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节(1 / 1)

他展开双臂,双手间一股冰寒无比的气息随着气血上涌着。他整个人都悬在半空中,那股神秘力量肆意地流淌至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他的眼中泛出一股幽幽的寒光,那眼神冷酷至极,那是刚从地狱爬出的魔鬼,那是可以毁灭整个世界的力量。

他让她等他,彩蝶理解的是因为马忆甜,可不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无双体内的这股强大的能量,换而言之,便是那白帝血魄。这样的他能够与她融合吗?

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予了你超出常人的力量,却也夺走了你寻常人的生活。这一切他只能独自承担。

他并不知道,此刻,自己的屋顶上还有一个人也正安然落寞地望着月亮叹气。那咻眼看着蓝彩蝶衣衫不整地从无双屋子里出来,这些事跟他无关,他继续坐在屋顶上靠着烟囱一口一口喝着酒坛子里的烈酒。

月儿的东方,家中娇妻正在盼他归家。已有数日不见了,白素过的还好吗?可自己还不能回去,黑子就是自己的一切,他必须帮黑子找到它的家乡。

房门吱呀一声推开了,无双上身只穿着一件挂山锁子甲,露出健壮的肌肉。他也不抬头,就站在门前望着头顶的月亮看着,眼中的冷眸渐渐消失了,他尽可能地控制着那股力量。

“介意我喝几口你的酒吗?”他说道。

“呵呵……原来双爷早就知道我在屋顶?”那咻一个跟头翻了下来。

无双接过酒坛仰头喝了一大口,真是爽快,白酒灼热的气息顺着喉咙袭便全身每一个角落,把温暖也带到了每一个角落。

“你呀,跟你的猫一样,总喜欢往高的地方爬。”他笑道。“想媳妇儿了?”

“没有,哪有的事,这刚出来几天呀?”那咻不承认。

“拉倒吧,跟我用得着藏着掖着的吗?想媳妇儿是正常的,家中美人盼归,孤身在外的汉子岂能安枕?”无双搂着那咻的肩膀,二人坐在凉亭里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他们二人其实从第一次见面关系就一直很好,说句到家的话,如果不是因为纳兰鸿,如果不是因为那咻是叶赫人,他很愿意跟他交朋友。二人有些时候亲密的就像亲兄弟一样无话不说。

第113章 叶赫的由来

“你们家贝勒爷还好吗?”

“他时常提到双爷,只是碍于他是大清龙脉的守山人所以不好走得太远,所以一直没时间来看你。”

“他看我?拉倒吧,我看他恨不得我早点死了还差不多。现在也没外人,你跟我说实话,此次灵州之行是不是都是他安排的?你们家贝勒爷啥人我太知道了,你小子也不会仅仅因为替黑子寻根就跑到大西北来吧?”无双早就看破了其中缘由,只是不愿揭开而已。

“既然双爷早就知道,怎么还同意帮我?”无双这样的人是个直爽的人,心里不喜欢藏事,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这跟那咻很像,所以二人才谈得来。

无双找来两个酒杯,给那咻倒满酒,然后碰了下杯。

“因为你!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好!为了朋友干杯!”那咻一饮而尽。

既然是朋友,肯定不会彼此隐瞒,酒后那咻向无双透露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其实,这皋兰山盘龙脉并非是刘伯温所断,而是女真人,女真人早在大元朝时,曾是被成吉思汗打败的大金国后裔。而就在大元朝国势逐渐衰落时,女真人就已经做好了东山再起的准备。他们在九州之内寻遍了灵山龙脉,分别斩断了汉人的几条根基,其中也包括灵州皋兰山龙脉。

当时的灵州城可比现在兰州繁华的多了,当然,古时候的繁华跟现在的繁华是两码子事。灵州城乃是丝绸之路的纽带,大西北的交通节点,自古兵家必争之地。早在唐宋年间就成了中国抵御西域的一道屏障。女真人在灵州城安插了许多眼线,只要兵起就可西联准格尔部一举吞并中原。

当初被安插在灵州城的一位女真人细作里就有叶赫的先祖,当初叶赫人自称是肃慎人的后代。肃慎人是我国最早期北方少数民族的大统者,那个年代,就好比现在自称我是大汉民族一样的自豪。

不过实际上叶赫人在北宋末期势力并不大,早已衰落。那先祖叫肃古噜。肃古噜遍访灵州灵州城,无意间结识了一位道士,这道士有些本领,能看破古今,算尽阴阳,他道号玄机子。

玄机子没等肃古噜说出来意就已经道破了他的身份,他说肃老弟切莫心急,这灵州城别看乃是千古兵家必争之地,可现在,灵州城大难将至。只怕没等你们肃慎和准格尔攻进来它自己就亡了,若是你们来早了,连你们也得搭进去。

肃古噜问道长为何如此说呀?

