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依佳从床上坐起来,靠着墙,看着孙书惜点头。

依米睡觉浅,孙书惜刚准备起身给依佳倒点水,依米就揉着眼睛坐起来,扁着嘴,要哭不哭的样子。

孙书惜被依米这幅闹觉的样子逗乐。平日里小丫乖巧听话,总是安安静静的,一到这种哭闹的时候,她反而觉得可爱极了。这种心理就像,平日里三丫满院子撒欢,一旦肯安静下来,她就愿意多给两块糖。

四个闺女,她都是散养,一个闺女一个性子,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各自相互摩擦雕饰,性子也就左不了了。

“也许,你可以抱着她睡,会做一个美好的梦。”孙书惜把发困掉泪的依米放到依佳的床上。

依米被依佳抱着哄了一会,很快就含着泪又睡了过去。

也不知是因为怀里多了这么个软软乎乎的小东西,还是她累了,再躺下时,还没来的及多想,就睡了过去。

耳边听到轻浅规律的呼吸声后,孙书惜才安下心来。

考场门口,人山人海,每个阴凉地都挤满了人。

碰见这种境况,就是依小胖的主场了,给孙书惜说了一声,就蹿上蹿下地开始找阴凉地儿。她非闹着要跟着来市区看二姐高考,就得用事实说明,她跟着,不是来拖后腿的。

不负众望,依小胖只用了六分钟就找了又干净又清静又凉快的地儿。虽说离校门口有些远,但这处是高地,只要一允许进场,在这里立马就能看到。进场时间足足半个小时,到时候依海把依佳抱到门*给监考老师就可以重回到这里等着依佳出来。

考场门口有便衣保安,各个角落又安着摄像头,不怕闹乱子。在依小胖嫌无聊打算出去玩耍时,孙书惜也让依米跟了过去。

依小胖稀罕妹妹,特别乐意带着出去玩,在听了孙书惜的话后,就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让妹妹磕到碰到。

说要玩,一离开孙书惜的视线,依小胖拉着依米的手,就向小卖部冲去。

一路人人很多,三头身的依米总是被几只大腿挡住,依小胖一个心急,就把依米放到脖子上。这股子的傻力气把周围人都给惊呆了。

噗呲,站在学生公寓往下眺望的大男孩看到这一场景,笑喷了。拿起表哥的手机就向外走。

“拿着你表哥的手机去干什么?”一个四十岁出头的女人想要拉住大男孩的胳膊。

“瞧热闹。”大男孩一个闪身,躲开了女人的手,小跑到门口,才回头喊道:“妈,表哥又买了个新手机,说要把这个旧的送给我。”

女人瞪了过去,骂:“这手机你老爸都不舍买,你就用上了。这么个稀罕的宝贝,被偷了抢了,卖了你都不值这个价。”

大男孩把门一关,就当没听见。手机这个先进的东西,他也只见校长与主任手上有,学生里,他是有一个,等开学了,就把手机拿到学校给他们这群土包子们张张眼。也不知老爸什么时候才能调离这个破地方。这地方跟姥姥姥爷那里没得比,他要是早知道这里会这么枯燥落后,他就不跟着爸妈了,姥姥姥爷养了十多年,再养几年,应该也不成问题。

大男孩心里懊悔着,脚下的动作却不慢,滑着楼梯,就来到了楼下,屁股上沾了一层灰。

直到寻找到目标,才发现他要拍的“叠罗汉”已经落下帷幕,心里恨不得再让胖小孩表演一番。

落落寡欢地回到家里,坐在沙发唉声叹气,他当时就该果断地拍照,管他什么图片不清晰,先抓拍一个再说。优柔寡断,说的就是他。

女人头上布满了塑料发卷,扯着电话线,熬电话粥,打完电话,满脸的愁色。

“你收林老一辈子教学,说桃李满天下也不过分,这么个儒雅博学的老先生竟然有这样个孙子,大院里的人都拿那孩子没办法。”

