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节(1 / 1)

饶是城中混乱无比,紫禁城中还是静悄悄的。

威严,大气,庄重。

哪怕遇见地动山摇的天灾,这里或许都不曾喧闹。

小皇帝并没有迎接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京城大火,虽然不是天灾不用皇帝下罪己诏,但之后他还有无数的事情要忙碌,要追查,甚至没有时间来招待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至于他们两人的对决……

太和殿的屋檐已经留给两人,只有世界上最尊贵的高处,才能配得上两位顶尖剑客。

小皇帝有没有看他们对决?谁知道。

世界在改变,但是紫禁城却是不变的。

当叶孤城脚踩上琉璃瓦,忽然想到了吴明。

他与吴明岂不是也是在紫禁之巅对决?还有西门吹雪与宫九,这里仿佛成为了一个标志,最顶尖的剑客,都要来这里一游。

即使游完只有一个人能离开。

叶孤城想,在紫禁之巅上对决,或许会变成剑客间诡异而高贵的传统。

类似于渔丈人以龙渊自刎以示高洁之志,或者是专诸之母以鱼肠剑自刎以激励儿子。

剑客诡异而高贵的传统在春秋战国时代表现为自杀,死的可能不是剑客,而是剑客的亲人,本来就是朝不保夕的年代,人命的价值还比不上一把好的青铜剑,当时对剑客来说最能为美谈的行为之一,就是自杀明志。

这是叶孤城所不能理解的“高贵”,但他想就像那时的人将自杀作为鼓舞他人的仪式,或许不久之后,在紫禁之巅对决,也会成为顶尖剑客的证明。

越是关键的时刻,他的脑海中越是充满了乱七八糟的想象。

不知道西门吹雪会不会也这样。

他抬头,看向对面的人,对方的表情严肃而冰冷。

叶孤城想,不,他不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恐怕对方现在心中有的只有对决和剑。

相比之下,他显得有些不专业。

不专业的叶孤城才端正了态度,就听见西门吹雪出声了。

西门吹雪道:“请。”

他执古礼,底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叶孤城看他的动作,这是只有贵族之间才会行的礼仪。

他们此时本来只应该是剑客,西门吹雪行礼,并不是冲着叶孤城的剑,而是冲着他的人。

向他高贵的灵魂。

叶孤城也低头道:“请。”

此时此刻,他们竟然不像是两个江湖人。

气氛从肃杀转向庄严。

他们真的是要对决?

他们无疑是要对决。

叶孤城拔出了手中的剑,这才是第一次,他手握剑柄,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

因为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场对决,简单的生与死,并不能叙述其中的意义。

生命的重量,道的重量,未来的重量。

活下来的人要肩负死去人的道,要承担另外一人的责任。

这已经不仅仅是对决了。

叶孤城想。

这是封神之路的开启,是以生命作为垫脚石的传承。

他们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无论是谁活下来,都会走上以前从未想过的崭新的道路。

以对方的生命,以对方的鲜血为钥匙。

叶孤城忽然无比清晰地了解到了一个事实。

他正在试图杀死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呢。

他想,西门吹雪在想什么?

他是不是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拔剑吧——”

不知谁开口。

剑早已在手上。

“对决吧——”

脚尖点在厚实的琉璃瓦上,脚下运行轻功,人如同离弦的剑,以肉眼所看,只能看见两道白色的残影。

人已经化成了光。

眼前一片空白,只能看见白色的光。

不,那不是光,是剑刃!

剑刃没入了并不柔软的胸膛。

血花,在白色的衣袍上绽放。

死的,是谁?

第135章

士为知己者死。

为知己者杀死。

阳光刺在眼皮上,带来阵阵暖意。

这是活着的感觉。

只有活着,才会感觉到温暖,才会感觉有阳关洒在身上。

五感回归,耳中嗡鸣一片,好像机器停摆许久之后再次启动,预热需要大量的时间。

思维逐渐回笼,他终于有了思考的余地。

耳边吵吵嚷嚷,虽然听不太清哪些人在说什么,却知道有人在出声,声音驳杂,在耳边萦绕,让他的脑门一阵阵地发痛。

叶孤城一惊,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还没有死?

