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香浓入骨 烛霄 3037 字 1个月前

哼哼,看门狗,去你大爷的!

一开始她的确很生气,不过后来珍馐美味一上桌,立马就忘了生气是怎么一回事。

真丰盛,真好吃。

自从开学后,她已经好久没吃过大鱼大肉了!

啊呜啊呜啊呜……

她的小餐盘里不一会就堆满骨头鱼刺之类的残渣,小山一般。

***

习萌和莫迟都属于食不语的一类人,和他们吃饭,餐桌气氛格外安静,只听见姚旭一个人不懈努力地说个不停。可惜很少有人理会他。

姚旭喝口酒,停顿一下,看看两个认真吃饭的人,一个斯文优雅,一个狼吞虎咽,但两人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观看他们吃东西,会觉得桌上的食物特别可口。不得不说,这两人的吃相都有令他食欲大增的惊人魅力。

姚旭见习萌吃得开心,人毕竟是自己带来的,他颇有些成就感地说:“小胖,哥告诉你啊,莫迟他特别会吃。”

特别会吃?就是说他胃口大咯?

哈哈哈,习萌咽下嘴里的酥炸排骨,想起开饭前的“看门狗”,眼睛盯着莫迟,抓住机会哼笑反击:“原来你是个大胃王啊,哦不不,应该叫饭桶才对,哦吼吼吼吼吼……”

她笑起来嘴巴微嘟,呈一个小圆,两眼弯弯,特别晶亮。

一看就是故意的。

莫迟冷眼,凌厉的光一闪而过。

姚旭暗叫一声糟糕,连忙解释:“小胖,我的意思是,莫迟他是个美食行家,他懂吃,对各地的美食所在了如指掌。今天这家餐厅是他挑的,这些菜也都是他点的。瞧你想到哪儿去了!”

哼,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听了有些不屑。俪城大到酒店餐厅,小到乡野胡同,哪里有美味,她也了如指掌。

经济基础和脚步,决定吃货的触角范围。

这家伙去过很多地方。

先不提其他,她初来乍到,对南湘的记忆仍旧停留在小时候,也许能从他嘴中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

她眼睛一亮,仿佛莫迟整个人都开始闪闪发光:“南湘哪里有好吃的,嗷嗷,求介绍!”

变脸速度太快,方才还在挑衅示威,这会儿却开始摇尾求食;可偏偏又前后切换得格外自然,毫无违和感。

姚旭不由暗暗咋舌。

莫迟抬眸看她,乳白的灯光打在她圆圆的脸上,光滑、干净,细腻如瓷。

她的确瘦了些,嘴一咧,能看见一只小小的梨涡,像一粒米。头发比上回在俪城见到她时稍稍长长了,刘海遮额,头顶冒出几缕碎发,轻飘飘,乱蓬蓬,像是在床上压过,梳不平。

他觉得她蠢呆蠢呆的,每回遇见,总能听见她说蠢兮兮的话,做蠢兮兮的事,一副傻得天真的蠢样子。

沉默稍许,就在习萌和姚旭都以为他不会发声的时候,他却打破沉寂自顾自地说:“槐安东路上有家名叫食来运转的餐厅。主厨曾在香港的富临饭店阿一鲍鱼工作过,有35年粤菜烹饪经验,尤其擅长烹制燕鲍翅。”

“食来运转有道名菜,鲍汁扣鹅掌。选用的是二十八头吉品鲍,每只鲍都有软绵的溏心,口感非常鲜嫩。我平时不爱吃鹅掌,但这道菜里的鹅掌煮得很软,肉质厚实香滑,入口即化。配以浓郁的鲍汁辅食,很是入味。”

他嗓音轻缓,好似在边叙边忆。

习萌听着听着,眼前仿佛当真出现一盘鲍汁扣鹅掌,正散发诱人香味,引她过去。

嗷呜……

吃不着……

可恨呐!

姚旭也同样恨恨看着他,控诉:“为什么今天不带我去食来运转?”

他淡淡道:“前天才去过,吃多了腻。”

“腻你就别吃,给我吃啊!”

他直视过去,轻吐出一个字:“贵。”

意思简单直接:那么贵的菜,怎么能单点给你一个人吃?

姚旭:“……”

食指敲击桌面,哒,哒,轻不可察。他身体向后靠,看向习萌,眉梢挑了挑,难得有些坏:“有空可以去试试,除了鲍汁扣鹅掌,其他菜也是不错的。”

呃……她看上去很像土豪么?

习萌不知他故意的,翻白眼说:“你都喊贵,我哪里吃得起。”

说完,拿筷子的右手伸了伸,夹了个虾球到嘴里。好在面前有现成的美食足以安慰,否则她真要对着这个勾她馋虫又扫她兴致的坏人爆粗口了!