玄机子有道,这灵州城坐落在皋兰山龙脉之北,虽繁华昌盛,但却是全由此龙脉之气供养所来。如今,盘龙脉已断,守城的神兽欲要飞走,这城中的大限也就到了。

他拿出一张自己手绘的图纸展开给肃古噜看,放在今天来说,这就是灵州城的俯瞰平面图了。

肃古噜之间,这灵州城的街道与楼宇错综复杂,放大了一看,整个城池竟好似一只浑身翎羽的大鸟般。他说这本是一只上古时落在西北戈壁滩上休息的雏凤,如今龙气衰了,凤凰自然就要走。

那时,女真人心中并没有龙凤间的区别概念,他们认为神兽就是神兽都是帝王的象征。肃古噜就问了,那如何能把这游凤带到他的故乡?

玄机子从身上掏出一颗种子来,说你只需要把这颗种子带回去,让种子生根发芽,待这凤凰树长起来后,游凤自然就会落在凤凰树上栖息。

于是,后来就有了凤凰树,凤凰树下自然就是凤凰根。

叶赫人终究没有出过一位千古帝王,不过,大清数百年的历史中,却出了许多皇后,最出名的便是慈禧太后了。也许正因为游凤落于叶赫,故而就造就了他们世代为凤的宿命。

不知道叶赫那拉这个姓氏是否与当初肃古噜与玄机子的这次见面有关。不过无巧不成书,肃古噜的后人改了姓,叶赫那拉。叶赫那拉的中文意思就是“凤凰朝阳”!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那你们贝勒爷此次派你来寻找灵州是为了……?”

那咻喝了口酒说道:“寻找玄机子!”

“玄机子?虽然你这故事神神叨叨的,不过可信度不是很高吧?就算是真的,玄机子到现在已经活了至少八百多年了吧?可能吗?”对于那咻这个说法,不管是真是假,无双都很高兴,因为总算是有一次不会有人跟他抢生意了。

他对灵州城的明器感兴趣,跟叶赫人不冲突。

“贝勒爷说,要把他的尸骨带回来,埋在凤凰根下。”

无双点了点头,这就合理了,用玄机子这个老神仙的尸骨来滋养凤凰根,可以加快凤凰根的生长速度,不过按照这个故事里的节奏理解,凤凰根再怎么长也是凤凰树,凤凰树只能引来游凤而不是金龙,到头来还不是跟前朝时,叶赫人的命运一样吗?

人与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无双是个聪明人,他自认为在自己面前的人,没有一个是他看走眼的,可这辈子唯独就看不透一个人,纳兰鸿。

“好吧,那就看咱们的命了,看看你们叶赫跟玄机子还有没有缘分了,如果有缘,自然可以在尸骸之中寻到他的踪迹,当然,前提是这故事是真的。”二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一直聊了一夜,而黑子就蹲在那假山下喵呜喵呜的叫了一夜。

“哟,你们俩老爷们还挺有闲情雅致的吗?怎么?喝了一宿?”大清早,天刚蒙蒙亮,蓝彩蝶从房中走出就看这二人脚底下摆着两个酒坛子,俩老爷们脸上红扑扑的,一身的酒气。她夺过酒杯,横了一眼那咻,恨不得用眼神杀死他,肯定是以为那咻勾搭自己男人喝酒的。

“嘿嘿……在这古色古香的老宅中,能有知己一起饮酒不也是美事吗?”无双笑道。

“哼!小爷好是快活呀?你们俩可好,喝酒聊天睡大觉,到头来,还得我们两个女人出去忙碌!”蓝彩蝶拽着无双的耳朵责问道。

第114章 踩盘子

“好好好,不喝了不喝了,你们快去吧,早些出去,记住这儿嘎达不是家里,行事一定要谨慎,你我就不用多说了,踩盘子是咱们盗门的本事,多盯着点楚天月,她性子直。你们早去早回。”无双嘱咐她说。