从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在阻止他行动,明明伤口开在胸口上,但疼痛却似乎是从身体中的每一处传来,脑中嗡鸣到几乎炸裂,但他却伸手将自己的身体支撑起了来。

有人上前将叶孤城不稳的身体扶助,以怪里怪气的口音问道:“无事否?”

声音听在耳中,却实在判断不出对方说了什么,摆摆手,拒绝了对方的搀扶,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了。

那大汉难得好心,却被碰了一鼻子的灰,看他模样就知道是爆裂的脾气,却难得没有炸,而是定定地看了眼远方,又回到自己的摊子上去了。

他叫专诸,是一个猪肉贩子。

这时代,豪侠多隐藏于市井,做得营生往往是卖肉或者酿酒之类的小买卖,专诸为人豪爽,在集市上虽然偶会同外人起冲突,但与他相处久了都知道这人的脾气还算不错,刚才那白衣人隐在巷中,就是他发现的,周围人原本没在意,后来见专诸架了一个白衣人出来,又平放在地上,便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围观。

这么一看,不免惊为天人,那被他架出来的男人,虽然面色苍白,双眼紧闭,一派虚弱之像,但是看他的容貌,姿容端丽,眉宇间又有一派气象,看上去就不似凡人。

集市上什么人都有,有老头摆了个相术摊子,见这里人挤人,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也抛下了自己的摊子,硬生生挤到了人群之中。

在集市上的人,有几个是不喜欢看热闹的?

众人见老头挤了进来,纷纷避让,这年头人对相术这类的神秘之事极为迷信,而这在市井摆了个摊子的小老头虽然要价很高,但听说确实有点本事,经常神秘兮兮地言些天机不可泄露,又收下一袋海贝。

海贝是楚流通的货币,吴国与楚地关系复杂,流通的钱币很大一部分是楚币,各国之间钱币都不同,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换着使用,这才春秋是很常见的情况。

有人见小老头挤进来,笑道:“邹老也来看热闹?”

小老头道:“什么热闹?”

那人道:“专诸从巷子里拖出来一个人。”

他手指一条小巷,这实在是很不起眼的一处地方,小而窄,还见不到阳光,在集市之中难得出现,要是一般人,恐怕就算是有人死在了巷子中除非是尸体腐烂发臭也意识不到其中有人,但专诸不愧是豪侠,感知力就是比其他人敏锐,从今天早上就觉得有什么不对,纠结许久,终于从这巷子里翻出一个人来。

他才将人翻出来的时候,周围人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现在各国之间关系微妙,大街小巷总能见到一些从不知道哪个国家逃亡出来的乞丐,这些乞丐无落脚之处,不就是随便找个地方一趟晚上就过去了?

呆在窄小的巷子里,除了乞丐还有什么人?

因此,就算是专诸将人架了出来,他们也没有多看。

专诸看看自己的摊位,只有一草席,而且还挺脏,席子上不知道是有灰尘还是猪血,看上去深一块浅一块,他平日里坐坐到没有事,现在让架在身上的人躺着就有点不合适了。

他想想,对众人道:“可有干净的草席,借专某一用否。”

他的嗓门很大,气沉丹田,吐气之后声如洪钟,饶是集市吵吵嚷嚷,一瞬间,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终于有人抬头,看向专诸,当然,他们的视线都没有粘在熟悉的大汉身上,而是粘在依靠在他身上的白衣人。

光是看见衣服的颜色,这些人的脸色就一变。

白色,是庄重的颜色,常人是不穿的。

至于衣服宽松,充其量就觉得怪里怪气,毕竟春秋时代深衣与胡服还没有得到推广,上下衣服不相连,也不怎么穿长裤。

穿着上终究有些差别。

也不知道叶孤城是怎么晕的,明明在小巷子里已经呆了很久,但是头发竟然没有散落,一头乌发束在冠中,充其量只有几缕发丝散落,当专诸将他架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能看见他姿容端丽的脸。

怎么说,这脸一看就不是常人会有的。

怕是王公贵族,才会有这样的气派。

众人先是一愣,立刻就有人拿了一块干净的草席出来,让专诸将人放在草席上。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