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隔墙撩爱 田反 3390 字 1个月前

初秋的微风带着燥意从窗台偷偷溜进来,这样半冷半热的感觉真不好受。

我咬牙:“不介意。”

换了棉质的连帽衫和运动裤,我提着洗澡的小篮子和浴巾去敲了谢南枝的门。

心情着实有点复杂,这小篮子还是我上大学去公共澡堂的时候用的标配。

说句实话,我也好奇谢南枝家长什么样子,却没想到有一天会用去公共澡堂的行头登堂入室,世界太奇妙。

他说:“没锁。”

我扭开门,他正一手拿了咖啡杯一手在用脖子上的白毛巾擦头发, 白色v领t配深蓝色做旧牛仔裤,裤子不肥不瘦,堪堪挂在腰际。好一副秀色可餐的美男出浴图。

我又觉得头昏脸热起来。

一低头,看到门口不远放着小型行李箱,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想法,难道他是才出差回来洗澡的时候被我的尖叫吓出来了?

他拿着杯子点了点浴室,我提溜着小篮子冲进去。

在锁门和不锁门之间我纠结了很久,为了防止我把持不住自己,我决定还是把门锁了。

洗手间和我的房间一样大,一个淋浴房一个宽大的圆型的按摩浴缸,但摆设极其简单,洗手台上只有洗手液,架子上一块干浴巾。

我自带洗澡三件套,却发现完全没有必要,人家什么都有,而且一串法文感觉还很高级,我抑制不住好奇,洗澡的时候打开谢南枝的沐浴露,绿茶和薄荷的味道,突然明白他身上的味道从何而来。

洗完出来,门口的行李箱已经没了,他正在打电话,示意我自己拿水,我打开冰箱,饮料倒是不少,白酒,啤酒,苏打水,牛奶……但就是没有吃的,这个人难道不开火吗?

看看干净的灶台完全证实我的想法。

谢南枝打电话的时候我趁机打量他家,明明只是隔壁因为是顶头的房子所以空间是我家的两倍,厅很大,落地窗,阳光通透,一间主卧 ,一间书房。

燕妮说不是和开发商关系硬有钱也拿不到这样的户型,可我觉得就是这样大的房子,他除红酒柜旁摆了唯一一个火车头模型再没摆任何多余东西,家具是黑白色调,和他的主人一样干净利落。

我想起办公室里无纸办公要求什么多余文件都不能放的规定,条理控真是可怕!

不由对比余云升家,余云升家里贴的各地的明信片,摆放的一橱的英国老玫瑰的古瓷家具,还有各种各样的收藏。

相反,谢南枝的家简单空旷,他客厅的朝向比我那的好,我那被前面的楼挡住点,他却能正对繁华的马路,远处纵横的高速,我看着脚下飞奔的车流,突然想着他一个人晚上站在阳台抽烟的情景,他像孤单的王守着空荡荡的城堡,会不会,感到寂寞?

他的电话打完,抬头:“订餐,想吃什么?”

我本想说不饿,回来想回家连泡面都不能,还是不要死撑了,说:“随便,谢谢。”

他打电话报了几个菜名。

餐送得很快,一看包装盒是德美旗下一家饭店的菜,菜的口味不差也算不上最好,但是出了名的健康少油少盐食材新鲜。

难怪,老板点餐,当然要第一时间送达。

四菜一湯,炒饭,清蒸鱼,豆腐,时蔬小炒加老火例汤。

我问谢南枝:“你经常在这家叫外卖?”

他伸手夹鱼,细长的手持筷子正把鱼刺剔掉:“嗯,几乎每顿都是这家。”

我讶异:“你从来不自己烧饭?也不去超市的吧!”

他吃饭的速度不快不慢,没有狼吞虎咽也不故作斯文,似乎有我没我都这么吃饭,吃完,开口:“钟点阿姨会来打扫卫生,补齐家里的东西。”

我想起那一冰箱的饮料。

我又想到单位名单上那一长窜的“不能”列表,我问他:“公司名单里你吃的那么多讲究,不吃肉不吃花菜,不喝牛奶……什么的,骗人的吧!”

