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1 / 1)

他在脑海中将目前为止认识的字进行对比与组合,不得不说象形字就是有这点好处,只要想象力丰富,就能想到这些字是怎么组合而来的,描写的是怎样一幅场景。

他虽然实际意义上刚才只学习了30来个字,但真正所多认识的字,却几乎能翻倍。

叶孤城有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大脑。

人聪明,又有点运气,而且还很有毅力,大部分的困难对他来说都不是困难。

老汉并没有为难叶孤城,第一件工作虽然是牵扯到报仇,但也不过就是小市民之间的报仇,一个还不错商人之家的主人被另外一人杀死了,然后年迈的忠仆拿出毕生积蓄要杀死杀害他主人的人。

叶孤城想,这样的老仆人在这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忠仆了,可以被写成列传的典型人物。

他趁夜色到了商人之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不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连看门的狗都趴着。

叶孤城的动作很轻,就算是有肉球的猫都不会比他更加轻盈了,走进屋子里,谁都没有惊动,连那只看门的狗也是如此。

他在找商人的房间。

这样的工作,叶孤城是不需要踩点的,对他来说难度太低,只要要人性命就足够了,他的雇主只要要那人死,甚至连首级都不要。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过几天就会发丧,现在天气虽然不热,却也不冷,如果停灵时间太久,尸体会腐烂。

下葬时人们很讲究尸体的完整,叶孤城猜,要是他今天把人杀了,估计停灵一到两天就回下葬。

这还是老汉告诉他的新知识。

叶孤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无本买卖还算是不错,毕竟,他不仅能拿到钱,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岚风朗月咬小手绢。

如果她们知道叶孤城现在为了钱,竟然真的去当刺客,估计会哭晕过去,然后再穿越时空给叶孤城递金锭之类的。

很可惜,他现在所在的时间段,甚至还没有怎么开始用金属当作流通物。

且不管岚风朗月在想什么,再将视角转移到叶孤城身上。

他要杀的对象虽然是个商人,却没有富裕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也不过就是有几个奴隶,小院子都算不得大,他走进去四处瞅瞅,没一会儿就发现了对方住在哪里。

连他的夫人都不在,两人是分床睡的,不大的房间中竟然只有一个人。

叶孤城看见这人,干脆利落地将他脖子抹了,杀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以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自己出来工作了才发现如果没有白云城做后盾,白手起家真是难题。

而且还是在他一朝之间沦为文盲的春秋时代。

他虽然是个尊重生命的人,除此之外却也是一个江湖人,对决之中从来不手软,杀了不少了剑客。

叶孤城在心中唾弃自己,但那都不是为了钱,为了钱杀人,对他来说绝对是第一次。

短期创业艰难。

“!”

他忽然抬头,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没过一会儿,就听见狗的嚎叫声,以及少年人的嘶吼声。

不大的院子竟然被惊醒了。

叶孤城心中暗自道一声晦气,立刻从房间中出来。

他的隐蔽性实在是很好,即使是从院子里出来的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叶孤城想,自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去多看,更何况对方还差点让他的工作早被发现。

这样想着,他脚下一动,朝着声源处去了。

哎,听着像个小孩子,还是去看看吧。

出声的确实是一个小孩子,叶孤城看着裤脚被獒犬死死咬住的小孩儿一顿。

虽然全身黑衣,还以黑布巾蒙面,做刺客打扮,但看身量就知道是未成年。

那獒犬很是凶狠,一口咬在小孩儿的裤脚管上,又猛然一松口,带着腥气的嘴大张,显然是准备往年轻人腿上的肉咬。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虽然做刺客打扮,但确实没有经过什么风浪,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随后,他的目光再度变得坚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准备迎击。

匕首闪着寒光,月光洒在刃上,竟产生了冷冰冰的错觉。

他想,自己虽无法为大父报仇,但杀了这畜生,也不算什么都没错。

反正都被发现了,拖一个垫背也是值得的。

獒犬扑了上来,他的目标已经不是小孩儿的腿,而是他的头颅。

他心中一阵发狠,当时就要挥下手中的匕首。

“?”

小孩儿懵了。

他似乎是飞起来了?

是真的飞起来了!

低头看地,却发现自己的脚悬挂在半空中,他几乎以为自己无意间已经被那獒犬杀死了,所以灵魂出窍,看着自己的身体,看着周围的景物。

风打在人脸上,刮得生疼,移动速度太快,就算是柔和的夜风也会变成刀子。

小孩儿又想,他竟然还能感觉到疼痛,所以这是没有死?

他为什么没有死?

