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葛胖小沾了长庚的光,也享受了一回皇家礼遇。

那小胖墩从兵荒马乱里缓过来,一想自己这就算家破人亡了,便先哭了一场,哭到一半想起长庚跟他一样,也是孤苦伶仃,虽然还剩下义父这么一个亲人,但十六叔还连人影子都不见一个,也不来看他,不由得便心生一股同病相怜,不好意思当着长庚大放悲声了。

可是不哭也没别的事干,葛胖小掰着手指头,试图将此事中间种种关节思考清楚,最后还是放弃了,此事对他来说太复杂了,怎么想都是一团浆糊,便问长庚道:“大哥,他们说你爹是皇帝,那秀姨莫非是皇后?”

长庚手里拿着半把“袖中丝”,救葛胖小的时候,他将铁腕扣里的袖中丝打出去一枚,后来收拾战场时又偷偷地捡了回来。

大凡铁物,锋利与结实很难共存,云盘扣里的袖中丝纵然削铁如泥,却实在不怎么结实,尖端已经折在了蛮人的重甲中,被滚烫的紫流金融了一角,刃都没了,成了个光秃秃的黑铁片。

长庚一边用铁钉刮去残刀上面凸起的地方,一边漫不经心地对葛胖小说道:“皇帝的儿子又不都是皇后生的,他有的是老婆,而且秀娘是个蛮人,我也不是什么皇子,是那个蛮族女人想让我冒充皇子。”

葛胖小:“……”

屠户家的小儿子听了这个回答,越发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张着嘴愣了好一会的神,感觉他大哥真是太可怜了,飞禽走兽都有父母,唯有他弄不清自己的来龙去脉,父母如一团解不开的乱麻,也不知是何方神圣。

葛胖小信誓旦旦道:“大哥,你放心,不管你爹是皇上是百户还是唱戏的,你都是我大哥!”

长庚听了,先是干巴巴地提了提嘴角,后来大概是品出了一点滋味,终于露出了一点含混的笑意。

葛胖小:“将来我要是也能进玄铁营就好了。”

长庚没来得及接话,屋外忽然有人说道:“玄铁营不比普通将士,日常操练极其艰苦,你吃得了苦吗?”

两个少年一抬头,见是沈易推门进来了。

沈易换下了那很可怕的黑甲,转眼又是那婆婆妈妈,满身透着一个“穷”字的落魄书生,他手里拎着两个食盒走进来放在桌上:“宵夜,吃吧。”

郭大人很重养生,府上的宵夜只有汤汤水水,大人也就算了,多一口少一口两可,这半大少年哪里受得了?葛胖小连喝三大碗鸡汤面,依然只觉得灌了个水饱,连一身冬暖夏凉的五花膘都黯淡了下来,此时掀开食盒,见里面实实在在的包子馒头和肉,眼都蓝了,当即欢呼一声扑上来,把什么玄铁营、白铁营都抛诸脑后去也。

不过这小胖子很够意思,忘了天下也没忘了他大哥,先屁颠屁颠地给长庚拿了个大包子:“大哥,你吃。”

长庚往沈易身后看了一眼,没看见他想见的人,顿时胃口尽失,兴趣缺缺地摆摆手,强压下心里的失落,半死不活地打招呼道:“沈将军。”

“不敢当,”沈易一看他脸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若无其事地在旁边坐下,解释道:“这次边防大清洗,顾大帅那里实在分/身乏术,只是他心里对殿下十分记挂,特地嘱咐我来看看。”

“殿下也不敢当,”长庚不冷不热地低下头,沉默了一会,他凉凉地说道,“十……侯爷日理万机还费心想着我们,真让人受宠若惊。”

沈易笑道:“大帅要是知道殿下在背后这么生分,心里指不定怎么难过呢。可惜他那个人,心里有什么不好受,从不会直说,只会变着花样找别的茬,就苦了我们这些做属下的了。”

长庚漠然没接话,全服心神好像都在手里那把残刀上,他在上面仔仔细细地选了个位置,开始用铁钉在上面钻孔。

他心里明镜似的,根本不相信沈易会是什么普通属下。哪怕微服出巡,普通属下敢随意支使安定侯刷碗煮粥吗?除非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没人说话,气氛一时间尴尬得要死。

