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1 / 1)

她低头一看,来电人正是‘表面编辑,实际身份是戏多型保姆’的航哥。

“小钟,就算所有人都不信你,还有我相信你!”

劈头便是一句心灵鸡汤。

“……啊,嗯,谢谢。”

面对着小姑娘冷静的回应,气氛一度略显尴尬。

许是觉得自己有点冲动,程宇航定定神,压着嗓子,竭力表现出一个成年人该有的从容成熟大气:“作者群里我已经禁止讨论这件事了,大家都表示理解,希望你能熬过来,能出名的都经历过这种事,不要灰心。说起来,你小说底下的讨论区我看过了,处理得很不错。”

“嗯,谢谢。”

“其实这种话不该我说的,我也怕你听了之后冲动去跟别的作者挑事,但是……”犹豫再三,还是护短心理占了上风:“我没找技术部问,所以不算作弊,但是以我多年看小说跟做编辑的经验,在你文下闹事的人,很大可能是另一个作者。”

加了个心理安慰一般的前提,程宇航才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作为一个责编,理应‘雨露均沾’,而他花费了太多时间在小钟身上,其实光是处理上班事务已经忙得他脚不点地,加班如喝水吃饭,可还是挤时间出来关心她,不像编辑该做的,倒像是……像是……

在两人沉默的时候,程宇航陷入了难以启齿的沉默。

倏地,他头上的小灯泡一亮。

处处关心,生怕钟岚吃亏,怕她受其他社会人的欺负……

──没错,这正是长辈看闺女的心态啊!

正在斟酌用词的钟岚,并不知道,自己多了个精神慈父。

片刻过后,她开口:“呃,其实我猜到了。”

大气电波再次陷入了令人窒息的尴尬。

钟岚将推理过程娓娓道来,其观察之入微,经验之老道,每说出一句,就让航哥的下巴往下掉一厘米,掉得快接不回去了,对方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技术,在一个高中女生面前,却像是光着在大街上走,连腿毛有多少根都看得一清二楚。

闺女太精明,慈父空有一腔热血,无处可使。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我难道还花时间去揪他出来吗?”钟岚不可思议:“有空做出这种事,花一下午跟我读者陪聊的,小说肯定不赚钱,就算赚,心思歪到我身上去了,水平也会下落,跟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我的千字价值,不划算。”

站得越高,阴沟里闻香而来的臭虫便越来越多。

若是着急而低头去抓,花费太多心力,那就飞不起来了,渐渐泯然众人矣。

“……好吧,看来我担心你气不过去纠缠这件事,是我多虑了,”

程宇航苦笑,总觉得自己被小姑娘甩了几十条街:“不过,你这话说得真嚣张也真气人,原本我以为你是跟狂字完全踏不上边的,现在看来,你确实对得起笔名里的狂。”

“有吗?”

本人却是茫然不觉:“我只是说实话啊。”

第26章 026

晚上, 十点。

最后一个小号也被禁言的时候, 北爷啐了一口唾沫, 忿忿地想去注册新的小号, 视线落在右下角的当前时间上, 才惊觉今日已经只剩下两个小时了,而他的更新一字未写──全勤要丢!

他懊恼万分,打开文档,想要大爆手速, 却满脑子都是钟狂的事。

匿名诋毁别人, 是有快感的。

尤其是比自己优秀的人, 想将他拉下神坛,落入一池泥泞,是以名人落马总是能上头条, 当红的明星总有人不问缘由, 不厌其烦地黑他, 剪mv做长微博, 对待爱豆都没这么用心。

北爷初尝了这个快感, 欲罢不能。

但是在看见钟狂一段简单解释和感谢盟主的话之后,渐渐开始无人搭理他, 小号一个接一个地被禁言, 回过神来, 自己的正职工作都荒废了……快感褪去,就像悉心预备的恶作剧,只得到了对方的一声‘哦’, 没趣又挫败。

巨大的失落与空虚侵袭了他,夹杂着被小看了的憋屈。

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小电影,看到一半,却发现漂亮的小姐姐拉开裤链,亮出来的凶器比他还大,把他代入的男优给干翻在地,始料不及,又如翔在喉。

怀着怨愤的心情,又是匆忙在两个小时里赶出来的一万字,剧情稀烂注水,终点读者是很直白的,等了一整天,就等来这么一坨注水猪肉,自是不满。于是北爷发完之后,看了眼自己文下的讨论区,发现全是质疑这一章水准的。

“艹,这些sb懂什么啊!”

