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1)

美人烫手 青丝着墨 2726 字 1个月前

宁卿看着这个面有菜色的少年,心底柔软起来,她想起了自己的弟弟,那个此刻在遥远北营养伤的稚子,一阵心疼。

她的目光柔和起来。

苏蒙继续道:“小人带了幼雕,却不知到何处寻找大人,只得先回去营寨,然后才发现,里面已经空无一人,只有一位叫霜风的大人指挥大家搬东西。小人问起才知道,是王爷下令放了营寨的无辜的人家去,将剩下的强盗全部斩首了。苏蒙已是孤苦无依,所以求了霜风大人带小人回来。他们盘问了小人两日,这才同意小人进来看看大人。”

宁卿说了这会话,只觉得嗓子更疼,身体软软的没有力气,肚子更是咕咕叫了一声。

苏蒙见状懂事的站起来:“小人这就去为大人端些稀粥来。”他刚刚说完,自己肚子也是一叫。

两人不禁都笑起来。

埋在被子里的幼雕左扭右扭,终于扭出个脑袋来。

“大人,这雕还没有名字,不如请大人给它赐名吧。”

宁卿看着那傻乎乎的扭头样子,玩心偶生:“这么爱扭,不如叫扭扭吧?”

“妞妞?可是它是个公的。”苏蒙有点为难,很快释然,“大人说叫妞妞,就叫妞妞~!小人先去取些吃的来。” 他掀开帐帘,走进了夜色中。

宁卿伸手抚上额头,还有高温的余痕,不过还好,熬过来了,她轻轻松了口气。

这几日,虽在昏迷中,也能感觉到颠簸,想是慕容昕并未落下赶路,趁着帐中无人,她轻轻拉开衣襟,这一看,却是目瞪口呆,肩膀的伤口绕着臂膀胸口上面缠绕的结结实实,上好的金创药,还能看到些许端倪。

是谁?她心口一跳。

“听说,你醒了?”

随着帐门掀起,一个温和清隽的声音响起。

宁卿立刻拉回衣服,整了整领口。

“见过王爷。”她声音疏离客气。

“不必多礼。”慕容昕走到她榻前,目光看向那个还在傻乎乎盯着宁卿瞅的呆鸟,“这就是匈奴的金尾圣雕。还真是像他们的圣鸟。”一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王爷,我的伤——是谁处理的?”军中都是男子,别人不能知道她身份,她只能祈望是紧密口风的军医,可不要是那对冷眉冷眼的霜风剑雨。

“哦,本王。”

“咳。”宁卿被自己口水呛了一下,“你?”

慕容昕看她一眼,再正经不过的模样:“你现在身份特殊,不能让人知道你的身份,也不可能是霜风剑雨,只好本王亲自动手了。或者,你希望本王找个女人来,然后再杀了她灭口?”

宁卿看着慕容昕,四目相对,一瞬间的沉默,终于,她的脸缓缓有了晕染的颜色,移开眼睑,看向他肩上的虚空之处:“如此,那有劳王爷了。”

慕容昕眼底闪过狡黠的笑意,面上谦谦君子:“举手之劳,不必言谢。”

宁卿觉得胸口顿时一堵。

“没什么别的事,阿恒想要休息了,王爷,不送。”她客气的下了逐客令。

“哦?刚刚传夜膳,本王让军厨做好送来一起吃吧。”

“王爷,恐怕不太方便吧。”

“不用拘谨,本王不是那么难相处的人。”他看她一眼,淡淡道,天然的上位者仪态。

宁卿语塞,悒悒之色再添两分,慕容昕很自觉的走到桌旁,一掀袍摆,再自然不过的坐下,只有微微翘起的嘴角泄露主人此刻内心的情绪。

很快,苏蒙跟着军厨带着一大堆吃食走了进来,小小的桌案很快摆的满满当当。

已经来了人,宁卿也不好再躺着,软软的撑起身子,勉强沾地,只觉得头昏眼花,前胸贴后背的感觉。娘的,就是一头牛也可以吃下去。

“阿恒。”他唤她。

“小人不饿。”她刚刚张口,一溜清清的口水淌了下来。

幼雕立刻打了鸡血一般,扑楞着翅膀咕咕叫起来。

慕容昕的嘴角弧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到最后,连眼睛都开始弯起来。

这顿饭宁卿吃的悄无声息,她闷头吃饭,反而是慕容昕和躬身在旁侍弄幼雕的苏蒙聊起来。

“那几只鹰怎么样了?”他问苏蒙。

苏蒙笑出一口白牙:“王爷放心,小人现在专门给它们养膘,等着之后熬鹰。还有两只是刚刚捉回来的野鹰,小人等阿恒大人好了就开始训练。”