沈易面带微笑,心里骂娘,因为长庚这份脸色完全是甩给顾昀看的,顾昀那王八蛋自己捂着眼不敢看,便把他推过来顶缸。他心道:“打从我上了姓顾的贼船那天开始,就没摊上过好事。”

沈易世家出身,要说起来,跟顾老侯爷母家还沾点亲,老侯爷还活着的时候,接他来顾家小住过,顾昀从小调皮捣蛋的英雄事迹,有沈易一半的军功。

后来顾老侯爷亡故,两人各奔东西,顾昀袭爵进宫,沈易回去考了功名,只是高中后他不肯进翰林院,反而顶着所有人看疯子的目光,自请入了“灵枢”。

这里的灵枢院可不是捣药问诊的,他们不修人体,只修机体。同禁军并列,直属帝王,是户部最大的讨债鬼,也是工、兵二部的衣食父母。

“鸢”、“甲”、“骑”、“裘”“鹰”“车”“炮”“蛟”七大军种中,所有装备设计图纸、改良更新,乃至于玄铁营的不传之秘,全部来自灵枢院。

灵枢院常以“御用长臂师”自嘲自谦,他们在朝中大事上几乎不言语,看似品级不高,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灵枢院里鼓捣那些铁家伙。

但是谁也不敢将他们与民间那些机油里讨生活的手艺人相提并论。

当年顾昀之所以能重启玄铁营,绝不仅仅是战事紧急或皇帝轻飘飘的一纸诏书,很大程度是沈易这位故交在灵枢院中帮他疏通了关系,关键时刻,灵枢院站在了少年将军的背后,给了他最有利的支撑,这才让十年来隐隐已经没落的军权再次压过七嘴八舌的文人士族。

玄铁营死而复生后,沈易应顾昀之邀,脱离灵枢院,成了顾昀专属的护甲人——当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以长庚此时的见识和阅历,是不知道的。

沈易也无意解释,只是抬头对葛胖小说道:“我有几句话想和四殿下说说,你……”

葛胖小立刻机灵地应道:“嗯嗯,你们说,我吃饱就困,也该回去睡觉了。”

说完,他往怀里揣了两个包子,嘴里叼了块大肘子,从椅子上跳下去跑了。

屋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沈易才缓缓地说道:“西域战局稍稳的时候,顾大帅接到皇上密旨,令他到北疆一带寻回当年随贵妃姊妹一起失踪的四皇子殿下。”

长庚手上的动作停了一瞬,抬起眼皮,一言不发地望向沈易。

沈易神色诚恳不似作伪,娓娓道来:“途径雁回时,我们发现城门外有北蛮活动的迹象,狼王的世子一直野心昭昭,早有不臣之心,大帅担心北疆恐生异变,这才停下查看,不料正好从狼群中遇见殿下。大帅十四年前跟在长公主身边,与贵妃有一面之缘,第一眼见殿下,就觉得眼熟,直到我们将您送回去,见了秀娘,才确定您就是我们要找的四殿下。”

“十四年前顾大帅也不过是个垂髫幼子,秀娘早不记得他了,刚开始,我们本来打算向她表明身份,接你们回京,没想到意外地发现秀娘在和蛮人暗通条款。为免打草惊蛇,顾帅一边暗中从西域调来一部分人手,一边想着要将计就计,请君入瓮——此次蛮人十八部精锐尽折,世子被擒,大量财力人力被他们自己消耗,至少能保我大梁北疆五年太平,望殿下看在边关数万百姓的份上,不要同大帅计较他欺瞒之事。”

长庚听了,思量片刻,通情达理地点了点头:“嗯。”

沈易顿时松了口气,笑道:“当年北蛮天狼为吾皇献上两大草原之宝,一个是紫流金,另一个就是天狼神女,神女身份贵重,陛下感念天狼人心诚,便封其为贵妃,是我朝唯一一个皇贵妃,后来的事,那天臣已经同殿下说过了。贵妃若是泉下有知,看见殿下长这么大了,一定也会十分欣慰的。”

长庚心里冷笑,照这么说,那秀娘——胡格尔不是他亲姨娘吗?亲姨这个德行,亲娘能好到什么地方去?