其中,最扎眼的莫过于[同样是求月票的加更,质量跟《完美文娱系统》根本没得比]。

又是他!

这家伙太恶心人了!

让北爷暴跳如雷的是,点进去一看,居然有不少和议的声音。他最眼熟,又在自己读者群的粉丝跳出来劝:‘用《文娱》的水平要求小北,太为难他了啊,可能最近状态不太好吧。’劝了还不如别劝,这不是说他不如钟狂么?差点一口凌宵血吐出来。

难道是自己的身份被发现了,钟狂来报复?

可是,文下讨论区里的一个个名字,都如此熟悉,他再能自欺欺人,这一刻也无法欺骗自己。

为什么,钟狂被他一通踩,在论坛里都满城风雨了,还能维持更新水平?

北爷想不通。

而钟岚想通了。

对一个写手而言,写小说永远是放在首位的,什么拉踩营销或是开小号到别人文下都是浪费时间,真想这么干,好好码字,以后有钱了请助理来做不好?当然,爬到能请得起助理的程度,也不会再将这种对手放在眼内了。

若是沉迷撕逼而误了更新,就是在背叛读者。

【血族】维拉德:呼叫@钟岚!

【人类】钟岚:怎么了?

【血族】维拉德:你今天就更新一万字?不够看啊,我一下子就看完了,你怎么能这么懒惰呢?我还等着看主角收了影后呢!

钟岚失笑。

看来,不论什么物种和位面的读者,都是永不满足的。

她好脾气地解释,一天一万字的更新已经很多,魅魔却不乐意了。

【魅魔】卡瑞娜:怪不得吸血鬼在人类位面有放高利贷的意思,你这样压榨钟岚,我看不下去了,信不信我私敲圣骑士,让他把你一棍子打晕带走!

【血族】维拉德:靠,我是血族,不要叫我吸血鬼!

话虽如此,但‘呼叫圣骑士’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个很有威胁力的警告,跟钟岚说话的语气也软乎了下来,看强催不成,画风一转,毫无心理障碍地哭闹打滚,发了个哭唧唧的表情:‘钟大大,我从小学就开始看你的小说了,求加更!小的每天买吃的养血人,实在没钱打赏,你行行好,加更嘛qaq’

qaq都出来了,钟岚忍俊不禁。

【海妖】塞壬:你小学的时候,钟岚连受精卵都不是【血族】维拉德:意会,意会!

【人类】钟岚:我也很想给你看呀,但是存稿都是用来等着大家投月票的,不能一次过发出来呀说到这个份上,维拉德委屈地闭上了嘴巴。

其实,他也理解每天加更到一万字,对比其他作者,已经是很勤奋的了,他应该知足。

只是钟岚是断章小能手,这一章停的地方实在太要命了──林适重生的时间点,影后还不是影后,只是默默无闻的新人,而且因为经纪人对她的错误定位,把她当成单纯卖脸和身材的嫩模来打扮,浓妆掩去了很上镜的电影脸,不但泯然众人,甚至因为拒绝潜规则而被另一个有金主的小明星抢了角色。

面临着经纪人彻底放弃她的危机,她鼓起勇气,主动想要爬上导演林适的床。

小影后夜袭!