因为一个好心人救了他。

叶孤城带着小孩儿在房顶与房顶间飞速地穿梭。

他是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轻功,因为他见过的人实在是不多,更不要说是看他们的身手。

但叶孤城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刚才那死了主人的商人家是绝对找不到他们的。

才几个呼吸间的功夫啊,他已经跑了很远很远。

跑了很远很远的叶孤城终于决定将手上的小崽子给放下来,他看到了一个小树林,里面没有人,是个让小崽子降落的好地方。

小孩儿想,不能呼吸了!他的脖子被衣服勒得太紧,人又提着他的后衣领,觉得没有问题才是怪事。

然后叶孤城终于把他放了下来。

他脚都软了,落地时可有站稳,当时就滚了两圈,栽到草丛里。

身上本来就穿得黑漆嘛乌,就算是沾染上了许多尘土与回程也不妨事。

叶孤城看这小孩儿安全,就准备走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好心了,竟然将这小东西从獒犬嘴下救了出来,明明他差点破坏自己的计划好吗?

然而叶孤城却没有想到,自己刚想走,竟然就抬不了腿,因为小孩儿伸手将他的两条腿抱住了。

他使劲一抬腿,竟然发现那小孩儿力气很大,腿没有拔出来,只能叹了一口气,对地上的小团子道:“你想做什么?”

小孩儿道:“我要报答恩公!”

叶孤城:……

他冷冷道:“不需要。”

你将手松开对我来说就是报答了。

然而小孩儿却没有get到叶孤城的华点,相反,他以一种特别孺慕的眼神看向叶孤城,眼睛中闪烁着无数的小星星。

他道:“恩公不就是杀了我大父仇人的那一位,如此,我报答恩公天经地义。”

叶孤城来了兴趣,他道:“你知我杀人了?”

小孩儿道:“是。”

叶孤城道:“你怎么知道的?”

小孩儿对答如流道:“刚才在奔驰之间,影影约约听见那家有呼喊声以及哭泣之声,如果仅仅是因为獒犬抓了我,大可不必如此,当作是小贼便可,但等过了十几丈远,却发现声势不减,显然有重要之事发生。”

小孩儿又道:“那贼人逼杀我大父手段下作,想来要他死的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又见恩公从天而降,而獒犬不叫,均猜恩公应是来杀贼人的刺客。”

叶孤城听他侃侃而谈,心中大为惊讶,只道这小孩儿虽然冲动,但头脑却不错,而且聪慧异常,明明只听的只言片语,竟然能将事实还原到这等地步。

他记得对方刚才好像自称均,这年头名字叫均的能人有谁?

叶孤城想,算了,他连春秋有多少个国家都不知道,哪里还记得有名人物?他只觉得这孩子还挺有趣,但又猜他是个麻烦人物,便冷冷道:“你既然猜到了我的身份,还不松手?”

他假意威胁道:“你可知,看见刺客脸的人要死?”

这小孩儿多聪明啊,听见叶孤城说这句话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笑嘻嘻的,他道:“你不会杀我?”

叶孤城没有说话。

小孩儿道:“如果你要杀我,刚才大可不管我,我当时就会死在那里,但你竟然带我逃了出来,可见你是不想我死的。”

真是鬼精灵鬼精灵的小孩子。

叶孤城道:“我既然救下了你,你就应该不多做纠缠。”

他冷冷道:“我身边不需要一个小子拖后腿。”

然而那小孩儿却道:“我不会拖后腿的,我不仅不会拖后腿,还会给恩公提供很多帮助。”

他的眼睛十分闪亮,这或许是智慧的光芒。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姓什么?”

小孩儿道:“姓田。”

回忆到这里,叶孤城狠狠地叹了一口气。

田均是第一个,从他之后,自己的运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捡人这条神奇的道路上,竟然越走越远。

田均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小孩子,剩下的都是些青少年,有身负血海深仇叶孤城帮忙报仇的,有明明自己也是刺客却不知道何缘故被叶孤城救下来的,反正原因五花八门,结果是他手下竟然养了七个小子。

啊,说错了,叶孤城想。

算上这个也叫自己恩公的,是八个。

他想,自己做什么刺客啊,最适合他的职业分明是拐卖贩,找鲜嫩可口的男孩子男青年小鲜肉一找一个准,而且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对方却拼了命地想要跟着他。

虽然一开始叶孤城也被春秋时代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朴素民风所感动,但是事情到了这一份上,他不仅不感动想,相反还有点头大。

讲道理,他其实并不准备养这么多人,而且还是都有一技之长的人。

然而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并不是他想要不做就能不做的,比如说人格魅力这种东西,对常人来说就算想要也弄不到,但是对叶孤城来说,就有点让他避之不及了。

他将小八带进了院子里,这是他租的院子,养了从小一到小七的七个人,要是他没有看错,这群叫他恩公的愣头青之中除了小三应该就是小八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