长庚:“我觉得按照常理,这个故事应该是‘贵妃’发现怀了孽种之后,拼命想逃走,还想一碗打胎药把孩子弄死吧?”

沈易:“……”

宫闱秘事不便细说,不过这熊孩子猜得还真准。

可沈易毕竟是个从小就周旋权贵中的狐狸精,脸上立刻极其逼真地装出了一点矜持的吃惊:“殿下说得哪里话?若是因为秀姑娘,那么大可不必多想,秀姑娘毕竟是外族人,心向本族无可厚非,殿下也不是她亲生的。何况就算这样,这些年她还是不辞劳苦地养育殿下成人,又想方设法将殿下的半块鸳鸯玉佩传信回京,想必是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不愿牵连殿下,多半也是因为顾念血脉亲情吧。姨母尚且如此,亲娘又怎么会不疼你?”

顿了顿,沈易又说道:“殿下的模样同贵妃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脾气秉性却都随皇上,血脉亲情是骗不了人的。至于秀姑娘砸断殿下脚趾一事,我想总归是另有隐情,又或者是殿下当时年纪小,记忆出了差错,也都有可能。”

沈先生说话有理有据,口才卓绝,如果长庚不是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还有一种慢慢致人疯狂的剧毒,大概要被他编的故事劝动了。

他再也无法全盘信任别人口中的真相,心里装着一斗的揣度、一石的怀疑,忍不住将别人每一句话都掰开揉碎地翻出来看,稍稍一深究,就觉得满腔疑虑。

长庚就忽然觉得疲惫得要命。

一炷香之后,沈易顶着一张笑得发僵的脸,被长庚客客气气地送客了。

长庚把沈易送到门口:“以前我见识短浅,以为顾侯爷身有不足,时常啰嗦,万望侯爷见谅。”

沈易垂下眼,只能看见长庚头顶上拒绝与他对视的发旋,只好叹了口气,心事重重地离开了长庚他们住的小院,出了院门拐出小径,就在院外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传说中“军务繁忙”的顾昀。

郭大人院里中了好多银丹草,顾昀孤零零地坐在小亭里,无所事事地揪银丹草的叶子,揪下来的叶子就叼在嘴里,叼一会就嚼碎了吃。

不知他独自在这里坐了多久,一株银丹草都快让他薅秃了,好像一把被山羊□□过的灌木。

沈易轻咳一声,顾昀却恍如未闻,直到他走到近前,顾昀才有些吃力地眯起眼,看清了他。

“药效过了吧?”沈易叹道。

顾昀面露迷茫,下意识地侧了侧脸,做出用力听的动作。

沈易只好走上前去,凑近了他的耳朵:“先回去,回去同你说——手给我,那里有石阶。”

顾昀摇摇头,拒绝了他的搀扶,从怀中取出一片“琉璃镜”,架在了鼻梁上,一言不发地缓缓往外走去,眼角耳边的两颗小痣好像也黯淡了下去。

沈易瞥了一样被姓顾的山羊啃秃了的银丹叶子,追了上去。

第13章 请罪

顾昀其实就住在长庚隔壁,但和这边不一样,他落脚的地方显得冷冷清清的。

倘若长庚说一句“不用伺候”,郭太守一定会涎着脸,将“殿下勤俭爱民”大吹大擂一通,然后一股脑地塞几十个仆役过去。

但再借他一麻袋胆子,郭大人也不敢跑到顾大帅面前谄媚。

顾昀轻飘飘撂下一句“别来打扰”,他住的地方,除了那些吓人的玄铁营将士,谁也不敢轻易踏入半步。

顾昀以前在听不清看不清的情况下,整个人会格外紧绷,特别讨厌不熟悉的人在身边乱转。

沈易已经很久没见过他这种草木皆兵的紧绷了,本以为在雁回小镇沉潜两年,顾昀已经学会了怎么和这个模糊的人间和平共处,现在看来可能还是不行。

学会了和平共处的那个只是“沈十六”,不是顾昀。

其实要说起来,顾昀这个人平时表现出的胸有成竹与从容不迫,其实十有八/九是装的,但是装得太真,没人看得出其中的水分。

同时,他的聋和瞎虽然都是真的,却偏偏都像装的。

从这方面来看,顾大帅可谓身体力行地诠释着何为“假作真时真亦假”,沈易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心里缺件,还是根本有意为之。