这一段剧情,讲究的是主角占了先机的便宜,又有以后如同高巅之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影后主动袭击。只有主角和读者知道,这个灰头土脸的小姑娘,只要稍经磨练,洗去不适合她的低俗浓妆和性感穿着,就是一颗能惊艳全场的巨星。

这回要推了吧?

主角保持了快一百万字的处男之身可以破了吧?

维拉德丝毫不知道作者们‘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套路,暗自焦急着。

把这事情当小插曲揭过的钟岚,再码了一章后,突然收到了维拉德的好友申请。

她刚通过,这位小哥哥劈头就是一顿嗷──

维拉德:我受不了啦!求看存稿!

维拉德:无偿的我也不好意思,刚刚跟伊丽莎白伯爵夫人要了一瓶少女血,你要不?女人都很喜欢这个,听说是什么养颜圣品伊丽莎白伯爵夫人?名字有点熟悉……

钟岚反应过来,这不是个用少女鲜血洗澡,虐杀了五百多个可怜少女的夫人么?在西幻位面,居然也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当真无奇不有。

钟岚:呃,谢谢你的好意了,但我始终是人类,接受不了这个这玩意,就是能把她立刻变成绝世美女,她也不敢用啊!

看来,她跟其他位面的生物,还是有点文化隔膜的。

被钟岚拒绝后,维拉德很是失落,他身无长物,平时有点钱,都用来买好吃的养着他家的血人了,一时之间,他真拿不出不会吓到人类的礼物。

但是,永远不要小看读者想要下一章的决心。

一个小时后,正打算上床睡觉的钟岚,又收到了来自血族小哥哥的疯狂弹窗。

维拉德:光明神之力加持过的胸针,你看如何?

钟岚:这个,有什么用?不对,血族还能信仰光明神?

不能见光的血族信仰光明神,这听上去比信奉道教的印第安人还要不可思议。

维拉德:找希尔要的,我说不给我的话就每天倒吊在他窗外睡觉,对黑暗生物和叛神者以外的生物,配戴了都能得到微小的幸运,虽然小,但胜在续航时间长啊!人类这么短命,用一辈子不是问题!

和动辄寿命上千的神奇生物相比,人类确是短寿得像夭折的物种。

……但能把这话欢快地对一个人类说出来,钟岚忽然明白了听说外形优越的他,至今还是单身的原因了。

不过,听到这个描述,钟岚是心动了。

重生后,她依旧出门不是被暴晒就是被淋一脸雨,也没体验过‘再来一根’的小确幸。虽然她已经斥下巨资五十块买了一把能遮阳也能挡雨的防uv黑雨伞,下冰雹都不怕,但要是能改善自己的运气……

谁不想呢?

钟岚:不过,你得答应我,不给第二个人看

维拉德:放心吧!这事希尔也知道,他最恨人说了做不到,要是我背叛了约定,你在群里吼一嗓子,分分钟有一整个圣骑士团的人来我家楼来对我发动圣裁……[突然害怕.jpg]

钟岚没刻意打听过其他位面的世界观,在水群时偶尔窥得一角,只知道和文学作品和神话里的有着些许差别,血族和光明神殿不是死敌,但富有正义感和骑士精神的圣骑士团团长希尔经常试图管教维拉德,而后者总是用一张[不听不听王八念经.jpg]来敷衍过去。

对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又没有利益冲突,谈好条件后,钟岚便将剩下的存稿发给他。

[扣扣红包]快领取,这玩意我放包里都烫手按下领取后,睡裤裤袋一沉,她轻车路熟地从中摸出了一枚雄狮花样的银制胸针,样式小巧精致,红色与金色的宝石互相映衬出的光芒,彷佛在说着‘我很贵’。和玉佩一样,即使不带有特殊效果,光是冲这外形,都有常戴在身上的价值了。

钟岚以为自己不喜奢侈品,胸针到手才发现,不是不喜欢,只是买不起。

冰凉凉的手感,与在灯光下闪动着的微芒,都议她爱不释手。

要是,以后挣大钱,能随便买买买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