宁卿耳朵立起来。

“听说你们熬鹰几天几夜都不睡觉?”慕容昕又问。

“对捕获的野鹰是需要的,鹰是凶猛性烈的动物,只有绝其饮食,断其希望,磨其傲气,耗尽体力才可能驯服它们。将眼罩蒙住它们的眼睛,锁在摇木上,让其数日无法入眠,在几乎濒临之际,再以兽鸣恐吓,这时候如果摸它们的身体,不再反抗,取下眼罩,它们目光温顺,就可以喂给它们新鲜的羊肉,以后,第一个摘下眼罩的人将会成为它们唯一的主人。嘿嘿,不过前面都是一个老牧民教我的,我自己也只熬成了一只。”他脸上显出兴奋而羞涩的光芒。

“那金尾大雕呢?本王听说如果是雕的话,那需要更多的时间。”

苏蒙脸上多了几分郑重:“金尾圣雕是草原的圣鸟,也是从来没有被驯服过的雕。曾经听说很老很老的一个单于试图训养一只,但是被圣雕的爪子抓破了肚子。”

“听说那是草原活的最久死的最奇怪的单于。传闻这个单于有个癖好,喜欢问人问题,答不上来就拉出去砍头。”

苏蒙眨巴眼睛。

“说到这里,本王倒是好奇。那天阿恒问了你什么?”

“阿恒大人问了小人三个问题。”

宁卿突然咳了一声,苏蒙闭上嘴,看向她。

她只是更大口喝下粥。

那三个问题是:

为什么来这里?

杀过人吗?

为什么?

苏蒙的后两个答案是:

杀过。

因为想要活下去。

她接受这样的答案,这个少年应该活下去。

但是这个答案对于上位者来说,却意味着:如果想要活下去,他会杀人。

那倘若有一天,有利诱相逼,这个人是何等的危险。

在她昏迷的时候,苏蒙因为熬鹰留在了这里,当她醒来,却发现他走进了自己的死局。

对这个幼弟般的少年,她有一份怜惜。

帐门外有人低声唤道:“王爷。”

宁卿站起来,立在慕容昕身后。

然后慕容昕正色:“进来。”

首先是剑雨进来,然后是剑雨的心腹仲文。

因为霜风的自作主张,他自己领罚去先锋营探路,剑雨临时找了自己最信任的心腹仲文暂代霜风的职位。

宁卿的瞳孔猛然一缩,竟然是他。

原来他在这里!当年慕容昕的帐前亲兵,将她带进了司马无情寝帐的那个人。难怪找他不到,原来,他这一世还没来得及到慕容昕的帐前。

她早知道这路上不会太平,倒是没有想到会这么热闹。

第44章 为谁所控

仲文的目光扫过她,眼眸精光一闪而过。

宁卿看着他,此人面目白净,发色漆黑,虽然嘴角带笑,但一双眼睛左右相瞟,并不是老实模样。他当然不老实,上一世,他是慕容昕帐门前迎来送往的外间亲卫,却没想到,是从剑雨的身边开始发迹。

但是就是这样的侍卫,上一世,无论她是否能见到慕容昕,留在他身边,对他能有什么影响呢?为什么他要那么做?

剑雨此来是回复霜风带回的消息:“王爷,霜风急报:斥候前行三里,发现司马——无情的方向有点不对。”

“怎么不对?”慕容昕眉梢一挑。

“他的方向侧移数里,似乎往万石谷去了。这万石谷瘴气弥漫,乃是这戈壁滩中一处险恶之地,人畜勿近,除了冬末会有养蜂人出现,再见不到活物了。”

“再探。”

剑雨一使眼色,仲文立刻领命出去。

剑雨擦擦额头的汗,方才一路狂奔,身上有了层层薄汗:“王爷,昨日军中的信鸦又死了数只。”

进入戈壁滩之后,不知为何,军中的信鸦总是过几日就会死掉,这么几日,断断续续,竟然少了一半。

慕容昕看向一旁的苏蒙:“小蒙,你带金尾圣雕出去找些吃的。”等到苏蒙出门,他这才示意剑雨继续往下说。

“属下仔细查看,这些死的信鸦都是刚刚从外面飞回来不久。可是近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军情需要大规模动用信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