哦对了,他的真心其实也是真的,不过好像也不太招人信。

临近傍晚,夜幕方才垂落,昏星尚未显露形迹,顾昀回屋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灯都点亮了。

然后他摘下琉璃镜,用力揉了揉眼睛,对沈易道:“拿药给我。”

沈易是个文质彬彬的碎嘴子,唠叨是他除了打仗之外的第二主业,轻车熟路地接道:“大帅,是药三分毒,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我看你还是能少喝就尽量少喝……”

顾昀面无表情地站在灯下,眼神有点茫然,没反应。

沈易便闭了嘴——他想起来了,这种距离,顾昀是听不见他说话的。

顾昀的聋是克制嘴碎之人的一记绝招,一击必杀,这些年来从未失过手,沈易只好默默地转身去厨房煎药。

琉璃镜这东西很鸡肋,夹在鼻梁上,周围稍有冷热变化,都会凝出白雾遮挡视线,而且十分易碎,一旦碰碎了就很容易伤到眼睛,对于武将来说行动十分不便,不过如果只是在自己屋里,戴一戴应个急,倒是没什么关系。

沈易出门后,顾昀就将琉璃镜重新架在鼻梁上,自己研了磨,提笔开始写折子。

郭太守虽然只是个边关小官,日子过得却并不清贫,桌上摆着的不是普通的油灯,而是一盏可以调节明暗的汽灯,看那过于复杂繁复的花边,可能还是从夷人手里买的。

汽灯旁边还有一座仿造的西洋钟,仿得很像,只是仔细看,上面细细地标了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左上角还有二十四节气更迭变换的小窗,显得有点不伦不类的,透明的钟座下面,大大小小的齿轮纹丝不动地向前推着,顾昀讨厌这玩意,因为齿轮转起来吵闹得很,便想着改日叫人拿出去。

不过眼下倒是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听不见。

等沈易端着一碗药汤回来时,顾昀正好写完搁笔。

顾昀:“替我看看有没有不妥的地方。”

汽灯亮得晃眼,灯罩上还有一排袒胸露乳的西夷女人,个个搔首弄姿,分毫毕现,沈易用手遮了一下光,低声嘀咕道:“有辱斯文。”

然后他飞快地扫了一遍顾昀的奏章,叹道:“有没有不妥?大帅啊,恕沈某人才疏学浅,我就没看出你这里有妥的地方。”

顾昀:“唔?什么?”

沈易:“……”

他捏住顾昀手书的一角,塞回他怀里,轻轻托了托他手肘,又指指旁边的小榻,示意他哪凉快哪呆着去,然后自己铺纸蘸墨,打算重新开始写一份新的。

顾昀端着药碗,豪迈地一饮而尽,然后往精致的美人榻上一靠,鞋也不脱,翘着高高的二郎腿,静静地等着药效作用,同时他手上也没闲着——顾昀十指翻飞地把方才那张纸折成了一只纸燕子,然后一脱手,照着沈易的后脑勺就飞了过去。

这人的手可是有多欠哪!

沈易听见风声,一抄手抓在手里,简直没脾气了,问顾昀道:“我这么说话听得见吗?”

“还行,有点模糊,”顾昀道,“反正我就是方才写的那个意思,你按那个替我改个像样的说辞就行了。”

沈易叹道:“大帅,你跟皇上说,是皇四子殿下识破胡女与蛮人的阴谋,大义灭亲,才让我军占了先机,一举歼灭蛮人?这话你信吗?”

顾昀也不知喝了一碗什么灵丹妙药,眼角与耳垂上的两颗小痣仿佛活过来似的,又殷红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