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1 / 1)

他记住了叶孤城的名字,但是这名字在这朝代却很少见。

说不出为什么,就是画风不太对。

专诸道:“何故出现于此?”

他之前还以为叶孤城彻底离开了。

叶孤城道;“无家可归,自是随意漂泊。”

这么一说,专诸的思维转向那些已经被灭的小国了。

虽然真正的灭国战争是从战国开始的,春秋还在争霸,但是那些小到版图上都看不太见的国家这时候就已经开始逐渐消失了,专诸想叶孤城的这话莫不是说他是从已经消失的小国家中出来的?

若真的是小国家,又是怎么样出他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看叶孤城的模样就知道他并不准备交代自己的来历,而专诸也不是会多过问的人,他看向叶孤城还站在原地,眉眼含霜便道:“既然无他处可去,何不去我家痛饮一杯?”

叶孤城道:“你就不担心我是他国的逃犯?”

专诸朗声笑道:“我虽不才,但各国有哪些逃犯也是知道的。”

他道:“走吧!”

更不要说,他哪里是胆小如鼠之辈,就算叶孤城是别的国家的逃犯,如果他认定这人能够结交一二,也是万万不会把他交出去的,当然还是聚在一起当浮一大白。

叶孤城也舒展眉头道:“我不喝酒。”

专诸大惊道:“这世上还有人不喝酒?”

叶孤城冷冷道:“喝酒会让心疲软,手颤抖。”

他道:“手颤动,剑就会拿不稳。”

专诸摇了摇头道:“还是第一次听见这论断。”

这年头,无论是名士也好豪侠也好,哪有不喝酒的?

就算不能喝酒,也会隐瞒,或者强硬喝,能不能喝酒仿佛就代表着这人能不能成为侠士。

还真是第一次看见人直说自己不会喝酒的。

专诸道:“你是刺客?”

叶孤城道:“什么?”

专诸道:“我看过你的手。”

他道:“那是刺客的手。”

叶孤城忽然明白,这年头会拼命练武功,磨练自己剑技的大多都是刺客,要不然就是身负血海深仇之人。

比如说赵氏孤儿。

叶孤城想想,不置可否,映在专诸眼中,就是对自己身份默认。

叶孤城想,自己根本不是这时代的人,没有国家,没有身份,刺客是很好的一个解释。

因为刺客,一般都是不便透露自己的国家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刺客在很多人心中都是低贱的职业,但对叶孤城来说,这并不是什么事。

他本来就不是很在乎身份的人。

专诸的房子并不大,但却被收拾得很干净。

他虽然惧内,但他的老婆却并不是河东狮,看上去挺安静,还挺贤惠。

看见专诸将叶孤城带回家,也不惊讶,就微微一笑,上了壶浊酒并几个下酒菜,离开了。

看她反应这么迅速,恐怕专诸平日里并没有少待人回家喝酒。

叶孤城想,和陆小凤一样,所谓的豪侠,除了武功最重要的就是朋友,结识各种各样的朋友,不仅能让他们了解更多信息,还能有助于扬名。

即使专诸本人并没有太多扬名的心思。

对方把一个碗放在叶孤城的面前,倒了一碗浊酒,叶孤城看浑浊的酒液,皱了皱眉头。

他本来就不喝酒,更不要说这年代的酒还处于酿造初期,工艺不够完善。

叶孤城想,工艺都不完善了,还怎么酿造出好久。

他虽然没有在面上表现出来,但是看着这酒心中多多少少有些嫌弃。

专诸才不管叶孤城想什么,他这人极好酒,看见这浊酒,当时就一海碗咕咚咕咚地下去了,等将碗放回桌子上,发出哐当一声响,才发现叶孤城竟然还没有动。

他的眼前就倒满了酒的碗,看他庄严肃穆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面前的不是一碗酒,而是他的敌人。

如临大敌。

专诸看叶孤城的模样,竟然笑了,他道:“可是嫌这酒太过浑浊?”

