子,这位豪侠与那气势惊人的年轻人是认识的。

他也想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叶孤城回到了暂时租下来的大院。

他看着院子,不由自主感叹,果然人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虽然在白云城锦衣玉食了几十年,甚至因为人设原因而培养出了轻微洁癖,但他本质意义上,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大的值得敬佩的人类,所以忽然回到其实很多设施都没有的春秋时代,还能适应,甚至改掉了自己对低调有内涵装修的追求。

能相信吗?虽然叶孤城本人并不同西门吹雪那样出门在外只能喝白水吃鸡蛋,但他对食物还是挑剔的,然而在这缺少调味料只有秦椒加胡饼,肉食除了炙肉鲜少见到其他种类的时代,他竟然还能吃习惯,这就很可怕了。

叶孤城想,虽然辣椒是明朝末年才出现他原本也没有多接触,但问题春秋时代的秦椒味道很古怪啊!应该说是本土的麻辣味吗?不不不,反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味道。

他唯一做的改变,也不过就是打出“胡床”,代替坐垫,顺便经常弄热水洗澡罢了。

其实这都挺奢侈的,但谁叫他是不洗澡不舒服斯基星人。

院子中的人并不多,叶孤城自从有了帮商人保护车队顺便周游列国的想法之后,从各地捡的小哥哥就被他打发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而且每个人的工作都不同。

在院子里看门的只剩下一个无所事事的田均。

他还是个小孩子啊,能做的事情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