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罗云初掬着一头半干的头发从屏风处慢慢出来,看到的就是这副画面,饭团自顾自地坐在那玩九连环,而宋二郎则是一脸郁闷。刚才的话她都听到

了,因此她还闷声笑了好久。

“娘”见了罗云初,饭团把手上的九连环扔在一旁,就腻了过去。浑然不知道他正被他老爹瞪着。

罗云初把他抱到小床上,哄了好久,才把他哄睡了。

(因为河蟹的关系,所以此部分省略了一千多字。未删节版请留邮箱或进群共享下载。)

运动过后,宋二郎给她略收拾了一下,便搂着她睡了过去。

宋二郎抱着她,疑惑地自言自语,“媳妇,真奇怪,以前做这事的时候,我咋没觉得有那种意犹未尽的饥饿感呢?感觉怎么要都觉得不够一般。”想不明白,他便扔去了一旁。

次日,睡得足足的饭团一大清早的就醒了过来。他滑下床,穿了鞋子便蹬蹬蹬地跑到他爹的床边,拉开床帘,“娘,起床咯。”

罗云初无意识地动了动,缓缓地睁开眼。

宋二郎第一时间醒了过来,看到儿子,刚想让他别出声吵他娘。饭团便一脸吃惊地伸出小手,指着罗云初的脖子叫出声,“娘,你脖子怎么了?”

罗云初一摸,上面可能还肿着,触觉不似往日般平滑,有少少的刺痛感。想起昨晚的事,她不禁恨恨瞪了那不知节制的家伙一眼。

吃饱喝足的宋二郎摸摸鼻子,傻笑起来。瞪就瞪吧,媳妇高兴就好,反正他又不会少块肉。

“娘?”饭团疑惑。他担忧地看了那些伤口一眼,瑟缩了一下,娘一定很疼吧?

“没事,昨晚和妖精打架,被咬了几口。”罗云初想也没想,就把前世听到的借口拿出来哄饭团。

“妖精打架?”饭团同情地看了罗云初一眼,“娘好可怜,被妖精咬了。”

转而对他爹气愤地道:“爹,你太没用了,娘都被妖精咬伤了,你都不帮她打妖精的?”

宋二郎一噎,看着儿子欲哭无泪,儿呀,你和你娘口中的那个妖精就是我啊。

饭团犹嫌不够,转过头来对罗云初又道:“娘,爹太没用了,今晚我和你睡,一定帮你把妖精打跑,让它不敢再来咬你!”

看着宋二郎隐晦不明的脸色,罗云初心情很好,摸摸饭团的脸,笑道:“好。”

“娘,疼不疼?”

“不疼了,一会擦点药就好了。对了,娘和妖精打架的事,你千万别和人说哦。”罗云初叮咛,这种事小孩子不懂,但大人一听哪有不明白的道理

“嗯,饭团知道了。”饭团重重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未删节版请发邮箱或进群。。

23、温馨一刻 ...

渐渐的,罗云初他们这个新家由一开始的不习惯到慢慢适应四个人围着饭桌吃饭的情景。

分家后,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二郎一个人的肩上,生活的迫切感让他早出晚归,拼命的干活。这些日子,罗云初实在不愿意看到兄弟两人为了地里的活你追我躲的情况了,况且她对宋铭承当以读书为主这一点深以为然,至于地里的活,适当地帮衬一二便是了。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劝他的。

宋铭承默默地听着,见他二嫂确实是赶忙为他着想的,最后恭敬地向她作了个揖,便听从她的安排,每十日只三两日到地里帮下忙。宋二郎见三弟听进去了,心里也很高兴。为了能让他少干活,二郎干起活来更加卖力了。

早出晚归的,如今他的肤色比之罗云初刚见他那会要黝黑许多,肩膀处有些还磨破了皮,罗云初看着很心疼。晚上的时候,会用些西瓜皮或茶水给他敷一敷,西瓜是自家或邻居家吃下的,罗云初把它们清洗收拾回来,把它们切成薄片来使用。当没有西瓜皮的时候,她就从家里剩下的一小撮茶叶拿些出来,泡成茶水给他蘸蘸,能安抚他的皮肤,减轻灼痛感。

“爹爹,痛痛,饭团帮你呼呼就不痛了。”饭团看着自家亲爹肩膀上的晒伤,满眼心疼。

“呵呵,饭团乖,爹爹很辛苦才能把饭团养大,饭团要听话,长大后也要孝顺爹爹哦。”摸摸他的小脸,罗云初叮咛。

饭团点了点小脑袋,乖巧地说:“饭团知道了。”

宋二郎见儿子这般听话,笑了笑。

“二郎,别那么拼命知道不?以后巳时就回来吧,午时太阳毒着呢。还有,下午也不许那么早出门了。”看着脱皮处,罗云初轻声地说道。

“媳妇,哪里就那么娇贵了?不就是破了丁点儿皮嘛,不碍事不碍事,过两天就好了。”宋二郎乐呵呵地说道,媳妇儿的关心让他很受用,觉得为了这个家辛苦点儿也算不得什么。

“那媳妇的话你听是不听?”罗云初嘟着嘴,明媚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直把他眼睛都看直了,呐呐不语。宋二郎一直都知道自己媳妇长得标致,脸蛋滑滑的,像刚剥开的鸡蛋一样,衣裳下的皮肤嫩滑如脂,摸起来比他摸过的最上乘的纺织丝绸还要好摸。想着她在他身下情动的模样,宋二郎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努力干活,不让媳妇受累。

罗云初被他那露骨的眼神瞧得不自在,横了他一眼,希望他有所收敛,“饭团还在呢。”

饭团听到娘叫他的名字,他不明所以地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试探地叫了声,“娘?”

“呵呵,没事,走,饭团,睡觉去。”罗云初将他抱了起来,走向他的小床。

宋二郎火热的视线一直追着她转,罗云初挺直了背,当不知道。

不用说这一夜注定了是个热情如火的夜晚。罗云初掐指算了算,今晚尚在安全期,她就任由宋二郎在她身上施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