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节(1 / 1)

叶孤城道:“这还需要问?”

他道:“不就是梅花盗再次现世?”

李寻欢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

李寻欢道:“梅花盗现世以来太过猖獗,竟然惊动了圣上,所以便让我来看看,能否平息一场灾祸。”

叶孤城道:“正是因为如此,你在江湖上的名声才如此之臭。”

李寻欢道:“都是为君分忧,能有什么办法。”

叶孤城道:“我这次,也是为了梅花盗而来。”

他的突然坦诚让李寻欢面露惊讶之色,又或者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高高在上的叶城主竟然会突然对梅花盗有兴趣,要知道这些年,他每一次出现都伴随武林九大宝藏的消息。

只不过有的时候消息是真的,有的时候消息是假的。

李寻欢道:“莫非,梅花盗与九大宝藏有关系?”

叶孤城道:“不错。”

他又道:“不过,我可不会同你一起走。”

李寻欢笑道:“你告诉我,就不怕我提前将宝藏带走了?”

叶孤城道:“那又何妨,给你拿走,最后还不是要到我手上?”

小皇帝哪是自己对九大宝藏感兴趣,分明是叶孤城想要,便让李寻欢也帮忙寻找,说到底不过就是个托词罢了。

李寻欢道:“真不知道你和圣上是什么关系。”

他这些年也算是了解到了小皇帝的冷心冷情与深明大义,但对方同叶孤城这等人物之间隐秘的联系,却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的。

叶孤城冷硬道:“我与他没什么关系。”

李寻欢只能笑笑。

他似乎准备走了,因为现在的时间已经很晚,而朋友间的叙旧并不需要很长时间。

如果是真的朋友,两人在一起,反倒是没有那么多话要寒暄。

叶孤城道:“看你要走了,我提醒你一件事。”

李寻欢道:“什么。”

叶孤城道:“如果想要好好地逮捕梅花盗,记得小心女色。”

李寻欢道:“怎么,一段时间不见,就算是叶城主都学会看相了?”

叶孤城道:“看你还需要看相?就算是不会看相的人都知道,你命犯桃花劫。”

李寻欢道:“你这样说,诗音肯定要生气,她最相信你的话了。”

他又道:“而且我看,这一次还是你命犯桃花更加严重,我打赌,林仙儿被你以朗月姑娘拒绝一次,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你可不要小看她那种女人的毅力。”

叶孤城心道:她已经来了,只不过是你不知道罢了。

但心中这么想着,到底没有说话。

李寻欢反手将门关上,过不了多久,屋子里的灯也熄灭。

夜,已深。

阿飞有狼崽子一样的脾气,也有野兽一般的作息。

当别人还在呼呼大睡的时候,他已经醒来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人,也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猎物。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所以先在外面晃了一圈,看林仙儿是不是真的死在雪地中了。

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林仙儿是一个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想要她这样的人死,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光是想着如何刮花朗月的脸让她再成为名副其实的江湖第一美人,就能给林仙儿源源不断的活下来的动力。

雪下了一夜,将人走路留下的痕迹填满,如果不是阿飞确定自己昨天将林仙儿扔在这里,恐怕就算是他都不能确定,这里曾经有一个人。

他确定自己还了一个人情,还挺满意,就连心情都好了不少,眼中神采奕奕,随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兔子窝,挑了最肥的一只兔子,回到旅店。

此时,旅店已经开门了,他才进屋,就碰上了鬼鬼祟祟的诸葛雷,他看见阿飞,当时就是一惊,似乎是没有想到这么早竟然还能碰到别人,立刻摆出了如临大敌的架势。

阿飞却不理他,直接找到已经在后厨摆弄的店小二道:“将这只兔子炖了。”

店小二道:“一大早,客官就要吃炖兔子?”

阿飞道:“一顿不吃肉,就觉得胃里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吃。”

店小二道:“好嘞,绝对会把这只兔子炖得香喷喷的。”

阿飞忽然想到自己进门时所看见的静悄悄的旅店,便道:“叶孤城,他已经走了?”