叶孤城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他同陆小凤能做成朋友,遇上古代的豪侠自然也不会胆怯,如此看来,说陆小凤有古侠之风真的很准确,因为专诸和陆小凤交朋友的路子几乎一样。

专诸又道:“虽然你说不喝酒,但依我看来,这醪酒还是要喝上一碗的。”

他道:“虽然看上去浑浊,但这天下也只有吴地醪酒最为绵厚,哪怕是最不能喝酒的人,也抵挡不住它霸道的香味。”

话说道这份上,叶孤城不喝倒也显得矫情,他本人并不是不能喝酒,只不过没有习惯,以他和西门吹雪对饮的经历来看,说不定还是个千杯不醉的体质。

醪酒浑浊,也不知道怎么酿造,但叶孤城心一横,竟然就将酒喝了下去。

一入口,叶孤城睁大了眼睛。

口感醇厚,香味悠长,竟然真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比起之前同西门吹雪月下小酌的酒,虽然口感粗糙了一些,但自带一股清甜,真要说的话,他与西门吹雪喝的,是人工雕琢到了极致的好酒,而这则是大自然的馈赠。

他不由赞叹道:“好酒!”

专诸得意洋洋,赞美吴地醪酒对他来说比赞美自己的武功,赞美自己的力气还要让他得意,春秋时代豪侠的国家荣誉感,高到了后世人都无法理解的地步。

他道:“这可是山中百果酿造三十日辅以清甜的山泉水才出来的好酒,只有太湖一带才能产出,如果换了别的国家,就算是用相同的酿造方法,也绝对得不到这么好的味道。”

叶孤城将酒水饮尽,空碗放在桌子上,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酒,但他却只会喝一碗。

专诸不再强求,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即使不喝酒一点都不像是习武之人会做的事情,但他还挺尊重叶孤城的习惯。

专诸道:“我看你一袭白衣,衣上有血,莫不是受了什么伤,需要医治?”

这才是他将叶孤城带来的道理,虽然他不通巫术,也不会治疗,但毕竟自己就是个豪侠,受伤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自己一直自己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这小地方,就算是附近也没有巫师,常人受伤都直接来找他,他现在不用叶孤城找上门来,就主动给他提供帮助。

然而叶孤城却道:“我没有伤到。”

专诸道:“但我分明看见你的衣袍上有血。”

叶孤城又道:“是别人的血。”

专诸道:“别人?”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是我的一个朋友。”

接下来,竟然怎么也不愿意多吐露一个词。

专诸听他说了想莫不是朋友反目?

然而叶孤城却叹息一声道:“都是过去的事,我现在别说是见到那朋友,甚至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所。”

专诸听他所言道:“可是准备在吴地过活?”

叶孤城道:“或许。”

没有给出准确答案。

专诸又道:“可是有了想做的营生?”

叶孤城眉头纠结在一起,半晌道:“暂无。”

这地方不仅是人生地不熟的,而且还没有丝毫的积累,叶孤城想,这对他来说还真是很艰难的局面。

他虽然还挺善于经商,但都是大宗生意,因为他祖上有白云城作为积累,一开始就避开了要几代才能积攒下一点钱的小生意。

之前有关于商的经验都没了用处,就算想要起作用,也要等到有了一定继续才行。

更不要说,他还想寻找西门吹雪。

他看见自己将剑送入了对方胸膛,但就算是他都活了过来,西门吹雪没有道理孤零零地到在原地。

他绝对不相信,西门吹雪就那样死了!

叶孤城想,自己需要一个能挣不少钱,而且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交换情报的工作。

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叶孤城却忽然受到了启发,有了!?果然,同时兼备挣钱与打听消息的工作,只有那一个人!

叶孤城想,这还真是现阶段最适合他的工作。

第136章

叶孤城是个非常非常有能耐的人物。

他的有能耐并不仅仅被限制于练剑或者管理一座城市上,二十多方面的。

越是没钱没粮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便更能显现出他的本事。

就比如说逆天到简直就是老天私生子的运气。

叶孤城看着又一个拜倒在他裤脚管下的蒙面黑衣人都说不出话来。

黑衣人道:“恩公大德,无以为报!”

叶孤城:……

对方做出了一幅叶孤城不说话不接受它就长拜不起的样子,只能说一句:“先起来吧。”

黑衣人还是很倔强地跪着。

叶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