旧社会,盗门群雄若是盯上了啥买卖,总得先派人过去踩盘子,踩盘子看似简单,可学问大了,别的甭说,踩盘子的人首先就得头脑灵活,你说一句话,这一句话里边得有十句是假的,还得让听者信服。

踩盘子的带回来的消息决定了这笔买卖能不能做,做了会不会赚钱,所以,蓝彩蝶是最适合踩盘子的。这丫头又精又鬼的,除了跟无双外,其他人都藏着心眼,谁也看不出这风骚火辣的丫头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咱们话分两头说,蓝彩蝶带上头巾,又换了副美瞳,本来这丫头就高鼻梁大眼睛的,这么一打扮,竟跟西北的回民姑娘没什么两样。

踏着早上的晨露,两个姑娘翻过皋兰山,一路向北,越走越远,走到上午九点多时候,高耸入云的皋兰山早已甩到脑后,面前是一片荒凉的大戈壁滩。

“好荒凉呀。”楚天月说。

“那是自然的,相传这灵州古城一夜间被大沙暴所吞噬,如果传言不假,它应该就在皋兰山以北二百公里范围之内。”

“我出发前,老师曾给我讲过一个关于灵州的故事,故事中提到了灵州城吴家,而且也有一位叫玄机子的道士。”

西北人都喜欢吃羊肉,一年四季最爱的美味永远离不开它,什么羊肉泡馍,羊肉火锅,辣闷羊肉……因为当地荒僻,都是黄土地,土壤并不适合耕种,不过戈壁滩上的那些荒草倒是羊咩咩的最爱。

两个姑娘正说着话,就见荒凉的戈壁滩上有个西北汉子,光着膀子扎着头巾,手里拿着个小辫子正赶着几十头肥羊在那悠闲的吃草呢。两个姑娘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快步走了上去。

“老乡?”蓝彩蝶长得甜美,走到哪不免都会引来男人们色眯眯的目光。没等她走到近前呢,那汉子已经露出一脸傻笑了。

“女娃娃叫俺?”他几乎口中流出了口水,大西北的女娃娃哪有像她这么水灵的呀,那白暂光滑的皮肤甚至都可以捏出水来。

“老乡,麻烦打听下,我和姐姐是来寻亲的,好像有点走岔道了,这是个什么地界呀?”蓝彩蝶故意给那汉子递了个飞眼,立刻把人家弄的五迷三道。

“啥地界不地界的,这叫灵猫沟,从这儿往前走就有条水渠,以前灵猫沟里边还有水,这几年干旱,一滴水都没有,附近人早就搬走了,你们肯定是找错道了。”

“灵猫沟?”灵猫?又是与猫有关的。

这兰州城附近,凡是跟猫有关的地名恐怕与若干年前灵州城都有些关联。

“老乡,麻烦问下,为什么取名叫灵猫沟啊?是有猫吗?”那汉子的话立刻引起楚天月的重视。

不过,踩盘子可没有她这么踩的,那也不能看啥重要就问啥呀?这么问下去,迟早有一句要露馅,摸金倒斗在哪朝哪代都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蓝彩蝶使劲儿掐了她一把,让她不要多嘴。

“呵呵……可能真是我们姐俩找错方向了。可是……可是……”蓝彩蝶低着头,假装抽吸着,装的十分像。“大叔,我门姐俩实在走累了,都走了几十里路了,人家脚上都起水泡了,早上又没吃饭,能不能……”

没等蓝彩蝶说完呢,那汉子立刻抢过来话说:“能!能!能!女娃娃跟俺走吧,俺家就在灵猫沟东边,俺回家给你们做羊肉馍馍吃,管够!”

楚天月看了一眼蓝彩蝶,这妹妹别看岁数不大,可都能当专业演员了,那眼泪汪汪的表情,演的就跟真的似的。可置于吗?不就是打听打听消息吗?怎么还得去人家家里边?两个孤身在外的女孩子,跟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回家,这样真的好吗?