莫迟睫羽微垂,不作声。

指下,哒,哒,不急不缓地继续敲着。

灯光如水,无波无澜。

姚旭吃了口菜,嚼几下咽肚,郁气消了消,问习萌:“什么时候买手机?”

习萌一提起手机的事就烦闷,瘪嘴:“周末吧。”

“有钱吗?”姚旭顺口问。

“有,我爸给我打了一千。”她越说越闷。

“靠,一千块钱能买到什么破手机!”姚旭想说“你家是有多穷”,忍忍把话烂回去,“这样吧,待会吃过饭我带你买,正在上学呢怎么能没有一部好手机!”

金光闪闪的土豪王霸之气顿显。

习萌怔忡,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你买?我跟你什么关系啊,为什么要你买?

尚未发言,姚旭大掌落下,拍拍她的头,一副宠溺的模样,“乖,有哥罩着,包你吃喝不愁。不是想吃鲍汁扣鹅掌么,明儿哥就带你去。”

一边说着,一边冲莫迟扬了扬眉毛——

小样儿,用不着你请,爷有的是钱!

习萌最讨厌被人摸头,奈何姚旭的话语包含的信息量太大,她一时愣住,没躲。

唔……听着感觉怪怪的,像她被包养了似的……

她还在猜疑,却听见对面,莫迟凉凉地问:“手机怎么了?”

她抬头,他目光对着她。

鼓嘴,郁闷开口:“上厕所掉坑里了。”

说来挺倒霉的,前两天在宿舍蹲坑看小说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机掉进那个黑魆魆的洞里。这不是她第一次丢手机,她爸她妈商议后决定,与其花大价钱买部新的再让她丢,倒不如买个便宜的,摔了也好,掉了也好,至少不心疼。

“呵。”莫迟哼地一笑。然后将眼神挪开,像是懒得再看她。

什么嘛!

习萌愤愤,听见如此悲催的事,不求你安慰两句,嘲讽请不要这么明显好么!

气归气,可她没忘记有话要对姚旭说。

转头看向姚旭,她皱皱眉,说:“我不用你给我买手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嘴巴软一点没关系,将来我男票亲得爽。可我手已经够短了,再短就成残疾了。”

和相同身高的女生站一起比臂长,她的确比人短一截。

以上,她说的全是大实话。

姚旭哭笑不得对着她,撞见她眼底的澄澈,心弦微微一荡。

眼见他又扬手过来摸她的头,习萌立刻两手抬起椅子向后退,满脸机警。

姚旭不放过她,刷地起立,摁住她脑袋就胡乱揉,“躲得了么你,哥哥我的手可一直痒着呢。”

“你妹!”她挣扎着哇哇叫。

姚旭笑眯眯:“你可不就是我妹么。”

莫迟一旁观望,眼神里隐匿某种暗光。

***

一顿饭吃得波澜迭起,若不是听到五脏庙欢快满足的心声,习萌简直要怀疑今天是否不宜出行。

姚旭远从北州来。直到走出餐厅她才后知后觉,原来傍晚他去学校接她的时候开的是莫迟的车。

那是一辆她认不出车标的中型车,黑色,外观别致大方,有全景天窗。

莫迟送姚旭去酒店前先送她回学校。

她坐后排,姚旭坐副驾。

中途,姚旭提议打开天窗,莫迟也觉得车内有些闷,不反对。

天窗缓缓划开,习萌仰头盯着,突然有一种偶像剧的即视感。

她兴奋起身,探出窗外。

初秋的风凉爽惬意,吹得头发簌簌地往后跑。

她迎风张开手臂,衣衫鼓起,充盈得好似要飞出去。

路边的霓虹灯一闪一闪,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她半眯着,看见一个购物中心大楼的表面挂有好几块大面积的广告牌,其中一个最为醒目——

darryring:一生只爱你一个人。

胸口就这样毫不设防地一磕。

小手放在嘴边,她大声喊:“喂,我在这里!”

快点来爱我,不要再迷路了,快一点!

话音随风消散,吹进驾驶室。

副驾上的姚旭笑呵呵:“这丫头傻乎乎的太有意思了。”

莫迟一如既往默着脸,隔一会,冷不丁开口:“我没记错的话,你之前那些模特女友可都是从干妹妹发展出来的。怎么突然换口味,看上这种智商和胸围一个等级的柴火妞?”

“我说莫迟,你嘴巴能再缺德点么!”

姚旭回头瞅瞅习萌,她半个身子探在天窗外,车里的对话应该听不见。

“人家小姑娘天真可爱的,哪儿得罪你了!”

哪儿都没得罪他,可却又哪儿都在得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