我出了大乌龙的来客名单,往事不堪回首。

他拿纸巾擦嘴,白色的餐巾纸滑过他粉红上翘的唇角:“没有骗人,我喝牛奶过敏,应酬中的食物既然达不到干净标准不如放弃。”

我简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极挑剔讲究的人,毕竟有余云升样样高大上即使不行架势也要摆好的例子在那, 而云升工作室和德美的规模比起来就像一粒芝麻一样。

可谢南枝穿得是el boutique订好的衣服,吃的是固定餐厅的四菜一汤基本要求是干净,住的是空落落的两室一厅,开的车是商务越野。

明明万贯身家的人,过得像个苦行僧一样,除了跑步也没发现他有什么爱好了。

我好奇:“除了工作,你没有爱好吗?”

他在料理台后倒红酒,停了停,又继续倒好,拿起杯子,走到沙发递了一杯给我,另一杯自己拿了坐在单人沙发里,双腿交叠,晃着酒杯里的红酒,开口:“向小姐,觉得我是工作狂?”

我摸摸鼻子:“大家都是朋友了,叫我向暖就可以了。”赶紧抿一口红酒,只能判断出是好酒 ,好酒给我这种不识货的人,真是牛嚼牡丹。

他抿了口酒:“我有很多兴趣爱好,都能给我不少成就感,”他指间握着水晶杯,殷红的液体在杯里晃动,衬得修长的手指白皙妖异:“只不过工作能给我最直接的成就感,拥有可自己支配的财富,随时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并且看着成千上万人每天为你运作并且取得成功,不是最直接的成就感吗?”

这不是工作狂是什么?印钞机吗?

完全不是一路人啊。

我看看时间,酒足饭饱,决定走人。

他放下酒杯,送我到门口。

周六的中午,安静都像整栋楼里只有我和他,头顶的水晶灯打在大波斯菊地毯上,泛开一圈一圈的光晕。

我说:“谢谢,之前不好意思啦。”

他挑眉,似笑非笑:“什么,修水管吗?”

这个人原来是会开玩笑的,我说:“不是,还有上次带我回明安……”

我想起视频,又想死一万次。

我一冲动说:“我请你吃饭吧,来我家吃,保证少油少盐!”

他扬了扬下巴,算是答应?

我转身,还是忍不住回身:“上次,为什么要帮我?”

他懒懒靠在门边,灯下看郎最是闹心,昏黄的灯光打在他垂下的眼,打下长密睫毛的阴影,他眨了眨眼,半响,抬眼问我:“什么,修水管吗?”

我想这个人真是可恶,转身就走。

似乎听到他低喃:“因为,我也有过,没来得及的,没赶到的……”

我笑着回头:“什么?修水管吗?”

“砰”的一声,刚刚还请我洗澡吃饭喝酒的小伙伴就关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对手戏可过瘾?

☆、傻逼岁月(上)

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就是要有一个小孩,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鼻屎是可以吃的,裤子可以反着穿,家里可以随便画,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代替老子嚣张的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

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

我只记得,

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和别的小朋友一样”的孩子。

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我妈:“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

我改了。

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成为和其它人一样的人。

却突然发现,

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多大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我妈现在说:“你看,隔壁的王xx工作找得好,长得有漂亮,嫁得好,生了一对双胞胎,就是不一样。”

我说:“啊?我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你又要让我变回去,您耍我玩呢?”

后来,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怜我爱我,带我回家。

我只有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它人不一样的人,足矣。

周二的一天,我经过销魂的周末(忘了说了,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 夺命的周一,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公司里季度盘点,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机器“哔哔”扫描,着实闹心,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

老马指挥我:“亲,轻点,那是一万的皮裤,小心,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

要不是在el boutique打工,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

我指指那鲜红皮裤:“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

老马说:“卖得可好了!”

我咋舌:“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

老马说:“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usband在床上没有work hard enough!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

我说老马:“你一定要说的那么赤裸裸?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脸,干活吧!”

下了班,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正想回家洗澡,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趴体,他朋友也来,“快来,赶紧来”。

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双边关系良好,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但我自认还算称职的女朋友,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

我洗了把脸,决定去了。

结果,一进门,我就悔了。

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

一屋子的男女,男的暂且不提,女的都短裙高跟,再看看我,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

这时候,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

余云升倒还好,神情自若的把我介绍给众人,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微微扬了扬下巴。

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的知识普及,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虽然只能有40%的改善,但心情指数上升80%。

偷偷数落余小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我好有准备。”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你什么时候都很好。”

神啊,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强忍住擦脸的冲动,保持微笑,保持微笑。