店小二的笑容不变,他能微笑着谈论叶孤城,这已经证明他是白云城的人,他道:“昨天半夜,城主就已经走了。”

阿飞眼皮子一跳,正眼看着店小二,他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他身上没有武者的气息。

店小二道:“客官你不用这样看我,我的武功低微,甚至比不上客官武功的一半。”

但能有阿飞武功的一半厉害,这绝对算不上低微。

一个武功并不低微的人,但你偏偏感觉不到他在习武,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阿飞道:“但我感觉不到你习武。”

店小二道:“如果我习武会被发现,还能看着龙门客栈?”

阿飞想,现在江湖上看客栈的难不成都要会隐蔽功夫的特技?

这样想想,自己一路上到底要见多少个深藏不漏的高手?

但这也只是阿飞想想,因为不是每一个客栈都是龙门客栈。

店小二对阿飞道:“客官与城主之间关系亲密,所以多提醒一句话也无事。”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所有的龙门客栈,都是城主的。”

他在骄傲地微笑:“所以,无论你看其中的掌柜,老板娘,或者店小二没有武功 ,或者武功十分不济,都不需要怀疑。”

他反手扔出一把尖尖的菜刀,那原本是用来处理大菜的,非常笨重,而且不好控制,但此刻,尖刀却精准地钉在了一条蜈蚣的尾巴上,而且没有伤害他的身躯半分。

这种时候,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蜈蚣?

店小二的心情很好,他甚至要哼小曲,他道:“这是好东西,我帮你处理干净炸了,味道喷香。”

阿飞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点头道:“好。”

阿飞似乎准备走了,但是在走之前,他又想到了别的事情。

他道:“你说,所有龙门客栈都是叶孤城的,那龙门客栈究竟有多少个。”

店小二笑道:“共有五十七个,这已经算是很不得了的数字。”

确实很不得了,因为号称全天下哪里都有的天机阁只有五十六个,龙门客栈的数量比它要多。

但同样,一个客栈,是不需要多少人维持下去的,而天机阁,一个据点就需要很多人。

阿飞沉默一下道:“当狼群分开的时候,就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微笑着看着他。

阿飞道:“你们都已经离开白云城,为什么不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在问我们,为什么不会背叛城主。”

阿飞点点头,他是这个意思。

在叶孤城之前,获得的一切教育都告诉他,人类是很丑恶的,人类是很容易背叛的,比起人,他更喜欢与狼群与野兽一起生存。

安全感,人群无法给予他,但是野兽可以。

店小二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归根究底,这应该是一种信仰。”

阿飞道:“信仰?”

店小二道:“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信仰。”

他道:“白云城的人本就已经服侍叶氏好几代,对我们来说,跟着城主是从出生开始的使命。”

但即便是出生开始就拥有的使命,也是会厌倦,也是会被打破的。

店小二道:“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是最值得人信服的吗?”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伟大而且孤独的人。”

他道:“你看城主,只能看见他的武功,只能看见他的人,但是对臣民来说,我们所最重视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理想,他的信念。”

理想与信念,江湖中的人很少有在乎这个的,他们似乎只在乎自己的武功。

阿飞似懂非懂,因为他的阅历还不够,他的经历还太单薄,所以并不能理解店小二究竟在说些什么。

他只知道,在眼前这人心中,叶孤城并不是一个高手,也不是什么天上飞的仙人,对他来说叶孤城或许是一位君主,一个统治者。

店小二道:“你先出去,如果想喝水,记得从后厨倒,千万不要喝厅里已经放凉的开水。”

阿飞道:“好。”

所以他就捧着一碗热水出去了。

他在大堂中见到了穿戴整齐的李寻欢,想来对方已经醒了有一段时间。

当他看见李寻欢的时候,对方正好拿了一个杯子似乎想要在大堂弄些凉水,阿飞立刻道:“别在这里喝水。”

李寻欢的动作一顿道:“怎么?”

但他确实已经放下了拿着杯子的手。

阿飞道:“我不知道怎么,只不过店小二让我们别在这里舀水喝。”

李寻欢道:“店小二?”

他似乎想到什么,没有先皱在一起,随后又变得平整,他道:“如果是店小二说的,倒是真应该听听。”

他好像知道什么内幕。

李寻欢露出一个微笑,他虽然认识阿飞的时间不长,但仿佛已经很熟悉他,他道:“你起来得真早,可是已经吃过早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