“怎么着,林老什么时候有了孙子,我怎么不知道?”大男孩惊讶,孬好他也在大院混了十几年,竟然不知道林老有个孙子,他一直以为林老是孤寡老人呢,平日里没少去帮忙。

“林老嫌他儿子崇洋媚外,从不让他进家门。这不孝子出车祸死了,林老才知道在国外,他有个孙子。”女人叹息了声,这林老也是个可怜人。

“林老的孙子比我还难管教?”大男孩自认为他已经够混了。

“你还好,熊孩子一枚。林老的孙子就是个野性难训的狼崽子,惹了他,他就疯了般报复。大院的孩子现在都躲着他。”女人想儿子虽然混,但还算是个正常人。林老的孙子已经脱离正常人范围了。

好好的一个孩子,被被扔到国外三不管地带,两三年后才找到,不野不狠哪能活到现在,更清楚内情的女人这样想着,又替林老揪心了一把。

此时被女人尊敬爱戴的林老先生正满眼无助地看着孙子像失去理智般把房间所有看得见的东西毁掉。这个孙子,他用尽了平生全部所学去探索,却越探索越是心痛。这个孩子的暴躁强烈破坏欲就如一个黑洞,把他的希望一点点卷入其中,直至消失不见。

透露着安逸恬静的水墨画成为一片片的碎屑,满室的狼藉让他找不能够站立的地方。

“这孩子……你们带走吧。”林老先生花白的头发在烈日的灼烧下,脆弱的不堪一击。

话刚落下,一个精壮的汉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逮狼崽子,本就破败不堪的房间被折腾的更加不堪入目后,壮汉才彻底地制服了小崽子。

壮汉提溜着小崽子,对着一身迷彩服的男人,兴奋地肯定道:“好苗子!”

迷彩服点点头,对着林老先生行了个军礼,转身离开。

林老先生扶着助手的胳膊,看着孩子被带如越野车中,知道越野车消失,才满脸泪痕地自言自语道:“去了也好,虽吃些苦,起码不会走了歪路。”

“先生别难过,孩子还会回来的。”助手的劝慰苍白无力。

助手看着已经破败的无法居住的房间,心里却想着第一次看见林老先生孙子的情景,他浑身都脏兮兮的,不肯让任何人靠近,眼睛里的凶狠气,让医生心生畏惧不敢靠近,他的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新旧伤痕纵横交错。他很瘦,腰上的肋骨条条分明。

当初是这几个神秘的迷彩服把孩子找了回来,今天还是这几个人把孩子接走。这些人身上的某些特质告诉他,这些人与他们不是一类人。也许他们当初送孩子送过来的初衷是好的,希望孩子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惜,孩子最终没有平静下来。

助手对林老先生孙子的回忆只停留在那个早晨,而红狐对狼崽子的印象更早。

……

冷清的清晨,脏乱的巷子里再一次传来斗殴的骚乱声,在这三不管的地界,斗殴已成稀松平常的事情。

惨叫声此起彼伏,有些是为了避免挨揍而佯装的嚎叫,有些是受伤后发自肺腑的惨叫。无论真与假,这些声音唤醒了整个的巷子。

红狐一身戾气地走入了这条巷子,棍棒撞肉的闷声伴随着尖叫声奏起一曲黑暗歌,在这样的氛围里,红狐反而笑了起来,这正是她所熟悉的,在这里,她能如鱼得水,她的心性能得到最大的释放。

依青朗皱着眉,快步走向巷子深处,这样脏乱散发着刺鼻臭味的巷子,他不想多呆一刻。

在这片地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因为无人去管辖,成了一个看似绝对自由的地界。然而,绝对自由的绝不是天堂,而是人性泯灭的地狱。

恰恰,依青朗最是厌恶黑暗与堕落。如果不是有任务,他一辈子都不想踏入一步。

吊儿郎当的利刀叼着一根筷子,俨然已经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了。对这片地,他没有红狐那般的喜欢,也没有依青朗那般的厌恶,就如让人醉生梦死的男人游乐所一样,不喜欢不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