“你别说话,都看我眼色,你就听着就好了,有用的就记下来。”蓝彩蝶小声对她说。

别看她年长彩蝶几岁,可论起江湖经验,她还太嫩,彩蝶孤身一人闯荡江湖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呀。女人就这点好,遇到点困难,掉几滴眼泪,装装委屈,立刻就能博取男人们的同情。尤其是她这样拥有倾国倾城美貌的女子。

汉子带着她们走了几里道,终于在前边见到了一个屯子,东北叫屯子不知道西北该叫什么。反正是西北人最习惯居住的那种依山而建的窑洞,这汉子家是个不大的小院,老母亲正在院子里晒谷子,见儿子出去没多大会儿就带回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脸上立刻乐开了花,她儿子二十五岁还没娶媳妇儿。

“尕娃?这俩女娃娃怎的这俊?”尕娃是他的小名。

尕娃就说出了事情。老太太很热情,赶紧从屋里拿出了能吃的东西。她就问,你们找的亲戚可有地址啊?可有姓名啊?这方圆百里内只有我们这一处村落,一般附近人我们都认得。

蓝彩蝶说:“婆婆,我要找的是一位远方亲戚,我们只知道他姓吴,按辈分是我们的远方舅公老爷。”

“吴?吴姓在这附近可很少,还有具体地址吗?”

“没有,这亲戚是远亲,只有家父见过他,可家父在几年前就撒手人寰了,留下遗言让我们姐俩务必寻到舅公姥爷,反正听我父亲还说过什么灵州灵州的?可我都找地图了,也没找到兰州附近还有座灵州城啊?”

“灵州?”老太太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娘?你听说过灵州?”尕娃问他娘。

老太太昏黄的老眼中仿佛闪过的那一丝犹豫转眼即逝,她摇了摇头:“以前听老人们说,很久很久以前咱们这儿确实有座灵州城,可灵州城却在一夜间消失了。”老婆婆很淳朴,可能是上了岁数了,脑袋里那根筋刚搭上就又断了。

第115章 吃人的窑洞

蓝彩蝶见这老太太确实知道灵州的故事,赶紧追问,可没等问几句呢,突然小院外传来了一阵呼喊声。鸡飞狗跳的,就跟鬼子进村一样,刚才进村的时候,见还有很多老人和孩子晒太阳,可顷刻间,大家都关门闭户起来,就跟躲纹身似的。

“哎?尕娃子?可算找着你了,我问你,上次五爷让你去给他挖窑洞你怎么不去呀?反了你是不是?五爷的话都敢不听?”一台小轿车停在了小院门前,从车上走下来三个纹身壮汉,一看这架势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是谁?”蓝彩蝶问尕娃。

“你们快进屋,他们可不是啥好人,你们两个女娃娃长的这么俊可别让他们看见。”尕娃的娘赶紧把蓝彩蝶和楚天月拽进了屋,关上了门。

老母亲也知道,尕娃是个爷们,这些必须他自己独自面对,母亲也帮不了他。

“啊,这几天家里还有点活,过几日就去,放心,答应了五爷的事我不敢反悔。”尕娃显得很惧怕这几个纹身男。

“婆婆,这伙流氓是谁?他们要让尕娃哥去挖什么窑洞?是不是不给钱?我看尕娃哥好像不愿意去?”蓝彩蝶在窑洞中问尕娃的娘。这窑洞别看冬暖夏凉,可采光并不好,窑洞一般都是面朝南依山而建,只有一个窗户,还不是玻璃的,那时候都是纸糊的。蓝彩蝶用手指捅破一个窟窿偷眼观瞧着外边的形式。

“是呀,是呀,婆婆,要是那群人为难尕娃,你可以报警啊?”楚天月说。不料却被蓝彩蝶横了一眼。

“哎!”老婆婆苦叹一口气缓缓说道:“报啥警呀?那可是雷五爷,黑白两道通吃,再说了,人家雷五爷请工人挖窑洞也给钱,给的还不少呢,管吃管喝管住不说,每天都是一百块钱工资。”

“不少啊,可是比尕娃哥放羊强多了,为啥不去呢?”

老婆婆告诉他们,别看给的钱多,也是每日一结算,但就怕你去了就没命拿钱回来了。就是给的金山银山,人没了有啥用?

“什么窑洞这么邪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